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音乐史学的新拓展

2021-03-15 05:46颜婷玉王安潮
音乐生活 2021年2期
关键词:周礼音乐史乐舞

颜婷玉 王安潮

先秦时期涵盖的时间跨度较长,公元前221年秦朝统一中国之前的原始氏族尧、舜、禹部落,中间历经夏、商两代,下至西周、春秋战国。这段时期距今年代久远,史料零散,仍是断代研究的重点与难点。但此时期作为中华文明之发端,其政治、经济、文化等形态对后世的影响很大,儒道思想、礼乐制度的形成及其对后世的持续影响,而近年来考古发现与文献挖掘的新史料,使其为音乐史研究提供了大量空间。黑格尔在其《美学》中谈道:“历史是一堆灰烬,但灰烬深处有余温”,先秦音乐史料也在史学研究者们从历史的“灰烬”中尽力还原出其中的“温度”,让人们不断接近久远的历史真实。先秦音乐史料的重视可追溯到叶伯的《中国音乐史》,其文献梳理先秦音乐史的步伐开启了中国音乐史现代研究的篇章,其后的童斐、郑觐文、许之衡、王光祈、杨荫浏、廖辅叔、李纯一等音乐史家的著书立说,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先秦音乐史料。但专题研究直至20世纪90年代,李纯一先生《先秦音乐史》的出版,开启我国音乐专题史、断代史研究的新篇章,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1]。李先生积累了多年考古实物材料的经验,有《上古乐器综论》的基础,使其著作《先秦音乐史》在文献解读、乐器图片、乐器测音表等方面数据全面。此外,李先生以古文献与出土古文物相互结合印证研究,其作品也因图文并茂、资料综合详实而闻名,此作品对先秦音乐史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近年来,我国音乐史学者们对先秦时期研究主要集中在音乐美学内容方面[2]。随着考古发现及文献的挖掘,针对先秦音乐史的研究逐渐增多,对原典的研读更加引起学者的注意,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史学教授周柱铨的《先秦文献音乐史料考》[3](以下简称《周著》),就是这一研究领域的又一佳作。

周柱铨先生在中国音乐史研究中成果颇丰,他与山东艺术学院孙继南先生合作编写《中国音乐通史简编》曾是这一领域的代表作和畅销书之一。虽已过耄耋之年却仍笔耕不辍,于2009年8月出版的《响泉论乐》,分为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考、乐论、乐评、乐事新议、中西音乐发展比较以及附录六部分[4]。仅三年后,周先生又于2012年12月出版了这部《周著》。从个人学术的纵向发展来看,《周著》中包含《响泉论乐》中的中国古代文献考、乐评部分的相关作品,还有其他新的发表,尤其后一部分,可见周先生在先秦音乐史料研究中的持续自我学术突破,其老骥伏枥的学术精神可嘉。

作为专题文集形式的《周著》,是先生对据今可考所含音乐史料的先秦文献的一次综合考辨,全书目录顺序根据所考文献史料的成书年代依次排列,在这本书中作者共收录其作16篇,考证文献涉及《逸周书·世俘篇》《穆天子传》《尚书》《左传》《仪礼》《周语·国语》《周礼》《乐记》《礼记》《吕氏春秋》。作者在多年的古代音乐史教学中获取了研究的突破点、切入点,结合近年来的史料发掘及自己的相关经验及研究,从而能对其中隐含的问题提出研究的策略,如其在前言中所言,“过去,我们很少去考证文献,未免把‘以史为据变成‘以书为据,由此形成‘史实的失误”;而在“大司乐”“六代乐舞”“十二律”等学界常见的知识点上,他也发掘出新的疑点并将其予以深化,作者以各个朝代文化背景为载体加以探索,这些问题在此书中也得到了一定的解决,为中国古代音乐史先秦音乐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与观点。

一、注重原典考证,深化先秦乐史

书中内容是周先生将其1979-2011年期间发表或创作的先秦音乐文献研究论文加以整理,以专题“先秦乐史”而逐一进行探析,注重史料的丰富深挖和论述的详实展现,尤其注重以原典为中心的考证,使其研究集中有效地深化了先秦音乐史的探析。

从书的宏观布局来看,此书研究史料从时间范围来看,上自记载我国古代音乐活动最早的文献《逸周书·世俘篇》,下至战国时期秦国吕不韦及其门客所成《吕氏春秋》,所含文献史料较为全面。笔者从其考释的内容中可见作者对先秦音乐史料研究涉猎之广,其研究内容包含这一时期的乐舞、乐歌、乐曲、乐器、乐律、乐人、音乐事件、音乐礼仪、音乐机构、音乐美学思想等。

从其微观考证来看,本书所考释的各种音乐,都较为注意缜密考辨。在乐舞方面,书中对先秦乐舞的存在数量、种类进行更为细致展示划分。以往学者对先秦乐舞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周礼》中所载的六代乐舞,作者在此书中对先秦乐舞展开考辨的有黄帝的《云门》,尧的《咸池》,舜的《大韶》,夏朝《大夏》,商代乐舞《万》《南籥》《大濩》,周代乐舞《象箾》《大武》《勺》,各朝代乐舞涵盖较为完备。表现在乐歌乐曲方面,作者在对周代典礼的释读中多有倾力,从本书所举《仪礼》原典中我们可以看到周代音乐礼仪有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礼这四大类,而乐歌乐曲的使用需在周代严格的礼乐等级制度下进行,作者对东周各阶层仪式用乐所涉及乐器、曲目加以考证。在乐歌乐曲方面,涉及有《周南》《召南》《邶》《鄘》等十三国风民间歌曲,有《狸首》《驺虞》等器乐合奏曲、独奏曲。在乐器方面,在对大师——司干等乐官考证文篇中,作者于八音分类法的体系框架之下,当时使用较为广泛的有钟、磬、土、鼓、鼗、柷、敔、管、箫、琴、瑟等乐器。在乐律考证方面,涉及十二律名称溯源、变化的解读,作者将各文献史料出现十二律的律名汇总制成表格,以此进行对比研究。在乐人方面,先秦史料中所载音乐家众多,例如夔、伶伦、伶州鸠、师涓、师旷等,而师旷是其中最为著名的乐师,作者通过三则史料——《说苑·建本篇》《左传》《韩非子·十过》,对乐人师旷进行多面分析探讨。在音乐事件方面,作者选取季札观乐、周景王铸大钟两件历史事件并且围绕相关问题、解读难点加以考证,以透过这两则历史事件所属年代来探求东周礼乐制度、音乐文化的本质发展。在音乐机构方面,作者以《周禮·春官》为主要研习材料,推断掌管周代礼乐事项的为原典《周礼》中所载“春官”这一部门。同时,分析其下音乐官员有大司乐、大胥、小胥、大师、……司干,共19位乐官。在音乐思想方面,作者以《乐记》为主要研究对象。《乐记》是先秦时期论乐的哲学思辨之作,它是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哲学思想在艺术方面的反映,此书在成书年代与作者为何人的问题上长久以来引起音乐史学界激烈的讨论,作者在1979年后发表的三篇《乐记》考证,从细微之处而来阐释其对《乐记》存在问题的新解,并以《乐记》原典与列举先秦、汉两代文献材料来参考说明。

除了上述的先秦音乐形式、形态的主要研究方面外,在书中第二篇论文《穆天子传》的音乐史料研究中,考释西周中期音乐文化状况的器乐合奏“广乐”及已出现“分节歌”形式歌诗活动的现象。他在第三篇对《尚书》音乐史料的考证中也以《舜典》与《皋陶谟》两则史料作为主要对象。书中作者所论先秦时期音乐文化还有更多的细致呈现与研究之处,例如列出典礼仪式中所含音乐部分歌曲所演唱的歌词原文、原典下的译文、研究对象所辐射人物、时代的注释与解读,都体现了其对先秦音乐文献史料的深厚把握与史料全面细致的呈现。

二、注重方法开拓,阐释多维意象

书中对学界关注热点的积极参与,尤其是研究方法的不断开拓是其研究成果不断进展的内在基础,这也是他在从教多年对诸多问题深入思考之所得,其方法涉及有文献学、历史学及考古学等,有些是多学科方法交叉研究。以往先秦音乐史料的研究课题中,研究者或学习者多是对某一史料片段或音乐形态、形式、内容进行研究或解释评估。近年来,据研究者统计:通过在目前世界上最大连续动态更新最及时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知网上键入关键词“先秦音乐”得到的文献资料,……具体体现在书中对音乐思想与审美观等“美学”内容的探讨;对包含文学作品、教育、人物等“文化”内容的探讨以及一些乐器乐律等其他内容的探讨。《周著》有别于其他学者常见的做法,一是以先秦的音乐史料而做基础性研究,二是对既往研究者们认为既定观点而做音乐史料的再次补充与考证。

周先生在每一先秦音乐史料的考证中,形成原典、译文、解读三位一体的模式,所涉及音乐内容的史料皆从原文出发并逐一解读。文献法是音乐史学的主要研究方法,但因文献具有很强的历史局限性,所以作为史学者必须在继承的前提下多采用辩证、批判的角度去进行研究,这就需要对所掌握文献进行细致的比较和辨别。其文献学还与历史学相结合,以比较研究而做新法开拓,如对于先秦十二律顺序排列问题,文中将《乐学新说》与《国语·周语》《周礼》三处出现十二律之处的顺序而做排列、比较,从而得出十二律出现的时间最晚为公元前522年;又如《周礼》成书考,它在体现周朝礼乐规范性的原因上,通过解读《周礼》所载十二律制的正确性的比较,从而认为朱载堉在其《乐学新说》中对《周礼·春官》六代乐舞所用律序的调整是错误的。其方法的运用还表现如下:

其一,对先秦琴家师旷的考证,书中以文献法从《说苑·建本篇》《春秋左传·襄公十八年》《韩非子·十过》三篇涉及师旷的史料出发,辨析了师旷的活动年代、艺术成就、音乐观。文献列举有师旷的琴艺、琴技等史料,如先秦《庄子》、东汉王充《论衡》的相关文献,通过对比考证以及参考相关史料,从不同视角来讨论战国时期琴技琴艺的发展状况,进而对历史上师旷其人进行多维视角的研究。此外,作者将研究对象放置在时代区间,据其所属文化背景进行对比、讨论也是其一大特点。《尚书》所录《尧典》《皋陶谟》两篇中因记载八音、乐器、乐舞《箫韶》而引发作者对于文献所属时代的辨析,如作者根据金、丝等材质的乐器囿于时代发展的局限性,以及“八音”体系在《周礼》中作为规范性乐器分类方法的体现,认为“八音”此分类法应正式形成在东周时期。

其二,对远古六代乐舞的考释,书中《季札观乐考》一文以逻辑推理对季札于公元前544年的“东周访鲁”观看乐舞未见《云门》《咸池》一事出发进行辨析,进而提出六代乐舞是否真实存在的讨论,以历史学的比较之法,书中结合《周礼·春官》中六代乐舞与十二律的结合以及参考《左传》《吕氏春秋》等先秦文献,进而加以综合分析,从而认为六代乐舞中《大韶》《大夏》《大濩》《大武》存在的真实性,而作者认为同样成书于春秋、战国早期的《周礼·春官》,此书对六代乐舞完整的记载则为周人理想化、规范化的创作,故而认为,年代较为久远的《云门》《咸池》两乐舞在当时未被表演的原因,是在历史时间的长河中消逝或仅为遥远的传说。

其三,对《周礼·春官》中“大司乐”,书中以综合研究方法对其是否为音乐机构进行考释,作者依据《周礼·春官》中“大司乐”的记载,进而对所载的“大胥”至“司干”等内容进行考释,通过大量史料的列举与辨析,依据文献的原典所提供的信息,最终得出“大司乐”为周朝的高级乐官的结论。

其四,以考古学研究法而考证乐器,乐器出土也为《周著》的多方面视角而提供史料基础,如在对《周礼·春官》乐师执教乐器的磬师、笙师等,著作从乐师所负责演出、教学所用的乐器出发,通过考古发现而再做详细的解析。作者在史料为既有基础性的文献条件下,运用多学科研究方法,灵活运用多维视角而做历史客观的意象辨析,所用交叉学科研究方法,从而能重释先秦音乐史的历史客观与文化内涵。

三、注重严谨治学,发展史论新观

历史研究成果有其特定的时代性,大量在历史长河中发生的事件因年代久远、史料残缺稀少或所载文献纷杂,非一致性对史学者的研究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困难。20世纪以来史学界形成“文献+实证”的新型研究方法,这种方法辅助了研究者们更加准确的判断与考辨,除此之外“证伪之风”也逐渐刮起。例如在2011年6月出版的《汉唐音乐史首届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毛贞磊在《“张骞传胡乐,延年造新声”史料真伪考辨》文中对张骞出使西域带回《摩柯兜勒》、李延年制二十八首新曲这一历史事件进行了重新辨析,毛文认为今天所见的《古今注》一书是伪作,《大唐六典》所引的《古今注》“横吹曲”条目为西晋崔豹原文。其次,毛贞磊结合《史记》等相关史料、西汉三国四百多年间关于鼓角、横吹记载全无的史料文献状况,推断其为伪史,此研究结果对汉魏时期音乐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上述新证的形象可知,史论的新探需要结合不同时代所提供的史料,尤其是严谨治学的观念,才是史论发展的思想之始。

《周著》也反映了周先生严谨治学态度下的新观念,他一方面梳理先秦音乐发展脉络,另一方面将这些文献中可疑之处进行集中研讨,推出新论,这是目前先秦音乐文献开拓后所建立的研究新观念。如对《周礼·春官》中“大司乐”、六代乐舞、《乐记》成书年代及其作者的新考等。作者对学界定义“大司乐”为西周音乐教育机构的历来看法产生质疑,文中探讨考证了《周礼》成书年代,得出《周礼》为春秋战国早期之作,全书结构为“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并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每一乐官的官序、职称及每职官所掌握的下属等级和人数;第二部分为每官职掌管内容作文字解释。作者认为至今无法考实《周礼》所设的官职是否在当时已全部实践,只能看作成当时的一种设想或理想。而从文献发掘后可以看出的是,春官是周朝掌管礼乐的机构,“大司乐”则是于春官的机构中与小宗伯同等地位的负责音乐事项的官员。文中从《周礼·春官》中第二部分叙官一文对各官职职责的考辨后认为,比大司乐职位低的大胥、大师、典同、磬师等,均不是大司乐的属官,只是所司职责不同。又如对《乐记》成书年代、所撰之人的新探析,书对《乐记》进行了三次考证,每一次考证都不同程度地融入新发现史料,如湖北郭店楚墓竹簡,书中进而采用文献学与考古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乐记》其文所反映的文化背景、思想内容进行阐释,其严谨的研究观念体现其中,如作者坦言,“考证《乐记》的时代性可以是多角度的,但是一种艺术思想的形成是离不开一定时代的文化背景”。作者对《乐记》的第三次考证既是其研究先秦文献音乐史料全局观的显现,也是他不断融入新发现而进一步辨明《乐记》的治学态度之使然,使其辨析由西周礼乐文化的发展再谈到春秋、战国时期礼乐文化分解、新乐生成,《乐记》中有关传统礼乐思想、礼乐分论、乐教思想、节乐观的内容与周代文化背景互相印证对照,在文末作者推论出《乐记》成书于战国时期,所撰之人必然是对音乐具有深刻理解与实践的专业乐师。

此外,在《先秦文献音乐史料考》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作者对先秦音乐类文献史料整体、系统性的考证,在其研究过程中,书中还有一些问题未得到有效的解决或者引发了新的问题。其一在于作者虽对《乐记》进行深度的阐释解读,但该书作者依然未得到具体确定的考证。其二作者在《礼记·孔子闲居》关注到音乐史学上未曾注意到的音乐观点即孔子提出“无声之乐”。此发现标志着我国在先秦时期对音乐的理解已有透过其具体实践而上升到哲学性意念观点。孔子从“节乐观”出发,认为“无声之乐”是比现实音乐目的性更高的音乐。其三在《礼记·投壶》一文中,作者列出《投壶》篇记载有关鼓类乐器的记谱符号,书中根据周代礼乐乐器、乐曲的发展状况以及《韩非子·十过》所记载师涓写谱的片段,进而推断春秋、战国时期已有某种固定的记谱方法,此记谱符号尚为古音乐文化之谜。

从上述的研究观念来看,作者既尊重考虑前人研究成果,也用于剖析自己的成果,不斷融入新史料,进行缜密细致的推理判断,没有完全依某派之言而出定论,而是依从考古资料的不断发掘,运用新的科学研究技术,综合辨析历史事件的真伪。值得肯定的是,作者此研究成果带给现代历史学者的启示是真实的,即在研究的过程中以“批判的眼光去审视历史遗留下来的文献”,基于严谨推论基础上的新论,其研究观念和态度极具参考价值。

四、结语

从考证内容涵盖的广度来看,《先秦文献音乐史料》中考证的内容囊括先秦时期乐舞、乐歌、乐曲、乐器、乐人、乐律、音乐机构、音乐事件、音乐美学思想等方面,视野广宏,探究细详。作者以此时期文献史料为研究对象,将其放置在有关历史文化宏观背景之下,运用文献学、历史学、考古学交叉学科的研究方法,结合先前学者研究成果,探究并解决了音乐史学中涉及的难题:如“大司乐”为周代高级乐官而非教育机构、“六代乐舞”于先秦时期延续发展状况、《乐记》成文于战国末期等。作者以严谨、求真的治学态度,尽可能地获取先秦文献音乐史料研究新成果,尤其注重以原典为其主要研究切入点,并以新探的研究态度,结合时代性的研究背景,运用交叉学科的研究方法,进行先秦音乐史的个案研究,这些都值得音乐史学工作者们借鉴。历史是复杂的,其表面所呈现的现状与其背后形成的各种原因需研究者灵活辨别,同时掌握扎实的研读原典能力,形成辩证批判的研究思维,对如笔者一般的新进音乐史学研究者们而言充满积极意义,为随后的研究带来重大的启示。《周著》所探讨的先秦音乐类文献内容,既有老话题也有新视点,但都进行了新考与新释,这是周先生虽处耄耋之年仍然老骥伏枥的新锐学术精神之显现,书中的基础性、开拓性研究,既可为音乐史学专业工作者所参考,也为近年来日益繁兴的古史辨语境下的音乐业余爱好者们拓展先秦音乐史学习视野提供资料新篇。

注释:

[1]赵笑桓:《审慎求实,开拓先河——读李纯一〈先秦音乐史〉》,《中国民族博览》,2020年第13期,第129-130页。

[2]邓玥琼:《先秦音乐研究评述》,《艺术评鉴》,2016年第1期,第50-51页。

[3]周柱铨:《先秦文献音乐史料考》,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2年12月版。

[4]朱锐:《音乐文献考与音乐史学研究新成果——评介周柱铨先生新作〈响泉论乐〉》,《北方音乐》,2011年第1期,第43-44页。

[5]毛贞磊:《“张骞传胡乐,延年造新声”史料真伪考辨》,《汉唐音乐史首届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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