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朱元璋对驸马欧阳伦严惩不贷的原因

2019-09-10 07:22张莹
炎黄地理 2019年3期
关键词:参照物朱元璋比较

张莹

摘 要:欧阳伦作为朱元璋爱女的驸马,本已显贵尊荣,但他却违禁贩茶,作为皇帝的朱元璋,该如何处置驸马欧阳伦?从作为相对参照物的文臣武将等来看:杀武将,杀文臣,驸马更不足恤;杀亲侄子、亲外甥,驸马更不足惜。从绝对参照物的律法来看:“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驸马何足道哉!從特殊参照物的“忠孝节义”来看:宁为忠孝节义屈法,不为不忠不孝不义枉法。三种参照物,都得出欧阳伦被杀的结论。

关键词:朱元璋;违禁贩茶;参照物;比较;忠孝节义

朱元璋打下江山后,他整肃吏治,惩治不法,打击不端,削除芒刺。他冷酷凶狠,大开杀戒:杀武将,杀文臣,杀地主巨富,杀文人。到洪武三十年(1397年),朱元璋已经是个七十岁的老衰翁。就在这一年,朱元璋杀了驸马欧阳伦。史书记载:“伦颇不法。洪武末,茶禁方严,数遣私人贩茶出境,所至绎骚,虽大吏不敢问,有家奴周保者尤横,辄呼有司科民车至数十辆。过河桥巡检司,擅捶辱司吏。吏不堪,以闻。帝大怒,赐伦死,保等皆伏诛。”[1]

朱元璋为什么非要杀驸马欧阳伦?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即令“以蜀茶易番马资军中用。”[2]除军事需要外,明朝统治者还认识到茶马贸易“实以系番夷归向之心”,因而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官营茶马贸易体制,沿用唐宋榷茶制度,对茶进行专卖。政府为了垄断茶马贸易,对茶禁政策执行极严,对茶叶走私者处置极重。明太祖朱元璋颁令:“私茶出境者,斩。关隘不觉者处以极刑。”[3]欧阳伦因为走私茶叶,所以被朱元璋处死——如果这样就事论事是非常迂腐的,因为在古代封建皇权社会,皇帝的言行出于皇帝个人意志,而个人意志是因人而异的,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个人意志受常模参照评价①的影响,也受标准参照评价②的影响,还受特殊参照评价③的影响。因此,从常模参照物、标准参照物和特殊参照物的角度去分析欧阳伦被杀的原因,是比较公允的,是相对准确的。

1 以文臣武将等为常模参照物

1.1杀武将

洪武八年,德庆侯廖永忠以僭越用龙凤等不法等事赐死,十三年,永嘉侯朱亮祖父子被鞭死,十七年,临川侯胡美以犯禁死,二十五年,江夏侯周德兴以帏薄不脩的暧昧罪状被杀,二十七年,杀定远侯王弼,永平侯谢成,颖国公傅友德,二十二年杀宋国公冯胜。[4]

徐达为开国第一功臣,洪武十八年省背疽,据说这种病最忌吃蒸鹅,朱元璋却赐蒸鹅,徐达流泪,当着使臣的面吃下,不多日就死了。[5]

欧阳伦只是一个驸马都尉,他没有为大明朝建立功勋,绝对不可能与战功卓著的武将同日而语,也没有资格与立下汗马之劳的武将相提并论。朱元璋对明王朝的功勋老将都敢杀,那他对明王朝的腐败蛀虫,如何不敢杀?没有道理!

1.2杀文臣

武将之外,文臣被杀的也着实不少。有记载可考的,有宋思颜、高见贤、凌说、孙克仁,这几个人都是起初起事时的僚属。宋思颜在幕府里的地位仅次于李善长。他专替朱元璋“伺察搏击”,尽鹰犬的任务,告密栽赃,到末了也被人告密,送了命。[6]朝中有礼部侍郎朱同,户部尚书赵勉,礼部尚书茹太素,春官王本,祭酒许存仁,左都御史杨靖,大理寺卿李仕鲁,少卿陈汶辉,御史王朴、纪善、白信蹈等。[7]外官有苏州知府魏观,济宁知府方克勤,番禺知县道同,训导叶伯巨,晋王府左相陶凯等。茹太素是个刚性人,爱说老实话,几次因为话不投机被廷杖、降官,甚至镣足治罪,最后茹太素还是被杀。员外郎张来硕谏止取已许配的少女做宫人,说:“于理未当”,被碎肉而死,参议李饮水被割乳而死。儒学训导叶伯巨因谏太祖分封太奢,被下狱,瘐死。[8]

文臣为朱元璋献计献策,为朝廷书写篇章,处理政务机要,治理地方事务,他们也劳苦功高。偶尔贪了赃,犯了忌讳,说错了话,就会被杀。欧阳伦违禁贩茶,其罪过远远大于贪赃、犯忌、说错话,他如果不受严惩,还有天理吗?

1.3杀亲侄子、亲外甥

朱文正是朱元璋的亲侄子,曾经力拒陈友谅,坚守南昌七十五日,立了大功,但朱元璋以“亲近儒生,胸怀怨望”被鞭死。义子兼亲外甥李文忠,南征北战,立了大功,也因为左右多儒生,礼贤下士,被毒死。[9]

欧阳伦不是朱元璋的亲侄子,也不是亲外甥,只是一个女婿,也就是说,欧阳伦与朱元璋没有血缘关系。亲侄子、亲外甥被杀,杀了就再也没有了;旧女婿被杀,可以找新女婿。朱元璋连与自己有紧密血缘关系的亲侄子、亲外甥都舍得杀,难道还会舍不得杀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女婿吗?

1.4吓死亲儿子

潭王梓是朱元璋的第八子,洪武二年(1369年)九月生,次年被封为潭王。洪武十八年(1385年)十二月到封地湖南长沙府。他机敏好学,善文章,常召集府中儒臣宴饮,并让他们即席赋诗,亲自品评高下优劣,优者赏以金币。王妃于氏是都督于显的女儿。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于显之子宁夏指挥于琥被卷入胡惟庸案,旋即被杀。朱梓闻讯后非常紧张。朱元璋派人对他进行安慰,并召其入京,结果使朱梓更加害怕,便与王妃于氏一起自焚而死。[10]

潭王梓虽非朱元璋直接杀死,但也可从中窥见朱元璋的威严。朱元璋的亲儿子梓与胡惟庸案八竿子打不着,却因惊惧而自焚死。欧阳伦以身试法,走私茶叶,他没有畏惧,明目张胆,还蛮横无理,朱元璋如果不赐死他,如何对得起在地下继续惊惧着的潭王梓?

2 以大明律法为标准参照物

国家要长治久安,需要法治。朱元璋深谙其中道理。洪武六年(1373年),朱元璋颁行《大明律》,这是朱元璋“依法治国”思想的端倪。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以后,即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颁布《大诰》,次年又颁行《大诰续编》、《三编》,为大明律法注入了新的血液;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所押刑犯交刑部审理,这是朱元璋进一步明确了要“以法治代替人治”。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太子朱标病死,几个月后,朱允炆被封为皇太孙,立为皇位继承人;由于皇太孙年幼而仁弱,朱元璋不得已发起蓝玉案,诛杀蛮横的蓝玉,继而株连其他朱允炆难以驾驭的功臣宿将,为皇太孙朱允炆继承大统实现法治扫除障碍。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颁布《皇明祖训条章》,作为巩固朱明皇权而对其后世子孙的训诫。至此,《大明律》《大诰三编》《皇明祖训条章》等律令格式已完备,朱元璋“依法治国”的思想和环境已成熟。[11]朱元璋也垂垂老矣,他开始依法治国了,他要为孙子开个依法治国的好头。

洪武三十年(1397年),驸马欧阳伦违禁走私茶叶。由于欧阳伦的身份很特殊,官员们都不敢管,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欧阳伦“数遣私人贩茶出境,所至绎骚,虽大吏不敢问。”

现代社会,茶叶是极为普通的商品,市场上随处可见。可是在明朝,茶叶是重要的经济和战略物资。明政府在西域边境设置茶马交易市场,这就是所谓的“茶马贸易”。为了更好地管控茶马贸易,朱元璋亲自颁布《茶马法》,对茶叶实行严格地监管,由政府专卖,不允许民间私人贩卖。违禁,则会面临严厉地惩罚:“律例丝茶出境与关隘失察者,并凌迟处死。盖西垂藩边,切莫诸番,番人持茶为生,故以严法以禁之,易马之酬之,制番人之死命,壮中国之藩篱,断匈奴之作弊,非常之法也。”[12]

面对高额利润,欧阳伦铤而走险,他派管家周保在各地收购了数十辆车的茶叶,运到边境贩卖。一路畅行无阻,但到了蓝田县,管家周保竟然出手打了巡检税吏。税吏不堪受辱,给朱元璋写了奏折。朱元璋收到奏折后,大发雷霆,说:“朕才行一法,乃首坏之!”欧阳伦作为皇亲国戚,不是维护皇家的法律,而是知法犯法。在推行法治的过程中,如果不依照法律让欧阳伦受到应有的惩罚,大明王朝法律的公正威严何在?大明王朝的法律如何实行下去?欧阳伦不死,何以服众?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朱元璋要杀欧阳伦。[13]

3 以“忠孝节义”为特殊参照物

朱元璋在用重刑惩治违法犯罪的同时,也注重用儒家思想治国,推崇忠孝节义,有时候只讲情理不讲法理——为忠孝节义屈法。他认为治理国家,道德能够弥补法律的不足,用道德的约束与礼仪上的教化,需让老百姓从内心里有儒家思想里的忠孝节义观念。民众心里只有有了忠孝节义的观念,国家才能和谐稳定。

洪武八年(1375年),杭州有民犯罪,其子愿代父刑。朱元璋亲自处理,释放其人,并说明这样做的意图:“此美事也。姑屈法以申父子之恩,俾为世观。”其后,山阴县又有人请求代父受刑,朱元璋再次加以宽释,并重申:“朕为孝子屈法以励天下。”朱元璋态度很明确:为了倡导“孝行”,“屈法”也是值得的。[14]

朱元璋还审理过这样一个案子:奸夫与少妇通奸,少妇的丈夫不知,丈夫很爱少妇。奸夫认为少妇太轻浮!丈夫那么爱她,她却还要背着丈夫干这苟且之事!奸夫于是就杀了这个少妇。案发后,官府抓了无辜的人审问受刑,奸夫良心发现,到官府自首,官府上报朱元璋,朱元璋说:“能杀不义,此义人也。”竟然把那个杀人的男子无罪释放了。[15]

这两个案子牵涉到“忠孝节义”问题。朱元璋并没有按照法律办事。他在这里宣扬的道德观,显然超越了法律——他在为“忠孝节义”屈法。朱元璋能为平民屈法,为什么就不能为自己的女婿屈法呢?首先,欧阳伦违犯皇帝的禁令,就是对国君的不忠;其次,欧阳伦轻视岳父的禁令,就是是长辈的不孝;第三,欧阳伦以个人私利小利为重,无视国家的大局利益,就是不义。朱元璋倡导的是“忠孝节义”,而欧阳伦破坏的正是“忠孝节义”——欧阳伦不忠不孝不义,朱元璋怎能不杀他?

4 结论

综上所述,欧阳伦作为朱元璋爱女的驸马,本已显贵尊荣,但他却违禁贩茶,作为皇帝的朱元璋,该如何处置驸马欧阳伦?从作为相对参照物的文臣武将等来看:杀武将,杀文臣,驸马更不足恤;杀亲侄子、亲外甥,驸马更不足惜。从绝对参照物的律法来看:“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驸马何足道哉!从特殊参照物的“忠孝节义”来看:宁为忠孝节义屈法,不为不忠不孝不义枉法。三种参照物,都得出欧阳伦被杀的结论。

与其说欧阳伦是被朱元璋所杀,不如说他是被自己的无限贪欲所溺死。作为皇帝的爱婿,作为公主的驸马,即使欧阳伦碌碌无为,也可华富贵平安一生,但他却被金钱利诱和驱使,无视法律,铤而走险,走私茶叶,使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的贪欲毁灭了他的的身家性命。

宋代理学家周敦颐认为“君子以道充为贵,身安为富。”三百年后的欧阳伦却没有理解,可悲!可叹!

参考文献

[1]《明史》卷一八八《杨一清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4-1.

[2]《明经世文编》卷一〇六,梁才:《论茶马事宜书》.北京:中华书局,1997-06.

[3]《明史·列传第九·公主》.北京:中华书局,1974-4-1.

[4](明)王世贞《史乘考误》[两件总督采进本],(明)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太祖实录辩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4-1,潘柽章《国史考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5](明)徐祯卿《剪胜野闻》。北京:中华书局,1991.

[6]《明史》卷一三五《宋思颜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4-1.

[7]《明史》卷一三六《朱同传》,卷一三七《赵勉传》《纪善传》《薛详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4-1.

[8]《明史》卷一三九《茹太素传》《李饮水传》,卷一三九《叶伯巨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4-1.

[9]《明史》卷一一八《朱守谦传》附朱文正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4-1.

[10](明)王世贞《史乘考误》[两件总督采进本],(明)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太祖实录辩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4-1,潘柽章《国史考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0]《明史》卷一百一十六《列传第四·诸王》。中华书局,1974-4-1

[11]《明史》卷二《本纪第二·太祖二》,《明史》卷九十七《刑法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4-1.

[12]《明史》卷八十《茶法》,《明史》卷九十二《马政》。中华书局,1974-4-1.

[13]《明史》卷三《本纪第三·太祖三》,卷八十《茶法》;卷一百二十一《宁国公主》.北京:中华书局,1974-4-1.

[14](明)余继登《典故纪文》卷三。北京:中华书局,2006-3.

[15](明)陆容《菽园杂记》卷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5.

注释:

[1]常模参照评价,教育心理学术语,是指评價时以学生所在团体的平均成绩作为参照标准(常模),根据其在团体的相对位置(或名词)来报告评价结果。本论文以文武官员为常模参照物,与欧阳伦作比较,以确定欧阳伦的位置。

[2]标准参照评价,教育心理学术语,是基于某种特定的标准,标准参照评价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解释采用的是绝对的标准,即学生是否达到了教学目标所规定的规定的学习目标,而不是比较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文论文以不受权力、金钱、情感等人为因素干扰的大明律法为标准参照物,以确定欧阳伦罪行。

[3]特殊参照评价,是指除了常模参照评价和标准参照评价之外的特殊情况。朱元璋为忠孝节义而屈法,从而是一些人免除刑罚,基于这个原因,本论文以“忠孝节义”为特殊参照物,与欧阳伦的罪行的道德性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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