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校外培训机构研究的现状及特征变化

2020-03-14 01:31徐容容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刊文论文期刊

徐容容

(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福建 福州350003)

校外培训机构适应学生家长的多元需求,对弥补学校教育短板,培养学生兴趣技能发挥重要作用,但其发展也引发一系列问题,如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教师“腐败”、行业虚假宣传、应试化教学、乱收费、家庭经济负担重、学校教学质量低下等。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意见》,开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依法审批登记、规范培训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四副药方,“医治”培训机构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超纲教学等“高烧不退”病症。《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意见》的印发标志着我国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进入新时期,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将更加突出教育公益性、,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更加迫切。在这一背景下,通过文献计量法,从文献数量、发文类型及刊文机构、文献作者、关键词等4个方面进行计量分析,归纳中国校外培训机构研究现状和特征变化,对校外培训机构“降温”、学生课外学习“减负”以及新时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等都具有借鉴意义。

一、前沿

(一)数据来源

文章在中国知网上以“校外培训机构”为主题词,分别对期刊、博硕论文、报纸进行检索,共检索到454篇文献,最早一篇相关文献是2003年的《重庆市儿童校外教育培训市场营销策略研究》。因此检索年限设定为2003-2018年,检索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删除无关和重复文献,最终获得428篇,作为本文文献计量分析的样本。

(二)研究工具与进程

Bicomb2.0书目共现分析为本文研究工具。首先将428篇文献以NoteFirst格式导入Bicomb2.0系统,然后运用系统的项目、提取、统计、矩阵等功能提取文献数量、发文类型及刊文机构、文献作者、关键词。

二、文献计量分析

(一)文献数量分析

图1 校外培训机构的研究文献数量

文献发布数量反映了校外培训机构的研究变化趋势。从图1可以明确地发现:随时间的变化,文献数量变化趋势可分为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2003—2008年、第二阶段2009—2013年、第三阶段2014—2018年。

第一阶段为行业萌芽觉醒期,平均每年发表文献不足1篇,甚至在2005—2008年出现断层现象,校外培训机构的研究在这一阶段还未引起广泛的重视。第二阶段为市场扩张期,这一阶段每年发表文献数量上下波动幅度不大,平均发表文献6篇,这说明校外培训机构的研究逐步走进学者视野,其研究价值与意义也逐渐得到认可。第三阶段为政府导向期,平均每年发表文献78篇,2018年发表数量为331篇,比上年增加314篇,增长1847.06%,达到巅峰值。这一时期文献数量快速增长,离不开政府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功能的意识觉醒。教育部教师〔2014〕1号、教师〔2015〕5号、教基厅〔2018〕3号和国务院国办发〔2018〕80号以及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一些列重要文件的出台和实施,都加快了校外培训机构的研究速度,扩大了研究规模,增加了研究的深度。

(二)文献发布类型及刊文机构分析

前期检索得到的428篇文献发表在期刊、博硕论文和报纸上的分别有54篇、32篇、342篇。统计发现,在这些文献中刊载“校外培训机构”主题最多的前20名刊文机构发表了181篇,占全部文献的42.29%,且仅有5篇刊文机构来源于期刊,其他全部来自报纸类;前72篇刊文机构中来源于期刊的有22篇,来源博硕论文的仅有7篇,其他均来自于报纸。由此得出,校外培训机构研究以报纸报道性研究为主,其次是期刊,博硕论文研究最少。

表1 刊载校外培训机构文献最多的前10刊文机构来源及篇数(部分)

按刊文机构来源类型,将刊载“校外培训机构”主题最多的前10名的刊文机构列表如下(见表1)。对刊文机构来源分析可得:5篇论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占期刊发表总数的9.26%,其他期刊刊文机构复合影响因子均接近0;9篇博硕论文来自于师范院校,13篇来源于“211”大学,4篇来源于双一流大学,这些博硕论文构成研究校外培训机构的主要基地。由此可以看出,校外培训机构的研究中,博硕论文研究层次和深度高于期刊文献。通过对文献分布类别及刊文机构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当前中国校外培训机构的研究层次低,以报纸报道类为主,期刊论文为辅,博硕论文为零星点缀,研究水平低,缺少必要的学术性研究。

(三)文献作者分析

1.期刊、报纸类作者分析

通过Bicomb2.0系统统计,2003-2018年间中国知网共收录73位学者发表的54篇期刊论文,其中19人采用合著的研究方式,且同一组合著次数不超过一次;发表论文超过3篇的只有华中师范大学学者徐莉一人,发表论文超过2篇的共有4人,不足总人数的5.5%。因而,期刊论文中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研究的作者之间合作关系不稳定,研究主题持续性差。2003-2018年,中国知网共收录342篇报纸报道,其作者可分为三类:报刊记者、拥有一定学术研究力的学者,其他社会人员,其中报刊记者占绝大部分,学术研究者共24人,社会其他人员共72人;发表文献次数超过3次的仅有中国《经济日报》的佘颖和《中国青年报》记者樊未晨,发表文献超过1篇的共23人,可见16年来,校外培训机构报道次数较多,但都属于大面积撒网式报道,从教育学角度进行专题追踪报道较少。

2.期刊、博硕论文作者区域位置分析

校外培训机构的研究水平和程度主要体现在期刊和博硕论文文献的数量和质量上,因而区域位置分析仅采取期刊和博硕论文的文献。从表2可以得出,在博硕论文中,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布数量较少,但几乎不存在区域差异,东中西各区域研究水平较为均衡;在期刊文献中,校外培训机构的发文量多于博硕论文,区域间差异较大,东部地区明显高于西部地区。因此,结合刊文机构和表2的分析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校外培训机构地域研究不平衡,研究数量和水平与经济发达程度相关;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其研究数量和水平越高,经济欠发达地区,研究数量和水平均有待提高。

表2 期刊、博硕论文作者区域分布 单位:篇

(四)关键词分析

通过统计不同时期校外培训机构研究主题的关键词及其变化,能够更好地呈现出各个时期校外培训机构研究主题的重心和变化。

表3 校外培训机构研究的各阶段关键词(部分)

分析表3可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研究一直重视校外培训和中小学的研究。这说明,研究者习惯在非学历教育阶段研究校外培训。

在2003-2008年间,校外培训机构研究重点为培训机构的自身发展,突出营销、运行、模式和服务等机制构建。这主要是因为2002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市场,校外培训机构正处于行业萌发发展期,然而却存在规模小,效益低、短期性行为多,品牌效应少、市场淘汰率高等诸多自身发展性问题。如,2003年陈航在《重庆市儿童校外教育培训市场营销策略研究》一文中,紧扣“校外培训市场是一个服务性市场”关键思想,分析培训市场现状,运用市场营销理论,提出重庆市儿童校外教育培训市场营销策略。[1]2005年王晓明《中小学校外培训市场分析与探索》更是通过分析中小学校外培训市场趋势和机构、市场定位和竞争策略,探索了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运作模式。[2]

在2009-2013年间,与前一时期相比,校外培训机构的研究发生了重要变化,出现了行业自律、家庭、教育投资等新的关键词。这一时期关注的重点主要转向校内外教育的比较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问题对策等方面。发生转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经过前期的发展,校外培训机构规模、效益、办学质量都有明显好转,在办学目标、教育资源、教学方式、课程设置等方面与学校教育形成鲜明对比。与学校教育公益性办学相比,校外培训机构以营利为目标,追求市场导向,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及家长的需求,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与教学设备更新慢,教学资源更加注重基础性相比,优质教学资源是校外培训机构抢占市场和健康发展的“敲门砖”,并依据市场需求,不断得到完善和更新。此外,校外培训机构课程设置更加灵活,除12科文化课程外,还开设了培养学生兴趣和技能的国画、舞蹈、书法、口才等课程。如,2011年金思在《论课堂教学的有效与有趣——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的启示》中,借鉴校外培训机构先进课堂理念和方法,分析基础教育课堂教学存在的不足;[3]2011年韩钧芳在硕士论文《河南省新乡市中学学校美术教学和校外美术教学的比较研究》通过调研的方式对校内外中学生美术教学进行对比研究;[4]2013年鲍红敏《基于校内外教育差异下的培训问题分析》文章从宏观和微观角度,详细论述了校内外教育的差异性,剖析了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5]

第二,校外培训机构疯狂发展,良莠不齐,出现培训机构“高烧不退”的病症。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恶性竞争、卷款潜逃现象时有发生;超前超纲教学问题突出,小规模培训机构数量多,品质参差不齐;市场准入门槛低,违规办学问题突出;培训课程同质化严重,缺乏特色;教师队伍来源复杂,在职教师兼职情况严重。如,周卿等人在《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的现状分析》中列举中小学培训机构存在规模小、实力参差不齐,缺乏特色和精品课程,教师专业化和职业化不高、过于追求营利性、教学内容超前拔高问题突出,虚假广告和欺骗行为居多等问题。[6]

第三,家长对教育重视程度逐渐加强,家庭对校外教育支出的意愿增强,助长了培训机构发展中的歪风邪气。家庭校外教育投资与家长学历层次、家庭可支配收入、家长教育投资理念等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提高,家长学历水平和可支配收入都有所提高,教育投资理念也逐渐加强。2012年儿童消费支出中,教育支出位居第三,紧随食品消费和服装消费之后,成为儿童主要消费,刺激了校外培训机构疯狂发展。此外,2012年0-14岁儿童占国内总人口数的22.5%,[7]也预示着教育培训行业的发展广阔前景,许多机构紧盯校外培训这块大蛋糕。在巨大的市场需求推动下,众多场地不固定、师资水平低、办学资质不健全的中小型培训机构忽然拔地而起,冲击培训行业正常发展。

第四,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倡议的方式干预校外培训机构,为培训机构“高烧病症”降温。2013年教育部联合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共同与17所知名培训机构签署《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从资质、服务、质量、收费、安全、竞争与合作等维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8]这是教育部门首次回应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中存在问题,治理校外培训市场。

2014-2018年间,校外培训机构现状、问题及对策依然是这个时期研究的重要主体,但与前一阶段相比,研究视线逐渐向政府这一主体转变。这主要是因为自2014年起,政府部门陆续颁布系列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文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职责,将其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角色和地位提高到一个新高度。2014年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禁止在职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2015年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开展专项督查,注意正面引导,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有偿补课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教师“课上不讲课外讲”和有偿补课等行为;2017年9月新版《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教育部门审批。[9]校外培训机构属于其他文化教育,明确教育行政部门是其监管主体。2018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为》一文,明确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实施排查摸底、集中整改、专项督促和检查等措施,全力“会诊”小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问题。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明确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依法审批登记,规范培训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为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和治理提供政策依据。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缓解学生课外负担,发挥审批和监管校外培训机构职责,引导其发展步入正轨成为校外培训机构研究的重要方向。

三、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基于中国知网收录的近16年428篇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的期刊、硕博论文、报纸报道,文章从文献数量、文献发文类型及刊文机构、文献作者、关键词四个方面进行计量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校外培训机构研究数量总体随时间的变化而逐年增加,研究主题随时间变化发生改变。本研究依据校外培训机构研究数量和主题变化,将2003-2018年这16年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行业萌芽期觉醒期(2003-2008年),研究数量较少,关注培训机构自身发展;第二阶段,市场扩张期(2009-2013年),研究数量增多,平均每年发表6篇文献,关注校内外教育的比较以及校培训机构发展的问题对策;第三阶段,国家政策导向期(2014-2018年)研究数量突飞猛涨,除关注校外培训机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更注重政府监督管理职责。

2.研究层次和水平有待提高。博硕论文研究校外培训机构的层次和水平均高于期刊和报纸,但当前,报纸成为校外培训机构的研究主体,博硕论文研究数量最少。校外培训机构的研究需要更多专家学者投入时间和经历去研究,提高研究水平。

3.可持续、合作性研究较少。学者之间相互合作研究校外培训机构关系不稳定,期刊和报纸对校外培训机构研究主题缺少长久持续性,追踪调查研究和报道较少。

4.研究存在区域性差异。校外培训机构研究的地域差异性大,东部地区研究明显多于中西部地区。校外培训机构研究数量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这可能与经济越发达地区的收入和教育水平有关。家长可支配收入和接受教育水平越高,对校外培训机构需求量越大。而校外培训机构膨胀发展中暴露出的问题越多,越能引起学者注意,社会呼吁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呼声也就更强烈。

(二)启示

基于以上结论,未来校外培训机构研究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搭建研究平台,促进区域间合作,形成稳定研究团体。对文献发表类型、刊文机构以及文献作者的分析结果表明,当前校外培训机构的研究者人数少,分布分散、合作关系弱,还没有形成稳定的研究团队。另外,东部相关研究水平高于中西部地区,对诸多问题的研究中颇有心得。[10]因此,可以通过搭建研究平台的模式,加强作者之间合作关系,东中西各地域相互交流研究经验及成果,形成稳定的研究团队,促进校外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

2.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内涵研究。关键词分析显示,学者多从市场、家庭、学校、政府等角度研究校外培训机构,鲜有学者关注校外培训机构本身。“校外培训机构”在不同文章中所指的内涵各不相同,12科文化课培训、兴趣培训、体艺等技能培训是按照培训内容的划分;若按照创办主体而言,校外培训机构可分为政府参与的少年宫等少年活动机构、文化知识团创办的艺校、体校、社会其他个人或团体创办的培训机构以及国外人设立的培训机构[7]。《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所指的校外培训机构更多的指的是第三种类型。只有在弄清楚研究对象的情况下,才具有实践指导有意义,否则很容易导致张冠李戴。因此,需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内涵研究,充实研究不足,明晰校外培训机构类型,提高实践指导意义。

3.加强持续行研究和比较性研究。通过研究,发现校外培训机构研究主题涵盖范围较多,同一作者发表文章最高数量仅有4篇。此外,近年来陆续发布的文件,加强了治理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迎来新的发展时期,将会发生重大变化。未来校外培训机构研究要更加突出持续性研究和比较研究,通过对比政策出台前后校外培训机构的变化,持续跟踪分析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政策制定本身问题或执行中的难题,为政府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缓解学生课外负担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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