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金花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政治学教研室,海南 海口 571100)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首要任务。现有相关研究或从三者之间的关系展开论述[1](P55),或从历史维度分析“三统一”提出的实践历程[2](P30),或从人大制度角度研究人大与三者之间的关系[3](P69),更多注重的是各自的要求,而对三者的内在统一关系关注较少。要实现三者关系的有机统一,不能仅仅把三个要素简单相加,必须充分注意到三要素之间的内在关联性,理清“三统一”背后所反映的关系[4](P115)。
如果说坚持党的领导主要体现为贯彻党的主张,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主要表现为遵循人民意志,坚持依法治国主要呈现为执行国家意志,那么,要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关系,首先必须弄清楚党的主张、人民意志和国家意志三者之间的关系。
党的主张指的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为了实现其所代表的全中国人民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规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所遵循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其措施[5](P23)。国家意志主要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和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成员的行为规则。它通常指国家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正式有效的法律解释等各种形式的法律规范,可概括地称为“法律”[5](P25)。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首次将党的主张与国家意志联系起来,提出要“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