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八郎镇蒙古族中心小学 林长玉
课程标准明确指出,从小学到高中都要设置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必修课程。在综合实践活动课中,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法制观念、道德水平,为将来适应现代化建设做好准备。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却不容乐观。有的学校把综合实践活动纳入了课程和课表,但是没有落到实践当中。有的教师把综合实践活动变成学科的拓展活动,不注重向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学校领导对综合实践活动课重视不够,总认为这不是统考科目,可有可无的,为了提高学生的成绩与学校的排名,不注重该科目的发展。
为推动学校综合实践活动地顺利开展,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该以综合实践活动为主线。在活动过程中,渗透道德与法制教育,保证活动地顺利实施。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时,教师对题材的选取要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比如,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到街头执勤。通过观察十字路口的不文明现象,比如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让学生明白,在生活中应该怎样做,怎样把安全和法制牢牢地记在心中,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回到学校以后,教师再组织学生展开讨论,并制作主题为“安全与法制在我心中”的手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