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型”代际关系与农村养老秩序
——基于川西平原S村的实地调研

2019-01-26 01:33黄佳鹏
关键词:父代子代代际

黄佳鹏

(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300350)

一、 问题的提出

代际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是家庭诸种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形式[1]。费孝通提出,中国家庭的代际关系是一种不同于西方“接力模式”的“反馈模式”,即“甲代抚养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乙代抚养丙代,丙代赡养乙代”,代际之间形成紧密的责任伦理和情感关联[2]。而后,多位学者从不同视角对“反馈模式”进行阐发。部分学者这从交换的视角来阐述传统社会中的代际关系,认为代际之间的交换内容包括物质性交换、仪式性交换、情感交换、文化资本交换、象征性交换,因而代际交换不仅包含物质利益,还充斥着情感的交流,慈爱与孝敬是亲子间互相给予和获得的重要内容。

(一)代际关系的变迁与农村养老困境

近年来农村家庭代际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深入实地调研基础上,贺雪峰认为,传统代际关系“反哺”的核心内涵逐渐被“侵蚀”,尤其在改革开放后农村“分家”这一具体实践中子代对父代伦理责任不断消解,并指出趋向于“失衡”的代际关系将对农村养老造成挑战[3]。不同于郭于华提出的“交换关系”,孙新华等人从“工具理性的主导化、交换内容的清晰化、交换时间的及时性和交换关系的秩序化”四个方面揭示出现代农村家庭代际关系走向交换型,其核心是伦理责任的式微以及工具理性的凸显,代际之间以物质交换为主导、交换内容指标化,讲究“现世现报”,缺乏“父慈子孝”的伦理责任和温情脉脉的情感关联[4]。一旦父代对子代不能提供帮助,那么将来的养老则陷入困境,可能导致“无人赡养”的现象。不同于理性计算的交换型关系,刘锐等人提出“剥削型代际关系”,认为代际之间虽然保持一种表面的平衡,但代际之间在“给”与“还”的内容和程度方面出现失衡[5-6]。在这种剥削型代际关系下,父代对子代具有强烈的义务责任感,并内化为父代的一种文化惯习,因此全身心为子代付出一切,包括物质支持、情感关爱以及孙辈照料,只求能够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而子代对父代是一种去伦理化的关联,为了参与村庄竞争,子代的竞争成本向父代转移,通过剥削父代的物质积累以减轻竞争压力,维持“体面的”村庄生活。因此,剥削型代际关系中的父代只能靠自养,但悖论在于其对子代“忘我般”的投入,致使失去劳动能力后缺乏自养的能力。不同于前述学者的观点,王海娟认为现代农村家庭代际关系呈现出一种“脱嵌化”形态[7]。在这种脱嵌型代际关系中,父代与子代之间在各个层面都丧失了关联性,代际之间基本不存在任何紧密关联,尤其是子代成家之后彼此更为独立。不论是在责任伦理、情感关联还是物质投入方面,父代与子代都保持彼此的独立,这种独立性从正反两方面影响着当地的养老状态。有益之处在于,父代不用为子代投入过多的物质积累,能够为日后自我养老积累一定的物质空间,不需要靠子代提供物质援助;不利之处在于缺乏情感关联,当父代生病或因年老而丧失自理能力时,其情感慰藉和生活照料将陷入困境。因此,即使这种看似独立的代际关系能让父代从子代的剥削中脱离出来,形成自我养老,但也面临极大的风险。

(二)代际关系的区域差异

中国农村是一个巨型的社会,在地域经济发展差异化、不同家庭结构和权力结构下,农村代际关系呈现区域差异性,致使中国农村养老主体和方式存在区域差异[7]。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就地城镇化加速,农民就地就业机会增多,代际关系表现为经济独立、情感依附。其养老方式呈现出 “以自我劳动为基础、以自主分配为原则、以自我积累为目的”的自主养老新模式[8]。而在中西部欠发达农村,父代与子代彼此合力才能完成建房、娶妻等人生任务,因而代际之间呈现出彼此交错的关系,在具体的互动中可能形成“交换型”甚至“剥削型”关系[9]。宗族性农村的父代具有较高的村庄权威,虽然为了传宗接代需要给子代提供大量的物质支持和孙辈照料,但其养老不存在较大问题,均为子代主导的家庭养老。综合以上研究,在农村代际关系失衡的背景下,农村老人的养老困境重重,个别地区老人由于不想给子代增加经济负担和情感照料压力而选择“自杀”。陈柏峰等人从湖北京山县调研发现,当地代际关系的失衡导致当地农村老人自杀率极高[10-11]。

(三)问题意识来源

S村地处川西平原,田少地多,灌溉不便,但与乡镇仅相隔四五公里,村民可在乡镇上的小企业打工或外出务工,农民收入主要以非农为主,只有老人在家种少许田。在川西平原S村的实地调研发现,本地的代际关系不同于上述已有的分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代际之间没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彼此的投入与反馈是基于自愿而做出的选择;第二,物质层面得以从代际互动中抽离,不论是父代对子代还是子代对父代在物质层面是彼此独立的,也不存在厚重的伦理责任,但仍然能够保持情感高度关联。本研究将这种代际关系概括为“自主型”,其实质是一种松散的代际关系,是一种基于个人情感和伦理之上的代际互动,仅存在低度有限的物质支持和反馈。本研究的问题意识在于,如何在村庄社会视域下理解这种代际关系下养老秩序的形成,以及在这种松散的自主型代际关系下,秩序化的自我养老模式运行的机制。

二、代际关系的维度与养老模式的划分

学界关于养老模式的研究较多,大体认为现阶段农村养老模式分为三个层面:社会养老、家庭养老以及自我养老。顾永红通过对农村老年人养老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发现社会养老在农村社会依然难以成为主流,而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仍是主要的农村养老模式[12]。另一方面,贺雪峰运用类型归因的方法提出了代际关系的四个维度:代际关系的平衡性、交换关系的程度、代际之间的紧张性以及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13]。本研究认为代际关系的维度可从其内涵细化为三个方面:伦理责任、物质投入和情感关联。在这三个方面代际之间的互动是有差异的,且不同类型的代际关系下呈现出多种互动类型。综合已有对代际关系与养老模式的相关研究,文章对代际关系的类型和维度及其与养老模式的关联做出简单的归类,如表1所示:

表1 代际关系的类型、维度与养老模式比较

从表1可见,传统的反馈模式下代际之间形成一种“哺育”与“反哺”的关系,在伦理责任、物质投入以及情感方面均处于浓厚的关联状态,形成和谐有序化的家庭养老模式。随着代际关系由均衡走向失衡,代际互动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在剥削型代际关系下,代际之间的互动走向两个极端:父代对子代具有厚重的伦理责任、竭尽全力的物质投入和高度的情感支持,但是子代对父代却是全面的低投入。其背后原因在于农民本体性价值的获致,父代将养育儿子及为儿子娶媳妇看作延续自己有限生命、获得无限意义价值的方式,因而在各个方面都是高投入,且不求回报,对子代的养老期待较低[3];而子代为了参与村庄激烈的社会竞争,不仅没有精力和物质条件赡养父母,反而从父母那里压榨更多的物质积累,在他们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而且不会受到村庄社会舆论的约束,从而导致子代对父代的各方面投入较低,最终导致“失序化”的自我养老形态。而在交换型代际关系中,父代的养老是在家庭中,由子代负责,但子代的养老责任并不是基于厚重的责任伦理和高度的情感关联,而是出于父代对自己高度的物质支持,作为一种“交换”才负责父代的养老;从父代的角度来看,除了情感的天然关联之外,为了能够获得子代日后负责自己的养老,他们会尽可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子代提供物质支持,例如,在子代成婚、买房或隔代抚养方面提供全力支持,从而形成一种基于理性计算的养老状态。对于脱嵌型代际关系而言,代际之间完全独立,彼此都是低投入,虽然一定能程度上减轻了父代的负担,但失去了子代的物质支持和情感照料,一旦遇到身体欠佳或年老而无法自理时,老年生活将陷入困境,因而可概括为“高风险”的养老模式。自主型代际关系不同于上述几类代际关系,其在伦理责任和物质投入两个维度上是低度有限的,但却保持着浓厚的情感关联,并没有形成代际紧张关系,父代养老以自主养老为主,并呈现秩序化状态。

三、自主型代际关系的内涵与表现

(一)自主型代际关系的内涵

自主型代际关系是指,代际之间彼此没有期待,更没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父代对子代的支持是有限的,而且主要是基于伦理责任和情感关联,并没有强烈的责任义务感,而子代对父代回馈的更多的是情感支持,在物质层面双方均呈现出彼此脱嵌的状态。但这种脱嵌与王海娟所阐释的“脱嵌化”代际关系不一样(王海娟),在自主型代际关系中,代际之间并没有完全脱嵌,而是一种“尽力而为”,是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尽量给予彼此支持,包括物质和情感。这种代际之间的“尽力而为”既不同于剥削型代际关系中父代对子代的“失去自我般”的全身心投入以及子代对父代的漠视和冷落[5, 6, 14],也不同于华北地区交换型代际关系中代际之间基于理性计算进行交换,双方彼此有期待才构成了交换的动力和基础,在这种交换型代际关系中养老逻辑发生了变化,从“你生养我,我就应该赡养你”的抚养——赡养逻辑转变为“你为我成家做过贡献,我才赡养你”的交换逻辑[7]。因此,本地的自主型代际关系有其独特的一面,是一种新型的代际关系,其最大的特点是“自主性”和“适度性”,不走极端,尽力而为。

正如当地某位黄大爷所言,“虽然我有两个儿子,但我也没觉得很累,只能尽力去帮他们;幸好他们结婚没有让我操心,也没花多少钱;他们在县城买房我一人给了两万,其实也起不到什么大的作用,主要还是靠他们年轻人自己,我也不可能把积蓄全部拿出来给他们,万一他们以后不养我们老人家怎么办,要为自己留后路。当然,我们老人家也不会期待他们以后养我们,以后老了就自己种点地,每月还有养老金,够了”。

在上述案例中,黄大爷并没有完全为子代付出,而是在给自己买了农合保的前提下合理地为子代买房贡献力量。他们认为给自己养老留足余地其实就是帮子代减轻负担,而子代对老人的这种行为也表示理解和支持。就像下面的例子一样:

郑婆婆老两口,今年都68岁了,但仍然参与劳动,自己在家做“香尖”(拜佛用的香烛),三分钱一根,每天做下来不到20元;老伴在县城范围内打零工,早出晚归,有活就去干,没活就在家耍。只有一个独子,2012年儿子儿媳准备在县城买房,自己和老伴主动支援了两三万块钱,当时儿子并没有主动向自己要。在老两口的观念里,“自己有就支持一下儿女,但是最主要还是要靠年轻人自己,我们还是要为自己以后的养老做打算,提前买个养老保险”。老两口靠自己的劳动挣钱,维持生活没有问题,在经济上与子代保持一种相对独立的关系,“我们做的我们吃,他们管他们的”,代际之间呈现出一种自主、自愿的给予关系,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成分;但是,代际之间的情感互动很密切,儿子隔十来天就会打个电话问候一声,节假日会回来看望两个老人。在他们看来,“自己能动就自己干活,不要增加子女的负担,虽然他们并不是不愿意养老”,“实在不能养活自己则向子女要钱”,“女儿也是一样,父母没有生活来源时也要负责养老”。

从上述案例中可知,不论是黄大爷还是郑婆婆,他们所代表的是当地父代的普遍行为模式,既会帮助子代,也会为自己的养老提早做打算。不同于被动地“活到老做到老”,当地的父代也是一种“活到老做到老”的状态,但是他们的这种“自我剥削”并不是完全为了子代,更多的是为自己日后的养老做打算,是一种“积极地自我剥削”,而不是被子代剥削[14]。父代的出发点在于积极主动为自己谋划生存资源,并不是因为担心子代不负责养老而做出的无奈之举,就像访谈中某位年轻人所言,“就算父母不干活,天天在家耍,我们也会拿钱给他们用”。然而父代通常都不会过早地期待从子代那里获得支援,而是积极利用自己的劳动力,“自己挣的自己用”,这实际上也减轻了子代的养老负担,最终形成一种彼此具有高度的情感关联和责任伦理的代际关系。

(二)自主型代际关系的具体表现

1.父代对子代的支持

在自主型代际关系下,这种自上而下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完成家庭再生产和“父代兜底”两方面,尤其体现在“父代兜底”方面。这两个层面的支持都不是父代的义务责任,而是基于情感关联和伦理责任作出的选择,对物质投入并不高。因为当地子代完成家庭再生产比较容易,对外在的物质要求不高,父代能从中相对抽离。而父代对子代最主要的支持在于父代兜底,所谓父代兜底,是指对那些光棍者或子代家庭因离婚导致结构破裂而照顾孙辈,但是这些支持没有对父代养老造成压力,是父代出于自身能力所做出的一种自愿行为,基于传统伦理而作出的选择,实际上并不是父代应尽的义务,子代也不会主动提出这些要求。下面是通过访谈5组组长黄思绪(化名)所作出的统计表2。

5组是S村较大的一个村民小组,共有60户,共198人,在社会分层、年龄结构以及婚姻形态方面都具有代表性,所以选择该组作为统计对象,以期把握村庄整体情况。从表2可知,父代兜底对象以婚姻破裂者为主,子代因婚姻的失败而难以全身心的照料孙辈,尤其是女性离婚后如果还想改嫁则最好甩掉孩子这个拖油瓶,或者为了全身心地外出打工也必须把孩子放在家里给父母带,否则成本太大。第二个特点是,兜底方既可以是女方父母也可以是男方父母,依据自身经济条件而定。这与本地的“两头走”婚姻模式有关。王会等人指出川西平原“两头走”的婚居模式有利于双方父母的照料,便于子代对父代提供赡养职责[15]。而实际上从另一方面这种婚居模式也有利于父代对孙辈的兜底照料,因为双方父母会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做出选择,“哪方条件好就由哪方进行兜底”,因此,上表中父代的经济实力都还可以,有能力进行兜底,而不会造成生活负担。

表2 S村5组父代兜底统计表

资料来源:整合自笔者调研报告

2.子代对父代的反馈

子代对父代的反馈更多的是情感和伦理责任,在物质层面基本处于脱嵌化,是彼此独立的。由于父代在子代成家后依然能够在劳动力市场上获得工作机会,例如,去乡镇小作坊或者在建筑行业打零工,工资不高,但生活在农村成本也不高,可以维持自己的生活开支,因此,不需要子代在物质上提供支持。而从另一方面而言,父代有自己独立的经济能力并不意味着子代完全在物质上不管父母,逢年过节多少都要拿几百给父母,只是这种付出并不具有强制性和固定性,子代在决定“给”与“不给”或“多给少给”时具有很大的自主弹性空间。正如下述案例一样:

袁长学(化名),今年74岁,生有一儿两女,都已成家。大儿子(44岁)帮老板开大货车运输沙石,每月基础工资与绩效加起来可达6000元;儿媳也是本县人,目前在家里开个小茶铺,经营5台麻将机,生意还算不错,一个月收入约两三千。家里还有一个“瓜孙”(孙子),初中毕业后便辍学去汽修厂做学徒工。两个女儿都嫁到本县,大女儿在县城开汽修厂,小女儿开鞋跟厂。两个女儿条件都很不错,都在县城买了房子,逢年过节都会拿点钱给自己,每次少则五百,多则一千。他说,“女儿愿意给就给,给多少就要多少,反正不向她们主动要,儿子也是一样”。

反倒是儿子平常很少拿钱给自己,虽然儿子一家条件还可以,但是他认为平常拿不拿钱都无所谓,“等我们动不了了,他们自然会管我们(照料)”。但在下面这个例子中,子代就很少在物质上反馈父代,因为子代本身的压力也很大:

高兰菊是S村另一个村民小组的,今年54岁,自己在家种玉米、油菜和小麦,还养鸡喂羊,老公60岁了,在成都工地上帮私人老板做小工,每天一百多块钱,平均每月做十几二十天不等。之所以到了60岁还要干活,是不愿意增加女儿的负担,并不是女儿不养老,而是一种理解基础上的自愿选择。因为女儿女婿都是独生子女,这意味着两个年轻人要负担四个老人以及孩子,加重了年轻一代的负担。所以,每次女儿拿钱给自己都不会要,或者再转给“瓜孙”。

分析上述案例可知,子代对父代的物质反馈是基于自身经济条件作出的自觉的、非固定性以及非强制性的选择;条件好的子女,不分男女,都会拿钱给父母,自身难保者,先顾自己,对父母也是“有心无力”。

四、自主型代际关系的形成机制

(一)婚姻模式与自主空间

1. 婚姻模式的变迁

当地的婚姻模式从“倒插门”逐渐向“两头走”转变,现阶段主要以“两头走”为主。“倒插门”也可称为上门女婿,主要盛行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它的形成具有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基础。80年代中后期,当地打工经济还未兴起,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务农,但S村田少地多,且农业生产效率低,而家庭子女数量通常均有两三个,因而只能维持温饱,难以有所积蓄;此外,当时人口流动小、村庄经济社会分化还未形成,从而形成相对封闭的本地婚姻市场,因此,能否成婚最关键的在于年轻人自身的条件,特别是对于男性而言,只要不是憨厚、头脑木讷的人都能成家(否则易沦为光棍),这其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是通过上门女婿的形式完成人生任务的。据各组长叙述,通过整理统计发现,在1975年之前出生的男性当中,每组平均有5位通过做上门女婿成家,约占总结婚人口的30%,甚至同一个家庭里有两位儿子都做上门女婿。例如,黄士勇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51岁,媳妇是本村人,一直在家务农;二儿子沉默寡言、性格内向,45岁时还没有娶到老婆,前年才去隔壁的邛崃县做上门女婿;而老幺则去隔壁乡镇做了上门女婿,生有一女,完成了家庭再生产。从中可知,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父代难以在子代婚姻中“发力”,婚姻缔结主要靠子代自己,导致“倒插门”现象普遍出现。

90年代之后,适婚青年大多为独生子女,这主要缘于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在独生子女成为主导家庭结构的背景下,本地婚姻模式逐渐趋向“两头走”,其最大的特点是:不嫁不娶、两头居住[15]。女方在物质方面要求较低,或者说没有硬性要求,年轻人说,“没有情感才会谈条件”。这种“两头走”的婚姻模式主要有两方面的优势:第一,父代从子代的婚姻责任中相对超脱,较早地进行自我积累,为日后养老做准备;第二,两头走意味着两头居住,不用分家,这种居住模式有利于代际之间的情感互动。虽然物质上彼此相对独立,但保持高度和谐的情感关联,这是老人日后获得子代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的情感基础。

2. 自主空间

从上述婚姻模式的分析中可知,不论是“倒插门”还是“两头走”的婚姻模式,能否成家的最关键因素在于个体本身的条件,而不是外在的家庭物质基础,男女双方的情感在婚姻缔结时扮演重要的角色。因此,“只要你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一般都能顺利完成人生任务。正是因为子代能够相对容易地完成家庭再生产,致使父代可较早从代际负担中得以抽离,获得自我积蓄的空间,有效保证了自我的经济独立性,并有自主权为日后自我养老尽早做打算。退而言之,即使子代在结婚或买房时需要父代投入部分支持,父代也能在付出之后继续投入劳动力市场,获得务工收入,他们有经济独立能力,能够自我选择如何处理这些积蓄。

(二)村庄社会竞争的弱化

如何从村庄社会层面理解自主型代际关系的形成。陈锋认为,村庄经济分化所衍生的社会性面子竞争将形塑村民“虚胖”的生活逻辑,为了保证其家庭和子代的延续与生活的体面和尊严,避免沦为社会的底层,将形成“自下而上”的代际剥削[14]。而当地的社会经济还未形成明显的阶层分化,95%的农民家庭年收入在10万左右,而富人阶层和低保等贫困户共占5%左右,无法主导村庄的社会竞争。具体而言,可从以下两方面来理解自主型代际关系形成的社会基础层面的原因。首先,当地村庄社会竞争较弱,子代不会因为要参与建房、买车等社会竞争而极力从父代转移物质财富,甚至进行代际剥削,这种有限的村庄竞争客观上减轻了父代对子代的责任和支持。其次,之所以子代可以依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是否赡养父代是因为当地的村庄社会舆论弱化,每个家庭是彼此独立的,没有形成村庄整体的舆论导向,因此,即使子代一分钱不给老人赡养费也不会受到他人的谴责;同时,这种物质上的相互脱嵌背后是父代经济的独立性以及前期的物质积累,所以正如当地村民所言,“即使子女不提供物质支持也不会饿死”。但是,在精神慰藉和失能后的生活照料方面子代依然具有厚重的伦理责任。正如下述案例所示:

袁国庆(化名),65岁,S村22组成员。儿子大学毕业后娶了隔壁县的同学,两人同在成都市,某事业单位上班。在袁国庆受伤前,儿子对家里的物质支持较少,因为房贷还没有还清,只是偶尔周末休息时买点生活用品或吃的东西回家,并保持每周一次的电话联系。由于自己之前腰上长肿瘤,袁国庆去年决定做手术,除去新农合医疗报销,手术费另花费十万,儿子出了一半;现在处于修养状态,难以承受体力活,生活来源主要靠老伴在路边经营一个小店铺,每天毛收入大概七八十元。自从父亲做了手术之后,儿子不仅在物质层面支持更多,而且在情感关联方面更加密切,基本每周周末都会回来看望两个老人家,并时常促膝而谈。

(三)相对健全的政策保障

当地的社会保障政策相对比较健全,既有国家统一提供的社会保险政策,也有“失土保”、“耕保金”以及分高、中、低多种档次的“农合保”,老人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决定买哪一档次的农合保。因此,相对健全的养老保障政策为当地老人提供了较大的生存空间,有效保障了父代的基本生活水平,这是子代可从父代养老物质责任中相对抽离的政策基础,也是代际之间能够和谐有序并相互理解的物质保障。正如下述案例中7组的袁大爷一样:他在上世纪70年代参加过中越边境自卫保卫战,国家每个月给予补贴,现在涨到每个月560元;其次,2008年买了军保,不到一万二,当时是儿子出的钱,但是军保每个月可领的钱较多,起步每月就有三百多,现在已涨到每月1600元。通过积赞每个月所领取的养老金,他还清了当时儿子支付的保险费用,而且还帮老伴也买了一个农合保,老伴现在每个月可领取500元左右,因此,他们老两口现在每个月有2600元左右的收入,除掉开支每个月都有结余。

该案例中的袁大爷老两口,不仅不需要子代负担自己的养老,而且还能帮助子代照料孙辈,连家里的日常开支他们也会主动承担,所以代际之间关系和谐,即使住在一起也没有任何矛盾。

在访谈中发现,这种通过买农合保为日后养老做打算是个普遍现象,已经成为本地村民的生活习惯及观念认同。除非家庭条件极度困难,都会提前买农合保,即使父代没有条件,子代也会支持,因为这实际上是减轻了子代自己的养老负担。下述案例中的村民也说到了这一点:

黄桂娥,S村7组成员,今年53岁,只有一个女儿,离婚后没有改嫁,现在云南打工,很少回来,偶尔打点钱给黄桂娥,主要是想让父母买点东西给娃娃。黄桂娥自己和老伴日后的养老已经做好了打算。老伴虽然已经61岁,但身体还可以,帮人在山上砍竹子卖,自己则在家种些蔬菜和玉米,平常就是买点米吃。既买了医疗保险,也买了农合保。老伴买了最高档的,共花费四万零三百九十元,现已开始领钱,每月可领六百八十多元;自己买的是低档的,过几年也可以领钱了。在她看来,“穷山僻壤不买保险怎么生活”,子女不是用来“靠”的,子女条件好自然会给钱给自己。所以,先自己做好打算,用攒下来的钱给自己买保险,这是当地父母的一种常态。

依据7组组长的口述,粗略估计该组90%以上的父代都会早早地为自己购买农合保,这也是自我养老形成的政策保障。

五、 总结与讨论

(一)自主型代际关系的影响:秩序化自我养老的形成

在自主型代际关系下,代际之间财产分配自主化、伦理责任低度化及情感高度关联化,致使代际关系是一种基于情感的互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代际之间的伦理责任和物质支持,其中具有较大的自主分配空间。以情感为主导、“不嫁不娶”的“两头走”婚居模式,客观上减轻了子代完成家庭再生产的压力,代际之间没有形成紧张的关系,同时父代前期的物质积累得以自主分配,这是日后自我养老的经济基础和情感保障。另一方面,在城乡二元体制结构下,农民“进可攻退可守”,这是实现秩序化自我养老的制度保障和现实路径[13]。调查发现,当地父代在壮年时大多选择外出务工,获取早期的物质积累,主要用于两个方面:子代成婚和购买各类保险。当子代顺利完成家庭再生产后,父代逐渐向当地乡镇的小企业转移,“早出晚归”,顺带务农,这种“半工半耕”的模式可以维系父代的日常生活,不需要子代进行赡养,只是情感上依然保持高度的关联,子代每到假期都会回来看望父母;而一旦父代完全被劳动力市场所淘汰时(60岁以上),没有了务工收入,且子代的支持又很有限,此时,农村的蓄水池作用得以凸显。失去劳动力价值的父代农民可选择返乡,种点果蔬和玉米,日常生活只需买点大米,所以生活成本较低;再加上有基础养老金以及农合保险金,基本的生活没有任何问题,不仅如此,还可以打打小牌,帮子代照料孙辈,实现“父代兜底”。

(二)自我养老的影响

在“自我养老”模式下,子代在其中的支持是有限的。从实地调研中可知,虽然子代也会出于自愿给父代提供少量的物质支持,但养老的主体依然是老人本身,他们并不是依附性的存在,与子代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姿态,“你给我就要,给多少要多少,却不会主动向子女索取养老物资”,这成为当地老人养老的普遍心态和行为逻辑。因此,本地老人社会地位较高,活得比较有尊严,而不是委曲求全。自主型代际关系、城乡二元结构以及国家养老政策都促使了这种良好养老秩序的形成,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良好养老秩序的形成又促进了代际之间的和谐相处,并对村庄社会治理形成良好地推动,最终达到良性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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