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梦妮
编者按: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趋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了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平等保护所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纳入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受案范围,逐渐加大惩治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实践中,检察机关不仅要依法严惩犯罪,更要加强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保护和推动完善预防机制,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为此,本期特刊发三篇关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与预防的文章,分别对健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构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制度以及检察机关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具体实务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完善。
摘 要: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多是“一对一”的行为,被害人较为特殊,客观性证据较为单薄,因此在实践中,在办案程序、证据收集认定、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的工作机制,可从落实“一站式”取证制度等专业化办案机制,加强证据收集,健全性侵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体系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性侵未成年人 程序规范 证据收集 被害人救助保护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臺,为司法人员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供了有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