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稳就业的措施
——以呼伦贝尔市为例

2021-01-16 02:30李建忠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防控

李建忠 木 林

(1.呼伦贝尔市就业服务局 内蒙古 海拉尔 021008;2.呼伦贝尔学院 内蒙古 海拉尔 021008)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稳就业,既是稳经济、稳预期,也是稳民生、稳信心。做好就业工作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 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压舱石”。

新冠疫情对于呼伦贝尔的经济和就业是一次突如其来的外部冲击。2020年新冠病毒暴发,让所有人措手不及,工厂停工、商场、饭店、宾馆停业、公共交通停运、学校和培训机构停课,尤其是小微型企业受影响最为明显,不仅要支付仓库租金、办公租金、员工工资,还要稳定职工,不能裁员,也不能让员工规模性辞职。统计数字显示: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爆发影响最严重的行业包括旅游、餐饮、酒店/住宿、批发及零售、运输及其他行业,涉及1600余户企业。呼伦贝尔市旅游业受疫情影响基本停摆,餐饮住宿、交通、批发零售业恢复较慢,距完全复工还需要时日,BOSS直聘研究院数据显示:全国制造业人才新增需求同比回落47%,500人以下中小微企业的人员需求比例由2019年同期的19.9%提升到25.8%。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经济稳定之基。面对如此严峻的就业市场形势,如何采取有力措施,稳定职工,促进人员就业,确保社会稳定,是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 稳经济,加大对重点企业扶持力度

当前,高质量发展成为经济热议。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非公经济及中小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形势下,中小企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各种问题,如中小企业发展大多受到项目、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制约,并缺乏一定力度的扶持引导,迫切需要进一步扶持,通过创新来提高质量、开拓市场和转型升级。

政府应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宏观管理,推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一)全面发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呼伦贝尔市防控能力,保障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为疫情防控的生产技术加工公司经营医疗、医药物流企业员工提供经济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通过优化审批服务,设立疫情快捷通道,重点保障防控疫情项目。在财政支持方面,全市投入“疫情防控”资金6.76亿元。包括设备和防控物资补助2.54亿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2.18亿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0.73亿元、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0.07亿元。在项目支持方面,呼伦贝尔市发改委分4批汇总上报申请列入国家防疫重点保护企业名单,有11家企业入选,分别是呼伦贝尔松露药业有限公司、扎兰屯冰新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宏盛科技有限公司、呼伦贝尔绿色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中荣畜牧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东北玉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呼伦贝尔莫里达瓦达乌尔自治旗成功稻草饲料有限公司、阿荣旗兴源肉制品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健身食品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延江油脂有限公司,这11家企业累计贷款需求9.27亿元,将享受相关贷款和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

(二)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克服生产经营困难,协调银行对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存在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作为服务中小微企业客户的主力军,近期以来,中小银行金融机构通过主动调整还款付息安排、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系列措施为受困企业进行纾困帮扶。如:“自2020年3月2日起,微众银行专门对受困小微企业客户推出的延期3个月还款策略,可通过‘微众银行企业金融’公众号在线申请办理。该行在推出的“所有受困小微企业2月还款可延缓至3月1日”基础上再出新措施——受困小微企业可申请再延期3个月不还本金仅还利息,另外还可选择将未还本金延长为分24个月归还。

二、降低企业负担,减轻疫情影响

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帮扶的力度,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落实“一企一策”措施。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对好的生产建设项目予以补贴。积极开展银企对接、用电保障、劳务合作交流等专项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和废除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不合理规定,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可以直接减轻企业负担,是最直接的减负办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实施分期、分批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结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收支平衡情况,结合疫情控制情况,适当延长降低幅度。将各类技术、生产、经营、服务类企业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免,适当向中小微企业政策和资金倾斜。据了解,国家和自治区已明确对中小微企业,免征2020年2月至12月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2020年2月至6月的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减免社会保险单位缴费158.1亿元,惠及7.1万户企业,呼伦贝尔市减免社会保险单位缴费6.9亿元,惠及2324户企业。自2020年2月起,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减半征收5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施,最大减负措施可减轻企业负担1500亿元左右,自治区可减轻企业负担42.8亿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减免部分或全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国有资产经营性租房的中小企业,免征一段时间租金。鼓励发展大型电子商务楼宇、商场、市场经济运营方对中小民营企业租户适度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的租金,各地区对采取减免租金管理措施的租赁公司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政策补贴和政策支持。

此外,如果疫情影响是暂时的,可以通过延缓一段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来减少或延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一般来说,延期期限不超过为6个月,延缓期限过长,将直接影响职工的切身利益。如果受疫情影响较大,可缓缴到9月底;经备案后,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并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在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同时,还可通过对缓缴税收减缓企业压力,对受疫情严重影响申报税收征缴困难、难以实现按期缴纳税款的中小民营企业,依申请可以依法通过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延缴税款期限原则上为3个月。

三、援助企业,稳定职工队伍

各级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关心、关爱力度稳定职工队伍,通过多项措施进一步降低疫情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坚定信心、共渡难关。

稳定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扶助政策的实施,是对不裁员、少裁员参保企业的补贴,通过资金方式支持企业。内蒙古自治区规定对普惠制企业返还50%的失业保险费。疫情工作期间,对符合社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放宽裁员率的基础上,可以提高至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进行返还。对面临暂时性经营管理困难且恢复有望的重点企业,如旅游、餐饮、酒店/住宿、批发与零售业、交通等行业受疫情影响软为严重企业,返还标准可提高到上年度3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样可以通过帮助困难企业克服困难,恢复生产公司经营,稳定职工。鼓励受疫情影响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通过调薪、轮岗、缩短工作时间和等待上岗等方式稳定就业,并与职工协商,尽可能减少裁员。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为244万户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18.8亿元,惠及171.7万职工,呼伦贝尔市为1083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6807.04万元,惠及9.33万职工。

四、促就业,鼓励多种形式进行就业

拓宽就业渠道、培育社会发展新动能。除了单位吸纳就业外,自主创业、非全日制就业、新型就业形式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也是增加劳动者就业收入的重要途径,是稳定就业、保障居民就业的重要举措。

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并重,放开搞活经济,清理取消促进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因地制宜,加强政策性服务供给,激发劳动者创业活力和创新潜力,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鼓励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实现新业态就业,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全力以赴稳定就业大局。

(一)鼓励个体私营企业经营管理发展。对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残疾人员等就业困难工作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创业培训等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加大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政策支持力度,临时性、工作时间短且灵活等特点的非全日制就业用工加以引导和规范,要做到规范有序,顺应潮流,对就业困难人员和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支持发展新的就业形态。要顺应潮流、补齐短板,实施包容稳健的监管,推动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网络零售、网络直播带货、滴滴出行、网络教育培训、网络娱乐等产业,为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和兼职创造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人员加入互联网大公司,如阿里巴巴、京东、携程等平台进行经营,创造更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吸收更多人员就业。

(四)开展针对性培训。将具有创业和从事非全日制意愿的灵活员工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开展创办企业、市场分析、经营策略、企业提升等方面内容的创业培训,促进创业能力和成功率的提升。支持各类院校、培训管理机构、互联网技术平台进行灵活多样、形式新颖的培训,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托幼、家政、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技能学习培训和新兴文化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信息服务业等领域新职业技能知识培训,推进线上线下结合,灵活安排员工培训活动时间和培训发展方式,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增强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五)加大困难人员帮扶和灵活就业帮扶力度。对缴费有实际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规定自愿停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工作人员,及时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确保生活困难的灵活就业服务人员脱贫后不返贫。

呼伦贝尔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创业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采取重点帮扶与普惠支持相结合方式,采取稳经济、减负担、送补贴、促就业等强有力措施,进一步稳定就业,推动全民奔小康。2020年,呼伦贝尔市生产总值完成1172.2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3.3%。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创新性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六个确保”任务,综合采取各项稳就业、促就业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3198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03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058人,农牧民转移就业61578人,其中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48915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9%,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目标值4.5%以内,确保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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