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后期的社会治理研究*

2021-01-19 08:42文宗川吴兴阳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抗击主体肺炎

文宗川,吴兴阳

(内蒙古工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010051)

一、引言

2019年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在湖北省武汉市出现并在短时间内蔓延至全国各地①Wu F, Zhao S, Yu B, et al.Complete Genome Characterization of A Novel Coronavirus Associated with Severe Human Respiratory Disease in Wuhan, China.BioRxiv, 2020, DOI:10.1101 / 2020.01.24.919183。。新冠肺炎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风险性高,是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更是对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一次巨大考验②Guo Q,Li M, Wang C et al.Host and Infectivity Prediction of Wuhan 2019 Novel Coronavirus Using Deep Learning Algorithm.BioRxiv,2020,DOI:10.1101/2020.01.21.914044。。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我国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疫情前期社会治理初见成效③赵雪芹,李天娥,莫长镭.基于政策工具的我国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文本分析[J].情报理论与实践,2020(08):21-28。。但随着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和5月2日全国解除一级应急响应,我国人员流动量变大、接触性变多,存在疫情反弹的风险,由此对我国疫情后期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此,本文在全国积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通过梳理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实际情况,明确抗击疫情过程中的重要时间节点,归纳我国抗击新冠疫情社会治理的前期经验,并总结疫情冲击下影响社会治理的主要主体。从而,构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社会治理体系的“四元主体”模型和疫情后期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发展的“三维格局”。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后期我国社会治理策略。以期为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卫生事件的社会治理能力提供理论支撑。

二、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社会治理的进展情况及涉及的主客体

(一)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日历”

我国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后,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等工作,各级政府采取了众多疫情防控等举措。本文通过对2020年5月1日之前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进展情况进行归纳和梳理,明确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重要事件的时间节点,如图1所示。抗击疫情初期,党中央成立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会议等,统筹决策疫情防控重点和措施,各省区市全面进行战时管控。

图1 截至2020年5月初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重要事件的时间节点图

图2 截至2020年5月初我国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数量明显波动节点分析图

实施全域封城、封路、封社区、封小区、封村等严防严控措施,派出院士团队、全国各学科带头人团队、医疗队等奔赴湖北等地进行医疗救治,并根据各地疫情防控需求,紧急调拨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全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随着我国政府采取的各项疫情前期防控举措的实施和推进,我国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初见成效①赵平.全民抗击疫情的伦理审思[J].兰州学刊,2020(06):5-12。。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上检索截止到2020年5月1日我国每日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统计数据,并对该数据进行分析,得到如图2所示的新冠肺炎病例数量明显波动时间节点图。由图2可知,2020年1月21日,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到达燃点,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国爆发,自此之后,我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人数量明显上涨。在各级政府积极应对此次疫情时,我国新肺炎确诊数量于2月4日到达第一个爆发点,且疑似病例人数仍有明显上升趋势。2月12日,我国新冠肺炎确诊人数达到第二个爆发点,此时,我国因新冠肺炎确诊的病例数达到顶点。随着我国应对新冠疫情肺炎的举措初见成效,病例数量逐渐下降,并于3月6日出现第一个拐点,自此我国新冠肺炎疫情确诊和疑似病例数逐渐控制在100 例左右。随后,4月8日,我国解除离汉通道管控。4月16日,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军队支援湖北医疗队圆满完成回撤。4月27日,中央指导组离鄂返京。5月2日,我国31 个省区市均解除一级应急响应,我国疫情下的社会治理进入后期阶段。疫情防控后期阶段,看似疫情感染风险低于前期,但随着我国人员流动性变大、接触性增多,疫情反弹风险变大,由此对我国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根据人民群众对疫情的认知程度和抗击疫情背景下社会治理效果将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过程分为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其中,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上旬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初期阶段,2020年2月上旬至2020年5月1日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中期阶段,2020年5月2日之后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的后期阶段。

(二)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的前期经验

目前,经过我国政府、医疗和科研工作者、企业、媒体、高校、人民群众等主体的共同努力,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秩序逐渐恢复。新冠肺炎疫情出现至今,我国采取了众多有效抗击疫情的举措。而且,我国前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效举措能够为后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提供宝贵的经验,具体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决策部署。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决策部署,迅速采取行动,带领全国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党中央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分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研究明确疫情防控重点,出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安排各级政府进行防控监管工作,派出医务和科研人员进行病患救治,号召并动员社会组织辅助防控工作,引导人民群众进行自我防控等,采取众多防疫措施,充分调动全国物资资源救治新冠肺炎病患、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所需。进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2.社会组织和公众协同配合、共同参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社会组织和公众协同配合、共同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人民群众生活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公共交通、医疗器械、药品、食品等相关企业积极支持并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行各业的爱心企业捐款捐物,相关医疗企业加班加点生产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各大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疫情期间保障民生金融需求和防疫资金需求。众多媒体推出新冠肺炎疫情特别报道,向世界各国和我国人民群众报道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情况的同时引导并鼓舞人民群众积极抗击、理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社会工作者积极辅助防疫防控工作、正确宣传防疫知识、消除人民群众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恐慌心理,并对人民群众进行心理疏导等。各地志愿者全力配合行政部门进行物资调配、文化教育、心理咨询、网络技术、交通运输等方面的疫情防控,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3.医疗、科技、法律等提供支撑和保障。首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离不开医疗、科技的支撑。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方面,我国派出院士团队、全国各学科带头人团队等进行指导救治工作,动员全国各地涉及呼吸、感染、心内、肾内、心理等方面的4 万多医务人员支援湖北武汉等地。另一方面,我国医疗和科研工作者积极对新冠肺炎疫情涉及的临床救治和药物、检测技术和产品、疫苗研发、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动物模型构建等方向进行科研攻关。从而,形成了科研、临床、防控一线等相互协同、紧密配合的良好状态。因此,我国在救治新冠肺炎病患和相关科研攻关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其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规范公民行为的重要规则①陈锐.法律关系内容的重构:从线性结构到立体模型[J].法制与社会发展,2020(02):86-108。。为保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2020年2月我国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及部门严格依法采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管理措施,保证疫情防控措施的有效实施。

(三)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我国社会治理涉及的主要主体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社会治理过程中涉及的主体具有多元性②魏江.后疫情时期的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协同体系建设[J].科学学研究,2020(03):388-390。③抗击新冠肺炎——中国科学院在行动·续[J].中国科学院院刊,2020(03):226-227。,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地方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媒体、医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人民群众等。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国出现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各项举措,各级政府积极指导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医务工作者和科研工作者在政府的支持下积极进行病患救治和科研攻关;社会企业捐款捐物,并协助抗疫相关物资的运输;众多媒体客观准确地将新冠肺炎疫情的实际情况传递给社会公众;社会工作者积极辅助防疫防控工作、正确宣传防疫知识、消除人民群众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恐慌心理等。纵观上述研究,本文认为决定着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主要主体可以按其职责和发挥作用的不同,区分为政府、医务和科研工作者、其他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四类。其中,政府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行使防控、监管、指导、立法等权力的作用主体,包括党中央、国务院等。医务和科研工作者是指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起到救治病患、进行病毒溯源、了解致病机理、提供诊疗方案、研制救治药物等作用的众多医务、科研人员及团队。其他社会组织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过程中涉及的社会群体或个人,包括高校、企业、银行、媒体、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人民群众是指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推动我国历史发展的广大生产、生活的劳动群众和劳动知识分子。

三、疫情冲击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四元主体”模型

新冠肺炎疫情下的社会治理需要政府、医务和科研工作者、其他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四个主体之间的协同配合、相辅相成。因此,本文通过构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社会治理体系“四元主体”模型来分析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过程中涉及的四类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以及在不同阶段主导主体元素的变化情况。

(一)构建疫情冲击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四元主体”模型

“四元主体”模型④⑤文宗川,吴兴阳.农村电商物流主体元素协同发展研究[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02):118-126。是由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4 个端点、相连相通的6 条线段和相互支撑、互为支持的4 个平面组合而成的三菱锥体,适用于分析一个系统受到内外部因素影响不断发展变化过程中包含的四类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和主导主体的变化过程。其中,“四元主体”模型的四个端点分别代表系统涉及的四类主要主体,每两个端点之间的连线可以代表这两类主体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关系,每三个端点形成的一个平面代表这三类主体之间存在的相互作用关系,整个“四元主体”模型代表了四个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四元主体”模型一直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在主体和客体因素影响下“四元主体”模型会从不平衡状态逐渐趋向于稳定状态下的四面体结构。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的社会治理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运行的一个系统,可以构建由政府、医务和科研工作者、其他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四类主体组成的疫情背景下社会治理体系“四元主体”模型,如图3所示。

图3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社会治理体系的“四元主体”模型

图4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社会治理不同阶段中主导主体元素变化示意图

(二)分析疫情冲击下社会治理不同阶段中主导主体的变化情况以及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后,党和各级政府对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高度重视。党中央快速决策部署,建立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联防联控机制,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进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各级政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纷纷出台相关应对措施。此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社会治理体系“四元主体”模型由政府主体主导驱动,医务和科研工作者、其他社会组织、人民群众三个主体组成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的支撑基底,如图4(a)所示。此时处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的初期,根据党中央指示,各级政府采取封城、封路、封社区、封小区、封村等严防严控措施。同时,派出院士团队、全国各学科带头人团队奔赴湖北。根据各地疫情防控需求,各省紧急调拨应急救灾物资,各级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新冠肺炎疫情实时情况等,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机构、人民群众开始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及其相关防控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疫情社会治理逐渐进入中期阶段。医务和科研工作者、其他社会组织两类主体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体系的驱动作用增强,逐渐形成了以医务和科研工作者为主导驱动主体,以政府、其他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三类主体为支撑基底和以其他社会组织为主导驱动主体,以政府、医务和科研工作者、人民群众三类主体为支撑基底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体系“四元主体”模型,如图4(b)所示。此时,在党中央和各地政府的支持下,从各省市调派的院士团队、学科带头人团队、医务人员与当地医院和各驰援医疗队相互协作,利用有限的医疗资源积极快速开展多学科联合救治工作。科研人员对新冠肺炎疫情及其防控进行应急科研攻关,并在分离病毒毒株、研发核酸检测试剂盒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与此同时,各地医务和科研工作者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传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高新技术企业协助科研机构进行科研攻关,全国各地企业纷纷捐款捐物,支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各大银行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为疫情防控和民生提供充足资金支持。媒体深入报道,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引导人民群众科学理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积极配合防控工作。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协助公职人员进行社区防控防疫、应急物资派发管理等工作,并对相关人民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宣传防疫措施等。人民群众积极响应政府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在医务和科研工作者、其他社会组织等主体的引导下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逐渐形成全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态势,促使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人数逐渐下降,各省市应急响应级别下调,各地开始复工复产,逐渐进入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四元主体”模型人民群众主导驱动阶段,如图4(c)所示。此时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的后期阶段,且人民群众在抗击疫情后期的社会治理中起到主导驱动作用。

综上所述,可知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过程可分为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目前,我国正处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的后期阶段,此阶段不仅仅需要政府、医务和科研工作者、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四类主体相互协同配合,还需要使人民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在疫情后期的主导驱动作用。从而,推动我国疫情后期社会治理有序进行。

四、新冠肺炎疫情后期的社会治理策略

(一)构建抗击疫情后期社会治理体系的“三维格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①齐卫平.把党的执政与治国两种能力建设相贯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个研究视角[J].理论与改革,2020(02):1-9。。新冠肺炎疫情出现至今,我国充分发挥现有社会治理体系的优势、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采取了众多有效抗击疫情的社会治理策略。如前所述,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社会治理的前期经验蕴涵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决策部署,社会组织和公众协同配合、共同参与,医疗、科技、法律等提供支撑和保障等方面;涉及政府、医务和科研工作者、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主体;涵盖医疗、科技、法律、信息、流通等专业领域;包括中央、省、市(区)、县、乡(镇)、村等。疫情后期的社会治理需要在前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得到的有效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疫情后期我国人员流动量变大、接触性变多等疫情防控特点,提出有效的社会治理策略。因此,在前面相关探究的基础上,本文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社会治理“四元主体”模型和霍尔三维结构的基本原理相结合,从层次维、空间维、知识和专业维构建抗击疫情后期社会治理体系的“三维格局”,如图5所示。其中,层次维包括中央、省、市(区)、县、乡(镇)、村等,空间维包括跨地区、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跨主体、跨部门等,知识和专业维包括医疗卫生、医疗卫生、科技、法律、信息、流通等。

(二)基于“三维格局”提出我国疫情后期社会治理策略

目前,我国正处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后期阶段。我国疫情冲击下的社会治理面临着无症状感染者和境外输入的疫情传播风险、企业复工复产和学校开学复课的疫情防范、人民群众心理健康疏导等问题。纵观上述研究,可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社会治理体系的发展需要政府、医务和科研工作者、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四类主体的协同配合,且人民群众在疫情后期社会治理中占主导驱动作用。本文构建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后期的“三维格局”是在我国抗击新冠肺炎前期有效措施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了疫情后期防控特点而进行的,可以为疫情后期我国社会治理提供理论基础。因此,本文从四个主体角度,结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后期的“三维格局”,提出疫情后期的社会治理策略。

图5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后期社会治理体系的“三维格局”

1.政府应完善重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和制度体系,加强公共卫生软硬件建设,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重点行业帮扶力度,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提升舆情信息治理能力,培育人民群众社会治理主体意识。政府应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后期社会治理过程中仍应积极发挥监管、指导、调控等主体作用。首先,政府应完善重大疫情应急管理、物资保障、预防防控、医疗救助、公共危机、信息和风险治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体系,为疫情后期进行社会治理提供制度依据和法律支撑。其次,政府应加强公共卫生软硬件建设,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提升舆情信息治理能力。政府应积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进行相关科研攻关和开展其他科研项目,注重高水平人才的培养,增强舆情信息治理能力,以提升信息透明化程度和应急管理响应速度,实现社会治理各主体之间的相互沟通、协商、反馈等,为我国疫情后期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培育中坚力量、提供相关支撑等。然后,政府应加大重点行业帮扶力度,对个体商户、大中小企业生产进行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支持,并通过分地域、分区域、分领域管理等方式,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保障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实现社会、市场在疫情后期阶段的“稳定平衡”。最后,政府应注重培育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人民群众在疫情后期阶段中起到主导驱动作用,政府应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方式引导、动员、指导人民群众,增强人民群众在新冠肺炎疫情后期对自身主体地位的认识和认同,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人民群众在疫情后期继续科学进行自防自控。

2.医务和科研工作者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国际合作,注重多学科交叉学习,强化服务意识,发挥自身优势,全面提升自身理论、科研、防控、救治水平和能力。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过程中,医务和科研工作者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国际合作,注重多学科交叉学习,强化服务意识,发挥自身优势,全面提升自身理论、科研、防控、救治水平和能力。一方面,医务和科研工作者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国际合作,注重多学科交叉学习。医务和科研工作者应在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方面的科研攻关,主动增强自身相关理论知识学习和多领域、多学科交叉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与其他国家、地区的沟通合作,提升自身理论、科研、创新等水平和能力。进而,健全相关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的协同机制。另一方面,医务和科研工作者应强化服务意识,发挥自身优势。医务和科研工作者应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己任,注重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医务和科研工作者在疫情后期应多关心照顾家人、朋友、同事、患者等身边的人,注意他们的心理健康状态,并引导他们正确科学地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需要时则对他们进行相应的心理疏导等。医务和科研工作者还应多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等的“哨点”作用和各级研究所、高校等的研发作用。进而,为疫情防控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提供相关支持。

3.社会组织应从物资保障、市场供需、资金支持、信息传播、防疫宣传等角度为疫情后期的社会治理提供支持和协助。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后期的社会治理过程中,社会组织应从物资供应与管理、资金支持、信息传播、防疫宣传等角度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社会治理提供支持和协助,增强各主体之间的有效协作。如前所述,社会组织包括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配合政府、医疗和科研工作者等进行救治、防控的企业、银行、媒体、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因此,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治理过程中,相关企业应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依据我国和各省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政策和防控措施开展本企业复工后预防、防疫管理工作。且企业应加强员工关于重大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措施的学习,提升员工对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等的操作水平。要在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时,保证社会市场供需平衡,并通过线上平台向政府、人民群众反馈疫情期间企业相关情况。银行应增强自身金融科技实力和技术能力,加强与其他机构、部门的互动联系,积极开展线上业务,在确保防疫资金需求和民生资金需求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更好地为我国社会治理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媒体应借助物联网、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克服城乡通讯限制,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联系,促进疫情信息的互联互通,准确把握舆情的关注点,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自防自控,客观地将我国真实有效的疫情情况传播给世界和我国人民群众,同时,客观地向我国人民群众传递世界各国的相关情况和信息,增强人民群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对战胜新冠肺炎疫情的信心。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应加强自身防疫防控管理能力培养和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特点、感染特征等的理论知识学习。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协助政府、医务和科研人员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辅助、心理援助等方面科学有序服务人民大众。

4.人民群众应正确认识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相关理论、法律知识和预防防疫措施的学习,提升自防自控意识和能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是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需要人民群众的全员参与、配合。如前所述,人民群众应在新冠肺炎疫情后期社会治理过程中起到主导驱动作用。因此,人民群众应在疫情后期社会治理过程中从多个方面发挥自身作用,从而推动疫情后期社会治理的有序进行。首先,人民群众应多关注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国家及各级政府政策、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情况等,学习公共卫生安全相关理论、法律、知识和新冠肺炎疫情预防防控措施,提升自身对新冠肺炎疫情认识和疫情自防自控能力。其次,人民群众应听从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与政府、医务和科研工作者、社会组织一同构筑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防疫网。人民群众还应主动向家人、朋友、同事等传递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制度政策、防控措施、实际情况等,正确引导身边的人客观看待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适当调整自身心态,并在恰当的时候对身边的人进行心理疏导,坚定自身和他人战胜新冠肺炎疫情的信心。最后,广大人民群众应继续做好必要的个人疫情防控,进而保证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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