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瑞雪
摘 要: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深化,优化整合国有企业的监督力量、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体系,发挥监督效能,有利于实现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依规治企进而落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笔者认为,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要做到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制度建设、整合监督力量、监督环节全覆盖、监督成果共享。
关键词:国有企业;大监督;思考
黨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当前,国有企业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从严治党也面临着监督事项多、人手紧、效果差等难题。如何优化、整合监督力量,发挥监督效能,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新时代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不可回避的课题。
一、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力度大大增强,但问题和漏洞仍然存在。近年来,通过巡视巡察、内部审计和专项监督检查等途径,发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过程中仍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在投资决策、生产经营、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廉洁从业、法律合规等方面的各种风险依然存在。国有资产存在潜在的的流失风险。
主要业务部门监督职责缺位。国有企业的每个部门都有监督职责,业务部门、采购部门、市场营销等部门,是监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财务、人力等部门是监督工作的第二道防线,纪检监察、审计是监督工作的第三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