村民政治参与逻辑与行为选择
——基于山东D村的个例研究

2019-01-08 09:05王春伟管蕊蕊
关键词:家族效能利益

□王春伟 管蕊蕊

[内容提要]村民政治参与的行为选择与个人利益相关联,同时受家族关系、社会资本、参与动机和反馈效能影响。在实际的政治参与过程中个人利益是村民政治参与的出发点,村民的家族关系、社会资本作为参与的社会基础,自我政治效能感、政治信任感作为参与的心理基础影响着村民的政治参与行为,表现出积极政治参与、负面对待与政治参与冷漠。当前,村民自治参与的方式主要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村民选举是村民进行政治参与的首要环节,决定着村民自治的公平性与民主性。通过D村2018年村民选举的个例呈现,探究村民在民主选举过程中的政治参与逻辑与行为选择,更好地保障村民民主政治参与和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设。

一、问题的提出

2017年10月份,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其中村民自治作为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建设意义重大。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村民自治作为村民的政治话语权不断推动着基层公共权利服务村民,同时在政治实践方面也在不断地提升乡村治理水平[1-2]。村民政治参与过程中的社会公共性与主体性建设有利于克服乡村治理“内卷化”趋势,进一步构建国家——基层之间民主治理体系[3-4]。村民政治参与的方式主要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农村自治组织换届选举时的投票行为成了中国政治民主化最基层的代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以来,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村民政治参与的意愿和积极性获得不断提升。村民在自治参与过程中的行为与集体经济的发达程度、行为的政治效应以及公民的权利意识有关,做出选择时容易受社会资本、自我政治效能感、家族力量和精英群体的干扰,村民的政治参与行为更像是一种利益的权衡博弈过程,村委会选举时的选票成为了博弈的焦点[5][3][6-7]。

现有的研究大多关注于制度有效性和制度创新的可能,并且对于村民政治参与行为逻辑研究呈现散点化趋势,村民政治参与的动机与行为选择研究较少。村民政治行为参与研究需要深入观察村庄的环境与村民的政治生活,为此,本文将以山东省D村2018年村委换届为例,探讨村民政治参与过程中的出发点与实现路径,以此拓展村民政治参与的研究。

二、田野素描与个例呈现

D村是鲁中丘陵地区较有代表性的小村庄。2017年全村户籍人口501人,共183户,与周边其他村庄类似,村内劳动力外出打工居多,村内留守人员的结构呈现低龄化、老龄化和妇女化现象。全村可耕种耕地面积约为500亩,人均耕种面积严重不足,并且耕地多为耐旱程度较低的山地梯田。农业生产以种植苹果、大樱桃等经济作物为主,近年来收入增长明显,出现了多个10万元户,但是由于存在种植时间、规模和管理技术上的差异,D村内部依靠种植获得的农业生产收入差距明显。

D村村民的政治参与态度在集体经济薄弱时与可支配资源充足时呈现出不同的景象。90年代第二次土地承包期间,农业税赋的存在,导致村民土地承包意愿下降,村集体土地最终以较低的价格转包出去,收取一年的承包费30元后逐渐成为个人家庭承包土地。村委会沉重的债务负担与薄弱的集体经济,村民对政治参与的热情并不高涨,甚至出现长期躲避与厌恶的情绪。但是,伴随2006年农业税的全面取消以及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重视,一系列的惠农利民项目的开展,使得村委会开始找到了“营利”的方向,比如,历次电网整修工程中,村主任藏留大量的工程材料并且变卖得利,并且在此期间修建的村庄电网工作办公室成为其个人实际财产,一直占有至今。村委会获得资源的分配权利后,村主任一职开始成为村民眼中的“肥肉”,村民开始关注自己的政治参与。

D村是历史上形成的自然村,主要有王、张、珉等姓氏组成,家族内部、家族与家族之间关系复杂。王氏家族近年来经济发展缓慢,在最近的选举中已经不再参选,但家族中曾有多位担任过村书记的经历,依旧能够影响投票结果的走向。2005年左右张姓村民从镇中心引进大樱桃树种植后,张氏家族在种植上占据先机变得比较富裕,并且张氏家族中有多位在县水利局、法院等单位工作的“能人”。但村中居住的张氏家族威望较差,历次村民选举中有一位张姓村民成功当选村书记。村中的珉姓家族中的人经商多,有开办水果储藏冷库、包装印刷厂和农家酒店的“能人”,最近两届村委选举中,珉姓两位候选人选票最多。在乡村政治参与的过程中,家族力量伴随着威望与经济实力影响着村民政治参与的选择。

三、村民政治参与的逻辑

(一)村民政治参与的出发点:个人利益

利益是人类一切行动的起点,也是一切行动的归宿,村民政治参与的最大动力便是获利。村民自治作为集体共同行为,是共同参与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行为,治理的有效性离不开相关的利益因素和规则约束[8]。利益与经济关系的核心是所有制,所有制的核心是产权结构,并且直接影响国家的治理结构。

村民作为村集体政治参与的主体,其参与的逻辑出发点在于与个人利益的相关程度,参与过程中遵循利益最大化原则,理想的逻辑终点是在参与之后获得相匹配的利益。马克思认为:利益推动人们去奋斗争取一切。村民自治在本质上作为一种共商共计的民主模式,政治行动过程中涉及集体村民的共同利益,村民之间的利益相关度决定着村集体利益共同体的紧密程度,而利益作为村民共同自治体系的核心影响着村民政治参与积极性。村民在参与行为之前通常会衡量自己的竞选可能性,家族利益关系和社会资本等因素,决定的过程并不一定是一蹴而就的,但是回归始源和结果还是在于自身利益。在农村,集体经济、国家资助项目以及其他与自己相关的经济利益都会成为村民政治参与行为的动力。村民在实际政治参与过程中做出选择行为时受到的家族关系、社会资本以及个人政治效能、个人政治信任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自身利益的影响,个人利益作为个体行为选择的出发点。

D村集体经济薄弱和村委欠债时,村民对于村委会和换届选举十分的冷漠。但是,伴随着以扶持项目形式出现的经济利益,村民开始关注到自身在参与过程中的利益相关程度,也就是当村民发现政治参与“有利可图”时,村民的参与行为便会显得主动,D村的民主政治参与便开始活跃起来。

(二)家族关系、社会资本:村民自治参与的社会基础

1.家族关系与村民自治参与行为

家族关系作为传统乡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村民政治参与行为选择起到重要影响。中国的古代社会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宗法制、伦理制为核心的“家天下”社会治理结构。新时期,家族具备了组织松散化、规模小型化、家族利益递减化和家族精英去向年轻化的新特点[9]。伴随着当代社会国家政治权威的强化和传统乡村经济结构的瓦解,家族势力开始逐步退出乡村政治的舞台。几千年来,乡绅治理与依靠血缘关系形成的家族力量维持着乡村权利结构的稳定性[10]。作为深深镌刻在中华民族血脉中的烙印,宗族在乡村治理中扮演的角色和地位依旧相当重要[11]。家族中的社会活动通常与家族荣辱相关联,特别是当村民的政治参与行为的强弱被认为是家族兴衰的标准时,家族内部成员之间会形成向心力,在村民政治参与过程中出于家族荣耀意识会不自觉地做出对家族有利的选择,与其他家族之间形成竞争关系。

D村内部的家族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民政治参与的行为选择,家族之间的紧密程度也影响着村民选举的走向与村民自治的行为。在实际选举过程中,王姓候选人在参选之前多次对自家亲戚进行拉票活动,并且拉票活动多集中于家族内部,效果较好。

2.社会资本与农村政治参与行为

村民内部社会网络结构中的信任规范以及互动影响着村民的政治参与行为。社会资本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特征和社会内部的互动机制,通常通过合作的方式来提高社会效率,比如,信任、规范与网络。在社会资本丰富的共同体内,成员之间的合作才更容易出现,成员之间的信任是社会资本实现的首要条件。社会资本在结构、关系和认知三个维度影响着人们公共事务参与的积极性、质量和效率[12]。在社会资本结构维度中,体现的是人们在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结构形式,包括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关系,并且伴随着人们之间的交流与互动的加深,合作行为会更容易产生。社会资本的关系维度中,体现出的是信任与相互之间所达成的某种规范,保证公民的政治参与行为可以有序地进行。社会资本的认知维度中体现的是群体中出现的共同的表达、希望和共享的价值观等。村民自治行为是一种社会资本高度丰富的行为,村民政治参与过程中由于成员之间异质性的存在,村民自治的效果与质量并不高。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差异化倾向,成员之间在集体内部很难出现成员之间相互信任,共享的行为网络。

在D村,村民为获取种植经济树的更高收益,破坏与盗取其他村民树苗,损害其他村民利益的行为屡见不鲜。村主任对国家建设项目中未分发补偿款的含糊回应,都会严重损坏村民政治参与的社会资本基础。

在1.4节中,通过线性回归估计频偏θ的值时,将相对移动距离造成的误差εmotion当作常数计算.为了得到更高的时间同步精度,CB-Sync算法利用相对移动距离与传播时延之间的关系进行第二次线性回归以减少εmotion带来的误差.

(三)自我政治效能感、政治信任感:村民政治参与的心理机制

自我政治效能感、政治信任感作为村民政治参与的心理机制对村民政治参与行为的选择产生影响。自我效能感作为实现成就目标时的动力源泉,对成就行为本身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一般,自我效能感是心理学中用来预测个体态度与行为的重要指标之一,在政治行为学的心理研究中,自我政治效能感与政治信任感的作用不容忽视[13]。自我政治效能感与政治信任感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效能感体现出的是自我对政治权威的影响以及需要得到的回应感,而政治信任感体现出的是个体对政治权威的信任程度。

1.自我政治效能感与村民政治参与行为

自我政治效能感作为一种主观感受,体现为个体参与政治行为的责任感与获得感,村民在参与政治行为前需要感受到自己的义务与行为实施后的满足感。在实际的政治参与行为中,村民需要认同自己的政治参与能力,并且能够认为自己的行为能够影响到政治的权威,能够得到权威的回应与改变[13-14]。自我的政治效能感体现为两个层次,即个体认为自己能够影响到政治权威的自我认同感和自我行为之后得到权威回应的获得感。在实际的行为过程中,拥有较高自我政治效能感的公民相较于政治效能感较低的村民而言,愿意并且更容易参与到政治行动中来,获得更高的满意度。村民政治参与过程中,如果村民认为自己的自治权利无法改变政治权威的行为,那村民在面对政治参与的机会时通常是沮丧的。比如,在村民选举时,如果村民认为自己的一票并不能带来什么改变,那么一般就选择随意投票和放弃权利;但是,如果村民能够感受到自己的一票举足轻重,并且能够实现村民管理的高效与服务的优化,那么村民对于自己这一票的选择就不会轻视。再者,如果村民认为能够得到政治权威的认可,村民的行为选择将会更为慎重,并且得到政治参与的满足感。

D村的村民政治参与过程中,往往出现村民对自己政治选择的无力与政治回应的失落感,具体表现为村民经济诉求的难以实现,进而引发村民与村集体的冲突。

2.政治信任与村民政治参与行为

政治信任是公众对政治权威行为的一种理性评价。信任能够有效推动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合作,而政治信任作为公民对政治参与行为的认可与公民对于政治权威之间的合作是极为有利的。政治信任与政治行为能够为公民谋求利益福祉,并且获得了公民的认可,政治中出现的不良行为也能够得到有效的遏制,政治行为会增加公众的信任感。村民政治参与过程中,村民对于政治行为的认可度越高,则村民的政治参与行为越积极主动[15]。村民政治参与过程中的政治信任感来源于政治权威对于自身行为的约束能力和公平性,如果在政治行为执行过程中出现损害村民利益的事情或者出现的不公平的事情,村民的政治信任感会受到损伤,并且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会受到打击。村民政治信任感来源于政治权威对村民选择的回应,政治信任感的提升对于村民政治参与的行为具有积极的推动力。

在D村,政治权威的主体包括乡镇政府与村主任,村主任与乡镇政府的关系紧密,原本为村民争取利益诉求的村主任,在实际的自治行为选择过程中成为了“经纪人”角色,谁有好处就会向谁倾斜,乡镇政府对这种现象似乎也心有余而力不足。村民在实际的政治参与过程中表现出的淡漠、偏激等行为成为政治信任感缺失的表现。

四、村民政治参与的行为选择

村民作为村民选举过程中的参与主体,在实际的参与过程中主要出发点来源与个人利益相关。选举过程与选举结果对自身产生影响,家族关系、社会资本以及在实际过程中自我的政治效能感受到的呼应程度、自我对政治权威的信任程度对政治参与行为选择产生影响。政治参与过程中的村民由于相关影响因素的存在而产生个体差异,即每个参与主体的选举参与选择存在差异,通常表现为三种不同的参与行为:积极参与、负面对待、参与冷漠(图1)。

(一)积极政治参与

在实际的参与过程中,通常会从自身利益相关出发来判断政治参与的影响,包括经济利益、政治权益以及社会福利等权益的情况,选择对自身利益有利的候选人。同时,如果自身利益与选举结果无法构成有效连接,那么家族关系、社会资本以及村民政治参与的心理感受会影响着村民做出符合心理预期的决策,通常会优先选择同一家族、值得信任并且能够进行政治参与回应的侯选人。

积极政治参与行为是村民自治选举顺利进行的有利保障。村民对待村民自治选举的态度来源于个人利益、家族关系,社会网络关系和自我政治效能感以及信任感的影响。积极的政治参与通常体现出更为理性的特点,在实际选举过程中能够主动保障选举的顺利完成,并且对选举的过程与结果都比较信任。村民的积极参与不仅保障了村民选举过程的顺利进行,对于乡村治理和村民自治而言,村民的积极政治参与行为同样会使乡村治理水平和服务得到有效提升。

在D村的村民选举过程中,积极进行政治参与的群体通常是参与意识比较强的村民,认为自己能够在这个过程获得与自己相关的利益。村民在选举过程中通常会选择关系比较亲近的人,当选之后能够帮助到自己的候选人。比如,王姓村民的选择考虑顺序是:(朋友)能够帮助自身的人、亲戚、值得信任的人。因此,获票最多的候选人通常为选举过程中活动最积极、有一定社会基础和威望的村民。

(二)负面对待

负面对待的村民通常会认为选举结果会对自身权益形成威胁,在选举的过程中会出现阻挠选举过程、散播虚假信息和认定选举过程存在违规操作。形成负面对待的情形本质上是自认为利益受到损害,并且在参与过程中无法通过正规途径对选举结果形成有效的改变,负面对待行为通常会对村民的正常政治参与形成威胁。村民选举过程中负面对待行为的产生多是参与者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并且在参选之前对参选结果胸有成竹,但实际结果与期望相差太大导致,同样,对抗行为的产生源于对选举过程的不信任以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政治回应。

负面对待政治参与行为对于村民自治和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而言是一种破坏。村民政治参与时,过程的组织者和保障者在选举的全过程中应该努力保障政治参与村民的权益,努力实现过程中的信息透明和公开,面对村民的质疑积极地进行回应,为村民营造一个积极的政治参与环境。

D村2018年村委会换届过程中,杨姓村民因为想获得妇女主任一职未果,进而对正常选举过程进行阻扰,对外宣称本次选举存在黑幕现象。选举过程中的“唱票”环节被转移至镇政府,村民内心开始产生不信任感,并且表现出失望的态度,部分村民前往村委希望获得公开,村委以镇政府要求为由拒绝,村民内部开始出现虚假、负面的信息。

(三)政治参与冷漠

村民政治参与过程中通常不涉及自身相关利益,并且对选举过程以及选举结果展现出不关心的现象,缺乏政治参与意识。这一部分群体多为外出人员、老龄人员以及妇女等。消极对待参与行为实际上是对村民自治的一种伤害,当村民对自己的选举权利不重视并且显示出无所谓的态度时,多是村民对其政治参与过程中显示出不信任和冷漠的现象。多数村民在选举过程中,若选举结果对村民无法产生影响,认为政治参与与自身无关,并且候选人中不存在血缘关系或者极高的威望时,村民通常会做出消极选举的行为。行为本身对选举结果无法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实际上是一种选举权利的放弃行为,但对于村民的积极政治参与而言是一种阻碍。

D村韩姓村民在选举之前曾说:“村委会的事情我不感兴趣,并且集体也不会再给我多分土地了,谁愿意当谁就当吧,选举时随便填一个就好。”

图1 村民选举政治参与行为选择图

五、余论

乡村治理中,村民自治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如何保障村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成为重要问题。村民政治参与基于个人利益做出行为选择,并且伴随着经济发展与制度改革,经济利益逐渐成为村民政治参与行为的首要选择。受到个人利益驱动的村民在实际的政治参与过程时,面对根植于中国传统乡土文化的家族关系与社会资本的影响同样不可小觑,村民作为参与主体的心理变化过程值得关注。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村民在乡村治理体系中政治参与的逻辑与选择,确保经济发展与政治民主相匹配。新时期,信息网络技术在乡村的普及,村民信息获取能力不断提高,村民政治参与的成本得到进一步降低;大批城市农民工的返乡置业,使得村民选举时参选人中年轻化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财富在选举过程中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乡村治理和村民政治参与过程中逐渐出现精英化等现象值得进一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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