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华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院, 广东 深圳 518015)
消防负荷双电源切换位置的设置关系到消防负荷的供电可靠性。电气设计人员需要认真研究相关规范的规定,在保证安全、可靠供电的前提下,尽可能做到设计经济、合理。
在设计过程中遇到如下问题,引发了对于有关“消防负荷最末一级配电箱”问题的思考。
某住宅项目包含4栋高层住宅及其底层沿街商铺、地下车库,住宅高度为100 m。设计过程中,对于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消防电梯排水泵和车库消防排水泵(统称“消防排水泵”)由其所在防火分区的消防动力总箱供电。消防动力总箱(主用)、(备用)分别如图1、图2所示。

图1 消防动力总箱(主用)
甲方审图师提出不同意见,建议各防火分区单独设置为本防火分区内所有消防排水泵供电的双电源切换总箱,这样每个消防排水泵的直配电源箱或控制箱都为单回路进线,且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只设置在总箱处。

图2 消防动力总箱(备用)
如果按照上述做法,将消防排水泵的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设置在各防火分区的配电小间内,那么就没有按照规范要求的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带着上述疑问,查阅了相关规范和资料,整理如下:①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2018年版) 第5.1.1条规定 建筑高度大于54 m的住宅建筑属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② 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2]第9.2.1条规定 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消防电梯的井底,应采取消防排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