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杰 梁迎青
美国授权其海岸警卫队(US Coast Guard,简称USCG)根据美国法典第46号标题第33章及国内其他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对航行作业于美国水域的外国籍船舶进行港口国监督(PSC)检查。美国海上安全手册(Marine Safety Manual)第Ⅱ册D部分将检查类型分为三种:PSC安全和环境保护符合性检查、国际船舶和港口安全(ISPS)/海上运输保安法(MTSA)保安符合性检查、非公约船舶保安符合性检查。除非另有规定,PSC检查和保安符合性检查需一并实施。
当前全球已建立9个区域性港口国监督备忘录组织,USCG则是单独开展PSC检查。USCG虽未加入任何区域性备忘录组织,但作为东京备忘录(TOKYO MOU)和巴黎备忘录(PARIS MOU)等备忘录的观察员参与全球PSC活动。由于美国是海运贸易大国,加上法律法规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装备先进,人员得力,USCG开展的PSC检查在全球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USCG的检查机构分布在9个区域,涵盖36个港口,包括锚地,其中,NewOrleans和Houston/Galveston每年的检查数量都超过1 000艘次,远远高于其他区域。
近20年来,USCG平均每年实施10 000万艘次的PSC检查,从检查数量来说,仅次于东京备忘录和巴黎备忘录,如果以国家或地区为单位来统计,USCG每年的PSC检查数量位列世界第一。
USCG制定了自己的选船机制,在船舶检查、缺陷判定和处理、滞留和解除滞留等方面颇具特色,简介如下。
1.选船机制
2007年开始,USCG使用经修订的PSC安全和环境保护符合目标矩阵评估靠泊船舶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该矩阵以船舶管理、船旗、认可组织、船舶历史、船型、船龄为参数,对船舶前12个月的表现进行评分,经计算,根据分值的不同将船舶分为优先级Ⅰ(PI≥17分)、优先级Ⅱ(PII=7~16分)和无优先级(NPV≤6分)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