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土地财政时期减支增收的财税法律规制

2020-08-07 05:37:46邓尧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0年2期

邓尧

摘要:

后土地财政时期出现的财税现实困境暴露出过往经济发展失衡的问题,究其根源,无疑是现存财税制度的供给无法有效应对后土地财政时期的预期。面对财税领域特别是地方财政增量减少的窘况,并不能一味以外延式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方式来解决。应以财税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指导,转变“全能政府”的传统观念,运用财税衡平理念和理论,强化内涵式减支增收财税法制供给与实施保障。只有

矫正过往稀缺财税资源粗放使用的痼疾,使财税资源集约化配置,才能产生有效率的高质量经济发展功效。应通过财税衡平法律机制的纠偏,优化财富分配的社会实质公平效能,最终实现新时代社会和谐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理想目标。

关键词:后土地财政时期;减支增收;财税法律规制

中图分类号:DF43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20.02.02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引言

后土地财政时期,由于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土地融资杠杆能力下降、实施积极宏观政策等多重因素叠加,地方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能力之间的紧张关系更为突出,地方财政区域性风险压力不断升高。面对财税领域特别是地方财政增量减少的窘况,一些地方千方百计搞增收,大张旗鼓搞开发,加大力度拓收入。这种依靠外延式增长、粗放型发展的财税模式,反而加重了财政的不可持续性风险。现实问题背后的原因,无疑是现存财税制度的供给无法有效应对后土地财政时期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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