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铮
(上海电力大学宣传部)
2015 年,美国Meerkat 和 Periscope 的出现开启了视频直播的热潮。随着我国5G 技术的发展,网络直播市场增长迅速,“以视频为传播媒介的网络直播成为网民信息获取和文化消费的重要形态”[1]。第 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20 年6 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2 亿,其中电商直播用户占网民整体的32.9%,游戏直播用户占网民整体的28.6%,两者均涨幅明显。[2]而电商直播和游戏直播所面向的客户群体,主体就是大学生。作为伴随互联网发展而成长的原住民,大学生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在虚拟空间展示和表达自我,构建自我认同、他人认同,形成新的人机关系、人际关系,重塑“主体—网络—客体”三者的价值关系。
基于网络直播所具有的在场感、代入感、归属感和赋权感等特征,网络直播可以从场景、主播的外形声音、直播的内容形式着手,通过时间同步、空间互联,营造主客体的在场感,并通过话题、兴趣、策划等催生心理认同,增强代入感;直播间的小群体为现代社会原子化的大学生个体提供了一种重建社群归属的尝试,在这个群体里面,每个个体从存在感到满足感再到价值感,实现了对自我的存在再造以及与主播受众之间的价值关系重构。价值本质上就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意义关系。价值关系的形成既彰显了主体的欲望、情感和兴趣,也蕴含了客体的存在、属性及作用。价值具有的主体性、客观性、多维性和社会性为研究网络直播视域下大学生价值关系提供了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