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雄华
(甘肃省临洮县衙下集镇畜牧兽医站,甘肃 定西 730500)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非洲猪瘟疫情的影响,生猪稳产保供成为关乎民生的大事。自2018年底开始,生猪产能大幅下滑,生猪价格持续飙升,给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2019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快生猪产能恢复的政策,尤其在养猪用地方面有很多突破。但是养猪用地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严重制约养猪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畜禽养殖用地要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农用地包括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用地,其中养猪用地包括生猪生产、粪污处理和检疫等用地,不包括肉类屠宰加工用地等。养猪用地类型包括一般耕地、基本农田以及林地等。一般耕地可用于养猪,不需要进行占补平衡,可以用做养殖生产、粪污处理、检疫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等。基本农田原则上不能用做养猪用地,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基本农田经自然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可允许发展养猪,占据的基本农田要做到占补平衡。林地可以用做养猪,但要按照不同的类型分类使用。其中养猪可以使用宜林地,由养殖户和承包方签订合同后到林草主管部门备案,等养殖活动结束后及时恢复林业生产。除了宜林地之外的其他林地要用作养猪的,需由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审批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划定林地定额[1]。此外,严格禁止在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养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