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的化装表演

2021-04-08 02:11赫尔曼·麦尔维尔
作品 2021年3期
关键词:多克印第安人法官

赫尔曼·麦尔维尔

赫尔曼·麦尔维尔是著名美国作家,有“美国的莎士比亚”之誉。麦尔维尔最著名的长篇小说当属《白鲸》。而他另一部十分重要的著作,长篇小说《骗子的化装表演》 (The Confidence-Man: His Masquerade)至今还没有翻译成中文,这是麦尔维尔生前最后一部公开发表的长篇小说。不少批评家给予它高度评价,例如论者约翰·施罗德(John W. Shroeder)认为,《骗子的化装表演》与《白鲸》各有千秋,但显然高于麦尔维尔创作的其他长篇作品。故事讲述了一个手段高明的骗子,在“忠诚号”客轮上多次改装易容、大肆行骗的故事。书中有众多“戏中戏”,层层嵌套,却也相对独立完整。这是一部意旨深远的象征主义小说,也是一部“双重书写”加“密写”的讽世之书,对此,美国学者做了大量研究,发表了众多相关论文和专著。

翻译《骗子的化装表演》一书,译者主要依据美国诺顿出版社的英文版本。特此节选第26、27章先期在《作品》发表。这两章,是两个骗子在聊天。骗子查理·诺布尔,向自己的同行,自称“世界漫游者”的弗兰克,讲述了一个所谓“印第安人憎恨者”莫多克上校的故事。

——译者按

第26章

憎恨印第安人的形而上学,所依据的观点,显然不像卢梭那么袒护野蛮人。

“霍尔法官惯用如下开场白:‘边地居民对印第安人的憎恨一直是值得讨论的话题。我们认为,在边疆地区早期,这种激情还容易解释。然而,印第安人的掠杀举动在它一度盛行的地区已几乎销声匿迹,博爱者却惊讶地发现,对印第安人的憎恨并未随之终止。他们想知道,为什么边地居民看待印第安人,仍像陪审团看待凶杀犯一样,或像捕猎者看待山猫一样。在他们的认识里,怜悯绝非智慧,休战纯属枉然,所以印第安人一定得死绝。

“‘这奇怪的观念,法官会继续说,‘即使详加解释,也难以让所有人都彻底搞清楚。不过你若试图搞清楚,必须去学习,又或者,边地居民的言行举止,你已不再陌生,已了然于胸,如同许多人知道印第安部落的风俗习惯,要么从历史中得来,要么从生活经验中得来。

“‘边地居民与世隔绝。他们深思熟虑。他们强壮而淳朴。他们性子冲动,可能给人不讲原则的印象。无论你怎么说吧,他们按自己的意愿行动,不大喜欢听别人的忠告,更爱自己寻找答案,弄明白事事物物的原因。处于困境时,他们几乎四顾无援,唯有指望自己,始终只能够依靠自己。这份自力更生虽很孤独,某种程度上却支撑着他们自主判断。不是说他们自认为绝对正确。太多随之而来的失误证明,实际情况正好相反。但他们觉得,大自然將灵活机敏赐予了负鼠,同样也赐予了人类。在那些天生天养的大自然同伴面前,与生俱来的灵活机敏是他们最好的依仗。倘若两者之中有一条不正确,比如负鼠踩上了捕兽夹,比如边地人闯入了敌手的埋伏圈,那么他们不得不吞下恶果,却无须自责。与负鼠的情况相仿,边地人的本能远胜于规训。像负鼠一样,边地人也是生命的奇观,是上帝独一无二的作品。然而,应当承认,他们可没什么虔诚奉主之心,顶多鞠个躬,点个头,如果单膝下跪,那是要瞄准开枪,或者要捡火石。由于少有伙伴,长年独处,他们经得起末日审判,因为一个人死后可能直面的最严苛考验,便是坚毅地忍受孤独。但边地居民并不仅仅安于独处,很多情形下他们甚至渴望独处。十英里外的炊烟也会刺激他们进一步远离同类,深入荒野之中。莫非他们觉得,不论人是好是坏,都跟自己不相干?荣耀、美丽、善良,对他们来说,皆无关痛痒?好比人类的出现惊走鸟雀,那些家伙的反应也近似鸟雀?不管怎样吧,边地居民的本性中尚有纤细之处。他们看上去好像全身毛茸茸的奥森,如设得兰海豹一般——粗硬的刚毛下面隐藏着柔软皮肤。

“‘虽然边地人相当粗野,可他们之于美利坚,恰似统率大军征服世界的亚历山大之于东方君主。无论这个国家的财富或实力增长到何种水平,它永远追随着他们的脚步。他们是开路先锋,不辞艰辛,保障着后来者的安全。他们的业绩,足可比肩领着族人出埃及的摩西,或与征伐高卢的尤利安皇帝等量齐观,那位元首亲临战阵,栉风沐雨,身在步兵团、骑兵团的前列,日复一日穿梭于风沙水火之间。移民的大潮再怎么汹涌,都无法将边地人吞没,他们一贯是领头羊,犹如波利尼西亚人在海洋上乘风破浪。

“‘所以,尽管整个一生不断迁徙,他们与大自然始终保持着几乎不变的关系,与大自然的造物,包括美洲豹和印第安人,同样如此。不无可能,在众多生灵之中,上述两者跟和平大会的宗旨联系更为密切,但是,边地人应有资格提出一些实用的建议。

“‘边地居民的孩子不得不循着父辈的方式生活,这样的生活方式关涉人性,更关涉印第安部族。我们说最好不要为了省心省力而掩盖事实,理当清楚明白地告诉孩子,什么是印第安人,该如何看待印第安人。不过,假使你满怀善意,将印第安人归为友好大家庭的成员,设法让不了解他们的民众认同这支在自己土地上孤独跋涉、前路漫漫的部族,如果真那么做,你可能不仅浅薄,还很残忍。类似看法至少是边地人教导儿孙的准则。因此,通常情况下,年轻的边地人吸收知识时,他们的校长几乎从不传授什么森林的古老编年史,只讲述印第安人撒谎、盗窃、欺诈、邪恶、阳奉阴违、背信弃义、伤天害理、嗜血凶暴的历史,这些历史虽出自莽莽林野,却差不多像《纽盖特记事》或《欧洲年鉴》一样,充满了恶行罪状。往小伙子们脑袋里灌输的,正是诸如此类印第安人的故事和传说。“幼苗弯曲,则树木歪斜。”厌憎印第安人的本能伴随着是非感、善恶感在边地居民的心中生长。他们毫不费劲地知道,对待兄弟应当友爱,而对待印第安人应当仇恨。

“‘以上全是事实,法官会说,‘假如你想教化边地居民,务必先搞清楚状况。若一个人那样看待另一个人,那样理直气壮地敌视整个种族,委实可怕。不过,可怕归可怕,会不会令我们惊诧呢?我们惊诧于某人憎恨一个族群,只不过因为他相信,那个族群应算作红种人,你说这跟园子里生活的昆虫一身绿皮有什么不同?该种族在边疆的名称是“记住你终有一死”,它身负千般骂名,要么是理当送进摩亚门森的盗马贼,要么是纽约暴徒式的凶手,要么是奥地利人一样的撕毁协议者,要么是发射毒箭的帕尔默,要么是合法杀人犯和杰弗里斯,那个大法官以暴戾的、近乎闹剧的审讯,让无辜男女凄惨地走上绞刑台,又或者,把他们比作甜言蜜语的犹太恶棍,擅长欺骗并袭劫昏头昏脑的陌生人,毙其性命,再将死亡归因于曼尼托,他们的神灵。

“‘即便那样,相较于印第安部族的真实面貌,他们给边地居民留下的印象要深刻得多。于是乎,善良人兴许会认为,大伙冤枉了他们。的确如此。印第安人自己也这么认为,并且全体一致这么认为。实际上,印第安部族不同意边地居民对他们的看法。有些人觉得,边地居民发自内心的憎恶之情,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被贴上了义愤的标签,而他们也将此义愤挂在嘴边,相信它绝非虚假。但关于这个问题,或者任何问题,印第安部族是不是应获准为自己作证,最高法院有必要回答,为什么要把他们的证词排除在外。无论如何,当我们看到一名印第安人真正皈依基督教(诚然,这样的例子尚属少见,不过有时候,整个部落会在名义上沐浴圣光),他便不再隐藏已经启蒙的信念,即自己的种族在本质上是完全败坏的。而且,他同样认识到,边地人对此最坏的看法,离真实也并不那么遥远。另一方面,那些无比坚持印第安美德、慈爱的红种人可能恰恰是部族当中最声名狼藉的盗马贼和战斧手。至少在这一点上,边地居民所言不虚。他们了解印第安人的本性,正如他们知道自己了解那样,边地居民还认为,他们对印第安人某种程度的自我欺骗绝不陌生,这类自我欺骗相当管用,就像躲入灌木丛欺骗另一个人那么管用。然而印第安人的理论与实践差异明显,极度矛盾,以至于边地居民为解释它们,必须假设当一名手执战斧的红种人提出其种族的仁爱观念,他只是在说一个狡猾计策的某些环节,将它运用于战争、狩猎,以及日常活动之中,往往非常奏效。

“进一步阐述边地居民对野蛮人的深刻憎恶时,法官觉得,谈论这个话题之前,思考一下森林地区的历史和传统所产生的种种效应,或许不无裨益。法官举了个例子,故事与莱特家族和韦弗家族的定居点有关,他们是来自弗吉尼亚的七位堂兄弟,陆续携家人迁移,最终在血腥之地肯塔基落脚。‘他们强壮、勇敢。但不同于那个年代的许多拓荒者,他们无意为冲突而冲突。肥沃的处女地以其强大的诱惑力,将这两个家族一点一点吸引到他们孤零零的居住地,在不断西进的过程中,他们没有遭到印第安人的劫掠,堪称绝无仅有。可是,辟建家园时,情况急转直下。附近一个日渐衰败的部落反复袭扰他们,攻击他们,继而又大举侵犯他们。袭扰导致谷物和牲畜的损失,攻击让他们丢了两条人命,其余大难不死的成员也个个受伤流血。幸存的五兄弟真心想妥协,与莫克摩霍克酋长休战谈判。这么做是因为印第安人的袭击令他们没法好好过日子。岂料,莫克摩霍克居然迅速改变了敌对态度,让五兄弟备受鼓舞,颇为激动。那个酋长原本很凶残,几乎像凯撒·博尔吉亚一样弃信违义,此时却一百八十度大转彎,扔掉了斧子,抽起了烟斗,要使情谊永存。这份情谊不仅仅是消除了敌意的情谊,更是亲切友好、积极主动、关系熟络的情谊。

“‘不过,那个酋长今日的表现,没有让拓荒者全然忘记他往日的作为。所以,纵使这个印第安人改弦易辙的影响挺大,五兄弟对他仍有疑虑,不愿与之订立盟约。他们还商定,虽然印第安部落和白人定居点理应友好交流,互相来往,但任何情况下,兄弟五个绝不能一起走进酋长的帐篷。原因在于,尽管他们不觉得酋长全然是虚情假意,可万一他果真如此,很可能会对他们不利,那么就必须防着点儿。要避免五兄弟被同时干掉,这不只是出于照顾家人的考虑,也是出于报复的考虑。然而,莫克摩霍克精于奉承,知道如何让你高兴,过了一阵子终于赢得五兄弟的信任,成功邀请他们一块儿参加熊肉盛宴,并使出诡计将他们弄死。多年以后,在五兄弟及其家人的骨灰上,莫克摩霍克被一名光荣的猎手逮住了,后者斥责他背信弃义,这个酋长讥笑道:“背信弃义?软弱无力!是他们先打破了彼此的约定,五人同来。他们先违反约定,信任了莫克摩霍克。”

“这时候,法官会停下来,举着手,转动着眼珠子,以庄严的声音呼喊道:‘阴险的计谋,血腥的贪欲!那个酋长的聪明才智只不过让他变得越发凶狠毒辣。

"他再度停下来,随后开始模拟想象中一名边地人与一位提问者之间的对话:

“‘可是,难不成所有印第安人都像莫克摩霍克一样?——事实证明,并非所有印第安人都如此,不过,他们至少隐含着作恶的萌芽。这是印第安人的天性。“印第安人的血液在我体内流淌。”混血带来了危险。——印第安人就没有善良的吗?——有,但善良的印第安人几乎全是懒蛋,而且据说很蠢。反正这样子的酋长少之又少。酋长选自红种人之中的活跃分子,其智慧得到公认。因此,善良的印第安人地位不高,影响也相应有限。更何况善良的印第安人可能被迫做一些坏事。所以“要当心印第安人,无论他们善良不善良”,丹尼尔·布恩讲过,他自己的儿子就死在他们手上。——然而,难道边地人全都吃过印第安人的苦头,或多或少?——并不是这样。——那么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好歹也善待过一部分边地居民,没错吧?——没错,但我们之中极少有谁会如此自高自大,或如此自私自利,以至于依据他未受印第安人摧残的幸运,去驳斥遭遇过不幸的绝大部分同伴,毕竟一般来说,他对印第安人肯定存着好感。如果他不顾主流意见,可能要受到怀疑,受到指斥。

“‘简言之,照霍尔法官的说法,‘若完全信任边地居民,正确认识他们对印第安人的敌意,那么你应该明白,这份敌意既可以源于他们各自的经历,也可以源于旁人的感染,或者是两者共同作用所致。诚然,边地居民很少见过整个家庭被印第安人剥掉头皮或打伤打残,受害者通常要么是一名家庭成员,要么是一位亲友。所以说,某个,或某两三个印第安人善待边地居民,作用究竟何在?边地人会认为,他怕我。假设我没拿枪,让他有机可乘,结果将是怎样?或者,假设我没拿枪,我如何知道,为了防患于未然,他是不是暗中在做两手准备?——应付图谋不轨,可以给灵魂对症下药,这跟应付疾病时给身体对症下药一样。

“你当然明白,不是说边地人确实讲过那些话,只是霍尔法官借以表达他心中所想。接下来他会如此总结道:‘所谓“友善的印第安人”极其罕见。这也挺好,因为一个“友善的印第安人”变作敌手,乃是世间最残忍的事情。怯懦的朋友亦即勇悍的寇仇。

“‘然而,我们讨论的这种激情往往被认为是某个群体的激情。当一名边地人原已分有这群体的激情,再加上他自己的激情,我们便得到他激情的总额,它进而构成了——如果确实构成了什么——超群绝伦的印第安人憎恨者。

“霍尔法官将超群绝伦的印第安人憎恨者定义为,‘某君在儿童或少年阶段,吃着娘奶,爱着红种人,心肠还没有变硬,恰恰这时候,他听说一位亲友受到了侵害,或遭遇了后果差不多的祸事。他冥思苦索,深陷孤独,不可自拔,意识如弥漫的水雾从四面八方朝核心收拢,凝聚为风暴云,于是,源自另一些灾难的散乱思想融合成统一集中的思想,它们不断同化,又不断膨胀。最终,他考虑妥当,拿定了主意。这位激愤已极的汉尼拔发誓,其憎恨犹如旋涡,那个邪恶种族的分支躲得再远,也难逃它强大的吸力,休想安生度日。接下来,他宣布自己将抛开俗务。他怀揣西班牙修道士的严苛精神,同亲友告别。应当承认,这样的告别往往比临终诀别更令人难忘。最后他来到了原始森林。在那里,只要他还活着,就会推进他冷静、隐忍的计划,实施他深谋远虑、不可更改、孤单寂寥的复仇行动。他永远在悄然追踪。他沉稳、镇定、耐心。他依赖直觉。他东嗅嗅西闻闻,俨然一位穿长靴的涅墨西斯。定居点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偶然提起他时,老伙伴们眼中含泪,但从不去找他,也从不呼唤他。他们知道,他不打算回来。日月如梭。虎皮百合开了又谢。婴孩降生,在母亲的臂弯下蹒跚学步。然而印第安人憎恨者仿佛已回归其永恒的家园,“恐怖”正是他的墓志铭。

“这时候,霍尔法官难免动容,他会再次停顿,不过很快又接着往下说:‘很明显,严格来讲,任何一位超群绝伦的印第安人憎恨者均无传记存世,我们了解他比了解一条箭鱼,比了解诸如此类的大洋生物,又或者——这更是难以想象——比了解某一个死人还要少。超群绝伦的印第安人憎恨者,其生涯犹如一艘迷航的轮船,有着无从探知的命运。毋庸置疑,令你我惊骇的事情发生了,断然发生了,但因为种种根本性力量的作用,它们注定无法大白于天下。

“‘不过,对好奇男女而言,很幸运,世间尚有平庸无能的印第安人憎恨者。这些家伙的意志不及他们的头脑那么坚毅,家庭生活的温馨诱惑也常常让他们脱离格外艰辛的追踪,好比时不时逃入尘俗的苦修士,又好比长年航海的水手,并不曾忘记自己的妻子儿女还住在某一个草木葱茏的港湾里。他们与皈依天主教的塞内加尔人一样,顶不住禁欲少食之苦。

“霍尔法官一贯的看法是,印第安人憎恨者置身于极度孤寂之中,深受这孤寂的可怕影响,却从未稍懈,违背誓言。法官将向您讲述,印第安人憎恨者游荡数月之后,谵妄症会突然发作。他急不可耐地第一次抽烟,即使明知它是印第安人的玩意儿,他自称迷路的猎手,把枪交给了蛮族,他内心充满了仁爱,情感十分充沛,请求印第安人允许他留下来,住上一阵子,增进双方的美好友谊。这一连串举动如此癫狂,那些最熟悉印第安部落的人士可能最清楚其下场是什么。大体来说,霍尔法官有不少强力、充足的理由坚持认为,在百折不挠地自我克制方面,尚无任何职业能与超群绝伦的印第安人憎恨者相比。极而言之,他相信这样的灵魂举世罕见。

“至于平庸无能的印第安人憎恨者,尽管他们开小差的行为损害其人格之完整,但不应忘记,恰恰得益于他们的虚弱,你我才有可能构想——无论这一构想多么不充分——印第安人憎恨者的圆满形式究竟是什么样子。”

“等一等,”世界漫游者礼貌地插话道,“请让我给烟杆再填上些烟草。”

他完事后,陌生汉子便接着往下讲——

第27章

略谈某人可疑的道德,然而,即便如此,他仍应获得那位著名英国道德家的敬重,后者自称喜欢优秀的憎恨者。

“刚才谈了那么多,全部只是故事的铺垫。像您一样,霍尔法官烟瘾很重,他给每一个友伴点上雪茄,再给自己点上一根,随即离开座椅,以最庄重的语气说道:‘诸位,让我们为约翰·莫多克上校抽上一根吧。他站在深邃的静寂无言和更加深邃的沉思默想之中,接连吞云吐雾,然后,霍尔法官坐回自己的椅子上,继续先前的讲述如下:

“‘尽管约翰·莫多克上校不是一名超群絕伦的印第安人憎恨者,他仍对红种人深怀某种感情,并充分展现这种情感,以此向自己的往昔岁月致敬。

“约翰·莫多克的母亲结过三次婚,印第安人的战斧让她三次守寡。三位丈夫都是拓荒者,她陪伴他们在莽莽原野上漫游,总是身处边疆。她领着九个孩子,好歹住进了一座林间小屋,后来又前往温森斯,加入一支队伍,准备迁移至伊利诺伊的新辟区。那时候伊利诺伊东部没有殖民点,但在西部,在密西西比河畔,靠近卡斯卡斯基亚河口一带,有几个法国人的古老村子。这些村子周边很清静,景色优美,简直是一处新阿卡迪亚,莫多克夫人的同伴们想去那儿落脚,定居在葡萄藤环绕的地界。他们从沃巴什乘船,打算顺流而下,进入俄亥俄河,再从俄亥俄河进入密西西比河,再北上奔赴目的地。起初一切顺利,直到遇上了密西西比河的巨塔岩。他们不得不抛锚登岸,拽着船绕过急流。谁知一伙埋伏在此的印第安人突然冲出,几乎把他们砍杀殆尽。除了莫多克,寡妇和孩子们全数死于非命,当时他身在五十英里外,跟随着另一支队伍。

“‘莫多克刚刚成年,就这么孤零零一个人留在了世上,举目无亲。换成别人很可能沉湎于哀痛,而这小伙子还想着复仇。他的神经堪比电线:敏感,却也强健如钢。他个性沉静,既不会气得满脸赤红,也不会吓得面色惨白。据说,噩耗抵达时,他正坐在河边一株铁杉下,吃着充当晚餐的鹿肉。他听到家人的死讯,没有停止进食,但咀嚼的动作缓慢、刻意,他咀嚼着荒野上猎获的兽肉和荒野上传来的消息,仿佛将它们一块儿嚼烂,可以让他意志更为坚决。那顿晚餐吃完,他已变作一名印第安人憎恨者。他站起来,拿上自己的武器,说服一些友伴共同行动,立刻去搜寻罪犯。那些凶手组成了抢劫团伙,是一群来自各个部落的叛离者,即使在印第安人当中也堪称不法之徒。仓促间,他没能找到下手的机会,于是解散了队伍,谢过朋友,让他们继续前进,说将来某一天还会请求他们援助。他独自在荒野里待了一年多,跟踪那帮印第安人。有一回,他认为良机到来了——时值隆冬,野蛮人安营扎寨,显然要待很久——于是再度召集旧友,直奔仇敌而去。可对方收到他逼近的风声,提前跑掉了,他们如此惊惶,以至于只来得及带走武器,其余物件统统弃之不顾。整个冬天,类似景象又出现了两次。第二年,莫多克率领一支四十天内服从他指挥的队伍,到处搜寻仇敌。最后的时刻降临了。密西西比河畔,莫多克和同伴一路潜行,在微红发暗的黄昏发现了那帮杀人犯,他们正涉水前往一座榛莽丛生的河心岛,到它上面宿营更安全些。莫多克的复仇意志在旷野中流荡,犹如伊甸园传来的呼唤声,令他们担惊受怕。白人一直等到深夜,才拖着一条满载枪械弹药的木筏,泅渡登岛。上岸后,莫多克割断了印第安人那几只独木舟的系绳,让它们跟自己的木筏一同顺水漂走。他下定决心,既不允许敌方逃脱,也不允许己方败退。结果白人大获全胜。三名印第安人跳河求生。莫多克的队伍毫无折损。

“‘三个凶手捡回了性命。他知道这些人的名字和长相。往后的三年时间里,他们陆续栽在莫多克手上。他们全死了。但这远远不够。莫多克从未公开宣扬,杀印第安人是其爱好,不过如此而已。他体格强壮,罕有匹敌;他枪法神准,无人可及;一对一决斗,他战无不胜。他是狡猾的丛林大师,擅长在常人难以活命的恶劣环境下生存。他还精通各种追踪手段,能一连数周,甚至数月,在森林中尾随你而不被察觉。落单的印第安人遇到他,必死无疑。杀戮事件一发生,他就暗中跟着凶手,等待时机来一次突袭,如果自己的行踪暴露,他会凭借高超的本领将对方甩掉。

“‘他积年累月这么干。后来,他多多少少回归了那个地区那个时代的日常状态,只是大伙相信,印第安人一旦撞到他枪口上,约翰·莫多克必然痛下杀手。或许他宁肯承担犯过之罪,也绝对要避免疏忽之罪。

“‘认为莫多克天生残忍,性情乖僻,因历经坎坷而乐于远离世俗,法官会说,‘实在大错特错。恰恰相反,此人显然是一个自我矛盾的范例。他很古怪,但与此同时,不可否认,几乎所有印第安人憎恨者内心深处都藏有爱意。应该说他们比普通男子感情更丰富。以莫多克融入定居点生活的程度来看,他待人颇为友好。他并不是一个冷漠的丈夫,也不是一个冷漠的父亲。尽管他经常远离家庭,却时时刻刻惦念着它,支撑着它。他有时也十分愉快,会讲个精彩的故事(然而从不吹嘘自己),会唱首动听的歌曲。他热情好客,乐于帮助邻居。传闻说,他在暗地里行善,正如他在暗地里复仇一样。莫多克的古铜色皮肤又迷人又沧桑,这样的男子,总括来讲,尽管有时候很严肃,但除了面对印第安人,他们在任何人跟前总是彬彬有礼而不失阳刚之气。好一位穿莫卡辛鞋的绅士,广获钦敬和爱戴!实际上,没人比他更受欢迎,下面要说到的事例即为证明。

“‘无论是与印第安人战斗,还是与其他人战斗,莫多克都无比神勇,这一点无可置疑。一八一二年战争期间,他是一名军官,在沙场上大显身手。该轶事恰恰表现了他的英雄气概。赫尔在底特律令人生疑地投降之后不久,莫多克率领一队骑兵,夜间行军至一座小屋,便停下来休息到次日清晨。他们吃过晚饭,喂饱马匹,分配了睡觉的地方,主人将最好的床铺让给上校,那是一张四腿支地的床铺,其他人则要睡在地板上。莫多克感到不妥当,拒绝独占床铺,或者说他拒绝使用它。主人为了增大床铺的诱惑力,告诉他有位将军曾在上面睡过。“请问是谁?”上校问道。“赫尔将军。”“那您可别生气,”上校扣好外套,“真人不说假话,胆小鬼睡过的床,再舒服我也不沾。”于是他选择了勇者之床——冷冰冰的地板。

“‘有一段时间,上校是伊利诺伊地区自治会的成员,州政府成立之初,大伙要推举他竞选州长,他婉拒了。虽然他没有透露拒绝的理由,不过,对于那些最了解上校的人士而言,所谓的理由不难猜测一二。莫多克一旦当上州长,也许在压力之下,不得不与印第安部落缔结友好条约,他可不想要这种东西。即使能避免此类状况,他身为伊利诺伊州州长,趁着立法机构休会的空当,不时溜到外头,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冲人开枪,这似乎不太合适。如果说担任州长是巨大的荣誉,那么站在莫多克的立场,牺牲更加巨大。总之他意识到,做一名始终不渝的印第安人憎恨者,就必须抛开世俗的追求,舍弃荣誉和地位。而我们的宗教既然宣称它们不过是梦幻泡影,无足轻重,因此,不論你怎样看待仇恨印第安人的行为,仅从信仰的角度来评价,它并不缺少虔诚之心。”

叙述者停住了。他坐得太久,感到烦闷,于是站起来,整理自己乱糟糟的衬衣,同时抖了抖穿着皱巴巴裤子的双腿,然后才总结道:“好,我说完了。记住,这既不是我自己的故事,也不是我自己的想法,它们属于另一个人。至于您那位顶着浣熊皮的朋友,我敢打包票,假如霍尔法官在这儿,会说此人是个大而化之的莫多克上校,他们的激情太过分散,失之肤浅。”

责编:李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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