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新四军兵员工作研究

2020-11-30 01:30
军事历史 2020年1期
关键词:八路军新四军

八路军、新四军兵员工作是关于八路军、新四军战士征召补充、培训使用、退役安置的一系列工作,是八路军、新四军中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系统研究八路军、新四军兵员工作的方式方法,对当今人民军队兵员工作政策制度改革与建设只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八路军、新四军兵员的征召补充

八路军、新四军兵员的征召补充,是指根据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军委和各抗日根据地政府发出的指示、决议和命令,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应召入伍的工作。其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动员民众自愿应召入伍,并局地试行征兵。朱德在中共七大所作军事报告《论解放区战场》指出,人民军队当兵的都是自愿来的,不论是八路军还是新四军,加入这个军队的,都是为了抗日救国,为了实现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而自愿来的。①参见《朱德军事文选》,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7年,第520、521 页。就成分而言,他们里面工农占绝对多数,如八路军,工人约占全军的1/3,贫农、中农接近2/3;②参见《任弼时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96 页。新四军,大部分是农民,而且贫农居多,其次是手工业者和雇工,再次是退伍军人。③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1),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4年,第509 页。此外,还有极少数的知识分子和专门家④专门家,即专家。等。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在实行自愿从军的同时,在一些根据地也曾尝试征兵。如1939年5月,陈云在《保德乡村调查》中指出,在抗日敌后根据地创建时期,我军曾实行过抽壮丁,“看壮丁多少,多的先去;看家庭贫富,富的先去”。一些地区因为基层政权建立时间短,力量薄弱,对抽壮丁“只能讨论公平与否,不能反对抓兵”⑤《陈云文集》第1 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157~159 页。。这种抽壮丁方法带来了很多问题,甚至引发暴动。刘少奇指出,在豫皖苏根据地“实行征兵抽丁办法,无论如何是不好的,绝不可实行。去年皖东部实行,致引起群众参加地主领导的暴动”⑥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2),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4年,第568 页。。为避免征兵在群众中引起恐慌,新四军规定:第一不许强迫,第二不许用收买的方式,第三不许欺骗,采取自愿当兵的方式。①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上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332 页。

1941年夏季,晋察冀边区在实行志愿从军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形势及兵源紧张状况,结合苏联实行义务兵役制的经验,开始研究并提出实施志愿义务兵役制。1941年4月30日,《晋察冀日报》发表社论《建立志愿的义务兵役制的商榷》,回顾了晋察冀辖区近4年来广大人民志愿从军所建立的丰功伟绩,同时提出兵役制度改革的意见,建立“志愿的义务兵役制”的根据、理由和设想,与辖区各界人士共同商榷。同年12月,晋察冀军区政治部北岳区党委形成了《关于“志愿的义务兵役制”实施的决定》。1942年1月,辖区政府公布了《晋察冀辖区志愿义务兵役制实施暂行办法》,3月又颁布了《志愿义务兵役条例》。由此标志着晋察冀辖区正式开始实行志愿义务兵役制。

《暂行办法》和《条例》规定:年龄在18—35 岁的男子,凡身高4 尺2 寸,政治坚定,坚决抗日,无任何奸细行为,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和暗疾者,均有服兵役的义务,其志愿服兵役者需报名登记,听候征召入伍;兵役期限为3年;志愿服兵役者称为志愿入伍人;志愿入伍人经审查合格者,即履行登记手续,登记后即为预备兵,预备兵仍是民兵的一部分,除应接受民兵教育和执行民兵任务外,须接受预备兵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预备兵入伍后为现役兵;现役兵服役满3年后,需志愿请求退伍,亦可自愿继续服役,仍享有志愿退伍权,但仅限于每届新兵入伍前提出退伍请求,并于新兵入伍后方可退伍;志愿退伍者为后备兵。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一直关心晋察冀辖区实行志愿义务兵役制的情况,1942年5月12日,下发《中央书记处关于敌后实行义务兵役制问题的指示》,指出:“甲、今天在敌后实行义务兵役制,必须慎重考虑到以下问题:(一)农民现在的政治觉悟,是否能够接受。(二)从长期坚持根据地的人力、物力、财力着想,是否会发生困难。(三)是否会发生大批壮丁向敌区逃亡的危险。乙、目前冀察晋所实行的自愿义务兵役制,其主要精神还是着重在志愿原则,而不是着重在义务制度,其他地区暂不宜仿行,俟冀察晋这次试行得出经验后,再决定可否照做。”②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 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387 页。

而到1942年秋,由于晋察冀根据地在日寇疯狂“扫荡”下,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志愿义务兵役制难以为继。1944年5月,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向中央上呈《关于志愿义务兵问题的报告》,计划取消志愿义务兵役制。6月,中共中央复电晋察冀分局,指示纠正志愿义务兵役制,同时亦指出,我们必须再接再励,驱敌出国,为人民及自己报仇。按照中共中央指示,晋察冀分局很快取消了志愿义务兵役制,但在1945年春天第一期志愿义务兵役期满时,保留了大量战士骨干,只对老弱病残军人进行了个别安置。

而关于兵员征召条件,在抗战初期,由于八路军、新四军处于快速发展期,对士兵条件的要求不够严格,“就是成分不好,身体有病,只要他能背枪、能冲锋、能跑一两千米,就行”③《黄克诚军事文选》,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第296 页。。抗战中后期,随着实行精兵简政,对士兵的要求逐渐提高,其中主要是侧重于阶级成分和身体状况两个方面,如八路军留守兵团的招兵条件是:成分上防止地主及坏分子混入,年龄15—35 岁,身体健康,不吸鸦片④参见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 辑,北京:档案出版社,1986年,第473 页。。新四军的招兵条件是:来历清,年纪轻(18—30 岁),身体强(有宿疾、痼疾者不收),成分好(以工人、贫农、雇农、中农为主)⑤参见《邓子恢淮北文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9 页。。

(二)由自卫队、民兵、地方军逐步升级至主力军。194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军委在《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中指出:“每个根据地的军事机构均应包含三部分:(甲)主力军,(乙)地方军,(丙)人民武装(即不脱离生产的自卫队及民兵)”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总参谋部·文献》(2),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390 页。。

什么是自卫队呢?该《指示》指出,自卫队是广大民众保卫家乡、保卫抗日根据地、不脱离生产的武装自卫组织。在根据地内,凡年在16—55 岁者,不分阶级、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均应登记,编为一般自卫队队员或妇女自卫队队员。自卫队是全民的群众组织,应按队员居住地区编队,分为中队、分队、小队,人数可不划一。自卫队的基本任务是进行群众游击战争,维持根据地内的治安,担任抗战勤务,如运输、担架、送信、封锁消息和坚壁清野等。

民兵,该《指示》指出,它是自卫队的骨干,是下层人民武装中的高级组织,是由模范自卫队和青年抗敌先锋队两种群众性的组织,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所有身强力壮、愿意武装杀敌的男子,均可自愿加入。其任务是侦察敌情,独立自主的作战,及配合主力作战,袭扰敌人,封锁和围困敌人的据点,破坏敌人交通,打击少数敌人及武装汉奸之活动,在敌人进攻时领导自卫队掩护群众转移等。

地方军,该《指示》指出,它是游击性极大的地方部队,用于分散指挥,限于一定地区行动,担任分散游击的任务。区应有约50 人枪的区游击队,县应有约200 人枪的县游击营,分区应有约2000 人枪的独立营团。区武装应坚持本区行动,县武装坚持本县行动,分区武装坚持本分区行动。

主力军,该《指示》指出,它是精干的正规部队,用于统一指挥,不限于地区行动,担任较大的战斗任务。②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总参谋部·文献》(2),第391~393 页。

关于人民武装、地方军与主力军之间关系,1941年7月陈毅在《论建军工作》中指出:“人民自卫队、地方兵团、主力兵团三个阶梯,首尾相联起来。”③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2),第891 页。1943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华中局对整理自卫军和提高民兵工作的指示》指出:“在一般自卫军建立之中”,“注意于某些中心村镇或偏辟的居民点,建立自卫军的模范班或基干队,平时加强教育训练,战时即成为坚持根据地的人民武装之骨干(即民兵)”。而“在边区或‘扫荡’频繁已无中心地带的游击区,则应强调整理现有民兵,适当扩大之,以加强领导、培养其战斗力为主,逐渐使一部民兵过渡到地方军中去”④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7 册,抗日战争时期(4),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第288 页。。这里讲的就是自卫队向民兵、民兵向地方军的逐渐过渡与升级。而在地方军与主力军之间“并无不可逾越的鸿沟”。1939年2月7日,新四军政治部在《新四军政治工作一年的总结及今后任务报告提纲》中指出,“把游击队创造为正规军”是“我们任务”⑤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4 册,抗日战争时期(1),第438 页。。

但要注意,地方军升级为主力军,仅仅是主力军兵源补充的渠道之一,有时甚至是常常由自卫队或民兵直接跃升为主力军。194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军委在《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中即指出:主力军“遇有损失应加补充时,须由自卫队、民兵、地方三方面酌量动员抽补”⑥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总参谋部·文献》(2),第391 页。。如1945年8月,晋冀鲁豫区武装委员会为落实《中共中央平原分局关于扩兵的指示》,提出“各级干部要首先响应参军号召,经过民兵、自卫队成熟酝酿讨论,在自愿的原则下,带领大家成班成队地集体参军”⑦陈高华、钱海皓总主编:《中国军事制度史》兵役制度卷,北京:大象出版社,1997年,第419 页。;1945年8月,太岳地区武装委员会总会,在给男女民兵和自卫队的一封信中也说:为了彻底消灭法西斯及其走狗,为了我们人民的彻底翻身,我主力部队急需壮大。因此,特别号召我各地优秀的民兵及自卫队员,应自动自愿地成班成排地踊跃参军。

由于自卫队、民兵源源不断入伍参军,使我主力部队迅速得到扩大。1943年,山东部队只有9 万多人,到1945年大反攻时,主力部队已发展到27 万多人。浙江四明山地区的部队,也由于自卫队、民兵的参军和集体升级,从开始时的300 人,到1945年大反攻时,增加到1 万多人。冀中军区也由9 个主力团,很快发展到26 个团。①参见陈高华、钱海皓总主编:《中国军事制度史》兵役制度卷,第419~420 页。这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三结合武装力量体制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人民军队在伟大的抗日战争中不断消耗、不断补充,并发展壮大。

(三)收编溃军、散兵,“杂色武装”,伪军、俘虏。关于收编溃军、散兵问题,毛泽东于1937年11月8日即致电八路军,指出“判断国民党为保卫河南,在晋城、临汾未失以前,山西残兵不至退出,刘湘部队亦有开入山西可能,阎、卫、孙、曾、冯、赵、邓、孙②阎,指阎锡山,当时任国民党军第二战区司令长官。卫,指卫立煌,当时任国民党军第二战区第14 集团军总司令。孙,指孙连仲,当时任国民党军第2集团军总司令兼第26路军总司令。曾,指曾万钟,当时任国民党军第27路军第3军军长兼第7师师长。冯,指冯钦哉,当时任国民党军第27 路军总司令兼第7 军军长。赵,指赵寿山,当时任国民党军第27 路军第3 军第17 师师长。邓,指邓锡侯,当时任国民党军第二战区第22 集团军总司令兼第45 军军长。孙,指孙楚,当时任国民党军第6 集团军副总司令兼第33 军军长。等各军残部将大量溃散”,八路军要“在统一战线之原则下,放手发动群众,扩大自己,征集给养,收编散兵,应照每师扩大三个团之方针”③《毛泽东军事文集》第2 卷,第111 页。。朱德在1937年10月4日也指示八路军各部:“各地流落之溃兵、散兵很多,我们应努力收容。在不妨碍统战工作原则下,应争取其加入我军。其中老弱及残病应加洗刷。他们如带有枪弹,可照收买价格发给之。”④《朱德军事文选》,第281 页。对溃军、散兵的收编,八路军各部遵循“收零散,不使尾大不掉,妨碍自己行动”为原则,八路军第129 师还以师的名义,要求指战员“踊跃写失散官兵书,并在收到的溃兵中选成分好、民族意识好的加以训练”⑤军事科学院编写组编:《刘伯承年谱(1892—1986)》上卷,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12年,第116 页。,编入我军中。

对“杂色武装”,八路军、新四军采取化为己用、逐步改编的策略。如1940年3月2日八路军总部发布《关于扩兵工作指示》,指出“在工作方在开始的地方”,“常有土匪、会门等的存在,在这种地区应当配合军事行动的开展,耐心的争取会门、土匪,不放松机会收编这些队伍”,“对于极坏的队伍打击消灭之,对于愿来接头的队伍酌量给以名义(不一定给以八路军名义),派人工作进行联欢,发展党的组织,逐渐争取,但必须注意争取原来的干部,对个别坏的分子,经过相当时期后再洗刷。对于为我军收编的队伍要耐烦争取,反对认为他们都是地痞流氓,只要枪不要人的观念”⑥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5 册,抗日战争时期(2),第119 页。。八路军第129 师对段海洲部的收编充分体现了八路军对“杂色武装”的这一收编政策。段海洲部是抗战开始后在河北出现的义勇军性质的抗日武装,该部接受八路军给予的青年纵队番号后,第129 师首先向其派出干部,由李聚奎任政委,并派出2 名团政委和6 名政治指导员,后又派徐深吉任该部副司令员,另指派部分部队与该部共同执行任务。为进一步确保对段部控制,第129 师将其与独立旅合并,仍用青年纵队名称,段海洲为司令员,李聚奎为政委。⑦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上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222~223 页。此后,该部被调往第129 师师部所在地南宫进行教育和整顿,其中无法适应人民军队组织纪律生活的陆续离队,段本人因眼疾留师部休养,后亦离开,最终剩下1000 余人被编入八路军部队。⑧参见《徐向前元帅回忆录》,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5年,第617 页。

关于收编伪军、俘虏,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于1937年11月26日发布《关于对伪满军工作的指示》,指出:“伪满军在生活上极不自由,居住、出入均受日人严重监视,我们应利用老人、小孩、妇女、小贩等容易接近的群众,去接近伪满军士兵,进行文字与口头宣传”,“对伪满军〈俘虏〉兵须特别慎重处理,经过耐心的教育后尽量放回,有组织的利用他们去进行瓦解伪军,争取他们暴动哗变。”①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4 册,抗日战争时期(1),第78 页。1940年3月2日,八路军总部发布《关于扩兵工作指示》,也指出“争取伪军反正”,“从争取俘虏的兵士原则上应争取其全部加入我军,其军官亦争取其进步分子分配适当工作,不能争取的军官应优资遣散”②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5 册,抗日战争时期(2),第119 页。。

关于争取伪军,通常采取内外夹攻的方法。“一面有伪军内部组织内心作用,利用其内部人员的不满与动摇,以掀动其斗争;一面加强外界的影响与推动作用,如从政治的宣传与谈判,发动伪军家属吸引其子弟回家”③《谭政军事文选》,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6年,第63 页。。如此法争取不成,就采取以打为拉的办法,运用武力收编;若打不成功,则利用一切可能,孤立其上层,争取其下层,甚至可以用钱收买④参见《张震军事文选》上卷,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5年,第88 页。。对于俘虏,以优待为原则,争取其留在人民军队之中。邓小平提出要争取俘虏的90%补充部队,使其成为人民军队兵力补充的主要来源之一。⑤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上卷,第277 页。新四军对待俘虏,除了老弱残废遣送回籍,有政治问题的另行处理外,其余一概耐心地教育争取,即使吸食鸦片者也先编入部队,争取戒除,对于技术人员更是争取利用。⑥参见《黄克诚军事文选》,第296 页。

抗战进入中后期,在争取收编伪军方面,我军取得了较大成绩。据1945年4月山东分局、军区政治部《关于大股伪军工作经验的初步整理》报告称,1944年反正伪军1500 人以上者有3 股(王道、莫正民、张希贤),共6500 人枪;千人以下者140 余股,计6000 余人枪。由政治攻势、伪军工作结合军事攻势所攻克据点占整个收复据点的70%,如鲁南沂河区收复80 余处据点,我只伤亡2 人,主要是2 个伪军团的反正,由内应外合的政治攻势所造成的;鲁中120 个据点的攻克,是有伪军工作作内应;冀鲁边一、二分区据点的攻克几乎全有内线工作的配合。其他各地几次主要战役攻势的胜利,都是有政治攻势开辟了道路,取得了伪军工作的有力配合,尤其是莒县战役更创造了内应外合的范例。⑦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7 册,抗日战争时期(4),第719 页。上述成绩的取得,是中共中央军委关于争取收编伪军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八路军、新四军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军委对伪军工作指示的结果。

(四)创造八路军、新四军的外围军。什么是八路军、新四军的外围军呢?1940年8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友军工作的指示——关于创造八路军新四军的外围军问题》指出,“中国有极多的军队”,有中央军、杂牌军、地主武装……,“在今天和将来可能受我指挥收编去抗日(由于中共日益成为中国继续抗战的主要决定力量,这种可能更要继续增加)。但他们很多是不愿完全变成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或新四军,而且也不可能使一切抗战友军都八路化,或新四军化”。“对于这种愿意受我收编指挥去抗日的友军,应该与八路军和新四军有不同的作法,只能把他看成是环绕在八路军或新四军(骨干军)周围的外围军”。⑧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5 册,抗日战争时期(2),第361 页。一言以蔽之,八路军、新四军的外围军,就是愿意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指挥的、尚未改编成八路军、新四军的友军。

中共中央之所以就创造八路军、新四军的外围军专门作出指示,主要是根据过去我军对于受我指挥收编的友军,“完全采取八路化的政策,立刻派政委派干部设立政治部,发展党的组织”,使之迅速成为“党所绝对掌握的部队”。这样,“一定要赶走许多原来友军的领导者,一定要影响极大多数可以争取受我领导抗日的军队,都畏我吞并而不敢再与我接近”,于是我们因小失大,不能再争取中间力量以孤立和分化顽固力量。⑨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5 册,抗日战争时期(2),第361 页。为避免这种不良现象的发生,中共中央在《指示》中对外围军制定了应该宽大的六大方针:(1)一般的只要求其坚持抗战,服从指挥调动,遵守群众纪律。(2)不强迫改变其原来的领导与制度,不强迫派政委、派干部、设政治部与发展党的组织,不强迫八路化。(3)他们同意派去干部,也应带从旁帮助的顾问性质,尊重他们原来的领导。(4)可以允许这些外围军内部原有党派的活动,并且不在组织上采取强制他们永久不脱离我领导的办法,而只从外面加强对他们的政治影响,加强八路军的主力在抗战中的作用,推动他们进步,并且认识到脱离我是没有前途的。(5)外围军在自愿原则下,可以走上八路化,但这应该是长期的有耐性的争取工作,不能操之过急。(6)外围军可以脱离我之指挥或领导,给他们以自由,以便影响扩大友军不怕吞并,乐于亲近我们。

《指示》还就杂牌军倾向我的动机不同(有出于进步同情,有迫于利害结合)、进步的程度不同,提出了将他们变为我之外围军的可能的三种形式:(1)不改变番号,不变更领导与制度,在服从我指挥下,由我给予人员物质上的补充。(2)改用我军番号(但应极慎重,须得中央批准),但在干部与制度上,仍不强迫其八路化新四军化。(3)主要是由八路军帮助友军组织起来,表面是统一战线的形式,但工作要向八路化前进。

而关于怎样创造外围军,1940年8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对友军扩大交朋友工作的指示》提出了四种方法:一是公开用党员面目出现的(公开党员与党和军队所派出的代表),二是用非党员面目出现的(秘密党员),三是间接的交朋友(经过友军首长的至亲密友去影响他),四是部队的友军联络工作。①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5 册,抗日战争时期(2),第359~360 页。该《指示》要求,八路军、新四军所在地应当经常派人与当地友军联络,主动地积极地亲近友军,疏通彼此间的关系,解释与消除一切不必要的误会,以虚心诚意的态度交换工作经验。对友军各级干部,采取尊敬与亲爱的态度,在他们同意与自愿的原则之下,进行部队联欢,相互参观,帮助工作,作战时尽力给予协助配合。过去的经验证明,如果各兵团首长能经常直接与友军上层往来,影响极大,而每个战士,亦应不放过与每一友军士兵接近的机会,给友军士兵以很好的影响。为了认真扩大交朋友工作,各级统战部组织需要增多经费,对这种交朋友工作无成绩的地方,须受到党的严重责备。②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5 册,抗日战争时期(2),第360 页。

对中共中央关于创造外围军的指示,八路军、新四军积极贯彻落实,如1941年9月6日《陈毅等关于积极开展外围军工作致苏中军政党委员会电》指出,“调整陈、李③陈、李,指陈泰运、李明扬。军与我军的合作关系,配合我军讨逆反‘扫荡’,扩大部队及建立基干队等等。这些成绩从事实上证明党中央对外围军的工作指示的正确性”。“要知道八路军、新四军的武装形式,只能吸收进步积极分子,而不能接近和吸收较低级的武装成分。但此种成分又大量存在着,我不用外围军方式吸收,必然为敌或为顽方所利用。这是极不利的,甚至危害到我军之长期坚持”。明白此一点,就应该将创造外围军“视为极重要之工作,把它开展和巩固起来”。④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2),第414~415 页。

二、八路军、新四军兵员的培训使用

八路军、新四军兵员的培训使用,是指根据战斗、工作岗位需要,对八路军、新四军战士所进行的预先专业技术训练。其培训内容,如朱德在中共七大所作《论解放区战场》的军事报告总结概括的练智力、练体力和练技术战术三个方面,这是八路军、新四军培训使用兵员的基本内核。

(一)八路军、新四军战士练智力。中共七大军事报告《论解放区战场》指出:“练兵首先是练智力”。练智力,主要包括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和生产教育三个方面。“政治觉悟不高,不懂得为什么打仗,就没有积极性,兵也就练不好。没有政治觉悟的勇敢,只是血气之勇,有了政治觉悟的自觉的勇敢,乃是大勇”⑤《朱德军事文选》,第524 页。。为了提高战士的政治觉悟,就必须对之进行政治教育,其内容“以时事、阶级教育为主,打破对国民党的任何幻想及唯武器论的偏向”,在进行时事、阶级教育时,要把战士“反省出来的材料联系起来进行教育”,“好的例子,学习的模范,要加以表扬,不良的偏向要及时克服”。要“进行拥政爱民的深入教育与检讨,进一步提高群众观念”,使大家明白“为了群众利益去打仗,去战胜人民的敌人”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4),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5年,第1022、1023 页。。教育方法,多采用报告、演讲等形式,一般每次不超过40 分钟,以避免战士疲劳,讲完后提出问题,在次日行军的大小休息时间中进行讨论,使战士深入了解。②参见王恩茂著:《王恩茂日记·抗日战争》(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36 页。为提高战士的学习兴趣,政治教育时,也讲一些各个战场上胜利的消息、国际大事、历代民族英雄的故事等来激励他们。③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上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234 页。

提高政治觉悟,“要有一定的文化程度作为基础”④《朱德军事文选》,第524 页。。由于八路军、新四军战士的整体文化水平比较低,中央军委非常重视战士的文化教育问题,要求各部队抓紧军政整训间隙,因地制宜地开展以识字为中心的文化学习活动,消灭文盲。“驻陕甘宁边区的部队通过文化学习活动,有1/4 的战士达到了能读会写”,“骑兵旅3 连战士张友池在1年中,由文盲达到相当于小学毕业的文化程度,不仅能读书看报,还能给报社写稿,成为陕甘宁边区部队的一个学习典型。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向全军介绍了他的事迹和经验,对部队的文化学习起了很大推动作用”。⑤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八路军·综述·大事记》,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4年,第146 页。

“我们军队智力训练中,近年来,在政治与文化教育之外,又加上了生产教育。”⑥《朱德军事文选》,第525 页。因为抗日战争爆发后,大批爱国志士奔赴延安,部队发展迅速,使陕甘宁地区人口激增。但边区地瘠民贫,物资匮乏,再加上日军进攻和国民党顽固派封锁,经济生活发生了很大困难。1939年2月,毛泽东发出“自己动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克服困难”的号召,全军各部队热烈响应。朱德在中共七大《论解放区战场》的军事报告中总结了广大指战员的生产教育,指出“生产教育,不仅帮助了生产运动,而且灌输了劳动观念,使我们的军人不会变成‘兵痞子’‘二流子’,即使将来战争结束,仍是社会上有用的人才”⑦《朱德军事文选》,第525 页。。总之,八路军、新四军的战士们通过练智力,将自身练成了“抗日前线有智慧的勇士”⑧《朱德军事文选》,第526 页。。

(二)八路军、新四军战士练体力。中共七大军事报告《论解放区战场》指出:“打仗是格斗,是角力,所以体力锻炼很重要。”⑨《朱德军事文选》,第525 页。1939年5月30日,新四军副参谋长周子昆在《抗战报》上发表《军队中的体育》一文,亦指出:“建军必先健人,假若军队中的指战员个个文人雅士般走路数着石板,一月工作,三月病院的豆腐身体,何以进行战斗。战斗需要战胜一切险阻,直至和敌人冲锋肉搏,用生龙活虎的雄壮体魄去吞吃敌人。”⑩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1),第779 页。1942年12月,新四军第7 师司令部所作《第七师一九四二年年终工作总结》,指出指战员“体力差”,“反顽斗争中部队行动,感觉过分疲劳,其次行军力差,再次战斗胜利后追击力差”,如“龙岗战斗时,敌人一班多人,一挺机枪,我部跟敌后追击”,“敌人逃掉”。⑪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3),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4年,第857 页。

为“增强体力”,部队就要进行“各种体力操练”⑫《朱德军事文选》,第525 页。。操练课目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徒手体操,“每天早操抽出一些时间进行,为了使它不陈旧、不枯燥,在内容上应使它以舞蹈的方式,来灌输和改革体操与拳术”。二是器械体育,爬山与赛跑,“应该把它成为早操的主要锻炼之一。制作切合实际需要而又可能做到的简单器械,如双杠架、平台、跳台、天桥、浪木、爬绳、爬竹竿等,使每个人能用它作经常练习”。三是跳高跳远、超越障碍、掷铁球等,“应是游戏时间内的主体,所以应该在每个单位的附近普遍的建立起来”。四是各种球类:篮球、足球、排球、网球与乒乓球,“应该使之成为辅助体育调剂运动的一种办法”。“这些,都不过是就想到的略略指出的配套大概,周密定当的分组,还要从每个单位、每个不同的情况之下使它科学化、合理化”。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1),第780 页。哪些气候适宜哪种锻炼,哪些战士需要哪种锻炼方式,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新四军第10 旅根据自己情况,规定建设天桥以练胆量(天桥高1 丈5 尺,长3 丈,宽30 厘米),建设杠架用以练力,建设四种障碍以练超越技能(低墙分三种,由80 厘米至1米到1 米20 厘米;高墙由2 米、2.5 米,到3 米;陷井由3.5 米宽到4 米、4.5 米宽,深4 米;独木桥坑4 米宽、4 米深)。②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4),第1040 页。新四军第4 师则根据自己情况,规定体力锻炼的重点课目是杠子、障碍物通过、跳高跳远等③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4),第1045 页。。新四军第7 师体力锻炼强调以跑步为主,“部队以全武装跑步,除平时操场跑步外,每星期抽出一天早晨跑步十里至十五里路程。其次爬障碍,以三米达④米达,旧时对长度计量单位“米”的称呼。五至四米达高度,跳高、跳远等”⑤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3),第859 页。。

总之,八路军、新四军战士通过练体力,就可“造成活泼、敏捷、生动、钢铁似的军队”,就可以“在地形上能够排除天然和人造的一切可能排除的障碍”,“跳得高跳得远”,行动“迅速”“耐劳”,能够在“决斗的瞬间去争取最后战胜敌人”⑥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1),第779、780 页。。

(三)八路军、新四军战士练技术战术。中共七大军事报告《论解放区战场》指出,“说到技术训练和战术训练”,“过去我们军队中,有不尊重……技术的倾向”,“似乎以为军队中只要有了政治觉悟就够了。这是很错误的。过去我们不是也打了胜仗吗?不错,过去也打了胜仗,但打了胜仗,不是说我们的技术已经好了,已经够了”⑦《朱德军事文选》,第525 页。。1942年12月,新四军第7 师司令部所作《第七师一九四二年年终工作总结》指出:部队“射击技术差。例,五十七团在十一月十日阻击三官殿敌伪犯临江坝时,消耗子弹一千三百余发,只毙伤敌人十人不到;其次在九月繁昌龙王庙战斗中,消耗子弹一千五百发,炸弹一百十余个,只打死敌人三名,伤七人”⑧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3),第857 页。。为提高部队技术战术水平,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了“整理现有军队”,“加紧教育训练”。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 册,第608 页。

全军各部队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指示精神,晋绥军区发布军事训练的训令,规定:

班级干部:(1)熟悉班长职责,并能实际运用。(2)教育内容与战士同,须深刻了解,能教育战士。(3)了解自己的武器,技术上熟练,战术上使用。

步兵战士:(1)熟练各种单个战斗动作,着重利用地形地物及敌火力下各种运动,距离测量。(2)了解纪律条令规定的战士职责,并能实际运用。(3)熟练四大技术:第一,射击瞄准、击发检查和简单射击学理,注意多实施野外预习,实行每天瞄准制。注意培养特等射手,两弹命中16 环以上者,定为特等射手。实弹射击时要使用自己原有枪支。第二,投弹,要求一个四两重的木柄手榴弹,连队指战员投掷距离在35 米以上,并命中5 米见方的目标。投到45 米以上,命中5 米见方目标者,定为特等投弹手。练习投弹,要注意向大车、汽车、碉堡(假设模型)和各种地形、各种姿势的演习,并实行每天投弹制。第三,对刺杀要进度到教学对刺动作,要迅速确实,熟练有力。教育方式要采用一伍和单个教练,并尽量设置木枪对刺,克服过去只求动作整齐好看不确实的毛病。第四,土工作业着重学习对铁丝网、鹿砦、外壕的破坏法、通过法,铁路、公路破坏法,各种兵壕构筑法,敌火下作业。

掷弹筒、轻重机关枪战士:(1)了解简单射击原理,熟悉武器性能,并会拆卸与排除故障。(2)在战术上,了解选择阵地、转移阵地、火力与运动的配合。(3)距离测量,800 米以下各种距离要能目测正确。(4)四大技术、单个教练与步兵战士同。

通信人员:(1)熟悉本身职责,并能实际运用。(2)加强方位判定,路线调查的教育。(3)四大技术着重于射击、投弹(与步兵战士同),单个战斗教练做到利用地形、地物,在敌火下各种运动与距离测量等。

侦察人员:以针对敌人侦察战术、活动方式,并根据我军所发侦察手段的材料进行教育。侦察员提高侦察技术能力和对敌判断能力,并须学会测绘简单地形图。四大技术着重于射击、投弹(与步兵战士同),单个战斗教练做到利用地形、地物,在敌火下各种运动及距离测量等。

杂务人员:(1)了解本身职责,并能实际运用。(2)了解步枪、手榴弹使用方法。(3)注意军容风纪的养成,政治纪律的教育,特别是与群众关系。

此外,各类战士还要进行夜间教育,每周进行一次,着重演习袭击、埋伏、破坏战术和夜间联络法,警戒、侦察动作。了解十种简易通信联络法,并在战斗中能使用。①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八路军·文献》,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4年,第908~912 页。

新四军第1 师规定:军事训练以四大技术和夜间教育为主。对四大技术要求以普及培养为主,要求每天保持射击、投弹、刺杀各项15 分钟的三件大事制度。射击教育要求培养严格的射击纪律,不瞄准不放枪,要求锻炼持久的射击姿势,要求在剧烈运动后进行据枪和瞄准动作,要求每班培养一个能在200 米距离上命中敌人的特等射手。投弹教育以立姿平面投弹为主,要求整训完毕后,老战士均能投远30 米,命中1 米见方之目标,并要求老战士都学会跪、卧两种投弹姿势与悬空投弹。刺杀教育要求确实有力,学基本动作先学会慢动作,取缔刺花枪,并要求多练习跃进突刺。土工作业要求每人学会做单人散兵坑,要求每次移营,即在驻地普遍做好工事,警戒部队先做工事、后休息,并要求每半月有计划地练习土工作业一次。夜间教育,要求保持每周一次,每次两小时的经常锻炼,要求利用每一个夜战、夜营、夜行军的机会,进行实际教育。②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4),第1026、1027 页。

新四军第7 师规定:战士要熟悉各种战术动作,特别是投掷手榴弹、射击、刺杀、路上跳高、跳远等夜间动作。班干部要研究游击战术,不分平地、山地、坪地,要会伏击。③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3),第827 页。

总之,通过“很大规模的练兵运动”,“对于我军战斗力的提高有很大的作用”。“在练兵运动中,每天均有新英雄、新技巧出现,这样就丰富了我们的技术。这种学习热潮正是造成士兵群众掌握技术的基础”④《朱德军事文选》,第525、526 页。。

三、八路军、新四军兵员的退役安置

八路军、新四军兵员的退役安置,是指八路军、新四军战士因各种原因而不适宜于继续留在部队生活、工作和战斗时,即退出现役,到地方安置。这是维护八路军、新四军兵员利益、提高人民军队战斗力的根本保障。

(一)八路军、新四军兵员退役。关于八路军、新四军兵员退役问题,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及各部队均有明确指示。1941年10月1日,《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关于处理残废军人及年老军人的指示》指出:斗争持久,残废人员的数量将随之增多,处理残废的工作将益加繁重,而这个工作又与提高我军战斗力的工作是不能分离的。因此,对残废军人不论新老,均须加以爱护。因残废而被轻视,对残废人员生活漠不关心,以及不管后果如何而任意处置残废的现象,必须认为是犯罪的,应当进行坚决的斗争。凡家在根据地内,本人要求回家的残废,应尽量准其退伍。但家在敌占区及国民党统治区域者,不管本人志愿如何,则一律坚决劝阻其退伍,因退伍的结果,往往给日本和国民党顽固派摧残或利用。年老军人,有政治行政工作能力者,转移到地方政府及地方党部工作,其他年老军人可转入生产部门,或后方机关工作。本地的年老军人,在其本人要求的条件下,可允许其回家。①参见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6 册,抗日战争时期(3),第384、385 页。1944年5月20日,《新四军政治部关于荣誉军人处理的指示》指出:在革命战争中受伤而致残废及长期为党与革命事业而斗争的年老同志,或因劳致疾而体弱的同志,他们都是荣誉军人,必须作以深切照顾和妥当处理。对他们生活不关心或随便处置、送走了事的态度,都是错误的,而且必须认为是犯罪的,应当进行坚决斗争。过去对荣誉军人的处理,曾有过不少的缺点和错误,如随便安置遣散或对他们照顾不周、关心不够等,引起荣誉军人不满情绪,以致他们不守群众纪律,有的侵犯群众利益,结果一方面造成我军在群众中不良印象,另一方面也影响了部队情绪与战斗力的巩固。因此,对这种现象必须予以纠正。《指示》规定:“初退伍的荣誉军人,如无家可归及其本人愿在根据地立家立业者(家在敌占区及大后方者,不应随便退伍),应依当地情况,妥善的帮助他解决困难(给予必须的住房、耕地、耕牛及贷款等)”②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7 册,抗日战争时期(4),第506、507 页。。

八路军、新四军兵员退出现役,在特殊时期有特殊规定。如1941年12月,中共中央根据脱产人员大量增加、边区财政收入锐减、人民负担日益加重的实际情况,向全军和边区政府发出了精兵简政的号召,随即全军和边区政府精简裁冗全面展开。1942年9月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政务会议通过《陕甘宁边区精兵简政纲领(草案)》,提出“淘汰老弱”③《红色档案:延安时期文献档案汇编》编委会编纂:《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6 卷,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30 页。;同年7月13日,《新华日报》(华北版)发表左权遗作《坚决执行精兵政策》,提出安置“已不适宜于军队工作的老弱残废同志”④《红色档案:延安时期文献档案汇编》编委会编纂:《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6 卷,第447 页。;1943年2月16日,《李先念、任质斌、王翰关于第五师精简情况致中共中央电》提出,“四十以上及十六岁以下的战士或事务人员,一律清除,送地方政府安置”⑤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3),第672 页。。

总的看来,在整个抗日战争中,八路军、新四军安排退役兵员,主要是部队中年纪过大、身体有残疾或患有严重疾病的已不适宜于继续留在部队生活、工作和战斗的人员。

(二)八路军、新四军兵员退役后安置。关于八路军、新四军退役兵员的安置,部队和边区政府有明确的政策规定。1943年6月29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发布《关于编余人员送分区安置处理原则规定的训令》指出:“退伍归农的,可给以土地农具房舍生活资料,由政府扶助他们,按月加以帮助,直到能够独立维持生活为止。或者争取他们加入公营农场,一同参加劳作,在劳作过程中,帮助他们建立自己的家当,然后实行退伍,这样做有更多好处,可斟酌采用”。《训令》要求对退伍人员“须照顾周到,关心体贴,不允许随意处置,不负责任。因为不负责任的态度,是可以造成错误和罪过,于内部团结是不利的”;提出“政府与军队必须分别负起责任,不得此推彼诿。在处理时应非常细致,要有十分耐心,不可害怕麻烦,至于经费一项,可由各分区按时做出预算,呈报边府批准报销”。⑥《红色档案:延安时期文献档案汇编》编委会编纂:《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7 卷,第274、275 页。当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政厅和八路军留守政治部共同发布《关于执行“编余人员送分区安置处理训令”之补充办法》,对退伍人员安置作出了5 项规定:(1)鼓励务农。向他们解释在边区发展农业生产,不仅是建立家务之基本办法,而且农业生产是边区目前生产中心。因此也只有务农才有出路。(2)对退伍人员须安置在较中心地区,一则能使他们安心生产,再则免遭边境顽固分子之破坏、挑拨与勾引。(3)明确宣布退伍后完全享受公民权利,并担负公民义务。(4)关心体贴他们,帮助他们安家立业,政府可以发放农贷,同时要发动当地群众之友爱互助精神,以帮助与调剂其房屋、粮食、农具等,解决其困难。(5)抗日军人退伍后,参加农工商各业生产时,5年免缴一切捐税,同时开垦荒地耕种等,3年免缴地租。同时规定,退伍人员之家属随其丈夫一同安置。①参见《红色档案:延安时期文献档案汇编》编委会编纂:《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7 卷,第275、276 页。

关于退役安置经费、手续,《补充办法》规定“退伍人员须经分区旅政治部审查转专署安置”;“退伍人员之经费概由专署做预算,财厅核发”;退伍人员“转送各地安置时,均须编为组织,选定专人(较好之干部)负责率领,不得听其自由行动或放任不管”。②《红色档案:延安时期文献档案汇编》编委会编纂:《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7 卷,第277 页。在陕甘宁边区,非常鼓励退伍兵员务农,为推动退伍兵员参加生产,边区政府树立了以杨朝臣为代表的退役残废军人劳动英雄。③参见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编著:《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7 辑,西安:陕西出版传媒集团、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第446 页。

总的说来,在抗日战争时期,对退役兵员安置,主要是采取“其在根据地内者,可设法回家,其在根据地外不愿与不能回家者,可以妥善的在根据地分散安插,在其自愿原则下也可以在根据地内安家”④《红色档案:延安时期文献档案汇编》编委会编纂:《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6 卷,第447、448 页。,工作则以务农为主,使这些不适宜于军队工作的年老、体弱、伤残者得到党、政府和军队的关怀与爱护。

(三)八路军、新四军退役兵员社会保障。党、政府和军队对八路军、新四军退役兵员予以妥善安置后,不是自此对其放任、不闻不问,而是对其生活和工作仍是一如既往的体贴和关心。1940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抚恤暂行办法》,规定:抗日军人及抗日工作人员退伍后,仍享受本条例优待,保障其安定生活。1942年6月6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优待代耕工作的指示信》规定:凡退伍的残废军人,如完全无劳力生产者,应给代耕解决吃穿,其稍有生产能力者依情形补助代耕;新退伍的残废军人,如无吃穿者,由当地政府切实负责动员群众帮助,用互助方法解决,必要时政府酌量情形救济之。⑤《红色档案:延安时期文献档案汇编》编委会编纂:《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6 卷,第199 页。1941年10月1日,《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关于处理残废军人及年老军人的指示》规定:退伍军人依其家庭供养能力酌发退伍金,或与原职发给粮食、衣服及津贴,并由政府长期优待。⑥参见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6 册,抗日战争时期(3),第384 页。1944年5月20日,《新四军政治部关于荣誉军人处理的指示》规定:对于寿终的荣誉军人,应妥为安葬,不应随便埋掉了事,而应当郑重地设法购置棺材,筑坟、立碑、举行公祭等,以纪念之。⑦参见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7 册,抗日战争时期(4),第507 页。

党、政府和军队十分注重对退伍兵员进行精神上的抚慰,注意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1944年11月16日陕甘宁边区文教大会通过、边区二届二次参议会批准《关于加强荣誉军人教育及娱乐活动的决议》,规定:各文化团体、机关、学校、部队,在举行娱乐晚会时,应注意请当地荣誉军人参加,对新由前方回来的荣誉军人,应尽可能由主管机关组织欢迎晚会。在拥军月内,延安与边区各地方政府及机关,亦应尽可能组织招待荣誉军人晚会,并分派剧团、秧歌队、电影团等来进行慰问。⑧参见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编著:《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8 辑,第426 页。总之,在艰苦的抗战岁月,退役军人在党、政府和军队的关怀下,不仅在物质生活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而且在精神生活上也同样享受到了最大程度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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