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大众化与生活光晕之浮现

2020-01-18 22:11胥永强
关键词:拍摄者肖像大众化

胥永强

(台湾政治大学 社会学研究所,台湾 台北 11605)

在摄影技术发展的早期,摄影器材成本高,技术难度大,摄影只是少数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艺术创作。随着可自动聚焦的“傻瓜相机”的出现,以及后续的胶片和照片冲洗的商业化,非专业人士也可以借助“傻瓜相机”和照片冲洗的商业机构来完成自己的摄影作品。当然,胶片摄影在技术上有一定难度,照片要等冲洗之后才能看到,经验不足的拍摄者难以获得理想的照片,而且胶片摄影的成本仍然较高,摄影的大众化受到一定影响。但随着数码摄影技术的发展,照片瞬间可得,摄影的技术难度、成本大大降低。数码摄影技术与智能手机的结合使得摄影更为便捷,而且随着智能手机的日益普及,摄影这门艺术不再只由专业人员独享,而是成为一种大众化活动。

一、肖像摄影:从追求准确到追求满意

自文艺复兴以来,肖像艺术在欧洲一直受到很高的尊重,但绘画和油画肖像成本高,只有上层阶级才有可能绘制肖像,且其准确性不够。摄影技术诞生之前,画家们就一直在探索快速准确获得肖像的办法。光化学法摄影技术的诞生使得快速获取准确的肖像成为可能,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成本也大大降低,肖像摄影很快成为一种热潮,受到社会各个阶层的欢迎。光化学法摄影获得的影像准确性高,能给人一种确定性、真实感。就如Barthes观看他母亲的照片时所说,摄影就是从一个曾经存在的真实躯体放射出的光线,延迟而达,触及此时此地作为观看者的我[1]80-81。他认为摄影的本质就是“此曾在”①。进入数码摄影时代,影像则是由电子元器件先将光线转换成电荷,再将电荷转换成数字存储到存储卡,将这些带有逻辑编码的数据导入电脑,借助解码程序和显示器,最终形成可视的图像。照片储存介质的改变,似乎不会影响到摄影“此曾在”的本质,但照片是拍摄对象放射出的光线延迟而达的说法,在数码摄影时代难免有些牵强。

在光化学法摄影的时代,对负片或正片进行部分或整体修改都有很大的难度,只能借助光圈与快门的组合、自然光/人造光/闪光灯、特殊镜头、感光底板、相纸类型、冲洗过程等改善影像效果,如果不考虑一度出现过的后期给正片手工上色,光化学法照片受到的人为改变很少,确实能给人确定性和真实的感觉。而在数码摄影的时代,借助计算机和相应的软件,以数字保存的影像可以随意更改。基于影像的数字化呈现,运用数学运算逻辑,可以从曝光度、亮度、对比度、透明度、色彩饱和度等维度对照片做出调整;运用软件内设的函数模型,可以对照片做出不同风格的扭曲,如锐化、模糊、滤镜等;就照片内容来说,从整体的背景到局部,乃至任一像素,都可以做出替换、修改,对多张照片也可进行叠加。如果说,光化学摄影过程仅限于拍摄和冲洗照片,那数码摄影将修图也纳入这一过程;光化学法影像给人以确定性,那数码照片的修图则改变了影像的每一个像素,弱化了这种确定性。当代的数码艺术肖像(如艺术照、婚纱照等)就是典型的例子,没有人再相信艺术肖像的“真”。摄影的诞生本身源于画家为了获取准确程度很高的肖像的不断尝试,但如今的数码修图追求的不再是准确,而是为了获得满意的肖像。如果说,基于电脑的修图软件的使用尚有一定难度,如今智能手机的许多修图软件,使得修图变得极为方便和易操作。数码修图的时代,摄影的“此曾在”除了从时间上追溯外,已很难从影像上感知到。因此,Barthes所言的“此曾在”带给人的情感上的疯狂体验也将弱化乃至消失。

摄影诞生的初期,由于设备和感光材料的原因,拍摄肖像需要较长的曝光时间,如此获得的照片,人物表情往往比较呆滞和严肃。随着摄影技术的进步,所需曝光时间大大缩短,在肖像摄影中捕捉人物的最佳表情、内心特征或者说是气质,越来越成为可能。但是,在摄影师拍摄的过程中,被拍者需要在摄影师的指导下摆姿势,或者即便是抓拍,影像生成的过程中都有摄影师自己的标准。Barthes就自身被拍摄的体验,称这一过程是自己被动“物化”的过程。他说自己曾经上千次被迫拍照,但这些照片都没能成功表现他的气质[1]110。随着摄影技术的进步,借助三脚架、遥控设备或延迟拍摄技术,自己给自己拍照变得十分容易,尤其是数码相机与智能手机结合之后,利用手机前置摄像头,或者再辅以自拍杆等,拍摄者就可以实时在手机屏幕看到自己的表情、动作,然后不停地摆弄,直到满意为止。相比被拍,自拍则是主动将自己“物化”,变为对象。尽管因拍摄角度、镜头等的原因会形成一定偏差,肖像摄影自诞生以来可以说一直是在生成和被拍者等比例的影像。然而,数码相机和智能手机结合之后,借助一些应用程序,通过程序中的滤镜功能,肖像的任何部位、任何细节都可以实时改变,自拍者可以通过显示屏实时观看被程序滤镜扭曲的自己的肖像,不断摆弄,直到按下快门,产生一个扭曲的肖像照。

早期的肖像摄影谋求准确的影像,受绘画影响,肖像摄影长期有展示被拍者的内在特质的追求,这一观念一直持续到20世纪[2]39。在商业化过程中,肖像拍摄曾一度狂热追求服装、摆拍姿势和道具[2]59,而当代的肖像摄影,对修图、程序滤镜的追求更是极度狂热。如今光化学法摄影时代所表达的“此曾在”正在弱化,进入数码摄影和自拍的时代,摄影寻求的并非是更“真”的自己,而是自我认同的、让自己满意的样子(包括可能是美丽的或者是搞怪的等等)。肖像摄影流行之初,查尔斯·波德莱尔就曾批评整个“社会如同患上了自恋症,迫不及待地期望在金属残片上看到自己琐屑的影像”[2]38。时至今日,集成了数码相机的智能手机的普及,简单易操作修图软件的开发等,进一步将人们的自恋推到了极致。

二、非肖像摄影:从展示对象到展示“我”的生活图景

在摄影技术诞生之前,很长时间里风景油画主要记载重大历史和宗教事件,随着艺术观念的改变以及摄影技术的诞生,艺术家也开始拍摄自然风光、建筑等影像作品,大众对这些摄影作品的喜好进一步推动了这些风光摄影的发展[2]94-97。随着摄影技术的进步,有关工业发展、环境变迁、新闻事件、日常生活、民族风情、社会现实问题等等都逐步成为了摄影的题材。Benjamin认为,对艺术作品的接受和评价有着不同方面的侧重,有两个相反的侧重点清晰地呈现着,一个是崇拜价值,另一个是展示价值;人像从摄影中的消失,使摄影的展示价值超越了崇拜价值[3]224-226。也就是说,非肖像摄影的价值在于展示内容。受艺术思潮、摄影师个人的价值取向影响,或者是因为受到官方或私人的委托,或者是因为商业化的因素,摄影师的非肖像摄影作品对内容呈现的目的是十分明确的。而这些作品一直通过美术馆或者书刊杂志来呈现,它们的发表、署名、复制等权利均受到法律保护。

随着集成了数码相机的智能手机的普及,普通大众拍摄的非肖像摄影作品正在大量出现。普通大众的拍摄,一方面,由于设备和技术原因,影像可能普遍存在构图不佳、主题不明乃至聚焦模糊等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相机的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普通大众只需简单学习,也可以获得很不错的影像质量,拍摄的题材也更为多样化。在这个摄影大众化的时代,随处可见举着手机拍摄的人,风光、美食、动植物、日常生活情景等等,几乎无所不拍。相比专业摄影师对作品的展示需要借助传统纸媒或美术馆,普通大众借助发达的互联网自媒体就可以发布自己的摄影作品;相比于专业摄影师对著作权的在意,大众摄影并不在意作品的著作权。从艺术的角度来讲,大众摄影作品的质量普遍较为低劣,也难以引起观者的兴趣。实际上,普通大众不断通过自媒体对外发布的照片,其所展示的早已不在照片拍摄的对象本身,而是在对象之外了。

如今在自媒体上,随时可见大众使用手机拍摄的各类作品,比如记录天气、美食、旅途的风景、社会活动等等,借助手机时钟和全球定位系统,拍摄者在拍摄或发布作品时可以方便地标注上时间和地理位置,显然,这些作品早已不是在展示天气、美食、风景和社会活动本身,而是在展示此时此地“我”(拍摄者)所处的天气、“我”在享用美食、“我”在看风景、“我”在参加活动……这些从艺术的角度来看没有多少展示价值的作品最终在拍摄者的自媒体虚拟时空序列中建构出“我”的生活图景,而这显然已成为摄影大众化时代非肖像摄影通过自媒体展示的主要目的。在这个摄影大众化的时代,一些突发事件的现场,围观者往往个个都在拍摄,新闻记者可能还来不及赶往现场,而大众拍摄的作品早已通过便利、快捷的互联网发布了。如今,新闻报道使用普通大众拍摄的作品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不同的是,新闻记者和编辑们在意的是拍摄的内容,而大众摄影者在乎的往往是展示事件发生时自身的在场。

三、影像泛滥:从艺术伦理到生活伦理

Sontag指出,尽管摄影师在拍摄时期望相机能真实反映现实,但是在决定照片要给人什么印象、选择何种曝光上,摄影师有自己的标准[4]4。另外,摄影师通过照片在向人展示什么的同时,也是在隐藏其他东西。比如那些对殖民地的摄影,越是与西方人的经验有差距的照片,越会让西方人觉得“真”。因此,很多照片都是为了满足西方人猎奇心理的摆拍,而且诸多的拍摄都是为殖民统治服务的[5]165-198。即便是那些怀着同情心而拍摄底层社会如贫穷、卖淫等,以期引起社会关注的摄影,也绝非没有伦理上的瑕疵,就拍摄行为本身来说,也涉及伦理问题。历史上曾很奇怪地出现过和手枪可以互换装置的相机,但拍摄行为本身不论与这一历史是否有关,都是具有侵犯性的。Sontag指出:摄影师用一种被拍者从来不会那么看自身的方式观看他们,用被拍者不曾有过的方式去认识他们,将被拍者变成了可以象征性地拥有的对象[4]10。拍摄行为本身在今日已不再陌生,大众拍摄者也不需要借助目镜了,但拍摄行为的侵犯性并不会因此而改变。

无论是拍摄内容还是拍摄行为本身,乃至照片产生的社会效应上,都涉及伦理问题。随着摄影的大众化、传播媒介的日趋高效和便利,摄影涉及的伦理问题更加凸显。在那些突发事件的现场,围观人群个个举着手机在拍摄,丝毫不过问那些处境窘迫的当事人的意愿,也不考虑是否侵犯他人隐私,很快将这些照片通过互联网发布在自媒体或者虚拟社群。抛开这些偶然事件不说,智能手机的普及,已使得摄影进入日常生活,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摄影可能记录着天气、美食、旅途风光、家庭日常、聚会等等生活的任何可能图景,也可能是自我的肖像,拍摄者将这些照片发布在自媒体与他人进行着互动。在自媒体上,他人对这些照片的关注和评论都会进一步影响到现实中的人际关系。此外,一些法律学者也担心过多的信息披露影响个人安全;一些伦理学者担心涉及小孩的影像在小孩懂事后可能带来的影响;那些精修的肖像照片正在将观看者引入了一个矛盾的世界,一方面不相信人像之“真”,另一方面,当精修的肖像日日出现在观者眼前,久而久之,观者会把那些虚假的美丽视为真实,而觉得现实中的人不够美丽。而那些劣质的非人像作品正在将观者带入了一个没有美感的世界。

Barthes在其母亲去世后,观看其母亲的一张照片时,他体验到了摄影的“此曾在”带来的情感上的疯狂。他认为,如果摄影走向艺术化,当它的意义让人遗忘,当它的本质(“此曾在”)不再对观者产生作用时,照片便不会再令人疯狂。此外,他还指出了另一种让照片不再让人疯狂的方式,即让摄影走向一般化、社交化、庸俗化,使得其相对其他任何图像都不再凸显它自身的特征[1]117-118。奇怪的是,当代大众摄影的发展正朝着Barthes所言的这两种方式前进。数码修图这一艺术化操作正在弱化摄影的“此曾在”;大众摄影作品在自媒体的呈现带给观者的情感体验可能不是疯狂,而是疲劳、厌烦。技术进步让每个人都可以拍摄自己的作品并方便地展示,然而,技术进步并没有带给大众相应的、作为一个拍摄者/展示者应该具有的道德、文明、理性。早期摄影所涉及的艺术伦理,今日正转化为生活伦理。

四、影像传播/复制:从艺术光晕到生活光晕

Benjamin在TheWorkofArtintheAgeofMechanicalReproduction中指出,艺术作品产生的时间和空间是独一无二的,他用在自然界的某时某地经验到的独一无二的光晕做比喻,将艺术作品具有的独一无二性称为光晕,并指出艺术作品的复制品是缺乏光晕的[3]220-223。他坦言,艺术作品的复制品可以达到原作品无法达到的地步,比如相比难得一见/一闻的原作,复制品可以让人随时可看可听[3]220-221。而对于摄影,一张摄影负片可以复制大量照片,对此Benjamin认为,判断哪一张具有原真性已无意义,艺术作品也因此不再关联礼仪、宗教,而是开始基于政治,比如作为证据[3]114-225。的确,摄影作为证据,已成为现代国家监控的重要工具[6]34-79。

在过去,包括摄影在内的许多艺术只有少数人在创作,机械复制时代的到来,使得这些艺术作品的光晕消失,但也使更多的人可以看到或听到了,这是Benjamin思考的问题。Benjamin没有料到的是,在数十年后摄影这门艺术变成了大众化的活动,作品的展示也不需要借助于美术馆,只需借助互联网自媒体就可以,而且这些照片在自媒体上的每一次观看都是一次无差别复制。更为重要的是,这些作品有无艺术价值已变得毫不重要,艺术价值不再是这些照片的评判标准。可以说,这些作品作为艺术的光晕已消失,不过,光晕的消失不是因为作品被复制,而是因为摄影大众化对精英艺术规范的解构。摄影可能记录着天气、美食、旅途风光、家庭日常、聚会等任何可能的生活图景,也可能是自我的肖像,这些照片在自媒体发布,最终在虚拟的网络平台构建出拍摄者的生活样貌,这不再与艺术相关,只与生活有关,而拍摄者与他人在自媒体的互动则又进一步建构着现实的生活世界。

在这个时代,大众拍摄者在自媒体随意展示自己的作品,他们不在意作品的著作权,而且浏览者越多(对于电子媒体来说,每一次浏览都是一次复制),越能给拍摄者/发布者带来满足。浏览者也可以将这些作品在媒体转发,最终这些作品的拍摄者无人知晓(另外,同一内容也可能有许多的拍摄者,照片大同小异),传播只是代表了对该照片的共同兴趣与关注。而对这些作品的观看与转发显然已成为当前日常生活的重要习惯。因此,摄影的大众化及其作品在自媒体的呈现,可以说是艺术的光晕消失与生活的光晕浮现。

五、结论

曾经,摄影由于成本高、技术难度大,一直是少数人专享的艺术创作活动或者是营利性的商业活动。摄影的大众化以及作品呈现的电子网络化,冲击了商业摄影,也改变了摄影作为艺术的规则。当代数码摄影及其修图技术,使得光化学法时代摄影具有的真实性正在消失,相应地,摄影“此曾在”带给人情感上的疯狂体验也将弱化甚至消失。当代的大众摄影已不再与艺术相关,那些自拍照以及记录着日常生活中各种情景的照片在自媒体上的呈现只与生活相关,而他人对这些照片的关注与评论进一步建构着现实的生活世界;而且,拍摄行为本身也成为日常消遣的一种主要方式。但是,摄影的大众化也给这个时代带来了许多复杂的问题,除去那些明显违法的拍摄,如偷拍等,还有许多拍摄涉及伦理道德,比如突发事件、灾难等现场的拍摄;即便是那些基于日常生活的拍摄与展示,也并非没有涉及伦理道德问题,比如在自媒体上的炫耀②。在摄影已走向大众化的时代,拍什么,如何拍,展示什么,如何展示,这都需要文明、需要理性、需要道德、需要生活的智慧。Barthes曾对摄影的建议仍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让拍摄景象成为符合美好梦想的文明化符征,或是直接面对摄影让人不知所措的真实的复苏[1]119。

注 释

① That-has-been,中文译为“此曾在”,参见罗兰·巴特著《明室-摄影札记》(许绮玲译),刊载于台湾摄影《季刊》,1995:94。

② 在自媒体上发布自拍照或日常生活的照片,不只是单纯的自我表达,而是自我形象的建构。同一个人在不同的自媒体可能呈现出不同的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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