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斐
为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央行于2021年1月 20日、1月22日先后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下称“《办法》”)。《条例》主要完善和加强了非银行机构支付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措施;而《办法》则规范了备付金集中交存后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日后全部集中存放于其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中。
随着中国数字支付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由于監管漏洞而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此次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制定的《条例》和《办法》,主要目的是健全现有管理机制,完善填补之前监管的空缺,加强非银支付机构反垄断以及规章制度的建设,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包括客户和机构等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支付机构与有支付需求的金融机构之间开展合作。
近年来,随着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根据新形势完善非银行支付监管体系尤为必要。《条例》明确了央行监管的权威与职权,强调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支付机构应回归支付本源,提升了支付机构监管的法律层级,或将成为非银行支付监管的顶层文件。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1.央行负责对客户备付金存管业务活动进行监督;2.备付金应全额集中交存至央行或相应商业银行;3.客户、支付机构间备付金的划转应通过符合规定的清算机构办理;4.违规处罚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