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巾帼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天津 300350)
美国目前60~70%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研究型高校已设立专门的教师发展机构,这些机构的核心职能均是以提高高校教师教学水平为先,全面促进教师的专业发挥、教学发展、学术发展、个人发展为宗旨,在其名称方面却不尽相同,具有几十种不同的名称。例如密歇根大学的“教学与学习研究中心”(Center for Research on Teaching andLearning)、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 及宾夕法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的“教与学中心”(Center for Teaching&Learning)、哈佛大学的“博克教学和学习中心”、乔治亚理工学院(Georg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的“教学与学习提高中心”(Center for the Enhancement of Teaching&Learning)等。
尽管美国高校设立的教师发展机构名称各不相同,组织规模也有差异,但这些机构的建立宗旨却具有许多相似性。美国学者索茜娜丽(Mary D.Sorcinelli)通过对美国高校的教师发展机构调研后发现,这些机构具有相似性极高的核心职能:例如为教师教学提供个性化咨询;促进高校教师在自身的职业生涯中形成积极的职业角色认知、获得内化于心的教学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态度并为之付诸良性的职业行动;推进教学创新与探索;对教师课堂教学给予陪伴、反馈、咨询以及评价;帮助教师形成适合自身的学术生涯等[1]。
1.20 世纪50 至 60 年代:培养权威学者
美国高校最初开始关注教师的发展问题要追述到20 世纪50 至60 年代,在这之前高校内部还没有设立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