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巍

1945年4月25日,来自50个国家 (波兰因故未参加)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召开了“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6月26日,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图/视觉中国
从2008年金融危机至今,西方国家一方面不断指责中、俄等国是“修正主义国家”;另一方面自己不断退回民族国家的堡垒,推行经济民族主义、保护主义,主张本国利益至上。
要理解今天有关国际秩序的争议和讨论,可以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两种国际秩序观入手。
现代民族国家间秩序是从1648年威斯特法利亚体系开始的。从那时起,人类建立起以现代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的国际秩序,逐渐确立大小国家一律平等、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等一系列国际规范。这种国际秩序主张主要处理民族国家间关系,因此可称为“现实主义国际秩序观”。1945年,联合国成立并通过《联合国宪章》,标志着现实主义国际秩序观成熟定型。现实主义国际秩序观为人类摆脱丛林法则、确保安全提供了最重要的保障。
中国作为一个在近代历史上饱受欺凌的国家,格外珍视民族独立和领土主权完整。1954年中国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是现实主义国际秩序观的典型体现。
关于国际秩序的另外一种思路是“自由主义国际秩序观”。这套观念滥觞于18至19世纪的英美。“一战”结束前夕的1918年,时任美国总统威尔逊在规划战后国际秩序时提出“十四点和平计划”,其中包含了非常典型的自由主义思想,如反对秘密外交、公海航行自由、取消经济壁垒、集体裁减军备、成立集体安全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