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王思佳

欧盟于2019年底发布《欧洲绿色协议》(European Green Deal),提出到2050年率先实现“气候中和”及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清零。该协议充分展示了欧盟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的信心,同时,这也是欧盟所发出的明确信号,其正在力争成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领导者。2020年9月,欧洲议会投票赞成将国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纳入到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那么,欧盟一系列举动将对航运业带来怎样的影响?是否会影响后续全球航运市场机制建设的走向和架构?全球航运业减排未来又将走向何方?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国际航运公会(ICS)中国办事处首席代表、英国希德律师行香港办公室法务总监刘洋。
记者:2020年9月,欧洲议会投票赞成将国际航运的温室气体排放纳入到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这是欧盟推进航运业减排的重要举措之一。该举措一经提出,便引发了全行业的激烈讨论。那么,行业争议的焦点是什么?此举与国际海事组织(IMO)牵头实施的全球航运业减排措施有怎样的关系?
刘洋:事实上,早在2019年12月,欧盟委员会就公布了《欧洲绿色协议》,并提议将欧盟排放交易系统扩展至航运领域。实质上,这是由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冯德莱恩提出的一项举措,这也是她为获得2019年欧洲议会任命而提出的个人竞选宣言。但事实证明,她对这项举措所带来的更广泛国际影响的了解还不够充分。
虽然欧盟委员会可能要在今年中期后发布该举措的具体方案,但根据现有资料,我们预计欧盟将使用现有的《欧盟船舶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法规》(MRV)来推进航运领域的碳排放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