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朱泽然
2019年9月,深圳市实习律师张文鹏诉深圳市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一案,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以下简称“张文鹏案”)。“张文鹏案”再次引起了人们对实习律师培训考核制度的关注(1)张文鹏诉深圳市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一案,由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19粤0308行初2906号,立案日期2019年9月30日,承办部门为盐田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对近年来有关实习律师实习、实习考核及律师协会在其中的职能等相关问题的研究进行检索发现,几乎没有研究对该问题进行仔细讨论。原因有二:一是认为该问题不重要。但结合“张文鹏案”及律师行业发展来看(2)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提出:“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中的重要作用。”,律师协会对实习律师的考核应该是律师业的进口关,对律师业发展来说应该极为重要。二是认为该问题不成为问题,因为既往律师协会的实习考核都是流于形式,实践着能过尽过的做法,但“张文鹏案”及类似案件的出现说明有关实习律师考核的实践发生了变化。实习律师作为律师的后备力量和准律师,他们的质量关乎律师队伍的发展,有必要对实习律师实习、实习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