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及对策

2019-10-21 10:50徐文帆
关键词:税收征管电子商务现状

徐文帆

摘 要:随着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电子商务对互联网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而且传统企业因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实现了转型。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各种问题,诸如不能准确界定纳税主体,无法有效地控制电子商务涉税信息等等。本文的研究中,针对当前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对策

1 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中国的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发展速度快速提高。中国电子商务在国际上有很强的竞争力,虽然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但是,电子商务先进的技术和为用户提供的便利,在市场上占有很高的额度。上海零售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化,从2013年以来,就已经超过广州,持续六年都保持交易量稳定增长。

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是庞大的,在全球在线零售业市场占有50%的份额,其中,阿里巴巴占有的市场份额是最高的,可以达到26.5%。电子商务适应时代而快速发展起来,虽然交易量不断增加,但是,从税收收入上来看,并不是很乐观。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上都出现了亏损,而且亏损的总额非常高,达到了近640亿元,亏损规模还在不断增长,增长率已经超过25%。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所得税亏损的增长率也在上升。2018年,亏损额超过了900亿元。相信任何人听到这个数字都会感到惊讶,从中可以明确看到,电子商务税收亏损是非常严重的。

2 电子商务企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2.1 电子商务的涉税信息很难掌握

按照传统的税收征管制度,纳税人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企业注册地、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资料,明确企业的营业的场所,以便属地管理,避免出现流转税流失的问题。电子商务则存在着特殊性,其是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实施交易的,交易主体不再采用实体管理的方式,而是采用在线交易的方式,因此不会存在地域限制的问题,使得商业登记制度不能发挥作用。关于电子商务企业的涉税信息,税务机关是难以控制的。

以淘宝店铺为例,有关其经营地址的信息是难以辨认真伪的,淘宝卖家不仅是经营一家店铺,而是可以同时经营多家店铺,对于经营所在地可以编造,这事就使得纳税的属地归属难以界定,税收征管工作不能有效展开无法实施。一些网络交易是带有隐蔽性的,电子商务要避开纳税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按照传统的纳税模式,是持有原始凭证的,电子商务的发展,数据信息电子化,纸质凭证和发票不复存在。应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一些交易数据是带有隐匿性的,网络的开放性,决定网络山的数据信息修改是很简单的事情。税务机关不能对交易的真实性予以验证,交易是否合法也不太了解,这样就很有可能造成税收征管漏洞。

2.2 电子商务缺乏较强的纳税意识

电子商务的入行门槛较不是很高,比如,C2C电子商务,诸如淘宝、微商等,都是在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中应运而生,商家看到了好的前景,就纷纷到网络平台上开店铺,商家的素质有好有坏,且没有树立纳税意识,不懂得纳税人员需要承担的义务,更不知道纳税是自身需要旅行的职能,因此,会抱有不正确的态度。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些商家对于个人利益过于关注,甚至存在偷逃税款的问题,对纳税诚缺乏信度,较低的遵从度使他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愿意学习和掌握财务方面的知识。由于电子商务企业税收征管上依然存在漏洞,商家就会充分利用这一点为自己谋私利,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正常进行。

3 加强电子商務税收征管的有效策略

3.1 规范税收征管业务

其一,对登记制度予以完善,使得税收管辖权更加明确。电子商务企业在进行网上交易之前,就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机关进行工商登记,还要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将IP地址以及营业的地址提供出来,将营业的地点写明。税务机关对于登记的信息要严格审核,包括经营资质以及所登记的详细内容都要审核,以做好属地管理工作,之后发放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按照税务登记号对电子商务实施跟踪管理,按照相关的法律对网上交易信息进行查询,对于企业资金使用情况予以查询,避免出现税务损失的问题。其二,对电子发票系统予以健全,对网上申报程序进一步完善。在网络交易中,传统纸质发票严重受阻,不能真正意义地起到以票控税的作用,电子发票是必然的趋势。税务机关参考原来的发票制度,将专门的电子商务专用发票制定出来,在具体执行上要与纸质发票的开票流程保持一致,以在征管上发挥作用。

3.2 建立电子商务税务诚信档案

将电子商务举报投诉网站建立起来,接受公众的监督,电子商务在全社会监督环境中运营,可以避免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对于逃税的电子商务企业,要将其记入到税务诚信档案中,而且对该企业的行为向媒体公布,随着企业的信誉度降低,失信企业在网上的资金流转也会受到限制,对其经济利润产生影响。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要求逃税的企业在的期限内补税。将惩戒制度建立起来,对电子商务行业起到警示的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税收征管执行难度。对于逃税的电子商务企业,税务机关要强化税收监管力度,对积极主动纳税申报的电子商务企业要予以必要的奖励,以资鼓励。在监督管理中做到赏罚分明,不仅电子商务企业积极主动纳税,还有助于促进电子商务企业的自律性。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有好的一面,同时也存在弊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可以刺激消费,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使社会经济在网络环境中快速发展。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交易是存在隐蔽性的,由于税收意识淡薄,税收征管法律上不够完善,就会留下很多的漏洞。对于税收征管而言,这是不小的挑战。中国税务机关要对当前的市场环境予以适应,从业务发展的角度出发对税收征管业务予以规范,寻求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电子商务企业要树立税收意识,有关的政策要不断完善,使得国家税收征管体系切实地发挥作用,促进电子商务产业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瑶瑶,任高飞.“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探讨[J].财政监督,2017(01):97-100.

[2]张中帆.基于第三方平台的完全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J].吉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

[3]阿莉雅·巨艾提.中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研究[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析学礼会科学版,2016(06):12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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