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洪波
(宁波市之江社会工作服务评估与研究中心,浙江 宁波,315000)
随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的不断加强,公益类的社会组织正在蓬勃发展。然而,目前社会组织所开展的项目还没有一个规范性的、可量化的、可操作性强的评估方法,尤其缺乏逻辑严密、概念清晰地设计和评估公益项目的手段。所以,在实践中常常把“产出当作成效,活动等同于项目”,而不是把活动看作一系列用以达到既定目的程序的组成部分。[1]这造成了三个问题:一是政府在购买、评估公益服务类项目时,没有具有权威性的规范,公信力有所欠缺;[2]二是公益项目在设计、运行管理和评估中,缺少“投入—产出—成效”这样层次明晰的设计评判框架,无法及时地判断项目完成进度和工作绩效;[3]三是接受项目服务的目标人群是否确实地获益也较难确定。[4]由此可见,公益服务确实需要可操作性强的绩效评价工具,以推动公益项目服务精准度和有效性的提高,激发公益组织的发展潜能,改善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服务成效,最终提升被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5]
20世纪80年代以来,绩效管理与评估开始成为一个流行的概念。Kast认为,绩效应该包括效果、效率、组织成员的满意度。效果是指产出成果的实际影响;效率是指投入资源的利用程度,有效率并不代表有效果,有效果也并不保证高效率。[6]李永友认为,绩效是效益、效率和有效性的总称,它包括行为过程和行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