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明
(中国现代文学馆,北京 100049)
我国的“专业技术职称制度”与所处时代的政治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意识形态等因素关系密切,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之前的20多年间,先后经历了“技术职务”“学衔称号”“学术称号”等不同的发展阶段[2]。1977年5月,邓小平同志提出“一定要在党内造成一种空气: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并指出“恢复科研人员职称,大专院校也要恢复教授、讲师、助教等职称”[3],同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4]中明确提出“应当恢复技术职称,建立考核制度,实行技术岗位责任制”[5]。从1978年开始,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职称评定”工作,技术职称评定制度的构建由此拉开了帷幕,从1978年2月到1983年9月之间,相关部门正式批准了22个职称条例[6],其影响十分深远。
在图书馆职称方面,其职称制度的构建主要由中国科学院与图书馆事业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1978年伴随着“首次职称评定”工作的开展,尤其是在高校陆续恢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背景下,就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职称序列归属问题,中国科学院在广州组织召开了图书情报工作会议,会议对图书情报工作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即“图书情报工作是科学研究工作的组成部分”,会议起草了《中国科学院图书、资料、情报业务人员定职、升职试行条例》作为中国科学院系统试行职称评定的依据,条例将中国科学院系统内从事图书情报工作的人员纳入科研人员管理范畴,按照科研人员评定相应职称与确定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