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柑桔类水果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现状分析

2021-02-05 10:01庞荣丽郭琳琳王瑞萍谢汉忠
中国南方果树 2021年1期
关键词:佛手柑杀螨剂金桔

庞荣丽,郭琳琳,党 琪,王瑞萍,李 君,谢汉忠

[农业农村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郑州)/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郑州,450009]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是食品农药残留评价与监管的重要依据,是食品安全消费的重要保障[1],在保障果品安全消费、顺畅出口和阻止农药残留不合格果品进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中国作为柑桔重要发源地之一,已有4 000多年栽培历史,目前是我国栽培面积及产量最大的水果。柑桔类水果与其他农作物一样,在生长过程中为防治病虫害使用农药种类较多[3-4],农药残留是影响其质量安全的主要危害因子之一[5-6]。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尤其是农药残留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因而柑桔类水果相关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现状如何值得分析研究[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9]是我国目前唯一现行有效的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其针对柑桔类水果规定的农药种类及具体限量等均较之前版本变化较大,但具体情况目前还未见有关报道。另外,该标准仍然以农药为单元规定不同产品的残留限量,一种农药一个板块[10],如需要了解某种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只能通过查询整个标准文本所有农药单元来实现,其工作量和操作繁琐程度显而易见。为此,笔者以GB 2763—2019为基础,按照农药用途进行分类,整理出柑桔类水果中规定的具体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及其最大残留限量,详细分析我国柑桔类水果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现状,以方便各检测机构、监管部门、科研工作者等能够更好使用该标准,对于科学指导生产中安全用药,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柑桔类水果食用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1 我国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总体概况

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11],其制定与发布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是目前我国统一规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10],自2005年首次颁布以来,历经多次修订和补充,目前GB 2763—2019是我国唯一现行有效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4-滴等483种农药在356种(类)食品中的7 107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项数首次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迈上新台阶[12]。其中,对果品规定了包括艾氏剂等9种持久性农药在内的264种农药2 046项MRL,其中临时限量364项,再残留限量55项,豁免了苏云金杆菌等44种低风险农药制定MRL,柑桔类水果遵照执行。

2 我国柑桔类水果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新变化

相比GB 2763—2016[13]和GB 2763.1—2018[14],GB 2763—2019对柑桔类水果规定最大残留限量的农药新增23种,其中,杀菌剂12种(包括丙环唑、代森铵、啶酰菌胺、二氰蒽醌、氟硅唑、福美双、福美锌、咯菌腈、甲基硫菌灵、溴菌腈、腈苯唑、吡唑醚菌酯),杀虫剂7种(包括除虫菊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氧虫酰肼、苦参碱、噻虫胺、噻虫嗪、虱螨脲),除草剂2种(苄嘧磺隆和敌草快),杀螨剂1种(丁氟螨酯),植物生长调节剂1种(萘乙酸和萘乙酸钠)。具体新增农药、用途及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指标的树种见表1。GB 2763—2019对柑桔类水果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新增222项,其中,包括新增23种农药设置的52项最大残留限量(表1),另外,因为把对柑桔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修改为分别对柑、桔、橙的最大残留限量,这样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就增加较多,还有在GB 2763—2016中已有最大限量规定的个别农药在GB 2763—2019中又针对不同树种新增了最大残留限量规定,这里不再赘述。

表1 在GB 2763—2019中对柑桔类水果新增规定最大残留限量的农药

3 我国柑桔类水果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现状

GB 2763—2019规定柑桔类水果主要包括柑、桔、橙、柠檬、柚、佛手柑、金桔等,要求全果(去柄)测定。该标准对柑桔类水果规定了包括艾氏剂、滴滴涕、狄氏剂、毒杀芬、六六六、氯丹、灭蚁灵、七氯、异狄氏剂共9种持久性农药在内的160种农药的438个最大残留限量,其中临时限量77项,再残留限量9项。在160种农药中,按照农药用途来分,杀虫剂最多(86种),其次为杀菌剂(39种),再次为杀螨剂17种,另外除草剂10种、植物生长调节剂3种、杀虫/杀螨剂3种、杀线虫剂和增效剂各1种。在438项最大残留限量中,有82项是对柑桔类水果大类规定的,对单个树种规定356项,占总限量数的81.3%,对单个树种橙(99项)、桔(92项)、柑(91项)规定最多,其次为柠檬和柚各30项,佛手柑和金桔规定的较少,各7项;按照农药用途来分,杀虫剂规定最多(204项),其次为杀菌剂(110项),再次为杀螨剂(81项,有9项为杀虫/杀螨剂),另外除草剂34项、植物生长调节剂7项、杀线虫剂和增效剂各1项(见表2)。

表2 在GB 2763—2019中柑桔类水果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

4 我国现行柑桔类水果各类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4.1 杀菌剂制定了39种杀菌剂110项最大残留限量,其中12种杀菌剂为新增农药。对柑桔类水果大类统一规定9项,针对单个树种规定101项,占杀菌剂类总限量数的91.8%。其中,对柑、桔和橙分别规定27项、27项和32项,对柚和柠檬分别规定7项和6项,对佛手柑和金桔均规定1项。二氰蒽醌、噻唑锌等5种农药没有规定检测方法(见表3)。

表3 在GB 2763—2019中柑桔类水果杀菌剂最大残留限量

4.2 杀虫剂制定了86种杀虫剂204项最大残留限量,其中7种杀虫剂为新增农药。对柑桔类水果大类统一规定59项,针对单个树种规定145项,占杀虫剂类总限量数的71.1%。其中,对柑、桔和橙各规定36项,对柚和柠檬分别规定14项和15项,对佛手柑和金桔均规定4项。春雷霉素、氟啶虫胺腈等9种农药没有规定检测方法(见表4)。

表4 在GB 2763—2019中柑桔类水果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

续表4

续表4

4.3 除草剂制定了10种除草剂34项最大残留限量,其中2种除草剂为新增农药。对柑桔类水果大类统一规定7项,针对单个树种规定27项,占除草剂类总限量数的79.4%。对柑、桔和橙各规定9项,对柚、柠檬、佛手柑和金桔均没有规定限量。苯嘧磺草胺、氟吡甲禾灵和高效氟吡甲禾灵没有规定检测方法(见表5)。

表5 在GB 2763—2019中柑桔类水果除草剂最大残留限量

4.4 杀螨剂制定了20种杀螨剂(丁醚脲、联苯菊酯和内吸磷既是杀螨剂又是杀虫剂,也放于此处进行讨论)81项最大残留限量,只有丁氟螨酯为新增农药。对柑桔类水果大类统一规定5项,针对单个树种规定76项,占杀虫剂类总限量数的93.8%。其中,对柑、桔和橙分别规定17项、18项和19项,对柚和柠檬各规定9项,对佛手柑和金桔各规定2项。丁醚脲没有规定检测方法(见表6)。

表6 在GB 2763—2019中柑桔类水果杀螨剂最大残留限量

4.5 其他种类农药制定了植物生长调节剂[复硝酚钠、氯吡脲、萘乙酸(萘乙酸钠)]、杀线虫剂(灭线磷)、增效剂(增效醚)等其他5种农药9项最大残留限量。复硝酚钠没有规定检测方法(见表7)。

表7 在GB 2763—2019中柑桔类水果其他种类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 小结

针对柑桔类水果,GB 2763—2019规定了160种农药438项最大残留限量,其中,临时限量77项,再残留限量9项;相比GB 2763—2016和GB 2763.1—2018,农药增加23种,最大残留限量增加222项,缓解了生产中个别登记农药及具体树种“无标可依”的现状。对具体树种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占绝对优势,如标准中对柑、桔、橙等单个树种规定最大残留限量356项,占柑桔类水果总限量数的81.3%,改变了以往主要实施柑桔类水果大类限量分类的局面。小宗柑桔类水果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不足,如佛手柑、金桔中仅有1种杀菌剂、4种杀虫剂和2种杀螨剂制定有限量,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苯嘧磺草胺、春雷霉素、丁醚脲等18种农药没有规定检测方法,建议尽快制定相应检测方法标准,以利于农药残留监管和标准使用。对柑桔分类表述有点杂乱,建议修订分类规定,以免标准使用者产生迷惑。如:肟菌酯对柑、桔、橙、柠檬、柚、佛手柑、金桔分别规定了0.5 mg/kg的MRL值,鉴于同种农药在所有不同产品中MRL值均相同,建议修订为对柑桔类水果统一规定MRL值。再如: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对柑、桔规定为1 mg/kg,对橙、柠檬、柚规定为2 mg/kg,对柑桔类水果(柑、桔、橙、柠檬、柚除外)规定为0.3 mg/kg,鉴于所有柑桔产品各有不同规定,建议修订为对所有不同柑桔产品分别规定MRL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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