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
摘 要:按照国家要求,2020年,要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目前,各地工作都在积极推进中,但在排污许可证核发的过程中存在了诸多问题,对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进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阻碍,本文针对这些问题,展开了思考并给出了建议。
关键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思考;建议
我国的排污许可制度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1988年,《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首先提出对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从此开始了我国排污许可制度多年的实践与探索。三十多年来,排污许可制度不断实践发展,在环境管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过一系列的立法,以及多项规章、制度和文件的公布实施,排污许可制度作为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总体框架已经初步形成,随之相应的一系列实施工作全面推进。
1 基层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到2019年,从火电、造纸行业开始涉及33个行业开展了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进一步推进,按照要求要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2020年,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33个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要在4月底前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放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87个行业和4个通用工序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要在9月底前完成。以安阳市为例,涉及6500多家的固定污染源,要在2020年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