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的“废支郡”与“直属京”政策

2019-10-21 17:14郑庆寰
河北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9年2期
关键词:北宋

郑庆寰

摘要:北宋初年,太祖、太宗两位君主为了解决藩镇之患,采取了一系列手段.其中较为重要的是“废支郡”和“直属京”政策。两项政策的实施是逐步推行的,且与罢黜禁军将领军职是同步进行的,并存在一定的偶然性。两项政策的实施,其着力点放在支郡刺史的“专奏权”方面,这又与藩镇在京城设立的进奏院有关.关乎中央和地方的信息传递。此外,太祖、太宗所推行的“废支郡”和“直属京”政策是建立在五代制度的基础上,并不是北宋建立后才有的,这些政策的施行最终促使藩镇节度诸使成为虚衔。

关键词:北宋;废支郡;直属京;进奏院

中图分类号:K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378(2019)02-0011-11

D()I:10.396 9/j.issn.1000-63 78.2019.02.002

北宋建立伊始,依然延续了五代以来的隐患,即被聂崇岐称为“腹心之患”的禁军和“肢体之患”的藩镇[1]266。为了解决“腹心之患”,宋太祖赵匡胤于建隆二年(961)七月,以颇为戏剧性的方式罢免了禁军主要将领的军职,并将这些将领出为藩镇节度使①。以侍卫都指挥使、归德节度使石守信为天平节度使,殿前副都点检、忠武节度使高怀德为归德节度使,殿前都指挥使、义成节度使王审琦为忠正节度使,侍卫都虞侯、镇安节度使张令铎为镇宁节度使,且皆罢军职[2]卷二太祖建隆二年七月庚午条,第50页。太祖此番做法虽解决了腹心之患,但又以朝廷重臣承领藩镇节度使,似乎加重了肢体之患。仔细分析发现,北宋建立初期,对中央政权威胁更大的是禁军,而非藩镇。北宋初年的藩镇实力早已大不如前,这可从赵匡胤于建隆元年(960)迅速平定李筠、李重进的叛乱可知。李筠是驻守重镇的藩镇长吏,李重进是被迫从禁军长官的位置上下来出为藩镇长吏的,两者都没有和朝廷叫板的实力。其实从赵匡胤对李重进的安排上也可看出,禁军对新政权的威胁要远远大于藩镇。特别是在北宋中央政府施行“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的削藩措施后,节度诸使职逐渐成为虚衔,藩镇支郡重新直属中央。学界对宋初的削藩政策多有研究②,对过去学界重点关注的方面,本文无意在此展开论述。本文尝试抓住削藩政策中的关键一环,即藩镇与所辖支郡之间关系的变化来重新审视宋初的削藩政策,而研究藩镇与所辖支郡之间关系变化的具体落脚点就是“废支郡”与“直属京”政策。

那为什么说藩镇与所辖支郡之间关系的变化,即“废支郡”与“直属京”政策是宋初削藩政策的关键环节呢?其实这种观点并非笔者首创,早在20世纪中叶,聂崇岐就曾指出:“削夺藩镇之权,其术不只一端,惟最重要者则为添置通判与罢领支郡二事。”而支郡则是指“非节度使所直接治理之州”[1]275-276。所谓“废支郡”就是废除诸节度藩镇与所辖府州的隶属关系,使这些府州的管辖权归属中央。下面就将针对此观点进行详细论证。在论证前,还要搞清楚几个问题:宋初的“废支郡”与“直属京”政策究竟涉及了哪些藩镇的支郡?这些支郡被废除的过程如何?废除藩镇支郡所采取的具体手段及着力点是什么?该政策为什么会成功?其对后世的影响又是什么?

一、太祖、太宗废藩镇支郡的过程

北宋的废支郡以直属京政策始于太祖平湖南之后,即太祖乾德元年(963)。史载:“始,唐及五代节镇皆有支郡。太祖平湖南,始令潭、朗等州直属京,长吏得白奏事,其后大县屯兵,亦有直属京者,兴元之三泉是也。”[2]卷一八,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八月条,第411页这里所指的湖南,即武安军节度和武平军节度。武安军节度使的治州为潭州,武平军节度使的治州为朗州,两节度的支郡有衡州、邵州、道州、永州、全州、岳州、澧州、蒋州、辰州、锦州、溪州、叙州等十二州①。太祖“始令潭、朗等州直属京”,即将上述十四州悉数直属中央。在太祖平湖南后,即乾德元年四月,又“始命刑部郎中贾玭等通判湖南诸州”[2]卷四,太祖乾德元年四月乙酉条,第88页。这正是前文所引聂崇岐提到的“削夺藩镇之权”,“惟最重要者则为添置通判与罢领支郡二事”。两者应是同时进行的,即废支郡的同时添置通判。而太祖在朗州、潭州添置通判的几乎同一时间,“命户部侍郎吕余庆权知潭州”[2]卷四,太祖乾德元年三月庚午条,第87页,“以枢密直学士、户部侍郎薛居正权知朗州”[2]卷四,太祖乾德元年四月丙午条,第90页。以中央文官为一州之长贰来替代原来的藩镇节度使,不仅解决了节度使控制支郡及其言路的问题,还将一州之长贰换成了由中央任命的差遣之职,再配合其他削藩之策,彻底削弱了地方藩镇长吏的权力。

太祖在新平定的湖南推行支郡直属京、长吏得自奏事,以及添置通判的政策,是借平定之机,在新开拓的土地上推行新政,既建立了新的制度,达到削藩镇长吏之权、强化中央统治力的效果,又不触犯原有诸藩镇的利益,可谓一举两得。而在太祖平定湖南、推行新政后,又在原后周政权的范围内及原荆南和原后蜀的范围内开始推行废支郡以直属京政策。

乾德元年,以隴州、义州直属京。二年,又以阶、成、乾三州属京。……五年,又析庆州、商

州;开宝二年,又析归、峡,四年,又析泽州,通远军,并属京。[3]卷三一五《奥地考一》,第8535页上述共涉及十一个州、军,分属七个不同的节度,且全部为藩镇支郡。

陇州、义州、乾州原属凤翔军节度。乾德元年五月,凤翔节度使王景卒,太祖命枢密直学士、尚书左丞高防权知凤翔府‘2]卷四,太祖乾德元年五月己未条,第91页,高防卒后,又由刘熙古接任知州,但在乾德二年(964),又出现了反复,王彦超复镇凤翔,直至开宝二年(969)。不过,陇州作为凤翔军节度的支郡,在此前一年已经直属京。

阶、成二州原属雄武军节度,雄武军节度使治州为秦州。北宋建立前后,其节度使一直为王景,建隆二年,宋廷将王景调离任职多年的雄武军,安排至凤翔为节度使[2]卷二,太祖建隆二年三月辛亥条,第41页。宋廷又随即命尚书左丞高防出知秦州[4]卷二七〇《高防传》,第9261页。不过就在高防知秦州后不久,太祖以秦州为边郡,不欲生事的理由,将高防调离,并再次任命了新的节度使,以枢密使吴廷祚为之[2]卷三,太祖建隆三年六月癸巳条,第68页。吴廷祚任职到乾德二年赴朝后,改镇京兆府[4]卷二五七《吴廷祚传》第8948页。而就在同一时间宋廷将雄武军节度的两个支郡阶、成二州直属京。前举高防在被中央从秦州调回后,命为枢密直学士,其又在王景卒后,再次接替了王景留下的空缺,出知凤翔府。

庆州原属静难军节度。北宋建立后,杨廷璋从建隆元年(960)到乾德三年,一直是静难军节度使,到了乾德三年六月,被調离,任鄜州节度使。静难军转由伊审徵为节度使。到了乾德五年(967)二月,庆州即被诏直属中央[2]卷八,太祖乾德五年二月甲申条_第190页。

商州原属镇国军节度。镇国军节度使宋延渥从乾德元年到乾德四年(966)在任。乾德五年正月,宋延渥被调任许州节度使,其原有职位被罗彦环所取代,而这个罗彦环即是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时的得力干将,同年三月,镇国军支郡商州直属京。

归、峡二州原属荆南节度。早在乾德元年二月,荆南节度就被太祖收复,并归宋廷[2]卷四,太祖乾德元年二月壬辰条,第85页,并仍委任高继冲为节度使,只不过派遣枢密承旨王仁赡赴荆南巡检[2]卷四,太祖乾德元年二月庚子条,第86页。太祖一面安抚新收复之地,一面又派遣中央之臣监管地方,加强控制。在稳定局面后,很快就有了新动作。到了这年六月,正式命王仁赡权知荆南军府事[2]卷四,太祖乾德元年六月丁酉条,第95页;十二月,改高继冲为武宁节度使[2]卷四,太祖乾德元年十二月癸未条,第110页。在改派文臣知军州事和调离高继冲后,并没有像平定湖南那样,直接将荆南节度所属支郡直属中央,而是等到了开宝二年,才将归、峡二州直属中央。

又,原属昭义军节度管辖的泽州于开宝三年三月直属京师①,属朔方军节度管辖的通远军(原为环州)于同年五月直属京师②。

此外,前文还提到“大县屯兵,亦有直属京者,兴元之三泉是也”。“兴元之三泉”即太祖于乾德三年(965)平定后蜀时所得之山南节度兴元府三泉县,该县于乾德五年(967)五月直隶于京师③。其实在太祖平后蜀时,有明确记载直属京的不只有三泉县,还有同样隶属于兴元府的西县[5]卷一三三《山南西道一·西县》,第2617页。太祖在平定南唐后,也施行了大县直属京的政策。开宝八年(975),原属南唐镇南军节度的信州铅山县直属京④。而在此之前,原属南唐扬州的高邮军(原高邮县)也早于开宝四年(971)直属京师⑤。这些直属京师的大县都有共同的特点,即地处要冲,且多屯兵,直属京师方便申奏公事。

可见,宋太祖时期,加强中央在地方的控制权时,采取的手段一般是在藩镇长吏出现赴朝、去世或其他变故时,命中央文官出任知州,以代替节度使,这也是变相的将此藩镇废除。不过这个过程会出现反复,文臣知州又被新的节度使所替代,这一方面说明制度的不稳定性或者说是没有定型,另一方面也说明宋廷对再次任命节度使也是有准备的,由中央统一任命,并随即废除了支郡,节度使失去了维护自身权力的基础。

自太祖乾德元年平定湖南伊始,所开展的削藩镇支郡以属京的政策,实质上是对五代时所推行“直属京”政策的继承和发展。关于五代的“直属京”政策将在后文展开讨论。太祖朝所推行的直属京政策,为太宗朝废支郡的实施打下基础。太祖所削节度中,一类是如武安军节度、武平军节度、荆南节度、山南节度等为北宋通过战争所获,另一类是虽属后周范围,但都远离京畿地区(其中还包括后周从其他政权夺取的州郡)。可见,北宋政权建立伊始,由于政权还不稳固,需要藩镇节度使的支持,所以太祖在推行“直属京”政策时,暂未对京畿腹地的藩镇下手。

太祖一面施行削支郡以直属京的政策,一面又罢黜那些身处节度使之职的功勋之臣。开宝二年(969)十月,太祖宴藩臣于后苑,酒酣之际,从容谓之日:“卿等皆国家宿旧,久临剧镇,王事鞅掌,非朕所以优贤之意也。”前凤翔节度使兼中书令王彦超喻上指,即前奏日:“臣本无勋劳,久冒荣宠,今已衰朽,乞骸骨,归邱园,臣之愿也。”前安远节度使兼中书令榆次武行德、前护国节度使郭从义、前定国节度使白重赞、前保大节度使杨廷璋,竞白陈攻战阀阅及履历艰苦,太祖日:“此异代事,何足论也。”庚子,以行德为太子太傅,从义为左金吾卫上将军,彦超为右金吾卫上将军,重赞为左千牛卫上将军,延璋为右千牛卫上将军[2]卷一〇,太祖开宝二年十月己亥条,第233页

到了开宝三年(970),太祖开始对建隆二年出为藩镇节度使、授予富贵的石守信、高怀德、王审琦、张令铎等人动手。太祖先是将王审琦调离任职多年的忠正军节度,命其出任忠武军节度使。开宝六年(973),太祖又命刘保勋知宋州,监视归德军节度使高怀德。其实太祖本也会对张令铎采取措施,只是张令铎早在开宝三年正月就病卒,所以才没有进一步动作。

太宗即位后,继承了太祖时期的削藩政策,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也就是即位的第二年即下诏废支郡。但施行的政策与太祖不同,太宗可能是为巩固自身统治,将削藩的重点放在任职多年,且为前朝重臣的节度使身上,而非所有藩镇节度使。

太宗实行废支郡政策,既有中央与藩镇双方实力此消彼长的现实基础,又存在一定偶然性,m现了触发废支郡政策的导火索,即高保寅、赵普事件与许吕裔、杜审进事件给了太宗以废支郡的理由。余蔚在讨论北宋初期罢节度领支郡问题时,指出宋初罢支郡政策是逐步进行的,但其认为北宋的削支郡是从太祖乾德三年(965)平后蜀时开始的,笔者认为余蔚之说有误。正如前文所论述,时间应是乾德元年。太平兴国元年(976)高保寅的上疏只是导火索,正中太宗下怀①。但鉴于余蔚之文的关注点及文章篇幅的原因,其并没有进一步展开讨论。按着余蔚的思路,我们可通过剖析高保寅、赵普事件及许昌裔、杜审进事件,探究太宗罢支郡的全过程。

首先看高保寅、赵普事件:

上(太宗)初即位,以少府监高保寅知怀州。怀州故隶河阳,时赵普为节度使,保寅素与普有

隙,事颇为普所抑,保寅心不能平,手疏乞罢节镇领支郡之制。乃诏怀州直属京,长吏得自奏

事。[2]卷一八,太平兴国二年八月丙寅条,第410页高保寅为荆南节度使高保勖之弟,是荆南(南平)政权的重要人物,后出使北宋,受到宋太祖赏识,被授为荆南节度掌书记。在北宋军队征讨荆南时,高保寅犒劳宋师,太祖又对其嘉奖,并授为将作监,充内作坊使。高保寅的一系列做法,获得了太祖的信任。到宋太祖开宝五年(972),高保寅被太祖任命为怀州知州,朝衔也转为司农、卫尉二卿[4]卷四八三《世家六·黼高氏·高保寅传》,第13955页。在高保寅知怀州的第二年(973),“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赵普,罢为河阳三城节度使、同平章事”[2]卷一四,开宝六年八月甲辰条,第306页。高保寅所在怀州,在唐代晚期时,一度作为河阳三城节度使治州(节度使治所所在之州),大约在唐武宗会昌三年(843)时被孟州取代[6]卷六四《方镇表一》,第1783页。可见怀州要比一般支郡地位更高。

虽然前引《资治通鉴长编》与《宋史》的记载存在差异,一说高保寅在太宗朝才为怀州知州;一说高保寅在太祖朝即为怀州知州,不过这并不影响本文的讨论。作为该事件矛盾双方的高、赵二人分别是荆南降臣和北宋开国功臣,二者地位相差悬殊。赵普虽被太祖所恶,出为藩镇节度使时仍带同平章事衔,是为使相。

怀州的特殊地位、赵普的处事风格,以及二人早有嫌隙,导致了知州高保寅与节度使赵普的矛盾。这一矛盾被刚即位的太宗所利用,遂有了“怀州直属京,长吏得自奏事”的诏令。

再看许昌裔、杜审进事件:

虢州刺史许昌裔诉保平节度使杜审进阙失事,(太宗)诏右拾遗李瀚往察之。瀚因言:“节镇

领支郡,多俾亲吏掌其关市,颇不便于商贾,滞天下之货。望不令有所统摄,以分方面之权,尊奖

王室,亦强干弱干之术也。”[2]卷一八,太平兴国二年八月丙寅条,第411页保平节度使杜审进为太祖赵匡胤母昭宪皇太后之弟,于乾德三年(965),被太祖命为保义军(保平军)节度观察留后。乾德五年( 967),杜审进晋升为保义军节度使。太宗嗣位,又加检校太傅衔[4]卷四六三《外戚传·杜审琦传附杜审进传》,第13537页,其身份、地位非常显赫。而虢州刺史许吕裔原为南唐鄂州州将,因与通判鄂州之张谔共同策划归降北宋,得到太祖嘉奖②,逐渐晋升为虢州刺史。许昌裔为敌国降臣,这与高保寅相似。在此事件中,太宗依然维护支郡刺史的权益,打压节度使。这一事件结束后,虢州刺史许昌裔仍任职虢州等州刺史,并兼任水陆发运使③,没有受到该事件的影响。杜审进虽继续担任保平军节度使,但支郡虢州已直属中央,辖下只剩治州陕州一州。到太平兴国九年(984)七月,保平军节度使杜审进被命为右卫上将军[7]卷三O,太平兴周九年秋七月已酉条,第195,彻底失去了实权。

高保寅、赵普事件及许昌裔、杜审进事件都是由藩镇支郡长吏与藩镇节度使之间矛盾引起的。高保寅、许昌裔皆为降臣,赵普、杜审进皆为北宋政权的主要建立者和功臣。两起事件当事人的身份、地位相差悬殊,若非太宗有意利用和推动,很难相信支郡刺史能够撼动节度使的地位。

在这两件事情发生后,太宗批准了李瀚的上奏,并命:

邠、宁、泾、原、鄜、坊、延、丹、陕、虢、襄、均、房、复、邓、唐、澶、濮、宋、毫、郓、济、沧、德、曹、

单、青、淄、兖、沂、贝、冀、滑、卫、镇、深、赵、定、祁等州并直属京。[2]卷一八,太平兴国二年八月成展条,第411页至此,天下节镇无复领支郡者。根据上引太宗所下诏书内容列表,以明晰所废支郡的地位和属镇(表1)①。

从表1可知,太宗废支郡共涉及十八个藩镇,这十八个藩镇都隶属原后周政权,并没有新平定的南方地区。北宋建立后,太祖对原属后周的藩镇采取了维持现状的政策,并未大规模变更,只是在藩镇长官老病死亡或出现反叛等重大过错时,才派遣中央文臣权知州事。相对北方而言,太祖对新平定的南方政权则采取直属京政策,“太祖平湖南,始令潭、朗等州直属京,长吏得白奏事”[2]卷一八,太平兴国二年八月条,第411页。如上表所示,太宗所废支郡,实质上并非全为支郡,而是一半以上为节度使治州,即节度州②。太宗从节度州人手必有原因,可以通过考察太平兴国二年前后节度州长吏调动情况,找到太宗选择节度州直属京的原因。

邠州,静难军节度治州。静难军节度使宋偓之女为太祖赵匡胤皇后,他的身份和地位“近代贵盛,鲜有其比”。太祖开宝三年(970),宋偓徙邻州,为静难军节度使。太宗刚即位,又加同平章事。宋偓在镇长达八年之久,可是到了太平兴国二年( 977),也就是太宗即位的第二年,他就被移镇定国军节度[4]卷二五五《宋僵传》,第890顶,为太宗以邻州直属京扫除了障碍。

泾州,彰化军节度(彰义军节度)治州。彰化军原节度使张铎由于贪污事发,被召回京师。太祖以张铎宿旧,诏释不问,只是罢其旄钺,授张铎为左屯卫上将军。此事发生在太祖开宝九年(976)十月庚戌,即太宗即位前夕[2]卷一七,开宝九年十月庚戌条,第377页,这为太宗以涇州直属京打下基础。

鄜州,保大军节度治州。太祖开宝四年(971),命赵赞改镇鄜州,为保大军节度使。由于征讨北汉立下战功,他成为太祖得力干将。太宗刚即位,就进封赵赞为卫国公。到了太平兴国二年,赵赞来朝,未见而卒[4]卷五五四《赵赞传》,第8892页。太宗趁此良机,命鄜州直属京师。

延州,彰武军节度治州。乾德六年(968),伊审征“移镇延安(延州)。开宝末(976)入朝,改右屯卫上将军”E4]卷四七九《世家二·西蜀盂氏·伊审征传》,第13884页。这与泾州的情况相同,都是在太祖末期,将长期镇守藩镇的节度使调任京师,授以虚衔。

邓、澶、沧三州分别为武胜军节度、镇宁军节度、横海军节度的治州。太宗即位后,安远节度使向拱、武胜节度使张永德、横海节度使张美、镇宁节度使刘庭让四人来朝。第二年(太平兴国二年)五月,太宗罢黜上述四人的节度使衔,授予虚衔,以表安抚。这四人都属太祖朝元勋重臣,在节镇时间颇为长久。如太祖建隆元年( 960)八月,忠武节度使、兼侍中张永德改镇邓州,恩宠优渥,旧臣无与比者[2]卷一建隆元年八月丙子条,第21页,到罢黜节度使之职时,总计在镇十八年。又如张美于乾德五年(967)三月被任为横海军节度使[2]卷八,乾德五年三月戊戌条,第190页,到罢黜节度使之职时,在镇时间长达十年。虽然他们根基都较为深厚,但却依然轻易地被罢黜,可见当时藩镇早已无力对抗中央。

宋州,归德军节度治州。太祖建隆二年(961),以高怀德为归德军节度使。开宝六年(973),又加同平章事[4]卷二五〇《高怀德传》,第8822页。同年,以刘保勋知宋州。刘保勋“好骑射”,“习刑名之学,颇工诗”[4]卷二七六《刘保勋传》,第9385-9386页,可谓文武兼备。高怀德在镇十余年,根基甚深,太祖以刘保勋充任知州,用意颇深。太宗刚即位,由于政权不稳,需要重臣支持,特加高怀德兼侍中、检校太师衔,同时将刘保勋调离宋州[4]卷二五〇《高怀德传》,第8822页,卷二七六《刘保勋传》,第9386页。等到太宗稳定政权后,就以宋州直属中央。

郓州,天平军节度治州。太平兴国二年十一月己亥,“天平节度使兼中书令石守信罢节度使,为守中书令、西京留守,守信镇郓州,凡十七年不徙,专事聚敛,积财巨万计”[2]卷一八,太平兴国二年十一月已亥条,第415页。这与太宗对归德军节度使高怀德采用的办法一样,先是加以安抚,后迅速罢黜实权。

曹州,彰信军节度治州。开宝九年( 976)四月,以“昭化留后崔彦进为彰信节度使”[2]卷一七·开宝九年四月癸卯条,第369页,“太平兴国二年,移镇河阳”[4]卷二五九《崔彦进传》,第900页,并以刘遇“为彰信军节度”[4]卷二六〇《刘遇传》,第9021页,在命曹州归属中央管辖后,依然保留了彰信节度使的职位。

兖州,泰宁军节度治州。开宝五年(972),以李从善为泰宁军节度使[2]卷一三,开宝五年闰二月癸巳条,第280页。到开宝九年七月,罢李从善泰宁军节度使职,命折御勋为泰宁军节度留后[2]卷一七,开宝九年七月丙子条,第373页。太宗即位后,以潜邸宋白为“左拾遗,权知兖州”[4]卷四三九《文苑一·宋白传》,第12998页。太平兴国二年,又命和岘继任兖州知州[4]卷四三九《文苑一·和岘传》,第13014页。太宗开始以文臣知州,掌握实权。

贝州,永清军节度治州。“建隆四年(963),贝州节度使张光翰来朝,遣(刘)载权知州事。光翰归镇,载还”[4]卷二六二《刘载传》,第908l页。可见当时节度使来朝后,只是以他人临时知州事,节度使归镇后,就解除了知州。在北方范围内,宋廷罢黜藩镇节度使,文臣知州还未形成定制。后永清军节度使孟玄喆又在镇十余年,但在太平兴国初,即被移镇定州[4]卷四七九《世家二·西蜀盂氏·盂玄喆传》.第13882页。

滑州,武成军节度(义成军节度)治州。太祖开宝九年(976)二月,“以宣徽南院使、义成军节度使曹彬为枢密使、领忠武节度使”[2]卷一七.开宝九年二月庚戌条,第364页。同年,授杨信为义成军(武成军)节度。太平兴国二年,改镇宁军,并领殿前都指挥使[4]卷二六〇《杨信传》,第9016页。曹彬从乾德五年正月为义成军节度使[2]卷八,乾德五年正月丁巳条,第188页,到开宝九年移镇,在镇达十年之久。在太宗动手之前,太祖就开始有所动作,以杨信替代曹彬为义成军节度。

镇州,成德军节度治州,后为真定府。开宝四年(971)七月,“给事中刘载权知镇州,与建武节度使何继筠不协,继筠诉于上。癸丑,黜载为山南东道行军司马”[2]卷一二,开宝四年七月癸丑条,第269页。在此事件中,太祖将镇州知州刘载贬黜,而没有对节度使采取措施,这与后来的太宗朝处理节度使与知州矛盾的结果相异。

定州,定武军节度(义武军节度)治州。太祖乾德五年(967),命祁延训为义武军节度使,于太平兴国元年( 976)来朝。第二年冬,改为左领军卫上将军。祁廷训在镇达十年,但其并无多大才略[4]卷二六一《祁廷训传》,第9047页,太宗很容易就罢黜了他的节度使衔,只授予左领军卫上将军的虚衔。

综上所述,太宗所罢节度使大部分为太祖旧臣。他对节度州的处理,有打击前朝重臣,巩固其自身统治的动机。太祖在世时,将手握中央禁军兵权的主要将领废黜,派遣这些将领去地方任节度使。当时太祖许诺一切荣华富贵尽赐予这些人,但到了太祖后期、太宗初期又逐步剪除了这些人在地方的势力。经过太祖、太宗两朝的努力,藩镇所领支郡基本上被罢除。

二、“废支郡”与“直属京”政策的着力点——刺史自奏事否

“废支郡”和“直属京”政策的着力点是既削弱了藩镇长吏的权力,又恢复了州长吏的某种权力。前举高保寅、赵普事件和许昌裔、杜审进事件就涉及了这个重要问题,即恢复了支郡长吏的白奏权。在高保寅、赵普事件中,太宗“乃诏怀州直属京,长吏得白奏事”。看似高保寅此时才有了白奏权,但我们要注意的是该事件的发生是高保寅“手疏”的结果,即是由高保寅将此事上奏给太宗的。既然支郡长吏在太宗下诏前没有白奏权,那么高保寅又是如何“手疏”的,又是如何繞过节度使赵普而上达太宗的?而在许昌裔、杜审进事件中,右拾遗李瀚下察也是许昌裔“诉”的结果。这个“诉”又是如何上达太宗的?高保寅、许昌裔二人的上诉渠道很可能是匦院,有两个理由可以支撑该观点:一是唐代藩镇上奏朝廷的奏疏是通过诸藩镇设在京城的进奏院来完成的,且奏疏在地方传递的方式是由驿站来完成的,而进奏院和驿站都掌握在藩镇长吏手中①,支郡刺史的奏疏是绕不开这两个环节的;二是唐五代至北宋初期,匦院确实存在受理地方臣僚奏疏的情况[8]213-234,且北宋初期匦院隶属谏院,在许昌裔、杜审进事件中,太宗派遣的下察官员不是御史而是身为谏官的有拾遗李瀚。

那么支郡刺史的“白奏事”之权什么时候成为一个问题的,也可以说是支郡刺什么时候失去了“自奏事”之权。我们首先要看唐代前期刺史的自奏之权。唐代前期,州刺史的奏疏是可以直达中央的,且是上报到尚书省。《唐六典》记录了唐玄宗开元、天宝之前州刺史可将“善恶殊尤者”,“狱讼之枉疑,兵甲之征遣,兴造之便宜,符瑞之尤异”等事宜随即上闻,且“其常则申于尚书省而已”[9]卷三〇《府都护州县官吏》,第747页。到了唐代中期,特别是到了唐代后期,“节度、观察使成为普遍的实体化地方政权,绝大多数地方事务都须经过其申奏”,且“直接申中书门下或皇帝,而不经过尚书省汇总上报”[10]264。当然,无论是直申尚书省,还是直申中书门下或者皇帝,都涉及的是中央行政体制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刘后滨的论著中已有很精辟的论证。而本文所关注的是地方的州刺史白奏权的演进,这种权力的变化应是在唐代节度藩镇出现以后才产生的。

有关节度使的设立时间,早有学者进行过论证[11]168-171。唐高宗永徽( 650 - 655)后,有“都督带使持节者,始谓之节度使,然尤未以名官”②。睿宗景云二年( 711)四月,又以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这是节度使作为官名之始③。直至玄宗先天、开元年间( 712 - 741),又广置节度使,边镇节度体系逐渐形成。玄宗开元二十九年( 741)七月敕:

采访使等所资按部,恤隐求瘼。巡抚处多,事须周细,不可勿遽,徒有往来。宜准刺史例入

奏。[12]卷七八《诸使中》,第1681页采访使设于玄宗开元二十二年④。据《册府元龟》所载采访使名单来看,采访使主要由地方刺史或长史兼任,如“华洲刺史李尚隐为关内道采访使”“秦州刺史裴敦复为陇有道采访使”“荆州长史韩朝宗为山南道采访使”等。在中央任命的十三位采访使中,由刺史、尹、长史等地方长吏兼任的有十一位,占绝大多数[13]卷一六二《帝王部一百六十二·命使二》,第1803。刺史兼任采访使制度的出现,为日后刺史兼任观察使打下基础。且从前引诏敕内容来看,其入奏方式同刺史。

玄宗开元二十二年置采访使到乾元元年(758)停废采访使期间,虽然只有二十几年,但采访使的职能从初置时的“举大纲”发展为干涉数州(郡)之政务,事无大小都由一人管理,这便对州郡长官刺史的职权造成了影响。于是,天宝九载(700)三月,玄宗下诏:

本置采访使,令举大纲。若无大小必由一人,岂能兼理数郡。自今已后,采访使但察访善

恶,举其大纲。自余郡务所有奏请,并委郡守,不须干及。[12]卷七八《诸使·采访处置使》,第1680页可见,采访使不仅干涉所管辖数州(郡)之政务,且将本应属州刺史郡务奏请之职一并掌控。从开元二十九年的入奏方式同刺史到天宝九载掌控刺史奏请之权,采访使作为一道之长吏,其权力越来越膨胀,其所辖之州长吏的白奏权受到了巨大影响。鉴于此种情形,玄宗才下此诏,但情况并未有所改善。到了玄宗天宝(742 756年)及肃宗至德(756 758年)以后,采访使不仅控制了州县政务,还兼任节度使、防御使,掌握了军权。“至德以来,天下多难,诸道皆聚兵,增节度使为二十余道。其非节度使者,谓之防御使,以采访使并领之。采访理州县,防御理军事。初节度与采访各置一人,天宝中始一人兼领之”[14]卷一二《职官十四》,第895页。采访使早巳失去监察功能,成为凌驾于刺史之上的军政长官。唐廷被迫于乾元元年(758年)四月十一日下诏停罢采访使:“近缘狂寇乱常,每道分置节度。其管内缘征发及文牒,兼使命来往,州县非不艰辛,仍加采访,转益烦扰。其采访使置来日久,并诸道黜陟使便宜且亭。待后当有处分。”在停废采访使后,唐廷又设立观察处置使以代之[12]卷七八《诸使中·采访处置使》,第1681页。观察使“掌所部善恶,举大纲”,这与采访使职能并没有大的差异。只不过这次强调的是“凡奏请,皆属于州”[6]卷四九下《百官志四下》,第1310页,又在恢复属州刺史的独立奏请之权,这已经是第二次的尝试了。

唐德宗贞元十九年( 803)十一月,“以盐州兵马使李兴干为盐州刺史,许专达于上,不隶夏州”[15]卷一三《德宗本纪下》,第398页。

文宗时,又下诏日:“刺史分忧,得以专达。事有违法,观察使然后奏闻”[15]卷一七《文宗本纪下》,第533页。

作为中兴之主的唐宪宗,对削藩之事宜做了许多努力,其在元和十二年( 817)四月曾下敕书:

自今已后,刺史如有利病可言,皆不限时节,任自上表闻奏,不须申报节度、观察

使。[12]卷六八《刺史上》,第1423页元和十二年的诏敕说明朝廷在试图恢复支郡刺史的白奏之权,从而摆脱节度使、观察使对属州言路的控制。唐文宗大和三年(829)十一月的敕文又强调刺史的奏议专达权和观察使的监察权的关系,“刺史分忧,得以专达。事有违法,观察使然后奏闻”[16]卷二《观察使奏刺史》第161页。

到了唐武宗会昌五年(840)八月时,御史台上奏:

应诸道管内州,合进元日、冬至、端午、重阳等四节贺表,自今已后,其管内州并仰付当道专

使发遣,仍及时催促同到。如阙事,知表状判官罚本职一月俸料。发表讫,仍先于急递中申御史

台。除四节外,非时别有庆贺,使司便牒支郡取表状,急递至上都,委留后官进奏。缘使司贺表

先来,其郡表则待齐到,一时付递中书发遣。如前却,亦准四节制例处分。旧例支郡不贺者,即

不用聚表贺奏。[12]卷二六《鹿表例》,第589-590页这其中的“除四节外,非时别有庆贺,使司便牒支郡取表状,急递至上都,委留后官进奏”之语,表明藩镇支郡长吏白奏权再次丧失。藩镇使司以牒的形式通知支郡将庆贺表状收歸使司统一送到京城,由藩镇的留后官负责进奏。这里又涉及了唐代进奏院的问题,其与支郡刺史是否拥有白奏权息息相关,不得不提。“进奏院作为方镇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媒介,其体制正式产生于唐代宗时期。”[17]237进奏院主要由藩镇来控制,从而控制了地方到中央之间的言路,进奏院成为中央与地方信息传递中的重要一环。

到了五代时期,有关支郡刺史是否拥有白奏权仍处于反复之中。后唐同光二年(924)十月辛未,诏:“今后支郡公事,须申本道腾状奏闻。租庸使各有征催,只牒观察使,贵全理体。”[18]卷三二《庄宗纪六》,第441-442页关于此诏的前因后果,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中有更详细的记载。后唐同光二年十月辛未,天平节度使李存霸、平卢节度使苻习言:

“属州多称直奉租庸使帖指挥公事,使司殊不知,有紊规程。”(胡三省有注云:使司,谓节度

使司也。)租庸使奏,近例皆直下。(胡三省有注云:时租庸使帖下诸州调发,不关节度观察使,谓

之直下。)敕:“朝廷故事,制敕不下支郡,(胡三省有注云:节镇为会府,巡属诸州为支郡。)牧守不

专奏陈。今两道所奏,乃本朝旧规;租庸所陈,是伪廷近事。(胡三省有注云:时以梁为伪廷,黜

之也。)自今支郡自非进奉,皆须本道腾奏,租庸征催亦须牒观察使。”(胡三省有注云:唐制:节度

使掌兵事,观察使掌民事,故敕租庸使征催止牒观察使司。)虽有此敕,竞不

行。[19]卷二七三《后唐纪二》,庄宗同光二年(九二四)十月辛未条,第8925页这段记载给予了我们很多信息:一是藩镇支郡刺史可绕开节度使、观察使,将奏议呈给租庸使,从而上达中央,是为信息传递的新途径,这当是由后梁开始的,所谓“租庸所陈,是伪廷近事”。二是“制敕不下支郡”“牧守不专奏陈”是为“朝廷故事”,即唐朝的旧例。三是后唐庄宗时期,有藩镇节度使上奏提议改变后梁时期的做法,恢复唐朝旧制,即“白今支郡白非进奉,皆须本道腾奏,租庸征催亦须牒观察使”。后梁时期,朱全忠大力打击藩镇势力,到了后唐初期又恢复了原貌。后唐同光二年十月的诏敕,最后是“竟不行”。这其中与作为租庸使孑L谦个人,以及租庸使这一使职的特殊地位有关,此不复赘。

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十月中有一段关于北宋进奏院的记载,可为前文之总结语:

唐藩镇皆置邸京师,以大将领之,谓之“上都留后”,后改为“上都知进奏院”。五代以来,

支郡不隶藩镇者,听自置邸,隶藩镇者,则兼领焉。国初缘旧制,皆本州、镇署人为进奏官;其

军监场务,转运司则差知后官或副知掌之。及支郡不复隶藩镇,遂各置

邸。[2]卷二三,太宗走平兴国七年十月条,第529页早在五代时期,“支郡不隶藩镇者”就已经可以在京城“听白置邸”,北宋初期的政策秉承了五代之制。太宗太平兴国二年的行动,废除了部分藩镇对支郡的管辖权,并将这些支郡“直属京”。在这些支郡“不复隶藩镇”后,可在京城“置邸”,即设立属于支郡长吏掌控的进奏院。这体现了进奏院在支郡长吏“白奏权”问题上的关键性。

三、“废支郡”与“直属京”政策成功的原因和影响

太宗即位不久,就能成功完成废支郡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朝廷和地方藩镇实力的此消彼长,具体又可归结为三点:一是五代诸政权大都由地方藩镇转化而来,深知藩镇的厉害和弱点,可以有针对性的制定削藩政策,并持之推进。中央政权在主动削弱藩镇实力的同时,发展出了可以依靠的禁军,而后周和北宋的建立就有力的说明了禁军的实力已经超过藩镇。二是白晚唐五代以来藩镇所领支州数量急剧下降,藩镇自身的实力不断下降,废支郡也是这一现象的延续。三是太祖、太宗推行废支郡政策是循序渐进的,且五代以来施行的直属京政策,以及太祖平定南方政权,在新平定的地区施行废支郡政策,都为太宗的成功奠定了基础。第一点原因学界已多有讨论,本文不再复赘。下面就第二点和第三点原因展开论述。

安史之乱后,唐代藩镇实力迅速增强,“方镇相望于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6]卷五〇《兵志第四十·方镇》,第1329页。肃宗乾元元年(758)时,又置“团练守捉使、都团练守捉使,大者领州十余,小者二三州”[6]卷四九下《百官志四下·都督府》,第1316页。唐代藩镇所辖支州数量庞大,最小者也有三个左右,最大者已达到十余个。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藩镇的数量越来越多,特别是到了晚唐时期藩镇的数量达到顶峰,为六十四个[20]115-116,而府州的总数却没有大的增加,这造成了藩镇所辖支郡数量的下降,且H{现了原有藩镇辖区不断缩小的趋势[20]119。

到五代后周建立时,后周政权内共有三十七个藩镇。世宗即位后,虽攻占了原属南唐的几个藩镇,但同时也将一些节度降为防御或团练,在世宗显德末期,后周实际藩镇数量应为三十六个。据《北宋经抚年表》载,北宋前期原属后周版图的藩镇数量为三十四个[21]。另据《五代十国方镇年表》中的记载,与后周相对持的南方诸政权,也存在三十多个藩镇[22]。五代十国时期,北方后周政权和南方诸政权藩镇的总数大致与唐代后期最高峰值相等,这种情况一直保持到了北宋建立。北宋建立后,所得的后周府州为一百二十一[23]120。这一百二十余个府州要隶属于三十多个藩镇,平均每个藩镇的所辖州的数量只有三点五个。倘若排除藩镇的治州,其所辖巡属州(支郡)一般都不会超过三个,有的甚至只有一两个。与之相对应的南方诸政权的情况也大致如此,甚至吴越、闵、马楚、南汉所统治的方镇中没有支郡[24]278。从本文所示前表,也可看出宋初北方的一些藩镇也仅仅领一个支郡而已,这进而影响了藩镇自身的实力。

宋初的废支郡政策与“直属京”政策紧密结合在一起,而“直属京”政策的大规模展开是在五代时期①。据《五代会要·诸道节度使军额》载,襄州在后晋天福七年(942)降为防御州,直属京,可至后汉又复为节度州。青州在后晋开运元年(944)十二月平定杨光远反叛后,降为防御州,并与登、莱、淄三州并属京。但其在后汉天福十二年(947)六月,又被恢复为节度州。华州在后周显德元年降为刺史州,直属京。耀州在后周显德二年(900)降为刺史州,直属京。五代诸政权采取的“直属京”政策,是逐步的完善定型,并通过调整州的等级来实现。

北宋初期实行的“直属京”政策又与唐五代直属州有所不同。陈志坚将唐代直属州的特征概括为:一是直属州不归属于任何一道,而是直属于中央;二是直属州除了本州之外,并没有支郡[20]。但他并未注意到唐代直属州原来是治州还是支郡,直属中央后州长吏是否发生变化。从陈志坚所举“华州”“同州”“汝州”来看,华州、同州原为节度使治州,且是以一州之地位藩镇,本无支郡,且直属京后长吏为防御使,仍属于军事使职掌控。至于“汝州”几度发生变化,并不一直归中央管辖。五代直属京诸州长吏也为防御、团练使,且还拥有辟署僚佐的权力。如后唐长兴二年(931)七月敕:“诸道奏荐州县官,各定员数,今宜增益,以广搜扬。……直属京防御团练使许荐一人,今加荐至二人。”[26]卷二四《诸使杂录》,第391页

北宋直属州长吏一般为知州或权知州,而非刺史、防御使、团练使等,且诸直属州即包括支郡,也包括大量节度使治州。虽然北宋直属中央诸州保留了藩镇使院和军事院僚佐,但这些僚佐与节度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等藩镇长吏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并开始与原来的长吏疏远和分离。直属州僚佐系统的任命权已归中央所有,并与州级政权新长吏知州建立了隶属关系。宋初推行废支郡及“直属京”政策后,藩镇节度诸使“赴本任或知他州,皆不簽书钱谷事”[27]职官四七《判知州府军监》,第4265页,渐为虚衔,且多为环卫之官。

“废支郡”的影响除了使节度诸使成为虚职,以及授予支郡长吏的专达之权外,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影响就是改变了晚唐五代以来的道、州、县三级地方行政体制,促成了转运使的制度化,形成了路、州(军、监)、县新的地方三级行政体制。

转运使,乃五代罢巡院后设置。戴扬本指出了废节镇支郡与设置诸路转运使之间的关系。太祖、太宗在废支郡的节镇,派遣中央官员担任转运使进行管理,并逐渐将地方州军的治理提上日程,转运使作为州军之监司的角色得以明确。但这一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转运使白乾德三年开始显露其作为地方州军监司的职责,到太平兴国二年太宗罢支郡,经过了十余年的时间才完成①。其间也是“以转运使领诸路事,其分合未有定制”[2]卷四二,太宗至道三年十二月条,第901页。而在太平兴国二年罢支郡后,转运使的职能也从“总利权”扩大到“边防、盗贼、刑讼、金谷、按廉”[3]卷六一《职官考十五》,第1846-1848页之权。直到太宗至道三年(997),十五路始成。

结语

宋太祖、太宗两朝所实行的废支郡以直属京政策不是一蹴而就的。先是五代的直属京政策为太祖、太宗积累了相关经验,而后又經过了太祖的多番努力。废支郡以直属京的政策从太祖乾德元年开始推行,一直持续到开宝八年,几乎贯穿了太祖一朝。太祖利用了在新平定地区地方权力暂时处于真空状态的机会,推进废支郡政策,并派遣文臣担任知州或通判。太宗即位后,秉承了太祖朝的政策,又利用高保寅、赵普事件和许昌裔、杜审进事件,于太平兴国二年下诏正式宣布罢废天下节镇支郡,并赋予了原支郡长吏的专达之权。

从某种意义上说,宋廷废支郡以直属京不仅终结了二百多年来的藩镇领支郡或支州的局面,加强了中央管理地方之权,更是促成了地方行政体制的改革,形成了路、州(军、监)、县新的地方三级行政体制。其中路作为州(军、监)的监司机构,正是在废支郡的过程中,取代原有“道”的功能,并逐渐定型。而废支郡也给了推行路之转运使制度的机会。从太平兴国二年右拾遗李翰的上言,我们可知实行废支郡这种“强干弱枝之术”,不仅可以“分方面之权,尊奖王室”,更可直接解决“多俾亲吏掌其关市,颇不便于商贾,滞天下之货”的问题[2]卷一八,太平兴国二年八月丙寅条,第411页,派遣转运使可从节镇手中夺取地方财政的实际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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