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然
摘 要:在现代社会,随着信息传输手段的不断现代化,新闻活动正在越来越广泛而又深刻地介入现代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所以,无论是从保障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说,还是从保障新闻活动对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生活的有序介入来说,都应该把新闻立法问题提高到一个必须认真思考的地位。加强新闻立法,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新闻立法;必要性;可能性
一、新闻立法的性质
1.新闻立法是现代法治观念的产物,新闻工作者利用新闻传播媒介,对政府的违法失职行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贪污腐败行为、社会上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公开的曝光,既滿足了公民的知情权,又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置政府于阳光之下,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障。
2.新闻立法是法制社会提出的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各个行业、各个部门的法律已在不断完善。一系列法律的颁布,为我国最终真正实现依法治国提供了前提和可能。遗憾的是,在这一系列立法实践过程中,唯独事关社会各个方面的《新闻法》没有制定出来,这显然和我国社会的法制现代化要求是不相协调的。新闻自由,知情权,采访权,报道权,舆论监督权等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新闻法制滞后,新闻法学也不健全。
3.新闻立法是完善新闻监督的基础。新闻立法的目的不仅限于保障新闻自由,它还有限制滥用新闻自由的功能,而且这一功能与其保障新闻自由的功能同样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