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历史、歧视与暴力
——当前加拿大原住民女性困境的根源

2020-02-25 23:03赵杨琼
贵州民族研究 2020年10期
关键词:印第安原住民暴力

王 军 赵杨琼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 100081)

2019 年6月3日,加拿大真相与和解委员会(TRC) 发布了一份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几十年中,加拿大境内约有1000多名原住民妇女和女孩失踪、或被谋杀,报告将一系列的事件定义为一场全国性的“种族灭绝”。报告认为,悲剧一再发生的原因是“根植于殖民主义、殖民意识形态的国家行为,与政府的不作为”。首席专员马里恩·布勒进一步指出:“尽管受害者的处境和背景不同,但所有失踪和被谋杀案件,均与受害者(原住民妇女和儿童) 在加拿大经济、政治、社会结构中的边缘性地位,种族主义与厌女症有关。”[1]加拿大原住民女性的遭遇是当前全世界范围内原住民女性群体边缘化的一个缩影。2012年联合国首次举办关于原住民妇女问题的高级别会议,会议主题就是“打击暴力侵害原住民妇女和女孩的行为”。参会者指出,暴力侵害原住民妇女的行为在全球都普遍存在。以墨西哥为例,1993年以来,在华雷斯城与奇瓦瓦州约有400名妇女被杀害,其中不少妇女为原住民[2]。暴力侵害原住民女性的事件在多国同时出现表明,在一些先后经历了殖民化与经济社会转型的国家与地区,原住民女性群体的处境正在不断地恶化,她们不仅在经济、社会、生产、生活中逐渐被边缘化,还可能因为边缘化的社会地位成为暴力行为的受害者。

一、身份暴力的根源:殖民者对原住民女性身份话语的操纵与改造

根据后殖民主义理论,虽然殖民时代已经结束,但是在曾经被殖民的地区,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仍然对当地的文化、政治、意识形态、经济与社会等领域持续产生影响。当今加拿大原住民社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大多数是殖民历史的“后遗症”。历届加拿大联邦政府均奉行控制、征服、驱赶原住民的政策,使原住民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被欧洲殖民者引入的传染病反复侵袭约400年,人口锐减;被迫离开世居的土地,并放弃狩猎、捕鱼、采集等传统谋生手段,社会发展进程被人为阻断;被视为“劣等民族”,长期居住在专门划定的保留地内,身份与权利均受到限制;传统语言和文化逐渐消失,使不少原住民产生了身份危机与认同危机。赛义德(Edward·Said) 认为,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不是一种简单的积累和获取行为,它们都有意识形态结构的支持,意识形态结构能够确保殖民者被意识形态所控制,从而相信自己是殖民者的“臣民”[3]。在加拿大,原住民法规、原住民保留地制度、寄宿学校制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意识形态控制体系,确保原住民社会被置于联邦政府的控制之下。

以女性主义的视角来审视殖民主义,殖民者与被殖民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视为一种不平等的性别关系。因此,殖民者对被殖民者实施统治与管理的方式也是父权制的。此时,性暴力不仅是一种父权制管理的手段,也是种族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工具。弗雷雷(Freire) 发现,在殖民过程中,殖民者会有意识地破坏原住民男性的积极性角色,实现被压迫者(原住民) 对压迫者(殖民者) 的“黏附”[4]。然而,原住民的传统社会形态与殖民当局的社会形态有显著的区别,女性是原住民家庭与社会的核心,一些部落中,女性很有声望,有权利选择并罢免部落的头领。学者安德里亚·史密斯(Andrea Smith) 在调查北美洲乌龟岛的殖民历史时发现,在原住民传统社会中,妇女享有实际的权利、在部落中颇具权威的现实,对奉行父权制的白人社会形成了威胁[5],因为一些白人妇女开始将原住民社会的性别平等现象视为典范。在殖民进程中,加拿大联邦政府对原住民女性的社会地位与社会话语进行了符合殖民者利益的改造:首先,殖民者以牺牲女性权利、树立男性权威的方式来改造原住民社会,使被殖民社会的性别秩序与殖民者社会的性别秩序保持一致;其次,原住民女性的地位、权利、资源被渐次剥夺,以稳固殖民统治、并维护父权制统治;最后,殖民者刻意将原住民女性“污名化”,为针对原住民女性的暴力与歧视提供一种具备道德合理性的解释。而对原住民女性身份与话语的改造,根植于殖民者建构的意识形态控制体系之中。

(一) 保留地制度

依照加拿大1867年宪法法案,联邦政府将指定的区域划为“保留地”,要求原住民必须在划定的“保留地”内居住、生活,否则将会被剥夺相应的权利。1885年,保留地开始施行“通行证制度”,原住民只有获得政府颁发的通行证才能离开保留地,该制度的初衷之一便是限制原住民女性流入城镇。保留地内的原住民社区享有一定的自治权,但是重大的事务由联邦政府“原住民事务与北方发展部”决策。原住民保留地的自治几乎完全践行了殖民者颁布的歧视性法规与政策,原住民女性在财富、社会地位、权利方面处于全面的劣势。

首先,保留地内,原住民女性的政治参与权、政治决策权被剥夺。印第安社区的首领与理事会由投票选举产生,联邦印第安理事会有否决、罢免当选人员的权利,女性则完全被排除在选举活动与竞选公职活动以外。殖民者对原住民女性参与权与政治决策权利的剥夺,极大地影响了印第安妇女在政治领域的地位和权威,1951年以后,印第安女性才被允许参与选举;其次,男性成为家庭的绝对核心,女性处于附属性的、弱势的地位。原住民保留地的房屋与土地均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分配,并登记在男性户主名下,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原住民女性不仅无法享有土地与财产所有权,而且不能继承家庭的土地与财产;第三,保留地内的女性处于一种被剥削的地位。原住民女性的社区成员资格与印第安人身份资格完全取决于父亲与丈夫,她们不仅无法选择自己的身份,还可能因为婚姻而被剥夺身份与权利。因此,原住民女性在婚姻选择方面受限,易成为被剥削的对象;最后,由于原住民社区是个长期游离于主流社会以外、相对封闭的小社会,性别不平等现象得以长期存在,几乎成为习惯法。20世纪以来,在保留地以外、包括加拿大在内的多个国家,女性地位已经有了整体性的改善,但是加拿大主流社会与原住民社区一直保持距离,致使相关的变革严重滞后。

(二) 原住民政策法规

1876 年至1951年之间,加拿大联邦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原住民政策的法规,对印第安人身份、权利的认定与变更等事务予以详细的规定,但是,相关的标准存在明显的性别歧视。正是这些法规,系统性地削弱了原住民妇女的权威,剥夺了原住民女性的身份独立性,使得原住民女性与男性身份的平等性几乎丧失殆尽,并被迫降格到一种从属于男性的地位。

1876 年颁布的《印第安法案》将印第安人完全纳入联邦政府的管理之下,该法规将父系血缘作为印第安身份认定的依据,颠覆了许多部落传统上的母系血统制,同时剥夺了妇女拥有土地、财产的权利(寡妇除外),女性在社区中的独立地位丧失,被迫依赖男性。该法案规定:与非印第安男性结婚的印第安女性,必须离开保留地,并因此失去印第安身份与社区成员的资格,已经离开保留地的印第安女性禁止返回;此外,印第安女性与非印第安男性生育的后代不再享有印第安身份。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若印第安男性与非印第安女性结婚,其印第安身份与印第安社区成员资格不变,该男性的配偶与后代均能获得印第安身份与社区成员资格;而因婚姻而获得印第安身份的非印第安女性,即使离婚或配偶去世,其印第安人身份与社区成员资格仍然不变。在1876 年至1985年间,超过25000名原住民女性失去印第安身份和财产,被迫离开社区,她们的后代也随之失去了印第安身份[6]。

(三) 寄宿学校制度

“寄宿学校制度”是联邦政府施行原住民政策的另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文化灭绝”和“强制同化”原住民的工具。寄宿学校(Residential Schools) 属于教会和国家合作的强制性义务教育机构,多为教会办学,由联邦政府提供办学支持。1920 年的《印第安法案》修正案规定,7至15岁的印第安儿童必须强制上学。1831年至1998年间,加拿大境内至少有130所寄宿学校[7],约有15万名第一民族、梅蒂斯和因纽特儿童在寄宿学校就读[8]。寄宿学校制度对原住民社会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寄宿学校轻教育、重管理,使原住民儿童失去了接受正规教育的机会,继而影响了原住民儿童的继续学习与就业;集中住宿的环境与医疗资源的不足,导致一些学校内结核病等传染病泛滥,成千上万的原住民儿童因此而死亡;寄宿学校普遍存在的体罚与虐待,给原住民儿童留下了情感与心理创伤,一些寄宿学校幸存者存在暴力、酗酒、吸毒等行为[9]。

寄宿学校对原住民女性的影响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寄宿学校的教育向原住民女性灌输了男女不平等、女性地位低于男性的观念。一些寄宿学校在日常工作、教学与管理中会突出宗教秩序与性别秩序,比如要求女性成为“基督徒”的好妻子,这种教育方式强调男性与女性的社会地位差异,向原住民女性传递女性是男性“财产”的观念,使原住民女性习惯性地屈从于男性的权威;第二个方面,过早地将女童与家庭分离,使她们丧失了从家庭习得技能的机会,对原住民女童成年后的家庭生活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例如,一些原住民女性缺乏育儿技能,这会影响她们婚后家庭生活中的养育者、照顾者与决策者角色[10];最后,一些幸存女性是寄宿制学校身体暴力、性暴力的受害者,这段童年经历深刻地影响到了她们成年后的行为。有研究证明,有童年性虐待经历的女性更容易遭遇性侵,或参与一些危险性的行为,例如高风险的性行为、卖淫和注射吸毒等[11]。

(四) 殖民者对原住民女性形象的话语性建构

殖民者曾经长期使用“squaw”这个侮辱性的词汇来指代原住民女性,将原住民女性刻画为低人一等、性放荡的女性。在殖民进程中殖民者对原住民女性的污名化、非人化,强化了外界对原住民女性的刻板性偏见,成为当今原住民女性频繁遭遇暴力的原因之一。

印第安女人(squaw) 的形象是世界上最堕落、最受鄙视、最没有人性的女性形象之一。“squaw”是与印第安男性“savage”(野蛮) 对应的女性形象,她没有人的面孔,她淫荡、不道德、无情、肮脏。这种荒唐的非人化行为,使所有原住民妇女和女孩容易遭受严重的身体、心理和性暴力……我相信,这些可怕的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定型观念与暴力侵害妇女和女孩行为之间有着直接的关系。

——Emma Laroque[12]

安德里亚·史密斯(Andrea Smith) 认为,“对原住民妇女的妖魔化”是“白人希望实现对白人妇女长久控制的愿望”的一部分,也是征服整个原住民的关键。她进一步阐明,殖民者将原住民视为“被性犯罪永久污染的人群”,因此原住民妇女是可以被“强奸”的[5]。在19世纪,加拿大媒体的报道中“几乎都把原住民妇女与妓女混为一谈”[13]。巴曼(Barman) 指出了殖民者将原住民女性与卖淫、妓女等形象相连的另一个原因,为了让男性殖民者与原住民女性产生更多的联系:“新来的男人(指代殖民者) 不想要原住民妇女,但是如果她们是妓女,就有可能利用与虐待她们,并不为此受罚。”[14]德沃金(Dworkin) 认为:“‘妓女’的污名使一些在社会与和政治上穷困潦倒的男性,对包括妓女在内的所有女性怀恨在心;这种侵略性的偏见,由于需要对抗自己假定的自卑,从而使(这些) 男性变得更加粗暴与危险。”[15]加拿大曼尼托巴省的司法机构在调查原住民女性海伦·贝蒂·奥斯本(Helen Betty Osborne) 被绑架、谋杀案时证实,袭击者似乎认为,年轻的原住民女性只是一件物品,除了满足人的性需求以外没有别的价值[16]。拉扎克(Razack) 进一步指出,“原住民妇女”与“妓女”概念几乎等同,不仅使针对她们(原住民妇女) 的性暴力和身体暴力合法化,还能有效地防止她们成为有权受到法律保护的主体[13]。

二、暴力的激增:保留地的失序与城市原住民女性问题的产生

观察殖民进程可发现,针对加拿大原住民女性的暴行在殖民历史长河中曾一直存在,但是由于加拿大当局施行的保留地制度、寄宿学校制度,相关的事件的影响力一直被局限在一定的区域以内,未能被外界所知晓。在加拿大,保留地内的加拿大原住民一直存在被主流社会边缘化的问题,在全球经济与秩序转型、公共服务的私有化、财富和权力集中化、以及国家对有限资源的控制加剧的背景下,原住民边缘化问题变得愈发严峻。联邦政府每年在原住民事务上的花费近100亿加元,但是这些拨款不仅没有能解决原住民社区的一系列问题,反而加剧了加拿大社会对原住民群体的不满情绪。保留土地被侵蚀、遭遇暴力或驱逐、对城市生活心怀向往等原因,促使一些原住民离开保留地前往城市,原住民与主流社会相互隔离的居住格局逐渐被打破。随着越来越多的原住民前往城市,他们与加拿大其他社会群体的互动性增强,一些问题逐渐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中,并由于媒体、社会组织的披露而逐渐被外界所知晓。

(一) 保留地内的暴力问题

1.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亲密伴侣暴力是保留地内原住民女性遭遇的主要暴力形式,施暴者主要为男性伴侣、男性家庭成员。暴力的内容包括人身攻击、身体暴力、性暴力、安全威胁、虐待等。在原住民社区崩溃的大背景下,原住民妇女比非原住民妇女更有可能遭受来自配偶在情感和经济虐待。在历史上,白人妇女曾惊奇地发现,原住民男性既不会骚扰女性俘虏,也不会虐待女性,性虐待被引入原住民社区,恰恰是殖民的后果之一[17]。皇家原住民人民委员会(the Royal Commission on Aboriginal Peoples) 指出,尽管家庭暴力在加拿大整个社会都很普遍,但是原住民社区的家庭暴力有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原住民的家庭暴力行为已经侵入了整个社区,不能被视为某对夫妇或某个家庭的问题;第二,在许多情况下,家庭功能的失败,源于国家有意采取干预措施以破坏或取代原住民家庭的历史;第三,种族主义的社会环境助长并维护了原住民社区内的暴力,这种贬低原住民男女的陈规陋习在社会环境中传播,使原住民本应平等享有的尊严与权利也被贬低了[18]。原住民社会中多代同居的家庭模式,则在无形中增强了家庭暴力的破坏力,使一些暴力行为在代际间传递。多份关于加拿大原住民的研究报告证实,针对原住民妇女的暴力行为已经成为整个原住民社会的一种“流行性疾病”。

2. 性别暴力

在一些原住民社区,殖民主义遗留的“性别不平等”规范被内化了,而将殖民主义、重男轻女等不平等规范内化为一种原住民社会文化规范的做法,几乎必然会导致非政治化的性别暴力,遭受虐待的原住民妇女因此而陷入沉默与边缘化的境地[19]。原住民社区中的一些当权者,包括某些女性领导人,习惯性地迫使原住民女性屈从于男性的权威,因此当一些贫穷的原住民女性因在社区内遭遇暴力而求助社区时,她们的诉求往往被压制或驳回。加拿大曼尼托巴省的一项司法调查发现,大多数原住民社区的酋长与理事会成员为男性,他们在处理一些家庭虐待问题时倾向于偏袒男性,这种做法常常导致妇女被赶出家庭与社区[16]。此时,向联邦政府和司法系统提出上诉成为原住民妇女求助的唯一途径,但是刑事指控往往会导致原住民女性被家人或社区排斥,从而将受害者推入绝境。对原住民女性的暴力和威胁还可能直接来自原住民社区的机构或个人,由于原住民女性生育后代不仅被视为女性配偶(丈夫、情人等) 的财产,还被视为整个社区的财产,一些原住民社区的酋长、理事会、儿童保育机构可能通过威胁原住民女性留下自己孩子的方式,阻止其逃避暴力。1996年后,加拿大将家庭暴力强制定性为刑事犯罪,刑事犯罪必须接受强制性指控。这项政策的初衷是保护以女性为主的家庭暴力受害者,但是在原住民社区,该法规对原住民女性受害者的保护效应并不突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原住民社区的酋长与理事会有权强迫原住民妇女收回其关于家庭暴力的证词[20]。

(二) 原住民女性的迁徙与暴力的流动

1951 年的加拿大人口普查显示,当时约有7%的原住民居住在城市中,到了1996年,这一比例已增加到近50%[21]。1991年至1996年间,约55%的加拿大原住民向城市迁徙,而非原住民的迁徙率仅为40%[22],原住民的整体流动性超过非原住民,原住民女性的流动性超过原住民男性。一些原住民女性主动离开保留地,另一些则是因为暴力或驱逐而被迫离开保留地,前往城市谋生。由于贫困,离开保留地的原住民女性只能沿着公路步行、或搭便车前往城市,沿途寻求社会服务,如妇女庇护所、就业服务、保健服务等,一些女性在途中失踪。由于缺少在城市工作与居住的经验,又缺乏当地的社会关系,那些到达大城市的原住民女性多聚集在城市的贫民区,一些女性依靠卖淫养活自己和家人。在加拿大,卖淫的行为不违法,但是卖淫行为既增加了原住民女性遭遇暴力与袭击的风险,又增加了公众对城市原住民女性的偏见。除了卖淫问题以外,城市原住民女性吸毒与患艾滋病的比例较高,一些女性因此遭遇歧视、暴力与攻击,甚至因此而失踪。“大赦国际”的一份报告指出,种族主义与性别歧视是城市原住民女性频繁遭遇袭击的重要原因之一。有犯罪者刻意挑选孤立无援的原住民女性实施犯罪。

(三) 两个相关案件的高发地

1. 最知名的“泪水公路” (Highway of Tears) ——16号公路

原住民女性失踪、被谋杀案件频发的公路,常被称为“泪水公路”,加拿大有多条“泪水公路”。其中最知名的是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西北部、鲁珀特王子港到乔治王子城之间的16号公路。16 号公路全长约500英里,这条公路上曾发生多起女性失踪或被谋杀的案件,受害者中有不少原住民女性,一些失踪女性的尸体至今未找到。仅1994 与1995年,这条公路上就发生了3起女性失踪案件,受害者均为15岁的原住民女孩,她们的尸体在公路途经的城市被发现。2006年3月,相关社区举行了“泪水公路专题讨论会”,会上有9个家庭的成员被列为失踪人员,失踪者中仅有1名年轻女性为非原住民[23]。

16 号公路本身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公路沿途多为广阔而未开发的荒野地带,人烟稀少、休息区少、安全设施不足;在公路的某些地段,森林茂密、手机信号覆盖不足,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受害者很难及时向外求助。但是,16号公路贯通多个原住民社区,不仅是原住民女性在社区之间往来的必经之路,还是原住民女性离开保留地前往大城市的唯一选择。由于这条公路上缺少公共交通服务,原住民女性多采取“搭便车”的方式出行,一些女性正是在“搭便车”途中遇害。“搭便车”这种出行方式本身就极有争议,常被归类为“不良行为”“冒险行为”,而“搭便车”的原住民女性也被习惯性地视为“不法之徒”。如今,政府在16号公路沿途立起多个广告牌,提醒公众“搭便车”的危险,暗示“搭便车”是女性频频遇害的主因,这种做法包含了对“搭便车”出行的原住民女性的隐藏责备,加剧了外界对原住民女性受害者的偏见。

2. 温哥华市中心东区

温哥华市的市中心东区(北美最贫穷的地区之一),是城市原住民女性的聚居地之一,这一带也被称为“市区保留地”。在这里,多达70%的性工作者是原住民妇女,平均年龄为26岁,她们平均有3个或3个以上子女,几乎未接受过高中教育[24]。原住民女性群体的高卖淫率,既是生活贫困的表现,也是城市原住民女性面临身份转型困难的一种呈现。卖淫的女性容易遭遇袭击、殴打等暴力,不少女性感染艾滋病病毒,甚至染上毒瘾。原住民女性已经成为温哥华市区东部地区新感染艾滋病毒的人口中人数增长最快的群体,死于艾滋病的可能性是其他温哥华妇女的3倍[25]。艾滋病的高发已不仅是一个流行病学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这是因为,某个群体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往往更多地与“社会和环境因素,如耻辱、贫穷、歧视、性别歧视和种族主义相关,而不仅仅与个人行为有关”[26]。20世纪90年代初,温哥华市中心东区频频发生性工作者失踪事件。2001年,温哥华市警察与皇家骑警联合组成工作组合作调查相关案件,最终确认,1978年至2001年,共有65名女性在市中心东区失踪、或被谋杀,其中约三分之一的受害者为原住民女性,当时原住民女性仅占该地区总人口的3%[27]。2002年,名为罗伯特·皮克顿的杀人犯被捕,他被指控实施了27起谋杀,相关案件的受害者中至少三分之一为原住民女性。

三、结构性暴力:国家与社会的责任

2012 年,参加联合国原住民女性问题高级别会议的专家指出,推动并改善原住民女性的权利“要改变因为纵容暴力与侵略而使性别不公正得以长期存在的社会态度”。如果不挑战重男轻女、性别不平等的社会规范,对原住民妇女与女孩的暴力可能被默认为一种社会规范,从而导致结构性的暴力。

(一) 政府

长期以来,呼吁发起针对原住民妇女和儿童暴力行为的全国性调查呼声极高,但是加拿大联邦政府对原住民女性失踪、受害案件持回避态度,相关调查一度受阻。2005年,加拿大原住民妇女协会(NWAC) 获得联邦政府资助,准备对原住民女性失踪、谋杀案件开展为期5年的研究,并建立一个失踪者数据库,但是第二年,新当选的联邦政府便削减了相关的拨款。同年,加拿大政府对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制定的《土著人民权利宣言》投了反对票。2008年,时任加拿大总理史蒂芬·哈珀(Stephan Harper) 才首次就原住民在寄宿学校遭受虐待与性侵犯的历史作出道歉,此前,历届加拿大政府均拒绝向原住民道歉。但是,哈珀总理坚持将原住民女性失踪与谋杀的系列案件标记为刑事案件,而不是社会案件,政府多次驳回对相关事件进行全国调查的申请。加拿大原住民事务和北方发展部前部长伯纳德·瓦尔库尔特(Bernard Valcourt) 将相关事件归咎于原住民男性,并称“根本原因是(原住民男性) 对社区中的妇女和女童缺乏尊重”[28]。

2015 年,为了争取原住民的选票,总理候选人贾斯汀·特鲁多(Justin Trudeau)承诺将在当选后发起对原住民女性失踪与受害系列案件的调查。2016 年,特鲁多当选加拿大总理,相关调查正式启动。同年,加拿大签署《土著人民权利宣言》,承诺保障原住民权利。2017年9月21日,加拿大总理贾斯汀·特鲁多在纽约第72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中,首次公开谈论加拿大原住民在历史上遭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并承认140万原住民长期面临“羞辱、轻视和虐待”[29]。在加拿大一直企图谋求联合国非常任理事国席位的背景下,特鲁多的发言有一定的公关色彩,也反映出加拿大政府在处理原住民问题时一贯的工具性态度。

(二) 警察与司法机构

原住民女性失踪与谋杀案件频发的现象已持续几十年,其中的不少案件至今悬而未决,警方与司法机构有一定的责任。“大赦国际”2004年的报告证实,警察在处理相关事件时的态度存在差异;一些案例中警察对受害者家属态度友善,办案过程中也尽职尽责;而另一些案例中,当原住民家庭因自己的女儿或姐妹失踪而报案时,警方态度冷漠;此外,警方似乎缺乏处理原住民妇女和女孩失踪案件的具体行动规程[30],这证明警方对相关问题的重视一直不足。在某些涉及原住民女性的家庭暴力案件中,警方不仅未有效保护受害女性,反而以家庭暴力的名义对原住民女性提起反诉。1996年,加拿大将家庭暴力强制定为刑事犯罪,但是1997年至2007年间,联邦监狱内监禁的原住民妇女人数增加了151%[31]。在某些地区,警察甚至成为了施虐者。2015年,魁北克省有8 名警察因对原住民女性实施虐待、性侵犯而被停职[32]。警方的态度使原住民女性对警方持严重不信任态度,也影响了相关案件的审理与判决。2014 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在460000起针对原住民女性的性侵犯事件中,仅有15200起(3%) 曾向警方报案,其中5544起(1%) 被控告,2824起(0.6%) 被起诉,最后1519起(0.3%) 被定罪[33]。

(三) 媒体与公众

主流社会对原住民女性的偏见与歧视由来已久,一些媒体在报道原住民女性失踪案件时包含隐藏性责备,某些公众对原住民女性的不幸遭遇表现冷漠。公众与媒体对相关事件的态度会相互影响,公众的冷漠态度会影响媒体对相关事件的关注与报道,而媒体在报道原住民女性受害案件时的立场,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干扰、或者引导公众对相关案件的态度。沃伦·古丁(Warren Goulding) 曾是参与报道1996年萨斯喀彻温省萨斯卡通市3名原住民妇女被杀案件的记者之一,他评论道:“我不觉得普通民众对失踪或被谋杀的原住民妇女非常在意……他们似乎没有白人那么重要。”[34]克莉丝汀·吉尔克里斯特(Kristen Gilchrist) 曾经分别选取萨斯喀彻温省3位原住民女性失踪案件,和安大略省的3位白人女性失踪案件,比较案件发生地当地媒体的报道差异,结果发现,白人女性失踪事件在媒体中被提及的频率被是原住民女性案件6倍以上;相关文章的字数相差超过4倍;在版面设置上,白人女性的文章中有37%出现在首页,而有关原住民妇女的文章中仅有25%出现在首页[35]。

四、结论

围绕加拿大原住民女性失踪与被谋杀事件的一系列调查,揭示了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加拿大原住民群体面临的一种整体性、深层性、多源性困境,这几乎是全球化进程中,全世界的原住民面临的共同问题。加拿大原住民女性不断地成为仇恨与暴力的对象,则是原住民女性群体在社会、经济和政治上长期被歧视、被边缘化的现实投射。在加拿大,长久以来针对原住民女性的歧视与暴力,源于殖民进程中,殖民者对原住民女性民族身份与性别身份的操纵与改造。随着一些原住民保留地经济与秩序的崩溃,原住民女性在保留地遭遇的暴力增加,迫使一些原住民女性向大城市迁徙,但是向城市流动的过程中、与到达城市后,原住民女性都可能再次成为暴力犯罪的受害者。加拿大政府对相关问题的漠视,媒体、警方、公众对原住民女性的歧视、偏见,致使相关问题延续几十年却一直未能得到重视。虽然现任加拿大政府多次承诺对原住民予以理解与尊重,但是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歧视性政策,并扭转社会对原住民女性的歧视与偏见,相关问题就不会得到真正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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