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伟伦 李惠
收件人不在家,快递员“机智”地通过公司数据库找到了她的另一个常用地址投递。没想到快递公司却因侵犯隐私被判赔偿。
案例快递意外泄密 收件人丢工作
邓女士在某科技公司任职,业余时间则在能源公司兼职,能源公司为邓女士办理社保卡时,通过某快递公司邮寄了相关手续,收件地址填写为邓女士提供的家庭住址地。
快递员在投递时发现邓女士不在家中,在未联系邓女士的情况下,通过快递公司的数据库,调取了邓女士经常使用的另一地址,即某科技公司地址。快递员将快件转投至科技公司时,信封被公司前台拆开。由此,导致邓女士在能源公司兼职一事被科技公司知晓。科技公司以邓女士兼职违反规定为由,将其辞退。
事后,丢掉工作的邓女士以快递公司侵犯其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快递公司并未侵犯邓女士的隐私权,判决驳回了邓女士的诉讼请求。
邓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后认为,快递公司未经邓女士同意,擅自修改其邮寄地址,致使邓女士私密信息泄露,导致其失去工作。某快递公司对此存在过错,构成侵犯隐私权。考虑到邓女士收入由此减少等事实,法院综合案情后,终审判令快递公司赔偿邓女士相关经济损失1万元。
说法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亟须加强
“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改变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人们在享受现代服务的同时,个人隐私也受到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