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创新发展

2019-02-20 01:22刘明亮湖北省审计厅
审计月刊 2019年11期
关键词:内审审计工作监督

◆刘明亮/湖北省审计厅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这为做好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审计机关是国家机关,也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必然要求。做好内部审计工作也一样,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一)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从宏观来讲包括政治统领、监督体系的构建以及各种制度的配套。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治理的理念、方式、方法与新时代接轨,体现出现代化治理水平。内部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既是本部门本单位强化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是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必然要求。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做到“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共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实行审计全覆盖,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审计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但是,仅靠国家审计的力量,难以满足审计全覆盖的要求。经过30多年的发展,内部审计不仅人员力量逐步充实强大,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可以成为而且已经成为推进审计全覆盖的一支重要生力军。

(三)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各单位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和全民法治意识、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这对各单位内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部审计具有全面性、专业性、连续性等多方面的特点,对各单位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全方位、全过程和全局性的重要影响。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大型企业的发展可以看出,凡是发展较好的,内部审计工作就做的较好;凡是发展不是很好的,这些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就不重视,各种风险隐患也相对较多。因此,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各单位加强自身管理、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的内在需要。

二、全面检视存在的问题,找准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短板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审计领域不断拓展深化,职能作用进一步充分发挥,工作成效更加凸显。但同时应当看到,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制约了内部审计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内部审计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两次会议上都对内部审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胡泽君审计长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从基层实际情况来看,有的人员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还存在一定偏差。有的单位领导认为内部审计机构不是推动单位发展的主要职能部门,可有可无;有的对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弱化,没有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对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支持力度也不够;有的单位工作人员对内部审计工作比较抗拒,认为是“自己人给自己人找麻烦”,多此一举;还有一些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不能正确看待内审工作,认为做的是得罪人的事,在思想上有顾虑,工作上放不开。

(二)法律制度还有待完善。审计署出台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两项重要制度,为做好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但与内部审计工作实践需求相比,法律制度上仍然稍显滞后。一是法律刚性支撑不够。目前,我国唯一涉及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律是《审计法》,其中仅仅笼统强调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没有具体的规定,导致内审工作在法律层面缺少足够支撑。二是规章制度针对性不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医院等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单位,其内部审计工作各有特点和重点。但目前相关地方性规范、规章等对内审的工作规定都比较笼统,没有分行业、分类别进行规定,针对性不强。三是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刚性不强。2013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印发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及配套业务准则。但是,内审准则仅仅是行业执业规范,加之法律法规条款并未明确国家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准则的关系,导致内审准则强制约束力不强,也影响了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对接的效果。

(三)审计项目质量还有待提升。经过多年的发展,内部审计工作得到加强,审计质量也在逐步提升。但同时应当看到,一些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不能满足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影响了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三多三少。一是委托实施的多,直接实施的少。有的内审机构主要依靠聘请社会审计机构来实施审计,审计质量直接取决于所聘请的机构。由于内审机构人员少、任务重,在指导、把关上力不从心,委托实施的审计项目质量堪忧。二是揭示微观问题多,宏观分析服务宏观决策少。有的内审机构在工作中更注重揭示资金、资产管理和权力运行方面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在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服务单位宏观决策管理上还不够。三是满足完成任务多,严格依规开展工作少。随着审计地位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任务也越来越重。但由于内审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内审力量不足的问题仍然很突出。很多内审机构仅仅满足于任务的完成,一些审计项目未能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要求,在审计证据的获取、问题定性处理上依法依规做的仍然不够,特别是在正确处理好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的能力上还有待提高。

(四)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还有待加强。随着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很多地方都成立了专门的内审管理机构,客观上对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提供了保障。但从基层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地方指导监督还比较乏力。主要表现在:有的基层审计机关由内审协会的服务职能代替了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职能;有的统筹发展不够,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各打各的鼓、各敲各的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有的指导监督长效机制不健全,没有落实内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工作总结以及问题线索等资料向审计机关备案的规定制度;有的对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指导培训不够,有的几乎没有开展对内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创造性开展工作,推动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新发展

当前,内部审计工作进入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新时代,也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内审人员要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主动作为,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在新时代有新发展。

(一)坚持从机制制度入手,着力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法律制度完善

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党和国家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精神和主张固定下来。要在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共同发力,全面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建设。在宏观层面,要推动完善立法。加快修订完善《审计法》,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职责、程序权限、履职保障等内容。加快推动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有关的制度规定。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保障内审工作开展于法有据、有法可依。在中观层面,要建立内审业务制度。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与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资金规模等,加快建立健全符合行业发展规律、贴合内审工作实际的行业性内部审计指导意见、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促进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开展。在微观层面,要健全沟通联络机制。内审指导监督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指导监督的责任,不断建立健全沟通机制,摸清内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加强日常的指导监督,推动实现国家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机构深度融合。

(二)坚持以科学审计理念为指导,着力推动提升内部审计工作层次和水平

科学的审计理念是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根本前提,也是内部审计工作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做好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要突出把握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内部审计工作与单位健康发展的关系。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的重要职能机构,推动单位发展是内审机构的重要职责。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全面性、及时性的优势,将单位工作中最强烈、最迫切的工作重点难点、风险控制点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摸清真实情况、反映突出问题、揭示风险隐患,并推动及时有效解决问题,促进单位健康发展。二是正确处理好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的关系。在坚决揭示单位资金使用、资产管理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和省委“建立健全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精神,慎重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支持、保护改革发展,对有利于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增添经济发展动力、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和创新举措,要鼓励支持、包容审慎。三是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要立足监督,着眼服务,切实站在服务单位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谋划内部审计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实施审计。要加强审计成果综合分析和提炼,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建议,从更高层次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改革发展中的服务、促进和保障作用。

(三)坚持开拓创新,着力推动内部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

把牢审计项目质量“生命线”,高标准、高定位、高质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一是着力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准则》要求,用证据和数据说话,依法依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计划、审计实施、报告出具、问题整改、档案归档等重点环节,努力做到审计程序遵法、审计实施依法、审计处理合法,推动提升审计项目质量。二是积极探索内部审计工作发展新路子。在审计领域上,做好传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探索深化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多种类型审计同步发展;在组织方式上,要推动内部审计项目与组织方式“两统筹”,积极探索融合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在审计方法上,要强化大数据思维,加强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提高运用大数据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增强审计监督的时效性和穿透力。积极探索区块链审计。三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批示精神,将审计整改作为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及其价值提升的落脚点和助推器,持续推动解决阻碍改革推进、激发活力、转型升级的深层次问题。同时,要及时研究分析内部审计发现问题产生的规律和根源,推进相关机构制定有效措施,完善内部控制,堵塞管理漏洞,降低屡审屡犯的风险。

(四)坚持强化指导监督,着力推动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融合发展

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要切实强化指导监督,加快形成审计监督合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审计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监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制定完善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内审指导监督部门、审计业务部门和内审协会的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定期收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工作总结以及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资料,并将其作为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参考依据。强化对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对内部审计已经发现并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对纠正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应当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三是强化日常指导监督。要通过专题培训、以审代训、现场指导、业务交流、内部审计报告评选等方式,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指导,提升内审人员财经法纪知识水平、宏观政策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同时,要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实施审计项目开展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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