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教育界公民教育思想探析

2021-01-15 00:48于玲玲
西部学刊 2021年7期
关键词:公民教育教育界民国时期

摘要:民国时期教育界是引介与传播公民教育思想的重要领域。我国的公民教育兴起于教育界面对解救民族危难的强烈诉求与文化自觉中,希冀通过公民教育改变传统国民性,塑造现代公民。公民教育思想以“养成健全人格,发展共和精神”为教育宗旨,坚持着眼中国现实,培育适于近代社会发展的“健全公民”。其中蕴含着鲜明的共和主义公民教育观倾向,即追求国家公共利益、提倡公民政治参与、注重公民美德实践。

关键词:民国时期;教育界;公民教育

中图分类号:G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7-0090-03

我国公民教育萌芽于清末,随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推翻封建帝制新立民国而获得迅速发展,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府的上层推动、民间社会力量的助力,也有教育界的倡导等。其中,教育界是引介与传播公民教育思想的重要领域之一。诸多仁人志士面对近代中国“数千年未有之变局”,纷纷从“富国强民”的角度呼吁教育救国,积极引入与传播西方公民教育思想,迎来了我国公民教育第一个快速发展时期。

一、公民教育兴起于教育界面对民族危难的强烈诉求与文化自觉中

民国时期,既充斥着战乱纷争、内忧外患,也孕育着民族觉醒、文化自觉。据教育家舒新城在《近代中国教育思想史》中所述,中国教育在近代,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转为“有抉择地褒扬固有文化,有抉择地采用西洋文化”,1840年至民国以前,公民教育处在被动模仿西方教育的时期,而在民国时期经历了主动自觉期,一些仁人志士为拯救灾难深重的中国,以无比的热忱向西方寻找救国救民的真理,在教育思想领域或借鉴西方、或继承传统、或自主萌生了形形色色的教育思想,在当时都是较为先进的。“新思潮之输入,如火如荼……以惟以多为贵,而社会亦欢迎之。”[1]如,实利与实用思想、美感思想、大同思想、职业思想、民治思想、科学思想、国家思想、公民教育思想等[2]。当时教育界仁人志士对这些思想的引入与传播,实为应对列强入侵、民族蒙难基础上的一种文化自觉,寄托于教育救国。其中,由向西方借鑒而来的公民教育思想是主要内容之一,其致力于在战乱纷争、内忧外患的中国近代社会,改造传统国民性,激发民族意识、国家观念的觉醒,塑造具有“团结力”“公共心”“判断力”“正义心”的现代公民。

教育界是民国时期引介与传播公民教育的重要领域。1919年,教育部发布“养成健全人格,发扬共和精神”[3]255的新教育宗旨。该宗旨颁布后,学校教育中“公民科”取代“修身科”,公民教育实施力度可见一斑。在这一教育宗旨的指引下,公民教育思想在民国初期教育界得到了较广泛的传播与发展。当时的教育界人士,如蔡元培、晏阳初、熊子容、龚启昌、袁公为、杨贤江、刘湛恩、范寿康、陶行知、恽代英、蒋梦麟、周鲠生等都在倡导公民教育思想。他们身处中国“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在中华民族内忧外患的沉痛经历中萌生了强烈的民族使命感,怀着“建新邦、塑新民”的强烈愿望,从近代民族危机中愈来愈清晰地认识到“实现国家、民族复兴强盛”与“养成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素质”一脉相承,唯有效法先进的教育才能提高国民素质,且通过制定新教育方针、著书立说、组织实践等形式积极引入和传播公民教育,希冀通过公民教育改变传统国民性,塑造现代公民。这既饱含着先进知识分子对民族未来发展的深切忧虑,也体现了对民族未来发展的深度思考,是教育者的职业自觉,更源于恪守的教育良知。

二、坚持着眼中国现实,培育适于近代社会发展的健全公民

任何思想文化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任何教育观念的产生都深深根植于时代背景和社会任务中。中国公民教育亦如此,其萌生于一些仁人志士在面对中国近代社会深重的民族危机时尝试拯救民族危亡、实现国家复兴强盛的强烈诉求中。

在1919年民国教育部颁布的以“养成健全人格,发展共和精神”为主题的教育宗旨中,所谓“健全人格者”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是私德是正己立身的根本,公德是服务社会的根本;二是人生必备的知识技能;三是强壮健康的身体;四是优美的情感。所谓“共和精神者”旨在公民发扬公共精神,增强自治意识,履行服务国家的义务[3]255。较之1912年9月的教育宗旨,此时已经有了一定进步,宗旨中除了之前所强调的公民道德教育,也融入了“民治”“共和”“公民自治”等思想,提出要通过教育培养主体意识、自治能力,使其能够养成健全人格,服务社会。该教育宗旨中的国民已经具有了近代意义上的公民涵义。在该背景下,教育界人士逐渐深刻认识到,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形成与社会进步息息相关,而社会的进步则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政治素质、文化修养、经济能力、健康身心等,且基于审视传统道德教育弊端,反思封建社会传统国民性,倡导以公民教育培育“健全公民”。正如熊子容所指出,“如有党员甲君,他关于党方面所发生的一切行为,都是符合党义的;可是他若没有专业,他在社会上的经济能力就没有独立与尊严;可是他若没有人文的修养,他在社会上的社会事业要为他很狭隘的成见所束缚,没有相当的贡献于社会事业;可是他若因为没有健康的身体,和悦的性情,他在社会上一切的活动,将见其缺乏效能的成绩了。”[4]

“健全公民”内涵主要包括:政治素质、职业能力和道德修养。

政治素质包括使国民了解国家组织构成和运行体系、公民权利和义务、国际组织与关系等,培养国民的国家观念、公民意识,能够以民族国家为己任,维护国家主权与自由。我们知道,在传统封建专制社会中,国民大多被当成顺民、臣民和草民,深受传统的封建专制思想的束缚和影响,思想僵化,臣民意识严重,奴性思维普遍存在,对公民权利不知所云,更不了解要如何行使,对承担国家责任、民族使命更是无从谈起。正如蒋廷黻所指出:“让长期生活在封建社会中的国民,一下子成为国家的主人、行使国民权利,无异于让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在海洋中遨游,非淹死不可[5]”。在封建专制制度中形塑的传统落后的思想意识严重制约国民素质的提高,且其弱点与弊端在深重的近代民族危机中也更为凸显。由此,教育界人士让国民掌握基本政治常识,了解公民权利和义务,激发为家为国的奉献精神,在当时近代中国社会背景下有着积极的思想启蒙作用。

职业能力。刘湛恩指出:“作为国民,若无正当职业,无经济来源,即便有政治理想,也只是空谈而已。”职业能力是公民能够参与政治事务、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的经济基础。作为公民,要掌握基本经济常识,享有经济权利和履行义务,提升职业技能,创造社会财富,否则公民责任无从谈起。刘湛恩在公民教育中相当注重通过公民研究团研究公民的职业问题,增进公民的职业常识;通过公民演讲、宣传和表演,提升公民的职业观念,认识到职业之于自身发展的重要性;通过公民活动提高公民的职业技能。舒新城在《新中学教科书初级公民课本》中探讨了中学生应当具备的经济常识。他认为,公民不同的经济行为,对社会经济运行和秩序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公民在经济生活中扮演好主体角色。公民教育要积极引导公民充分发挥“第一要素”的作用,积极参与经济生活,享有和履行经济权利和义务。袁公为在《公民教育概论》中也强调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他认为,职业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会培养公民精神。任一公民,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一份子,在职业生活中要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创造出一定的社会物质财富,也使自身的素质获得全面发展。且工作的过程就是公民教育的过程,在工作中养成一定的职业能力,培养一定的敬业精神,提升公民的思想境界,等等。

道德修养。在这里,既注重公民养成良好私德,也强调培养社会公德。如舒新城提出的“诚实、自制、勤劳、精敏”;周鲠生指出的“诚信、名誉心、自制力、秩序、卫生、礼貌”;晏阳初强调的“公共心、团结心”等等,阐明健全公民既应具备良好个性品质,更要有公德意识,强调公民正确看待个体与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及认清对他人、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的责任和义务。“遇着团体事业,倘若被人推选为做什么事,固然不当推诿……应当尽个人的力量,切实谋团体的发展。”[6]除此之外,也涉及“健康身心”“勤勉好学”“文化素质”等,这些都是健全公民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鲜明的共和主义公民教育观倾向

近代以来,西方公民教育思想流派异彩纷呈,形成了自由主义、共和主义、社群主义等主要流派,从严格的规范意义上规定了公民及公民教育,也因各思想理论流派的主张不同从而导致公民观及公民教育观的相互差异。自由主义赋予每个人平等的道德地位,及对于任何社会集体要求的道德优先性,政治共同体仅仅是增加个人福利的途径。因而,自由主义公民教育观关注个人自由,更强调自由的优先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公共利益的关注。相较于自由主义公民教育观,共和主义公民教育观则主张“公民与国家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公民只有在共和国中才能充分享受自由权利,共和国也只有通过公民支持才得以存在”。也就是说,共和主义的好公民是要以公共利益为重,公民既要具有参与政治的公民美德,能够将个人私利置于公共利益之下,认同国家,包容合理的差异,也具有理性商议能力。公民可通过公共讨论,接受不同的可能性和妥协的合法性,形成自愿联合的共同体。相应地,共和主义公民教育则致力于政治参与、公共讨论等的共和主义理想的政治活动。

在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中国社会情境中,蔡元培、龚启昌、舒新城等先进知识分子,他们的公民教育观蕴含着自由独立的民族国家诉求,倡导在中国建立新教育制度,推行普遍的公民教育,希冀国民形成一种广泛意义上的民族认同、政治认同,着重培养和强化公民的国家观念和责任意识,具有鲜明的共和主义公民教育观倾向。

追求国家公共利益。近代中国,在西方殖民主义势力的侵华战争及国内军阀混战中,国人的生活苦不堪言,深受国内封建地主阶级和国外帝国主义的双重压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这一残酷的近代中国社会现状警示着每一位有良知的中国人,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关系着每一位中国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理应成为每一位中国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与责任。因此,争取民族自由解放,实现国家复兴统一成为当时诸多仁人志士为之上下求索的重要使命和责任。无论是“实业救国”“科学救国”还是“教育救国”,都饱含着无数先进的中国人为寻求民族解放、国家富强的强烈愿望。他们以国家的公共利益为初衷,怀揣教育救国理想,立足近代中国社会现实,基于国家公共利益的实现与表达,通过引入与传播公民教育,提倡为实现国家的公共利益而提升国民的公民素质、充分表达公民自由权利及进行广泛的公民社会公共事务参与等,引导国民树立公民权利义务观、政治参与意识、民主法治观、民族国家观,以期改变传统的国民旧习,塑造能够为挽救民族危机、革新中国社会的新型国民。

提倡公民政治参与。新立民国的国民由于长期生活在传统封建社会,大多对社会公共事业、国家事务持冷漠态度,缺乏基本的政治常识,更谈不上广泛的政治参与。如刘湛恩所指出:“各人在社会上,你为你,我为我……对于种种公益的举动,大都漠不关心,视为无足轻重。”[7]这种社会现象的存在与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是极不相符的。尤其当国家濒临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民族危机之际,广大国民对民族国家事务冷漠使得一些先进的人士对民族国家的前途与发展表示担忧。由此,教育人士纷纷主张欲改變国民落后的思想状况,须通过公民教育唤醒国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使之能够关注社会公共事业,积极参与国家政治事务,将国民的爱国情感转化为爱国行动。

注重公民美德实践。教育人士既开展艰苦的公民教育理论探索,也组织切实的公民教育实践,注重在公民活动中塑造公民素质,希冀国民掌握基本的公民常识,能够参与政治、地方自治、公共讨论与决策等公民美德实践。如袁公为所提倡的“服务设计”“表演设计”“调查设计”等教学方法;熊子容提出的“公民道德训练”方法;刘湛恩的公民教育工作中“组建公民研究团”“组织公民宣讲队”“成立公民养成团”“成立公民班”等;晏阳初平民的公民教育工作中组建的“公民服务团”“农民自卫训练”“实施公民选举”等,更多地强调公民义务与社会责任,培养公民行为能力,在具体的公民教育活动中提升自身公民素质。

参考文献:

[1]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20:72.

[2]舒新城.近代中国教育思想史[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11.

[3]舒新城.近代中国教育史料[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4]熊子容.公民教育[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3:90.

[5]蒋廷黻.中国近代史[M].武汉:武汉出版社,2014:118.

[6]舒新城.新中学教科书初级公民课本:卷三[M].上海:中华书局,1926:76.

[7]刘湛恩.公民与民治[M].上海:青年协会书局,1926:28.

作者简介:于玲玲(1986—),女,汉族,北京人,博士研究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基金项目:本文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的公民道德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编号:19QN06)、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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