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经济视角的珠三角城市群内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影响

2020-03-25 10:04
产经评论 2020年1期
关键词:生产性生产率分工

一 引 言

城市群是我国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群内功能分工正逐渐成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珠三角城市群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已逐渐呈现城市功能分工的格局(齐讴歌和赵勇,2014)[1]。《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于2019年2月正式发布,如何通过城市群内部城市功能分工充分发挥珠三角各市在大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备受关注。同时,政府和学者也正在加深对城市群经济与城市群发展现状、发展机制的研究和探讨。依据现有研究,城市群内部的城市功能分工是指:根据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城市群内会逐渐形成城市功能分工的产业合作格局,即生产性服务业在中心城市集聚,低端、成熟的制造业外迁至外围城市集聚的现象,而这种格局有利于效率的提升(Bade et al.,2004[2];Duranton和Puga,2005[3])。当前学界对城市群内功能分工的研究大多集中在阐述城市功能分工的形成原理和影响因素,以及对我国城市群内功能分工水平的测度和比较上(Bade et al.,2004[2];Duranton和Puga,2005[3];齐讴歌和赵勇,2014[1];马燕坤,2016[4]),鲜有文献具体考察某个城市群内部的城市功能分工状况。

本研究中城市功能分工主要是指产业经济角度的城市群内城市间的功能分工。城市之间形成功能分工并不是经济发展的目的,而是实现城市经济发展、效率提升的方式,因此考察城市功能分工的效果对理解城市群经济的发展规律、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具有指导作用。考虑到我国经济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阶段,生产性服务业的方兴未艾与大量的劳动力储备意味着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制造业对绝大多数城市而言依然是重要的支柱产业,城市群经济发展与制造业兴衰紧密相连。由此,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有什么作用机制?珠三角城市群当前的城市功能分工水平如何?珠三角城市群内部的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是否具有促进作用?以上问题是本研究的出发点,可能的贡献在于:一是综合现有理论,构建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机制,为新时代推动城市群制造业升级提供新的视角。二是采用珠三角城市群9个城市2005-2016年的数据,实证珠三角城市群内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为珠三角城市群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提供统计意义上的支撑。

二 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机制

(一)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渠道

城市功能分工是一个多维复合的机制,其通过城市内部与城市之间、产业内部与产业之间的关系发挥作用。下面以四个角度阐述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促进渠道(雷玉桃等,2019)[5]。

1.比较优势的视角

城市群内部各城市在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差异,区域分工能使各城市发挥比较优势,有利于制造业的专业化生产。在珠三角城市群,区域分工表现为大量低端制造业位于外围城市,高端制造业集聚于中心城市。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外围城市拥有广阔的土地和较低的劳动力成本,低端制造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同时当地政府积极制定优惠政策进行招商引资,因此低端制造业可以利用外围城市在土地和劳动力上的比较优势,寻求较低的生产成本,扩大生产规模,进而提高生产率。

在珠三角区域,广州和深圳是城市群内规模最大、最发达的中心城市,拥有最大的市场容量与知名度,同时其位于城市群的几何中心,是物质、信息枢纽,具有吸引最高端要素,即市场便利性与核心技术的比较优势。高端制造业更多凭借较强的研发能力与技术创造新产品,更看重渠道的获取、新产品的即时市场测试与反馈、高端要素的可获得性等(Henderson,1997[6];张丽华等,2013[7]),广州和深圳可以提供便利的市场条件与核心技术,有利于高端制造业提升生产率。

2.专业化集聚的视角

在城市功能分工的格局下,专业化集聚的效果在城市、产业两方面得到体现。在城市层面,专业化集聚主要体现为外围城市形成的制造业集聚,同一产业在地理上的集聚有利于知识和技术的扩散与共享,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即Marshall(1976)[8]提出的MAR外部性。MAR外部性强调本地专业化生产结构可以促进区域产业经济发展,具体又可以分为3个方面:一是各厂商可以缩短与上下游厂商之间的距离,减少运输成本,更有利于搭建完整的产业链(Henderson,1997)[6],提升生产率;二是可以推进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资源与服务的共享,降低其使用成本;三是使厂商之间能进行充分的“缄默”信息交换与技术交流,有助于技术的创新与扩散,并提升生产率。产业层面上,专业化集聚可以看作低端与高端制造业分别在外围城市与中心城市集聚,由于低端制造业与高端制造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式各不相同,城市功能分工的格局可以避免两者共处一地而产生摩擦,同时,这也有利于中心城市与外围城市政府制定更有针对性的产业政策,更有利于制造业生产率的提升。

3.多样化集聚的视角

张杰斐等(2016)[9]提出城市功能分工的格局下,生产性服务业大量集中于中心城市,因此中心城市的高端制造业处于产业多样化集聚的环境中,多样化的本地生产结构带来了城市化经济,即Jacobs(1969)[10]提出的Jacobs外部性。Jacobs外部性认为劳动力分工的种类越多,经济体吸收多种产品技术和服务的能力就越强。具体来说,发达的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将非核心的功能与业务外包出去,精简部门,降低了管理以及信息收集成本,得以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核心业务中,促进生产率的提升;对于初创型以及研发型的高端制造业,创意、灵感多来自于跨界的交流,多样化集聚更有利于其获取信息和人才,发达的生产性服务业如风险投资、私募基金也可以承担“孵化器”职能,从而促进高端制造业生产率的提升(刘奕等,2017)[11]。

4.空间溢出效应的视角

城市功能分工使城市之间形成产业的互动,进而提升制造业生产率。一是,城市功能分工使得中心城市集聚大量的生产性服务业,但本地生产性服务市场竞争激烈,各生产性服务商均有强烈的拓展市场意图;同时,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信息的远距离传输成本变得十分低廉,外围城市的制造业也可以享受到中心城市发达生产性服务业的促进作用(Duranton和Puga,2005)[3],现有文献也证明了生产性服务业的影响具有外溢效应(余泳泽等,2016)[12]。二是,城市功能分工使中心城市成为生产性服务业的创新高地,中心城市发达的生产性服务业与国际接轨,不断进行产业模式升级与更迭,通过类似“产业生命周期”或“雁阵模式”的方式,将成熟的、标准化的服务模式分层应用至外围城市的生产性服务业中,从而提升外围城市制造业生产率(宣烨和余泳泽,2014)[13]。

(二)影响制造业生产率的相关因素——基于城市功能分工视角

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机制多样而复杂,本文基于上述机制,由点到面梳理出3个影响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作用效果的关键因素。

1.产业承载力

产业承载力指一个城市扩大产业规模的能力,以及对新增产业的承载能力。以外围城市的制造业为例,由于城市功能分工水平是一个相对指标,当中心城市的生产性服务业高度集聚时,外围城市的城市功能分工水平也会提高。若外围城市受限于较低的产业承载力而无法吸收新的产能时,产业结构和质量没有得到优化,无法形成新的制造业产业集聚,城市功能分工对外围城市制造业生产率的促进作用便会受到影响。用于工业生产的基础设施包括通水通电、完善的内部交通路网、合理的土地园区规划等,是城市产业承载力的决定因素,其中,公路交通网络通过影响城市可达性以及时间效应对制造业的落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林善浪等,2018[14];周浩等,2015[15])。若城市之间交通不便利或存在市场分割,则城市制造业生产会呈现“封闭的自我循环”的发展体系,制造业生产率的提高将受制于本地自然资源条件。另外,低端制造业也更愿意容忍中心城市恶劣的竞争环境以换取更好的交通区位,这也不利于发挥城市功能分工效果(李瑞琴和孙浦阳,2018)[16]。

2.可持续发展

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主要通过产业集聚发挥作用,由于产业集聚的增长效应往往具有滞后性,因此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是产业增长的需求,也是城市发展的长远动力(周凯和刘帅,2013[17];陈晓峰和陈昭锋,2014[18];王健和范月娇,2014[19])。庞大的劳动力市场是维持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劳动力是产业集聚的重要投入要素,而良好的生活环境能减少劳动力尤其是高端人才的流失。

3.政府干预

城市功能分工格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地方政府“退二进三”、“腾笼换鸟”政策的产物,政府制定产业政策的出发点同样会对城市功能分工的效果造成影响。“晋升锦标赛”导致的地方政府间竞争在经济发展水平相似以及位于同一区域的城市会更加激烈,从而体现为有利于发达的中心城市而不利于欠发达的外围城市(Yu et al.,2016[20];张莉等,2017[21])。而外围城市构建经济开发区的出发点不是完善城市功能分工,而是力争在同级城市的经济发展竞争中取得先机,陷入以邻为壑的合作困境(邓慧慧等,2018[22];邓慧慧和赵家羚,2018[23])。

若政府在干预城市经济时能将城市群的整体利益纳入考虑之中,将本地发展的外部性内部化,尊重市场规律,则政策力量与市场力量的协同可以推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地方政府对城市群发展的共识有利于消除市场分割、强化城市间合作,优化城市功能分工与要素布局,形成合理的城市竞争制度(郑春勇,2011[24];汪阳红和贾若祥,2014[25];韩永辉等,2017[26])。

三 城市功能分工指数的测度

当前对城市功能分工水平的测度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Duranton和Puga(2005)[3]为代表所使用的城市功能专业化指数,另一种是以齐讴歌和赵勇(2014)[1]为代表所使用的城市功能分工指数。城市功能专业化指数虽能体现各个城市相对其他城市的产业结构特点,但是其形式更类似区位熵指数,对分工概念的解释性不足。城市功能分工指数用城市间产业结构的差异化来体现城市之间的分工,但是只体现了城市群整体的功能分工水平,掩盖了内部各城市产业结构与功能分工水平的差异化。两者都使用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量计算相应指数,一方面,城市功能更多地体现在城市的“产出”而不是“投入”上,另一方面,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只是城市就业群体的一小部分,并不能完整地体现一个城市的功能结构。为了既体现城市间的功能分工水平,又能将研究的视角深入到城市层面,本文结合上述研究以及陈国亮和唐根年(2016)[27]所使用的城市功能分工指数,构建一个改进的城市功能分工指数,具体内在逻辑如下:根据本文引言部分对城市功能分工的定义,中心城市的功能分工体现为,相比外围城市,其产业结构以生产性服务业(1)参考现有的文献,本文中生产性服务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集聚为主;外围城市的功能分工体现为,相比中心城市,其产业结构以制造业集聚为主。中心城市与外围城市的产业结构差异越大,两者的功能分工水平越高。中心城市的功能分工指数表达式如下:

(1)

其中fdck代表中心城市k的功能分工指数,Lcsk、Lpsj分别代表中心城市k、外围城市j的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Lcmk、Lpmj分别代表中心城市k、外围城市j的制造业增加值,N为外围城市的数量。外围城市的功能分工指数如下:

(2)

其中fdpj代表外围城市j的功能分工指数,Lpmj、Lcmk分别代表外围城市j、中心城市k的制造业增加值,Lpsj、Lcsk分别代表外围城市j、中心城市k的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H为中心城市的数量。

珠三角城市群受行政区划约束小,市场一体化程度高,广州和深圳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其他城市在城市功能体系中参与制造业分工(张志彬,2017)[28]。由此,本文将广州、深圳视为中心城市,将佛山、中山、肇庆、珠海、江门、东莞、惠州视为外围城市,并利用改进的城市功能分工指数对珠三角城市群9个城市2004-2016年的综合城市功能分工水平进行测度,结果如图1所示。

图1 2004-2016年珠三角各城市综合城市功能分工水平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测算结果绘制。

从图中可以看出,除了肇庆早期的工业发展尚不成熟之外,珠三角城市群各城市的总体城市功能分工水平均超过了1,体现出城市功能分工的形态,没有出现城市定位与城市功能倒挂的情况,但是各个城市的功能分工水平呈现不同的变化趋势。广州作为传统的区域中心城市,其功能分工水平逐渐提高,而深圳功能分工水平的上升趋势较为平稳,可能源于其内部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均拥有强大的扩张动力。外围城市中,肇庆作为广东省“腾笼换鸟”政策的产业转入地,考察期间吸引了大量的制造业迁入,从而功能分工水平逆势上扬,但也正是由于产业结构的改变主要依赖于产业转移,产业的内生增长动力不足,其功能分工水平提升的后劲不足,于2016年出现回落。惠州凭借石化产业的落地以及稳健发展的电子产业,其城市功能分工水平在2010年之后显著提升。由于世界金融危机对江门制造业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江门的城市功能分工水平在2009年以后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下降,随着近两年对“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中心”定位的明确,其城市功能分工水平开始回升。而珠海、中山、东莞凭借自身坚实的产业基础,保障了城市功能分工水平的稳步提升。

但并不是所有类型的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结构都会体现出城市功能分工的现象,图2为珠三角城市群2004-2016年各城市技术密集型制造业(2)沿用国家统计局《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3)中的定义,此处选择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作为技术密集型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所构成的城市功能分工水平的变化。可以看出,除了广州、惠州、珠海、东莞以外,其他城市的功能分工水平都长期小于1,且没表现出非常明显的上升趋势。这表明,并不是所有类型的制造业都适合迁往外围城市,换一个角度来说,外围城市尚未形成承接技术密集型制造业转移的能力与氛围。

图2 2004-2016年珠三角各城市技术密集型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城市功能分工水平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测算结果绘制。

四 珠三角城市群内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基于上文对城市功能分工促进制造业生产率提升机制的探讨,结合珠三角城市群2005-2016年的实际情况,本文构建实证模型对上述机制进行检验。模型的变量选取如下:

1.因变量。制造业生产率有多种测度方式,既有简单的指标比如工业利润率、劳动生产率,也有较为复杂的测度方法,如利用数据包络法(DEA)计算的生产效率,以及利用OP、FE、OLS等方法计算的全要素生产率(TFP)(盛丰,2014[29];刘奕等,2017[11];宣烨和余泳泽,2014[13];宣烨和余泳泽,2017[30])。如上文所述,劳动生产率是考察工业经济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其不仅能反映制造业要素密集度的转换,还能反映技术升级带来的生产率提升。本文采取劳动生产率(3)数据为规模以上制造业数据,下同。作为制造业生产率的代表变量。

2.解释变量。本文构建改进的城市功能分工指数来表示各个城市的功能分工水平。根据空间经济学对城市形成与分工的描述,为了避免城市功能分工指数与因变量可能存在的反向因果关系,本文在实证中对其取滞后一期。

根据前文梳理的3个影响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作用效果的关键因素,参考周京奎和黄雄(2018)[31]、周浩等(2015)[14]的做法,本文选取公路通车里程的滞后一期作为产业承载力的代表变量;选取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的滞后一期作为可持续发展潜力的体现;借鉴陈诗一和陈登科(2018)[32]、Chen et al.(2016)[33]的思路,参考张莉等(2017)[21]的做法,利用各城市政府工作报告对“城市合作”相关概念(4)关键词包括各城市名称、合作项目的名称以及珠三角城市群的地域名称。的提及频率衡量政府合理干预。

3.控制变量。除了城市功能分工水平可能影响制造业生产率,还有其他因素会对制造业生产率产生重要影响,参考周京奎和黄雄(2018)[31]的研究,本文选取如下控制变量:(1)城市规模: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生产规模扩大所带来的规模效应递增是提升生产率的一个重要方式,本文使用城市GDP代表城市的规模,为了避免其与因变量可能存在的反向因果关系,本文在实证中对其取滞后一期。(2)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制造业总体的需求与供给,本文使用人均GDP代表所在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为了避免其与因变量可能存在的反向因果关系,本文在实证中对其取滞后一期。(3)制造业要素结构:由于本文选取的因变量是劳动生产率,因此生产要素结构(5)要素密集类型的判断依据为,以投入产出表中全行业的固定资产折旧与劳动者报酬的比值为基准,考察期内高于该基准则判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反之则为劳动密集型行业。数据来源于广东省2002-2015年合计6份投入产出表。对制造业劳动生产率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使用规模以上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增加值与资本密集型制造业增加值的比值衡量制造业生产要素结构。(4)人力资本水平:制造业生产率的提高一定程度上来源于制造业就业人群人力资本水平的提高,本文使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数与常住人口的比值表示所在城市制造业基础人才的更新率,进而体现该城市在制造业方面的人力资本水平。(5)外商投资:外商投资对我国制造业的蓬勃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制造业中的外资结构作为一个重要的控制变量,用规模以上工业外资企业数量与内资企业数量的比值来表示。(6)基础设施水平:基础设施不仅是制造业的生产基础,也是所有行业发展的必要条件,较大的货运量意味着对基础设施有较高的要求,因此选择所在城市的货运量代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由于基础设施的建设效果依赖于产业的实际投产,这通常存在着一定的时滞,同时为了避免内生性,本文在实证中对其取滞后一期。(7)产权结构:大量研究表明,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生产率上会有显著的差别,本文用规模以上工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数量与其他内资企业数量的比值来衡量制造业产权结构。(8)研发投入:本文选取规模以上(大中型)工业R&D人员人均经费代表制造业的研发创新投入。因为创新投入对生产率的作用效果不会立即体现,因此取滞后一期,同时加入时间虚拟变量的交叉项以控制口径调整所带来的系数偏误问题。(9)制造业内部行业集中度:不同城市的制造业内部行业集中度并不一样,这种行业集中度的差异也会导致生产率的差异,本文采用各城市工业增加值排前五的行业的制造业增加值占比,即CR5来代表制造业内部行业集中度。

本文使用数据均来源于各城市统计年鉴以及《广东省统计年鉴》,均调整为实际值。经检验,各变量均不存在单位根,描述统计与检验结果分别见表1和表2。

表1 数据描述统计

(续上表)

变量名含义单位均值标准差最大值最小值f外资水平/0.940.662.860.25inf基础设施建设千万吨16.55218.01194.5891.214o产权结构/0.0580.0560.3400.003rd研发投入万元/人17.786.6551.475.28cr制造业内部行业集中度/0.610.100.810.46

表2 数据单位根检验

(二)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

本文设定的初始模型形式如下:

yit=β0+β1git+β2scit+β3sait+β4stit+β5eduit+β6fit+β7infit+β8oit+β9crit+β10rdit+β11rdit*tt+uit

(3)

由于珠三角城市群内各城市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考察其变量的动态关系应排除短期内不随时间变化的个体效应,因此,本文采用个体固定效应模型考察2005-2016年珠三角城市群内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回归结果如表3列(1)所示。

(续上表)

变量(1)(2)(3)o-14.184**-7.187**-15.275**(5.542)(3.350)(6.005)cr26.014***12.224***12.934**(6.391)(3.208)(6.327)rd0.603**0.1260.387(0.266)(0.157)(0.282)rd*t0.015***0.080***0.122**(0.033)(0.016)(0.050)Constant-17.251***-9.506***-4.013(3.874)(2.036)(4.270)样本数量108108108

注:***、**、*分别代表系数在1%、5%、10%水平下显著,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下同。

可以看出,城市功能分工的系数显著为正,这意味着在珠三角城市群中,生产性服务业往中心城市集聚、制造业扩散集聚于外围城市的城市功能分工格局对制造业生产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控制变量中,除了GDP总量与人力资本以外,其他变量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均与预期相符。其中,GDP总量的系数为负,这可能是因为在控制了功能分工所代表的“集聚效应”与人均GDP所代表的“筛选效应”后,经济规模表现出“群分效应”,即中等效率的企业集聚在大城市,而高效率的企业集聚在中小城市的格局,这其实也体现出大城市作为企业“成长苗圃”的作用。人力资本系数不显著,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当前珠三角制造业仍以低水平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为主,人才需求以普工为主,而普工职位对知识文化的要求并不高;另一方面,在高等教育扩招的大背景下,当前职业教育、专业教育获得的资源过少,培养周期短,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比较低,导致职业教育对产业的支撑力度不足。

本文采用两种方法对这一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一是使用“规模以上劳均利税总额”替换掉劳动生产率再次进行回归,选取这一变量的原因是: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值+营业盈余,本文控制变量有轻重资产比例,即控制了固定资产折旧;劳动力成本在劳动力市场充分竞争的背景下,不同行业无太大区别;不同行业的税负可能会有区别,但对总体趋势影响较小;图3为劳均利税总额与劳动生产率相关关系图,图中显示,利润率与生产率之间有较强的相关关系。二是采用时间与个体双固定效应模型进行检验,以排除潜在的宏观经济波动的干扰,若双固定效应模型中,城市功能分工的系数表现仍与初始回归一致,则认为结果是稳健的。稳健性检验结果如表3列(2)、列 (3)所示。可以看出,在替换因变量的稳健性检验列(2)中,变量系数的表现形式并没有明显的变化,而双固定效应模型检验列(3)中,城市功能分工的系数依旧显著为正,结合说明基础结果是稳健的。

图3 规模以上劳均利税总额与劳动生产率相关关系图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计算结果绘制。

(三)细分行业中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

虽然上文已经证明城市功能分工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提升制造业生产率,但是这种促进效应是否适用于各类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呢?现有研究表明,不同类型的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具有不同的发展机制和互动关系。因此假设,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随着不同的产业组合类型而有所变化。

根据周勇等(2006)[34]的分类法,将制造业分为总体、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4类,分别编号为1-4;根据李秉强(2014)[35]的分类法,将生产性服务业分为总体、传统型、先进型3类,分别编号为1-3。并将制造业类型与生产性服务业类型两两结合构造细分行业的城市功能分工指数,如G32代表资本密集型制造业-传统生产性服务业城市功能分工指数,一共构造12组城市功能分工指数,代入原方程分别进行回归,以考察细分行业下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不同类型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

注:0表示结果不显著;由于篇幅问题,此处不展示其他变量的系数及检验结果,备索。

可以看出,制造业总体、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资本密集型制造业无论和哪种类型的生产性服务业搭配,均能体现出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促进作用,同时,先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各类型制造业搭配均能体现出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促进作用,这和理论以及国外经验相符,因为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才是产业外迁的主力,而先进生产性服务业是产业向中心城市内迁的主力。传统生产性服务业的规模取决于供需市场的大小,中心城市拥有较大的需求市场,而外围城市拥有较大的供给市场,因此传统生产性服务业在中心-外围结构的城市功能分工效果相对不那么重要。而技术密集型制造业只有和先进生产性服务业搭配时才能体现出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促进作用,与其他生产性服务业搭配时无法产生预期效果,这可能是因为技术密集型制造业更依赖中心城市的研发环境与市场规模,传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无法为其创造理想的环境以及提供优质的资源,而发达的先进生产性服务业可以通过空间扩散效应,弱化时空距离对高技术制造业选址的桎梏。

(四)城市功能分工影响制造业生产率的相关因素分析

根据本文第二部分的讨论,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机制多样而复杂,有产业承载力、可持续发展、政府干预3个方面的因素可能对该机制产生影响。本文利用城市层面的数据,构建以上三个变量和城市功能分工水平的交叉项,一并放入原方程,以考察2005-2016年上述因素对城市功能分工效果发挥机制的影响。设定的模型形式如下,实证结果如表5所示。

yit=β0+β1git+β2git*roadit+β3git*wit+β4git*govit+β5scit+β6sait+β7stit+β8eduit+

β9fit+β10infit+β11oit+β12crit+β13rdit+β14rdit*tt+uit

(4)

表5 作用机制的相关影响因素

(续上表)

变量(1)(2)(3)(4)cr22.656***19.347***18.523***20.890**(5.930)(7.013)(6.312)(8.542)rd0.0230.073**0.0090.037(0.025)(0.033)(0.024)(0.038)rd*t0.081***0.127***0.112***0.156***(0.025)(0.036)(0.026)(0.036)Constant-10.504***-9.978**-9.978***-14.961***(3.533)(4.491)(3.685)(5.393)样本数量108108108108

综合来看,产业承载力、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升对城市功能分工效果具有促进作用,而政府干预对此没有明显的作用。这说明,虽然城市功能分工的形成依赖于政府推动,但是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促进作用的效果并不依赖于政府干预,其是市场驱动而产生的,符合经济的发展规律。虽然城市功能分工的系数为负,但是对其作用的判断应结合交互项而得出,可以通过代入各城市各时期的数据,得出各城市功能分工效果的发展历程。代入数据后发现,广州于2004年,惠州、肇庆于2006年,深圳、佛山、江门于2007年,东莞于2009年,珠海、中山于2012年开始体现城市功能分工的作用。

进一步地,本文细分制造业,构造不同的城市功能分工指数,进而考察这些因素对不同类型城市功能分工效果发挥机制的影响。表5列(2)表示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组合结果,可以看出,工资的提升对城市功能分工效果的发挥有促进作用。一方面,中心城市的高工资使得高附加值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成为最优的资源配置方式,而外围城市作为劳动力成本洼地之余,其同样可以通过较高的工资吸引劳动力,避免当前劳动力往中西部内陆地区回流,从而促进珠三角城市功能分工效果的发挥。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单纯为追求低人工成本而被动外迁隐含着转型升级的“断档”风险,无法提高生产率。另一方面,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可能对劳动力相关的要素更为敏感,因而对以基建为代表的产业承载力没那么看重,因此系数显著性下降。列(3)表示资本密集型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组合结果,可以看出,相比于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其产业承载力的系数为正且显著,这是因为资本密集型制造业需要更多的土地和更完备的基础设施,因此此处产业承载力对城市功能分工效果的发挥起到更大作用。列(4)表示技术密集型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组合结果,可以看出,与前述两种类型的制造业不同,高工资并不能促进技术密集型制造业层面的城市功能分工效果的发挥。对技术密集型制造业来说,一方面,其科学技术人员可能更易于被科研环境而非高额的工资所吸引,而当前中心城市的研发环境明显优于外围城市;另一方面,技术密集型制造业的经营模式体现出“高成本-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而外围城市尚未形成这种经营氛围。因而较高的工资一方面强化了中心城市对技术密集型制造业的吸引作用,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外围城市培育自身创新增长极的门槛,此时形式上的城市功能分工并不利于生产率的提升。这和前面“技术密集型制造业与综合以及传统生产性服务业的城市功能分工效果并不好”的结论是相互印证的。同时可以留意到,政府干预系数为正且显著,意味着在技术密集型制造业层面,各城市功能分工的有效性有赖于政府的进一步推动。

五 结论与政策含义

城市之间形成功能分工进而促进制造业生产率的提升是发达国家城市群产业曾经历的发展过程,而我国正孕育着多个超级城市群,把握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促进机制,对珠三角城市群的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本文从比较优势、专业化集聚、多样化集聚、空间溢出效应4个方面构建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渠道,分析了3个影响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作用效果的关键因素。利用2005-2016年珠三角城市群9个城市的数据,实证验证了上述理论假设。发现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具有促进作用,进一步细分行业的研究发现,制造业总体、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资本密集型制造业无论和哪种类型的生产性服务业搭配,均能体现出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促进作用,同时,先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各类型制造业搭配均能体现出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促进作用。产业承载力、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升对综合城市功能分工效果具有促进作用,但是不同类型城市功能分工效果的发挥对各条件的依赖程度也有区别。

由于数据以及研究对象的限制,本文得出的结论可能不具有很强的外推性,但是该结论对珠三角城市群有比较强的适用性。上述结论对提高珠三角城市群制造业生产率的可能启示在于:

1.外围城市应贯彻“工业立市”的目标。外围城市政府应明确所在城市相对于其他中心城市与外围城市的比较优势,依据比较优势促进主导产业的发展,形成城市功能分工,切忌“大而全,小而全”的产业发展模式。同时,政府应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改善城市交通条件,对三旧改造及“工改工”给予一定补贴,整治、合并散乱的村级工业园区,打破镇域经济的藩篱,为中心城市外迁的制造业打好落地基础;另一方面,政府应为制造业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如保证政策与经营环境的稳定性,完善本地生活配套设施,针对本地主导产业成立相应的职业院校、应用型大学和研究院,为基础性的生产性服务业,如电商、物流、质检、工业设计企业营造发展条件。

2.中心城市应重视制造业的价值。尽管中心城市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形成以服务业占绝对主导地位的现代产业结构,但在这个过程中,制造业的发展既是生产性服务业壮大的基础,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同时,中心城市的制造业往往代表了整个城市群制造业最高技术水平。因此,广州、深圳在“退二进三”的同时,应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建成人才、资金、信息、物质流枢纽型网络城市,合作共建产业创新平台,促进跨产业的沟通与合作,促进科研院所的成果转化,健全专利保护与交易制度,积极强化CEPA的实施效果,引进香港与澳门先进的生产性服务业,降低先进制造业的外资准入门槛,避免经济脱实向虚,发挥城市功能分工对制造业生产率的促进作用。

无论是中心城市还是外围城市,都应树立“城市群命运共同体”的概念,以更为便利的要素流动、更为开放的经济模式、更为理想的产业分工、更为优美的人居环境为城市群建设目标,积极研究建立可行的珠三角城市群建设协调机制,统筹研究解决珠三角城市群合作发展重大问题,协调落实重大合作事项,在交通规划一体化、新兴产业错位发展、土地和资源集约利用、生态环境共治、公共服务同城化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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