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假不认错”的逻辑基点

2021-01-07 02:58:29胡建新
杂文月刊 2021年10期

胡建新

若干年前,有位老兄忽生歪念,没有任何伤残的他想办一张残疾证,用以享受乘坐交通工具、游览名胜古迹等各种特殊优惠。他找到一位私交甚密的主管部门领导,这位领导非常干脆地直言相告:“我可以认假,但不能认错,只要你材料手续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我就照办不误。”此事终因材料不全而未能办成,但“认假不认错”一词却在圈内人中不胫而走。

我在此时想起此事,缘于最近官方媒体披露、广受舆论抨击的两起造假事件。一起是,今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昆明督察時发现,有家高尔夫球场长期违规经营,侵占滇池一级保护区。为应付督察,球场临时栽种了大量树苗。督察组现场检查时,让当地一位官员用手拔“树”,结果那位官员轻轻一拔,没有根茎的树枝就被拔了出来。另一起是,在实行人才购房优惠政策的南京,部分中介公司通过“挂靠”高新技术企业、代考人才资格证书等方式,帮助购房者伪造“人才身份”,赚取购房差价。有分析称,那些“人才身份”造假之所以能够得逞,主要在于造假材料没有出现不合规定之“错”,身份之“假”便轻而易举地蒙混了过去。

纵观上述造假事件,虽手法不同、目的各异,但都与某些部门和官员“认假不认错”有关,从中可以窥见其待物处事的一个逻辑基点:错不可恕,假可宽谅。假,虽然有人故意为之,但却貌似无“错”——比如办证,材料一份不缺,程序一个不漏,公章一枚不少,看上去天衣无缝、无懈可击,经得起各种常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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