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代教育精准扶贫的问题与提升路径

2020-10-09 10:36肖兴婷张鸣哲
新一代 2020年21期
关键词:困境

肖兴婷 张鸣哲

摘 要:在2020年3月6日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会上总书记指出,我国目前脱贫进度符合预期,取得决定性的脱贫成就,但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教育精准扶贫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教育精准扶贫在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政策间的协同度和测评机制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对教育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不断反思总结、提升优化,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教育精准扶贫;困境;路径

中国扶贫事业进行了几十年,随着我国关于贫困的研究的不断深入,我国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进展。同样,在扶贫实践的不断推进中,我国扶贫的方式也取得了质的发展和突破。从原来的单一资助扶贫转变为多元扶贫,从原来的输血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扶贫,从原来的大水漫灌式扶贫转变为精准扶贫。纵观近年来的各种减贫方式,教育扶贫相较于农林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科技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等扶贫方式具有极大的优越性,不少学者基于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更是认为教育扶贫是解决贫困和防止返贫的根本途径。但是,目前在我国的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进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教育扶贫机制的不断改善是我国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至关重要。

一、教育精准扶贫的内涵

教育扶贫的内涵发展至今,通常有着双重的含义——“扶教育之贫”与“以教育扶贫”。针对不同的含义取向,在教育扶贫的方式上也会有所不同。在扶贫工作开展初期,对于教育扶贫的含义更多是“扶教育之贫”,针对每个地区贫困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鉴于部分贫困地区致贫的重要因素就是教育资源、教育环境的匮乏,在“扶教育之贫”的定义取向下,采取的扶贫措施更多是给予教育资源补助,支持农村教师计划、乡村学校改造计划,使得贫困地区的人力、物力获得了极大的补充,但是贫困地区的硬件设施获得了极大的提高。但是贫困地区的发展不仅需要硬件设施的支持,还需要持续不断的人力。但是在单向的“扶教育之贫”的含义取向指导下,对于贫困地区的教育扶贫往往会造成大量补助物资的闲置,而教育扶贫下的人力资本输入则需要大量的资金来维持,这也就是单向“扶教育之贫”定义下的教育扶贫措施存在的弊端。而单向的“以教育扶贫”则是针对部分贫困地区,造成贫困的原因是多样的,但是可以通过教育使得这些导致地区贫困的不利因素得到消减,甚至根除。比如由于贫困地区主要以农业为主,加上恶劣的自然条件或者天灾导致陷入贫穷,那么通过教育,可以提高劳动力素质,改进技术,从而走上致富之路。当然,教育是一项长期投资,没办法做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作用于脱贫,因此,就需要多种方式的配合,而现在关于“教育扶贫”的含义也往往兼有以上的双重含义。

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提出“增加智力投资”,这是第一次在国家政策中提出“教育扶贫”的概念。2013年,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花垣县十八洞村考察时,提出“扶贫攻坚就是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这是首次明确提出“精准扶贫”的概念,这也标志着我国脱贫攻坚工作进入了以精准扶贫为特征的新阶段,这揭开了我国教育扶贫的新篇章。教育精准扶贫的提出展现出我国在消减贫困这项工程上正在把活越做越细,与以往的粗放式的教育扶贫不同,它对于贫困对象的识别更加更精确,帮扶更加到位,避免了以往的大水漫灌式导致的浪费。而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强调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并提出要着力加强教育脱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这将精准扶贫的地位提高到了一项基本方略,突出了教育扶贫的重要性,把它看成为了治疗贫困的一剂良方。

二、教育精准扶贫面临的困境

首先,教育精准扶贫主要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的参与度不够。虽然教育精准扶贫最重要的主体是政府,但是贫困作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教育扶贫与其他社会公共品的投入一样,投入大,成本高,仅仅依靠政府,无疑会加重政府的财政压力。因此,必须要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这样才能充分激发教育扶贫的活力,使贫困地区重新焕发活力。不管是学前教育阶段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的 “两免一补”、还是高等教育阶段的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实施基本都是由政府主导的,主要用于扶贫对象的帮扶、对其他社会主体的激励和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但是,这些激励与引导的背后,是每年教育经费的巨大支出。并且,社会资本主要流入的是在贫困地区中一些相对较有潜力的地区,对于在一些深度贫困的地区,对于其他主体比如社会组织、企业的吸引度和可参与性并不高,因为参与的成本远远超过了预期收入或者效益回收周期太长。

其次,教育精准扶贫一体化程度较高,但是协同性还不足。这种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参与部门的单一性和政策之间的不协调。一方面,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制定、实施都是由政府牵头、为主导,其中参与的主要部门是教育部和财政部,其他部门参与度较低,部门间的相互协作与联动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另一方面,随着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地不断深入,与之相对应的我国教育体系中,已经建立起来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经纬式”的教育精准扶贫政策体系。“纬度”横向涉及学生、教师、学校等不同的扶贫对象,“经度”纵向包揽学前至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等各个阶段。[1]教育精准扶贫的政策已经形成了一个与我国教育体系相适应的较为体系化的体制机制,但是在这样一个整体性的教育精准扶贫政策体系中,处于部分的各个政策之间协调度还有待提高。在职业教育政策中,《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与《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2017-2020年)》均指向职业教育,但是“但政策工具的使用重心发生较大偏移,两项政策之间工具使用的系统性、协调性明显不足,这易导致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的政策衔接出现缝隙、政策对接产生隔阂,进而诱发相关政策被“变通性”“偏差式”执行,影响政策效果的充分发挥。”[2]政策之间的相互補充、相互衔接还不够成熟就有可能产生缝隙与隔阂,从而导致部分作用相加的和难以大于整体作用的总和,不利于整个教育精准扶贫政策体系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最后,教育精准扶贫运行机制已经较为完善,但成熟的测评机制尚未建成。精准扶贫是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轮驱动”的基础上,对包括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三位一体”治贫方式的精准发力的扶贫模式。[3]教育精准扶贫的模式同样如此,但是可以明显发现仅有“三位”还不够,我们还需要 “精准测评”,尤其是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到目前阶段。教育精准扶贫光有投入是不够的,必须建立起科学的测评机制,对它的产出也做一定的评估,否则很容易造成投入的盲目性和投入的浪费。只有建立起一个连续性的动态运行机制,包括了“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精准测评”四位一体,将教育扶贫的投入、产出作出精准地评估,这样教育精准扶贫才能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下去。

三、教育扶贫的提升路径

第一,调动多元主体参与教育精准扶贫,为贫困地区注入更多活力。贫困地区难以吸引企业、外资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进入成本太高。以往的教育精准扶贫往往侧重于直接投入资金、教育物资来改善贫困地区的状况,但持续性动力明显不足,同时也是一笔巨大的花销。要真正调动其余主体的参与,就要为它们降低准入成本,加快效益的回收,这样企业有了可观的收益,贫困地区也有了持续发展的动力,达到双赢。因此,教育精准扶贫应该致力于形成政府打造大环境、其余主体参与建设,以政府为主导、其余主體为辅助的教育精准扶贫大格局。

第二,统筹兼顾,提高顶层设计的精确性,对普适性政策和专项政策的作出明确的区分,防止范围的重叠。政策的制定虽然是一方主导的,但是也是基于现状和历史,权衡多方利益之后的结果。“政策目标的重合性和系统性,会对扶贫政策的执行过程及成效产出形成影响。”[4]这种重合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资源的混合与相关政策的重叠,二是政策内容和政策目标群体的覆盖的重叠。普适性政策更适合对普遍性存在的问题进行施策,但它的不足往往在于政策的普遍性难以适应贫困地区致贫因素的多样性,因此,就需要专项性政策来作为补充,因为专项性政策往往更具有针对性。两者通常可以混合使用,这样在普遍之中把握特殊,覆盖更多更广的贫困地区。但是,二者间一定要作出明确的区分,否则就会导致对于政策的成效的评测出现盲区和施策成本的增加、浪费。因此,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制定时,应注意政策之间的相互协调性。

第三,不断加强教育精准扶贫测评机制的理论创新,推动教育精准扶贫建立起完整科学的机制体系。通过采取教育扶贫措施后,贫困家庭是否达到了脱贫标准,或者教育精准扶贫的措施是否有效达到预期目的,都亟待建立相应的教育扶贫测评机制来检验。首先,教育扶贫的测评机制需要一定的理论作为基础,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的关于教育扶贫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教育扶贫的方式和必要性上,但是对于后续的测评和防止返贫的理论研究还不足,以致于教育扶贫的效果难以建立相应的机制准确衡量。其次,学界关于教育扶贫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教育扶贫政策这种显性的表现上,缺乏对于内源理论的创新。最后,尤其是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动态发展,关于贫困的认定标准也在发生变化,相应的教育扶贫的检测机制也应该建立完善,并且教育扶贫的测评机制同样也应该是一个持续性的动态变化的过程。因此,只有不断创新教育精准扶贫的测评机制的理论研究,才能精准发力,推动教育精准扶贫体系的不断完善。

纵观我国教育精准扶贫的发展演变,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地位和作用。而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对于教育精准扶贫的要求也更严格,教育精准扶贫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因此,教育精准扶贫更是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改善,在减贫与防止返贫方面充分彰显其优越性,发挥出更多、更好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姚松,曹远航.新时期中央政府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逻辑特征及未来走向[J].湖南师范大学科学学报,2019.

[2] 王学权.“十三五”时期扶贫新模式:实施精准扶贫[J].经济研究参考,2016.

[3]吴霓,王学男.教育扶贫政策体系的政策研究[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7(05):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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