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献策:乡村经济“涅槃重生”

2021-04-08 09:58邓大洪
中国商界 2021年3期
关键词:宅基地农民农村

邓大洪

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将“三农”工作的重心转向乡村振兴,在接下来的一段时期,如何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实现乡村经济的涅槃重生?各路专家学者纷纷献计献策。

司伟 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亟须加强扶贫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司伟表示,在过去的一年,我国第一产业同比增长了3%,整个国家GDP增长了2.3%,农业在这个非常不平凡的一年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接下来就是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如何有效衔接成为一项重要课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加强扶贫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在我国关于乡村振兴的20个字任务中,产业振兴是最重要的方面,过去一段时间政府对农业农村投入了大量资金,如何把这些资金转变为资产并进一步转变为产业,是未来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问题,简单来说要弄清楚三件事:钱从哪里来,钱应该用到哪里,应该如何管理这些钱?他以内蒙古突泉县的探索为例称:首先要把资产分成经营性资产、公益类资产等,并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管理这几类资金。“资金按照公司的形式管理,这种尝试是其他地方没有做过的,仍处于摸索阶段,但对于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启发意义。”

司伟强调,扶贫资产管理规范性问题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才能把资金变成资产、形成产业,为产业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徐永德 以农村宅基地改革推动乡村振兴

西南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徐永德建议,以农村宅基地改革推动乡村振兴。

农村宅基地和住房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一种有益的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对于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刻不容缓。”徐永德强调。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大量人口进城工作、生活,大量农村宅基地和农房闲置。资料显示,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9亿人,全国农村至少有7000万套闲置房屋,闲置宅基地面积达3000万亩左右。与此同时,还有很多有乡愁情结的城里人盼望着回乡养老或度假。诸多现实需求呼唤放活宅基地,这种失配现象已经摆在我们面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城乡合作建房,是适度放活改革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的一种新的实践形式。

徐永德认为,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因地制宜探索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利用形式,能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活力与内生动力,为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仇小敏 打破阻碍乡村发展的体制机制

广东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广东乡村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仇小敏建议,应打破阻碍乡村发展的体制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他表示,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城乡原本一直就是孪生兄弟,它们是互相促进、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应培育乡村与城市共生共荣的思维范式,为乡村振兴提供思想根基,打破阻碍乡村发展的体制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现代化不能够建立在城乡体制机制相分离的基础之上。同理,乡村振兴也需要通过城乡的要素互动和流通机制实现。应当建立和优化乡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乡村发展,打破阻碍乡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通过优化配置乡村资源,逐渐打破旧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壁垒,推动乡村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组合,从而构建缓解乡村矛盾、缩小差距、实现协调、共同发展的制度体系。

黄深思 健体、塑形、铸魂推进乡村振兴

中共北京市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黄深思认为,要通过健体、塑形、铸魂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以产业“强身健体”。产业是发展的根基,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应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提升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农村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实现产业兴旺,做优做强特色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探索“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农户”等农业产业化合作模式,让农民成为特色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

二是靠治理“整容塑形”。治理有效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新乡村。坚持规划先行,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文化基础、风土人情,统筹乡村资源要素的配置、土地开发利用、耕地保护以及经济、生态、社会的发展,推进实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实际的治理模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域村庄环境整治、全域村容村貌整治,不断提升治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加强乡村社会治理。强化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决策核心作用、组织核心作用、人才保障作用和基层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用文化“立心铸魂”。把文化振兴贯穿于乡村振兴的各领域、全过程,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的精神动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設,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胡 靖 预防贫困、产业振兴生态建设应同时进行

华南师范大学“三农”与城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胡靖认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应以预防贫困、产业振兴、生态建设为抓手。

一是居安思危,预防相对贫困。目前,我国的脱贫攻坚工作已取得巨大成绩,在全国消灭了绝对贫困,所有贫困线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都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但是“要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非易事。随着市场化改革深化和进一步对外开放,地区分化、城乡分化、村民分化都可能加剧,由此会导致财富分配的“基尼系数”持续扩大。一部分刚刚摆脱绝对贫困的农村人口有可能陷入长期的相对贫困之中,甚至如果相对贫困不能得到遏制,绝对贫困还可能反弹。具体表现就是随着新业态、新技术的出现,一部分农村人口会因为在城市打工失败而失去收入来源,他们的家庭可能交不起电费、水费、气费、网费,其子女也可能因此辍学。

二是产业振兴,重构乡村产业组织。制造业、加工业是乡村产业的核心和基础,是实现“三产融合”的关键。长三角地区县域经济发达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乡、镇、村有乡镇企业的背景和产业组织的经验,加上上海、南京、杭州等大城市的技术、人才辐射,所以这些地区乡村的“三产融合”“城乡融合”进展都比较顺利,不仅吸纳了本地的剩余劳动力就业,还吸纳了不少中西部地区的剩余劳动力就业。县、乡要积极扶持乡、村两级的产业园区建设,行政村要发展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

三是生态建设,培育城乡融合之源。乡村的生态环境,是乡村振兴最重要的资源,也是防止绝对贫困反弹、相对贫困扩大的最重要物质基础。乡村丰富的自然资源延伸出来的产业链与乡、村两级的产业园区耦合,将会释放出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由此,返乡的农民就可以在乡村重新发现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进而在相对贫困消弭的同时,来自乡村巨大的有效需求可以为国家的“内循环”注入源源不断的优质能量。

从资源到生态,从生态到三产融合、城乡融合发展,乡村产业完全可以实现产业发展的内生性、平等性,而不是永远依靠政府、城市的转移支付和扶持。

徐小青 以产业为基地以制度为保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徐小青认为,在乡村振兴中应以产业为基础,以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建设为保障。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2019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指出,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什么叫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农村一切问题都包括什么?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基础设施、乡村治理等。这是一个很到位的认识,经济要发展,产业振兴是基础,产业不仅是二三产业,最主要的还是第一产业,第一产业是很重要的基础。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也是在第一产业的基础上融合发展,延长它的产业链,提升它的价值链,完善它的利益链。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

经过这几年农业农村的发展,我们已经充分认识到,在乡村产业的发展中,农村产业兴旺是最基础的。《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共八章31条,工作责任涉及32个国务院部委办局,包括:总体要求;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增强乡村产业持续增长力;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乡村产业振兴落地见效。

一款很普通的产品或者一类司空见惯的产品,只要做得很深、很透,即“做透一个产品”,就可能打开全方位产业链。“做透一个产品”的理念,即运用农业、生物、医疗技术,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以农业的资源为基础,蔬菜也好,菌类也好,养殖也好,与其他技术相结合,把产品做透。所以,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会伴随着体制机制的变化,比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国家完善、支持农业保护的政策。乡村面貌的改变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就像对待人口城镇化的问题一样,“应有历史耐心”,因为农业本身就是一个“慢变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設,不追求速度,更不能刮风搞运动。”有一些阶段性任务需要集中组织力量来完成,包括未来怎么解决相对贫困的问题,也要采取改革体制、健全机制、建立法制规则等体制机制的建设方式来保障其实施。所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当中,我们需要逐渐提高和深化这方面的认识,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以推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

陈 朋 以有效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陈朋认为,应以有效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乡村振兴既包括人才、产业、组织等多要素的全面推进,也离不开有效治理、文明乡风等多层面的多措并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把“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作为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当前,要把乡村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以有效的乡村治理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客观而言,乡村治理不是一个新话题。但是,在新时代特别是“三农”工作重心转移至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乡村治理有着重要意义。

其一,有效的乡村治理能为乡村振兴培养积极的参与主体。实施乡村振兴,既是为了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农民富裕富足,同时也离不开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恰恰是鼓励和引导农民在基层政府带领下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行动。这能使广大农民逐渐意识到实现乡村振兴是自己的事情,从而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

其二,有效的乡村治理能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一些地方的实践表明,有效的乡村治理能让农民成为发自内心的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觉担当乡村公序良俗的维护者和倡导者。特别是通过对法治与德治的合力并举,良善的乡村治理不仅能推动乡村形成良好道德风尚、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助于乡村社会防范风险、化解矛盾。

应当认识到,良好的乡村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层面协同推进。在这个过程中,摆在首位的是要激发农民的主体地位和主观能动性。农民是乡村治理的主体、乡村振兴的依托力量。要尊重并充分发挥农民的首创精神,在发展乡村产业、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全方位鼓励和引导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政策制定、活动实施、进程监督和成果分享,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同时,还要把“为了农民”与“依靠农民”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健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拓宽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良好的乡村治理还离不开坚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推动乡村振兴,亟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以强有力的组织力量作为支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促进乡村治理与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深度融合,为乡村善治提供组织保障。

实施有效的乡村治理是一项长期性战略。今天当它恰逢乡村振兴这一重大任务时,则成了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各地要久久为功,让广袤的农村大地上涌现出更多“春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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