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昭文,吴本建,陈小辉,喻翔宇
(1.中央民族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081;2.四川大学 经济学院,四川成都 610065;3.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资本市场投资部,北京 100005)
自1993年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被提出,到1999年银行间利率实现市场化,再到2015年存款利率上限被放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在形式上已基本完成,利率市场化进程宣布告一段落[1]。
目前看来,利率市场化只是在形式上废除了所有的管制条件,长期的政策惯性在利率形成机制上还留下深刻的烙印[2-4]。首先,统一的基准利率还未形成,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工作刚开始启动,利率传导“双轨制”的模式依然明显。其次,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定价机制不一,前者受管制历史影响较大而后者完全随市场波动。再次,间接融资为主的背景下,中小企业贷款主体仍然受歧视,大型企业贷款存在预算软约束,利率传导到实体经济的过程不通畅。最后,社会的刚兑意识还未完全打破,如政府的隐性担保、监管规则滞后于金融创新、投资者的保本观念等都阻碍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利率还不能作为调节资金供求的唯一工具,但明确的市场化方向又需要在金融市场中注入越来越多的“利率调控”元素。因此,在市场化完成的初期,市场容易出现价格信号的紊乱,资源配置的扭曲,价格、规模的剧烈波动和风险偏好的蹿升。尤其在利率市场化进程加速时期,利率要完成从货币政策调控次要角色向主要角色的跨跃,利率上升、利差缩小、金融脱媒等问题容易被预估到,但社会风险偏好上升以及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却极少被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