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计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从这个意义而言,任何对律师诉讼权利的漠视、偏见乃至不当压制,都背离了司法改革的轨道,也埋下了司法不公的隐患。
近期,网上热传一段庭审视频。在这段时长仅为1分21秒的视频中,一位主持庭审的女法官三次打断律师发言,不停催促律师,“抓紧时间,别长篇大论。”当律师表示此案人命关天,需要充分表达辩护意见时,又遭到女法官的呵斥:“你充分不一定能把事情讲清楚,说明你水平不够,抓不住重点,明白不?”
这段被戏称为“法官怼律师”的庭审视频,在法律工作者中引发了轩然大波。不少人批评当事法官素质堪忧,其行为不仅限制了律师的辩护权利,而且伤害了律师的人格尊严。不过也有一些人认为,虽然当事法官的语气态度欠妥,但在“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下,应当理解其试图提高庭审效率的做法。面对社会舆情,广东省高级法院则表示,“已组织专人调查核实,将确保所反映案件严格依法公正审理。”
此事件的是非曲直,还有待官方定论,但已足以成为折射法官与律师角色冲突的一个样本。事实上,如此不和谐的庭审场景,虽非普遍,亦非个案。一方面,少数法官并未对律师的执业权利甚至是人格尊严予以应有的尊重,而是动辄压减律师的辩护时间和空间,甚至上演无正当理由将“麻烦”律师驱逐出庭的个案。另一方面,一些律师也缺失合格、理性的执业素养,或离题万里喋喋不休,或情绪失控喧嚣法庭,不仅无益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虚耗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