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侠剧盛行之殇:变味的中国神话

2020-08-13 09:47王税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36期
关键词:仙侠道德观三世

王税

引言

2005年中国大陆第一部仙侠剧《仙剑奇侠传》的热播,引发了一轮“仙侠奇幻”热。从2015年度收视率亚军《花千骨》,到2016-2017年度最具价值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再到2020年首播点击量已达2亿的《三生三世枕上书》,这种仙侠热已成为一种文化奇观。天马行空的世界固然绚烂,情仇爱恨固然痛快,但这种虚无缥缈的作品大行其道,破坏了中华传统神话,背离了五千年的文化传承。其肆意解构传统神话,消解其道德内涵和教育价值的问题尤其值得关注和反思。

一、虚幻的浅层娱乐狂欢

“渐行渐远渐无侠”的仙侠剧,充斥着悲情情感表达和卿卿我我的言情内容,内含诸多问题。一方面,悲剧的结局虽能引人共鸣,但传递的信息却十分消极。《仙剑奇侠传》中,赵灵儿和林月如惨死,独留李逍遥;《花千骨》中,花千骨为了救心爱的人冒天下之大不韪,最后挚友接连死去;《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和《三生三世枕上书》,每一对恋人都经历三生三世“爱而不得”的折磨,有情人难成眷属。仙侠剧受众本因现实坎坷而寄情于虚幻的仙侠世界,而仙侠世界却也是“天道不公”,难遂人愿,观后犹有无尽的悲凉。另一方面,卿卿我我的言情内容,非但满足了部分受众的低俗趣味,还潜移默化给其他受众带来了负面影响,导致受众对自身的高层次需求认识减弱。正如法兰克福学派所认为的,大众文化所产生的快感不过是一种包裹着意识形态的糖衣,当我们沉溺于它为我们提供的感官快乐的同时,我们便不知不觉地屈从于意识形态的认知暴力。孟子云:“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当前的中国,正处在从传统社会到现代化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本土性道德观与外来性道德观、传统性道德观与现代性道德观的冲撞与交融是不可避免的。纵观西方从鼓吹性解放到回归传统的前车之鉴,面对中西方文化的碰撞与交融,我们应当坚定文化自信,去粗取精,发挥媒体的教化作用。

仙侠剧的受众多为心智尚未完全的年轻人,他们有着对浪漫爱情的追求和脱离社会桎梏实现自由的渴望。脱离现代社会意识形态束缚的仙侠自由世界虽给受众带来欲望满足的快感,但却脱离现实、缺乏深度、背离传统道德观,不利于年轻受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秩序观念。正如马斯洛所言,“我们时代的根本疾患是价值的沦丧,这种危险状态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严重”。在如今“受众中心”的媒体发展导向下,满足和释放正常“人性需求”的媒体内容本无可厚非,但追求远离意识形态,消解价值意义的浅层次娱乐,不仅不利于受众的全面发展,也不利于媒体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亵渎中国传统神话

神话是人类文明的源头,因其对“人话”在境界上的超越性,而具有了神圣性。它不是聊以消遣的故事,而是积极努力的力量;它不是理性解释或艺术幻想,而是原始信仰与道德智慧的实用宪章。仙侠剧中的仙侠世界是网络小说作者、编剧臆造的世界,这个世界既融入了西方魔幻主義的色彩,又将我国传统神话肆意改造,消解了中华神话的道德内涵,破坏了神话的教育价值。

一方面,欧美魔幻作品对国内仙侠剧的创作有很大影响。仙侠剧中的人物造型、特效的风格、道具的样式多带有魔幻作品的色彩。这种魔幻风格来源于世纪之交的新神话主义文化潮流,它既是西方传统神话的复兴和回归,又饱含现代性的文化工业与文化消费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世纪之交西方文化思想的一种价值动向。然而,西方新神话主义思潮所产生的艺术作品难以发挥哲学和宗教作用。所谓的“新神话主义”,虽披着神话的外衣,实质上却是一种大众消费品,将传统神话的宗教色彩消解,其教化内容也退变为娱乐和狂欢。受此影响的国内仙侠剧,将中国传统神话体系与西方新神话混同,注重受众的感官享受,娱乐性有余,内涵不足。

另一方面,仙侠剧以中华神话体系为资料,意淫神仙故事,颠覆了“敬鬼神而远之”[]的传统观念。中国古代儒家圣贤并不否认鬼神的存在,但从不轻言其事:“子不语怪、力、乱、神”,“夫有无之间,非言语可况”,“鬼神,造化之迹,虽非不正,然非穷理之至,有未易明者,故亦不轻以语人也”皆是为防后人惑于鬼神之事,而远离“圣人之道”。王阳明更是在《答人问神仙(戊辰)》中指出“孔颜之乐”亦是神仙之道“盖吾儒亦自有神仙之道,颜子三十二而卒,至今未亡也”,只是后人难以调伏身心,故“去仙道尚远也”。佛教中,“诸佛世尊亦言仙人,修神足道亦名仙人,众德具足亦名仙人,长夜修善亦名仙人”,皆是“贤与仁者”。可见,无论是在儒家思想中,还是佛教思想中,神仙都是德行高尚、清心寡欲之辈,应以“见贤勿慢,见善勿谤”的恭敬心对待,“身致其诚信,诚信之谓尽,尽之谓敬,敬尽然后可以事神明”,“不可轻慢其师恶意向道德人”。而如今国内的仙侠剧打破了这种敬神的传统思想,例如在《三生三世枕上书》和《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中,全真教主东华帝君被塑造成爱吃醋的痴情男子,主管生民之命的司命神变成喜欢闲聊、八卦的“好事之徒”,文昌帝君被作者杜撰姻缘,天神冷漠、虚伪而妖魔敢爱敢恨、热情善良……这种任意改写神话的行为,淡化了传统神话中神仙所代表的优秀精神和被人世代传颂的崇高道德,破坏了民间信仰,成为了大众文化消费的“产品”。

三、迷失了精神追求

神话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神之源,它不是凭空幻想,也不是随意联想,而是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文化力量。在中国这片土地上,人们虽无统一传统的信仰,但灵魂深处的神性火种却不曾熄灭,“事事托命于天,而无一事舍人而言天”,主张“天人合一”、“神人不二”。古代圣贤将至纯至洁、至高无上的“神性”与“仁、义、礼、智、信”的人文思想结合,教化民众“明明德”以达到“止于至善”的境界,并升华出了“大公无私”、“以德报怨”、“舍身就众”的中国神话精神,塑造了中国人民明道崇德、豪侠尚义、天下己任、救民水火的精神内核。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爆炸式的发展和后现代社会消解思潮的入侵,诸如仙侠剧之类的文学作品,将昔日高高在上的“神明”拉下神坛,赋予人的种种欲望,成为人们怡情悦性的消遣对象。年轻的仙侠剧受众,在“仙魔虐恋”的感官享受中,逐渐丧失了对中国传统神话中神仙的敬仰。传统神仙是对人类缺陷的完善与超越,其无边的法力是与高尚的品德成正比的,但现在的仙侠剧将神仙的道德水准降低同凡人而拥有着强大的法力,其消解了对“神性”、至高道德观念的敬仰和追求,甚至丧失了对道德准则的遵守。

当一个民族完全丧失了以其宗教为代表的精神之时,它的文化也就在世俗化的同时平面化、肤浅化了。如今,在仙侠剧中,宗教和民间信仰被表现为一种娱乐形式,中国古代神话所蕴含的道德内涵和民族精神在无形中被消解,没有了敬畏和虔诚,在笑声过后,人们心灵仍旧空虚和寂寞。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所指出的,“单纯的感官娱乐不等于精神快乐”,仙侠剧的创作不能局限于感官享受,还需充实其精神内涵。因此,优秀的仙侠剧在传承中国神话时,不能为增加娱乐性、吸引眼球而胡编乱造,应注意树立积极的精神信仰,塑造高尚的神仙形象,讲述神性的仙侠故事,指引人类走出心灵荒漠,重建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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