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式创建”下的村庄典型治理及其影响
——以豫西L村铁姑娘队建设为例

2021-01-13 08:50:35王子阳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王子阳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一、问题的提出

树立典型是党和国家重要的治理方式,毛泽东同志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提出:“共产党人无论进行何项工作,有两个方法是必须采用的,一是一般和个别相结合,二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1]也就是说,领导人员在做工作时要立足群众,结合现实情况。对在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好做法好结果,要善于总结解剖分析,从其特殊性成功经验中寻找可推广普及的操作经验,实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减少治理试错成本,提高党和国家治理效能。

通过对既有研究文献的分析发现,目前学界对于典型产生的分析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视角:一是国家选择视角。基于国家和社会二分视角,国家为了避免权力出现内卷化,通过典型的树立实现其对社会的渗透和政治化。树立典型在中国是古往有之,在特殊的中心——边陲二元分立的社会结构下,树立典型是国家对社会动员、控制和整合能力不足而采取的一种政治治理策略和技术[2]。另一方面通过典型的树立,国家还意在向社会传达一种信念,即:无论是超凡脱俗的道德实践,还是宏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目标,都能够通过努力达到,不是高不可攀的[3]。二是个人政绩驱动视角。有学者认为当前中国发展的核心动因是来自于地方官员的晋升竞争[4]。政府组织结构、干部下派制度、“干部四化”的管理导向等因素共同叠加,造成县域治理中存在明显的“科级天花板”现象[5],因此在基层官僚体制内部存在一种政治锦标赛[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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