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犯罪特点及防控对策研究

2021-02-25 02:18余军
客联 2021年12期
关键词:防控对策民航

余军

摘 要:随着经济发展我国民航发展迅速,但民航犯罪严重危害旅客的人身权益和财产利益,甚至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利益。通过对40起案例运用犯罪学的研究方法从犯罪行为发生时犯罪行为人的客舱位置、民航客机飞行状态、犯罪行为人性别、犯罪行为、行为后果、处罚情况六个维度进行实证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与控制对策来预防、制止犯罪活动,保障民航安全运营。

关键词:民航;犯罪特点;防控对策

安全是民航运营的生命线,民航犯罪是对民航安全运营的最大威胁之一,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民航行业发展迅速,对于安全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对民航犯罪特点进行实证研究,有利于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预防、制止犯罪活动,为民航安全运营保驾护航。

一、民航犯罪简述

关于何为犯罪?犯罪的概念是指什么,理论界对其内涵和外延并未形成统一的共识。法学界的学者们认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刑法》13条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其本质是法益侵犯性;社会学界的学者们认为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即越轨行为;犯罪学界的学者们认为犯罪是指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关于民航犯罪,研究的学者较少,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其并非是指《刑法》规定的某一具体罪名,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无此术语,结合国际法、国内法律法规和犯罪学学者们的研究,笔者认为将其定义为民航行业俗称的“危害空防安全行为”更为恰当,即民航犯罪是指危害空防安全的非法干扰行为和扰乱行为的总称[1],本文以下的分析研究都是基于此概念展开的。

二、民航违法犯罪特点

本文以2019年S省C市机场公安已处置完毕的40起空防案例作为研究对象,从犯罪行为发生时犯罪行为人在民航客机上的位置,即客舱位置、民航客机飞行状态、犯罪行为人性别、犯罪行为、行为后果、处罚情况六个维度着手,运用犯罪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对40起案件情况进行汇总,得到图1至图4。

(一)犯罪行为发生时行为人所处的客舱位置

对2019年S省C市机场公安处置完毕的40起空防案例进行汇总分析,犯罪行为发生时行为人所处的客舱位置如图1所示:

根据以上数据来看,违法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呈现的特点为:在其座位上实施犯罪行为的数量最多,在座位上共发生20个案例,占总案件数量的50%,其次是在卫生间实施犯罪行为,在卫生间共发生17个案例,占总案件数量的42.5%,在客舱过道、舱门出口和应急出口实施的犯罪行为相对较少,都为1个案例,均占总案例数量的2.5%。

(二)犯罪行为发生时飞机飞行状态

对S省C市机场公安处置完毕的40起民航犯罪案例进行汇总分析,犯罪行为发生时民航客机的飞行状态如图2所示。从以上数据来看,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民航客机的飞行状态特点为:在飞机平飞阶段实施犯罪行为的数量最多,平飞阶段共发生29起案例,占总案件数量的72.5%,其次是在飞机下降期间实施犯罪行为,下降期间共发生5起案例,占总案件数量的12.5%,再次是在落地后实施犯罪行为,在落地后共发生4起案例,占总案件数量的10%,在起飞滑行阶段发生的案件最少,共发生2起案件,占总案件数量的5%。

(三)犯罪行为人性别、年龄特点

从S省C市机场公安处置完毕的40起犯罪案例来看,大多犯罪是由男性实施的,40起案例中,男性实施或引发了37起案例,占总案例数量的92.5%,女性实施或引发了3起案例,占总案例数量的7.5%。结合具体案例来看,在飞机上抽烟的案例中,只有一起案例是女性实施的,其它抽烟案例都是由男性实施的,这是男性实施犯罪行为比例高的主要原因之一。从犯罪行为人的年龄特点来看,40起案例中,犯罪行为人在27岁至43岁之间的占比最高,共26人,占总人数的65%,其中男性25人,占總人数的62.5%,女性1人,占总人数的2.5%。

(四)犯罪行为特点

对S省C市机场公安处置完毕的40起空防案例进行汇总分析,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如图3所示。从上述图表来看,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具有以下特点:实施的犯罪行为主要有: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在飞机上打架争吵、打开应急舱门和猥亵他人。其中,吸烟行为最多,在40起案例中有22起是吸烟行为,占总案件数量的55%,其次是在飞机打架争吵,打架争吵共发生7起案例,占总案件数量的17.5%,再次是违规使用电子设备行为,共发生4起案例,占总案件数量的10%,猥亵他人、打开应急舱门的案件也相对较多,均为3起案件,都占总案件数量的7.5%,乱坐座位扰乱客舱秩序的案件最少,共发生1起案件,占总案件数量的2.5%。

(五)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

从S省C市机场公安处置完毕的40起犯罪案例来看,造成的后果主要有引起旅客骚动导致客舱秩序混乱、触发烟雾报警器、存在火灾隐患、导致航班延误。其中,引起旅客骚动,扰乱客舱秩序的后果最多,在40起案例中共发生31起引起旅客骚动,扰乱客舱秩序的案件,占总案件数量的77.5%;导致航班延误的案件最少,共发生2起案件,占总案件数量的5%。

(六)处罚情况

对S省C市机场公安处置完毕的40起民航犯罪案例进行汇总分析,对该40起案件的处罚情况如图4所示。从上述图表来看,对该40起案件的处罚情况有罚款、拘留以及罚款加拘留。其中,仅拘留的处罚最多,在40起案例中有28起案件对犯罪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占总案件数量的70%,其次是仅罚款的处罚措施,在40起案例中有11起案件对犯罪行为人处以罚款,占总案件数量的27.5%,对犯罪行为人处以罚款加拘留的案件最少,在40起案例中有1起案件对犯罪行为人处以罚款加拘留,占总案件数量的2.5%。

三、民航违法犯罪的成因分析

(一)机场安检软硬件建设层次不一,工作标准和流程亟需完善统一

在我国,空防安全的预防工作主要由机场安检部门在负责,从我国机场安检机构软硬件的建设情况来看,各地机场安检机构软硬件建设层次不一,省会城市机场的案件机构软硬件建设普遍优于一般地市的机场,从40起案例来看,有不少犯罪行为人是在一般地市的机场登机,22起吸烟案例中有16起案例使用了明火,这些明火在安检时应该被发现的,然而被漏检了,究其原因,除了工作人员疏忽大意外,主要原因在于安检设施设备的陈旧落后。此外,安检机构工作人员对法规规章的理解不是很到位,工作标准和程序不够完善,特别是“三案一册”(即航空安保方案、航空安保培训方案、航空安保质量控制方案、航空安保管理手册(SeMS))未能与民航法规形成良好地一一对应,导致安检工作存在漏洞。因此,急需改善安检软硬件建设,完善工作标准和程序。

(二)部分乘客航空安全意识缺乏,常见民航违法犯罪法律意识淡薄

从40起案例来看,部分乘客对航空安全认识不到位,缺乏安全意识,如有旅客在民航客机滑行阶段试图打开应急舱门,在飞行阶段抽烟,在违法行为人看来,觉得打开应急舱门和抽烟并非实施危害行为。民航飞机的应急舱门打开后会引发客舱失压、缺氧、温度变化等,进而损害旅客人身安全,客舱禁止抽烟主要是防明火,且烟会引发烟雾报警器报警,这会导致客舱秩序混乱,存在安全隐患。而对于这种常识大多数旅客不是很清楚,安全意识缺乏,自认为抽烟等不是犯罪行为,致使案件发生。[2]

(三)机组人员职责分工不清,应对民航突发事件自主性及协调性较差

在案件发生时,机组人员的协同配合是很重要的,良好地协作配合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在实践中,很多案件发生时,机组人员职责分工不清,应对民航突发事件、案件时自主性、协调性和团队合作较差,导致事件升级为案件、轻微案件升级为严重案件等。如在上述40起案件中的1个猥亵案件,由于被猥亵、骚扰的对象是一名女性乘务员,机组人员在处置案件时为维护该乘务员的人身利益,对犯罪行为人态度蛮横,引发双方互毆,使用暴力将案件升级为更严重的犯罪。近几年有院校在尝试做提升机组三方协同配合处置案件的研究,但截止目前未看到显著效果,急需有关院校和航司解决这一问题。

(四)相关法律宣传不到位,针对非法行为处罚普遍较轻

我国目前已建立了较为系统、全面的民航安保法律法规体系,但普通大众对其知之甚微,特别是涉密的民航安保规范性文件。如笔者曾在某机场调研时,随机问了一旅客,问旅客可以在飞机上抽电子烟吗?对方说只要不带打火机就可以抽电子烟,对于在民航飞机上不能抽电子烟,民航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有明确规定,但普通群众不知道这些规范要求。对于有些危害民航安全的行为,法律法规处罚较轻,导致民航犯罪持续发生。上述40起案件,处罚措施主要是罚款和行政拘留,发条依据主要集中在《治安管理处罚法》23条、43条和44条,全部按行政案件处理。从保护人权的视角来看,处罚轻点有利于保护人权,但对于有些行为需要从严处罚,如打开应急舱门的违法行为,笔者在调研时访谈过航司工作人员,若打开应急舱门引起航班紧急降落,给航司造成的损失至少十万人民币以上,算上旅客的时间成本,损失更大,对于这种行为仅处以罚款和拘留很难达到惩治犯罪的目的。

四、民航违法犯罪的预防与控制

(一)加强普法宣传,提升乘客法律意识

普法宣传是最好的预防犯罪措施之一,我国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普法宣传工作机制,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普法工作主要聚焦于宪法、民法典等普通法律法规,而民航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行业特色,特别是涉及民航安保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于部分条文涉密,宣传工作相比于普通法较少,对普通旅客而言,接触民航普法宣传的方式主要是乘机时机场的普法提示和飞机上机组的安全提示,若是将民航安保法规的普法宣传做到像普通法律一样,让民航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学校、进街道,乘客的法律意识必然会有极大提升,机上吸烟、携带违禁品之类的行为会大大降低,在犯罪预防方面会发挥重要作用。[3]

(二)改善安检机构软硬件建设,完善标准工作程序

机场安检机构承担预防民航犯罪的主要工作,安检软硬件设施设备事关空防安全,改善安检机构软硬件建设,不仅在预防民航犯罪中节省人力成本,还能实现“地面防”的目的。安检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时要面临的第一道防线,若能在犯罪预备阶段发现犯罪行为,能最大限度地将民航犯罪扼杀在“摇篮”。除了安检机构软硬件的物防和技防外,安检人员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等也是预防民航犯罪的主要措施,即人防。标准的工作程序能有效地发现隐患和风险,要根据机场的发展持续完善标准程序来预防、制止民航犯罪。[4]

(三)提升机组处置案件的能力

本文实证分析的40起案例都是发生在飞行中,从上述案例来看,飞行中的案例都是由机组来处置的,很少有旅客参与处置的案件,因此,机组人员在飞行中处置案件的能力对制止违法犯罪至关重要。虽然对机组三方有复训考核要求,但都是基于各自岗位的培训工作,而对于机组三方在处置违法犯罪行为时的协同配合及能力培训缺失,导致机组在制止违法犯罪分子时的综合能力表现不佳,若能提升机组处置案件的能力,将对制止违法犯罪至关重要。

(四)从严处罚民航违法犯罪行为

从上述40起案件来看,处罚普遍偏低,都是作为行政案件来处罚,就连在飞机滑行时打开应急舱门的的违法行为都是作为治安案件来处罚的,这很难达到震慑犯罪的效果。在笔者看来,对于类似打开应急舱门这样的行为,应从严处罚,触犯刑法的应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不能一味地将其作为行政案件。从严处罚增加犯罪成本是打击、预防犯罪的重要手段,在治理民航犯罪时应采纳这些措施或手段。

总的来看,我国民航犯罪案件相比国外较少,近些年未发生严重犯罪案件,这与我国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息息相关,我们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不能掉以轻心,仍应提升民航犯罪防控能力,持续保障民航安全运营。

参考文献:

[1]贺元骅.航空保安原理[M]北京:中国民航出版社,2009.

[2]李睿丰,庄生海.民航机场预防航空犯罪机制研究[J].法制与社会:旬刊, 2016(11):2.

[3]李海,,杨骁勇,,凤四海等.航空犯罪及违法行为热点分析及其犯罪预防研究[J].民航学报,2018(2):6.

[4]刘晓山,修瑜.民用航空领域犯罪技术防控研究[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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