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 青岛懿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资产与股权收购,顾名思义,是企业之间针对实质经营性资产,企业与股东之间针对公司控制权进行的交易。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财税问题日益增多,为了更好的管理我国经济市场,国家税务总局不断调整财税政策,针对不同经济市场建立相关市场规定,为税务等相关问题的处理建立有法可依的市场。
资产收购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直接进行的交易,能够有效避免企业与股东之间的纠纷。股权收购企业与股东之间针对控制权进行的交易,由于企业股东结构复杂,在收购难度上相较于资产收购具有一定的挑战性,谈判难度,时间久[1]。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之前,应对被收购方企业“或有负债”,处理对被收购方进行正常的财务、运营之外,还需对是否担保,是否有未解决诉讼等方面,将审计报告中反应出来的债务进行深入综合调查。股东对企业有足额出资的义务,当目标企业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发生误差时,股东可以凭借对企业足额出资的义务,收购方有权利要求被收购方股东补足差额,以免转嫁到收购方企业本身[3]。
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时应注意,提前对目标公司开展调查,主要针对企业财务等方面展开调查,在确保企业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者其他法律诉讼等问题的前提下,需要深入考究确保收购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