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察学院 骆彩玲,卓金莲,赵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35年“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1]在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农村社区矛盾纠纷在无形中滋生各种不良的因素。对于国家的发展,农村的作用是个变数,要么是稳定的根基,要么是动乱的根源,这无疑面临着巨大的挑战。[2]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乡村振兴、数字信息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的调解机制与新时代发展理念的碰撞与融合,诠释着农村社区纠纷调解机制随着多元化的方向与时俱进,解决更多权威性问题。
在当代法治社会中的调解,包含“公正”与“功利”,“利己”与“共赢”两方面的“契约性合意”。正是通过契约关系这一中介环节,调解与法治结合起来了。[3]契约理论犹如给矛盾双方的一张保证书,可以在契约过程中达到商谈的结果,以一种最小的损失达到矛盾纠纷解决最大的合理化。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当事人的利益进行了权衡较量的理性选择之后,维持双方和谐的关系,取得以合意为基础核心的调解本质,达到“和为贵,冤家宜解不宜结”的现代新型农村矛盾纠纷治理体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