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对员额检察官考评机制的研究具有较大的实务价值。以江苏省基层检察院为样本,通过对目前考评机制的梳理,分析其实施过程中存在考评主體构成单一、考评指标设置无差异性、考评依据中缺少检察实绩内容、考评绩效奖金分配没有体现业绩、考评结果运用单一的问题,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原则,构想出一套健全考评组织、优化考评业绩内容、完善业绩考评方法、加强考评程序保障、扩宽考评结论应用符合基层检察院实际的员额检察官考评机制。
关键词:额检察官 检察实绩 考评机制
近几年,检察机关进行了大范围的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管理,虽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一级检察院出台了一些关于员额检察官考评机制,但由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检察院与基层检察院的人员结构及工作内容差异较大,对于基层检察院建立员额检察官考评机制的借鉴作用有其局限性。目前各基层检察院虽然也对员额检察官进行考评,但随意性较大,实践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考评主体构成单一,行政色彩浓厚。虽然各地区以省级检察院分别成立有员额检察官遴选与考评惩戒委员会,但是每年对员额检察官的考评主要由员额检察官所属各检察院组织实施,对考评结果起决定作用的还是院领导的态度,员额检察官及其检察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如法院、公安等单位外部人员没有参与;二是考评指标在设置上缺乏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