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45)
中学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储备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教育对象。邓小平强调:“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1]中学生对社会的认知还处于形成阶段,缺乏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滋生校园欺凌事件、青少年犯罪问题等,在中学教育中渗透法治教育,有利于增强宪法和法律在中学生群体中的认知力和影响力,帮助中学生了解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更好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增强中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远离犯罪行为的目的。还有利于提高中学生的法治素养、积极履行公民义务和理性行使公民权利,时刻以法纪约束自己,更好地保障中学生的健康成长。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2]将法治教育融入中学德育,首先,有利于在中学生德育建设中体现法律的规范作用,便于用德育滋养法治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教育对法治教育的支撑作用,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其次,法治教育有利于培养青少年对依法治国的信仰和践行。在中学教育中融入法治教育,有利于在中学生群体中普及法律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