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拟许钦文”到“再拟许钦文”
——鲁迅《弟兄》新论

2021-04-17 01:10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弟兄周作人传染病

内容提要:《弟兄》是鲁迅小说中较少受到关注的一篇,对它的解读却过多受到周氏兄弟关系的限制。笔者从鲁迅、许钦文的交往以及文学互动入手,尝试突破周氏兄弟关系的框架限制。《弟兄》与许钦文小说《传染病》有着密切的文学互动,这两篇以绍兴县馆为背景,暴露传染病恐慌下手足之情伦理危机的作品,共享众多相同的元素。鲁迅为许钦文编辑作品集时,《传染病》就引起鲁迅的特别留心,还参与修改这篇作品的章节和字词,这篇具有自传色彩的小说,也激活了鲁迅的会馆记忆,并成为写作《弟兄》的重要契机。如果说以“拟许钦文”为副标题的《幸福的家庭》,“拟”的成分并不大,客观上起着给许钦文“做广告”作用,那用它来描述《弟兄》与《传染病》的关系则很确当,因此就可以看作“再拟许钦文”。

一 关于《弟兄》的本事

鲁迅小说《弟兄》完稿于1925年11月3日,刊在1926年2月10日《莽原》第三期上,小说主要情节为:公益局办事员张沛君的兄弟靖甫患病,初疑感冒(“受了一点寒”),而报纸上猩红热流行的报道却引起沛君的不安,为了给兄弟延医确诊,先请来中医白问山,结果误诊为猩红热(文中为“红斑痧”),这令沛君极为惶恐,晚时西医普悌思才来,结果不过是普通疹子(文中用了英文Measles),藉由虚惊一场的传染病风波,小说暴露了手足之情的脆弱。

以往对《弟兄》的阐释,鲁迅、周作人的关系构成了回避不开的因素,特别是许寿裳和周作人的解读,产生了持久的影响,大多研究者都是在许、周二人提供的材料基础上,或结合《鲁迅日记》的相关记录,作进一步解读,特别是周氏兄弟从“兄弟怡怡”到形同陌路,更为“坐实”小说的写作动因提供了“证据”,这已然成为理解《弟兄》绕不开的逻辑起点,无论是把它看作“自我解剖”之作,还是表达主人公(或作者)的“忏悔意识”,“长子情结”,“自我心理治疗”,又或者走得更远一些,试图避免“本事”的影响,把它看作一篇心理小说或者讽刺之作,也都未能完全摆脱鲁迅手足痛史的影响。在最近一篇专门讨论《弟兄》的文章中,学者郜元宝就写道:

以往要么将《弟兄》纯粹作为探究“周氏兄弟”关系的材料,罔顾小说毕竟不是生活“实录”而包含了艺术创造;要么严格地就小说论小说,将“周氏兄弟”的家事排除在外。

事实上,做到将“周氏兄弟”的家事完全排除在外的研究并不多,即便是心理分析式的阐释,也极难摆脱鲁迅本人的形象,甚至郜元宝的这篇研究,也十分倚重“‘周氏兄弟’关系的材料”。《弟兄》在鲁迅研究中一直很受冷落,“‘周氏兄弟’关系的材料”所构造的牢固的阐释框架,无疑是主要障碍之一。因此,有必要重新清理《弟兄》的本事,也就要谈一谈周作人和许寿裳对作品的解读。

周作人认为鲁迅是以自己1917年患病为本事的,在《弟兄·彷徨衍义(二四)》一文中写道:

关于这篇故事,我没有别的什么考证,只是说这主要的事情是实有的,我在这里且摘录民国六年(一九一七)旧日记的一部分,这是从五月八日起的:

八日:晴,上午往北大图书馆,下午二时返。自昨晚起稍觉不适,似发热,又为风吹少头痛,服规那丸四个。

……

十一日:阴、风。上午服补丸五个令泻,热仍未退,又吐。

十二日:晴。上午往首善医院乞诊,云是感冒。

十三日:晴。下午请德国医生格林来诊,云是疹子,齐寿山君来为翻译。

十六日:晴。下午请德国医生狄博尔来诊,云是疹子,仍齐君译。

……

廿六日:晴、风。上午写日记,自十二日起未写,已阅二星期矣。下午以小便请医院检查,云无病,仍服狄博尔药。

廿八日:晴。下午得丸善十五日寄小包,内梭罗古勃及库普林小说集各一册。

值得注意的是,周作人引用自己日记时,作了一些细节上的处理,如十二日应为“上午往首善医院,俄国医生苏达科甫出诊,云感冒”,可见最先为周作人诊病的,也是一位外国医生。十三日原日记为“下午请德国ドクトルGrinm来诊,云是瘄子,齐寿山君来为翻译”,“医生”一词使用了日文,医生人名也为外文,特别是将绍兴方言“瘄子”改为“疹子”,可见即便第二位西医诊断为疹子后,仍请来第三位外国医生连续诊断了两次。整个确诊过程,前后有三个外国医生四次为周作人诊断,这和《弟兄》里中医上场就误诊,西医上场就确诊的情节是不相符的,实际上,如果周作人被诊为疹子是无误的,那么俄国医生(西医)诊为感冒显然也是误诊,这一细节设置微妙地透露了鲁迅写作对现实中西医之争的介入,笔者将在后文予以分析。周作人在文中还解释道,小说中的“同兴县馆”就是“绍兴县馆”,普悌思大夫“当然即是狄博尔”。周作人还说道,小说中沛君看到日历上两个漆黑的隶书“廿七”,“这与日记上所记的廿八只是差了一天”,暗示鲁迅写作小说时,特意查看过日记。周作人还谈到小说的其他细节,如送书等,认为当时也都确有其事,甚至对小说中请中医一节,周作人也说“请中医来看的事,大概也是有的,但日记上未写,有点记不清了”。周作人实际上对《弟兄》作了系统性的还原工作。

如果说在解读《弟兄》时,周作人是以“当事人”的身份还原小说,那么许寿裳则以“见证人”的身份,参与了这一还原过程。1943年许寿裳发表在《文坛》第2卷第1期上的《关于“弟兄”》一文,谈到鲁迅的这篇作品,认为小说“大部是鲁迅自身经历的事实”,许寿裳还补充了若干细节:

大约在一九一七年的春末夏初罢,他和二弟作人同住在绍兴会馆补树书屋,作人忽而发高热了。那时候,北京正在流行着猩红热,上年教育部有一位同事且因此致死。这使鲁迅非常担忧,急忙请德医悌普耳来诊,才知道不过是出疹子。第二天他到教育部,很高兴地对我详述了悌医生到来之迟和他诊断之速,并且说:“起孟原来这么大了竟还没有出过疹子。”

许寿裳还写到兄弟失和与《弟兄》的关系,“这篇小说的材料,大半属于回忆的成份很可以用回忆文体来表现的,然而作者那时别有伤感,不愿作回忆的文,便作成这样的小说了”。实际上,无论是周作人还是许寿裳,在清理自己的记忆时,显然都受到鲁迅小说情节的影响,不同程度地提供了自己记忆的“修正版”,甚至虚构出一些事实,如周作人谈请中医的细节,又如许寿裳文中谈到“德医悌普耳”“到来之迟”和“诊断之速”,这与周作人日记所载历经三个外国医生轮番诊断的记载是冲突的,而鲁迅在日记中对此也有相同记载,许寿裳显然将小说中的情节和对话编织进自己“记忆”中了。

无论如何,许寿裳和周作人的观点,对后来读者理解这篇小说,发挥了持久的影响,因为作为小说的“当事人”和“见证人”,他们确实拥有无可辩驳的权威。但必须明确的是,鲁迅设置的小说情节、许寿裳的“见证”、周作人的“亲历”,呈现事实与虚构互相编织的复杂局面,读者极易陷入三方无意间构筑起的故事编织术中,它将小说牢牢地束缚在周作人患病和兄弟失和这件事上,读者的解读,很容易沦为文学—现实的“还原论”。也因为这样的联系,《弟兄》与不久前(10月21日)创作的《伤逝》自然而然地被归为这一时期鲁迅“会馆伤逝”(影射兄弟失和)系列作品。周作人和许寿裳提供的说明,自然是无法推翻的,但对小说本事的过度依赖,也遮蔽了诸如传染病、中西医之争、文学互动等潜隐的其他元素,不仅取消了文学创作与事实的区别,也压缩了《弟兄》的阐释空间。小说《弟兄》的创作动机和本事,不能单纯视为周作人染病的“旧事重提”,因为发动这件“旧事”的最初动因和传染病是分不开的,并且与许钦文的文学活动也有密切关系。下文笔者将从鲁迅与许钦文的文学互动入手,揭示许钦文的《传染病》与鲁迅《弟兄》的关系。

二 “拟许钦文”:提携后进

要谈《弟兄》与许钦文《传染病》的关系,须从“拟许钦文”谈起,因为《幸福的家庭》乃是讨论《弟兄》与《传染病》关系的最重要的人事背景。“拟许钦文”是鲁迅1924年2月18日创作的《幸福的家庭》的副标题,鲁迅特意在这篇小说前加了一则《附记》:

我于去年在《晨报副刊》上看见许钦文君的《理想的伴侣》的时候,就忽而想到这一篇的大意,且以为倘用了他的笔法来写,倒是很合适的;然而也不过单是这样想。到昨天,又忽而想起来,又适值没有别的事,于是就这样的写下来了。只是到末后,又似乎渐渐的出了轨,因为过于沉闷些。我觉得他的作品的收束,大抵是不至于如此沉闷的。但就大体而言,也仍然不能说不是“拟”。二月十八日灯下,在北京记。

《幸福的家庭》缀了一节《附记》,这是鲁迅小说创作中不曾有过的特例,应该引起格外注意。《附记》中鲁迅谈到1923年看到许钦文发表在《晨报副刊》9月9日号上的《理想的伴侣》,之后便有心“拟”作,然而直到隔年2月17日,才又“忽而想起来”,鲁迅这里说“忽而想起”显然并非实情,因为鲁迅这段时间花了不少时间,非常仔细地阅读了许钦文的所有作品,为许钦文编辑小说集《故乡》以备出版,其中便包括《理想的伴侣》一篇,并且“故乡”这书名也还是鲁迅给起的。《附记》刻意回避了鲁迅与许钦文的亲密关系,并且隐藏了一些微妙的人事矛盾。

鲁迅1923年年底得知周作人在编《新潮社文艺丛书》,所以预备赶时间编出许钦文的《故乡》,以便纳入周作人所编丛书中,在1923年年末至1924年年初花了不小力气为许钦文删选作品。此时兄弟失和,鲁迅不便直接与周作人通信,便去信孙伏园,令其转交自己编就的书稿,并让孙伏园转告周作人,询问可否将其纳入《新潮社文艺丛书》:

钦文兄小说已看过两遍,以写学生社会者为最好,村乡生活者次之;写工人之两篇,则近于失败。如加淘汰,可存二十六七篇,更严则可存二十三四篇。现在先存廿七篇,兄可先以交启孟,问其可收入《文艺丛书》否?而于阴历年底取回交我,我可于是后再加订正之。

总之此集决可出版,无论收入与否。但须小加整理而已。

鲁迅在《幸福的家庭》“附记”中,特意突出写法上的“拟”,绝不仅仅是学习许钦文的一些笔法,更有同乡前辈提携后进的用意。许钦文在文坛上的地位,同鲁迅这回的提携密不可分,苏雪林在《王鲁彦与许钦文》一文中谈到许钦文时便写道:

当他的第一集小说集《故乡》发表时,鲁迅便说:“描写乡村生活上作者不及我,在青年心理上我写不过作者”,并在《彷徨》集中《幸福的家庭》那一篇写明“拟许钦文”字样。鲁迅以文坛老宿的资格,不惜如此借奖一个后进作家,读者对许氏自然会另眼相看,而许氏也从此文名卓著了。

许钦文自己也一再肯定鲁迅的提携之恩,在《〈彷徨〉分析》一书中,谈到《幸福的家庭》时写道,“所谓‘拟’,无非是鲁迅先生谦逊;实在是‘给青年作家做广告’的罢!”而“给青年作家做广告”的说法,正是鲁迅后来告知许广平,而许钦文亲自从许广平那里听得的。鲁迅也亲自同许钦文讲过“如果你没有写《理想的伴侣》,我没有写《幸福的家庭》到上海去发表,又加上小标题和《附记》,也许,我想,你那两篇稿子,说不定会都退回来,一篇也不采用。……但总是熟悉——有点知名的了”。这“有点知名”,无疑是得益于鲁迅的提携。

鲁迅的积极提携,还有一个很现实的用心,便在缓解许钦文的经济压力,这是鲁迅也很了解的。许钦文在孙伏园主编的《晨报副刊》上卖文为活,菲薄的稿费,“不但要粗衣粗食地养活自己,还有老母和幼妹等着我汇些钱去买米煮饭”,幼妹便是在女师大读书的许羡苏,可以说文学青年许钦文此时经济境况是很不妙的。然而许钦文急于出版作品和解决生计两方面的希望,却遭遇了很大的一个挫折——鲁迅把《故乡》纳入《新潮社文艺丛书》的努力被周作人否定了。

鲁迅是1924年1月11日给孙伏园写的信(据《鲁迅日记》此信12日早晨发出),让他转告周作人将《故乡》纳入其所编丛书,13日晚上,周作人日记便记载,“伏园父子、小峰、矛尘、钦文来,九时去”。孙伏园、许钦文以及一众绍兴老乡前往周作人家中,孙、许二人应是这次会面时转交书稿并转达了鲁迅的意见。周作人对许钦文的作品是不认可的,这从后来周氏分析鲁迅《幸福的家庭》时,谈到副标题“拟许钦文”时,说到这“或者含有好些讽刺”便能看出来,可见周作人不愿将《故乡》纳入自己主编的丛书,未必是故意不买鲁迅的账。许钦文晚年回忆时写到“另外有几个人,说这四个字的小标题,是在讽刺我的”,又说到“鲁迅先生编好《故乡》以后叫孙伏园带到别人那里去出版”,这里的“有几个人”和“别人”,指的便是周作人,许钦文几十年后回忆起这件事,措辞中还有很大的不满,在被周作人拒绝之时,许钦文“满脑子的愤懑”,一时间“处于绝境”。鲁迅是理解许钦文的情绪的,因而在出版图书的计划被周作人拒绝后(13日)不几天,当鲁迅在《晨报》社馆见到许钦文时,特别邀请许钦文吃饭,开导他,这给了许极大的安慰:

17日.鲁迅到晨报馆去看孙伏园,许钦文亦在,就邀他们至宴宾楼吃晚饭。许钦文回忆道:“他接连请我和孙伏园吃饭,显然以我为主,首先是表示关心我……我也觉得,鲁迅先生请我吃饭,并非只是为着物质,主要在于趁便多给我教育。他对我讲话,总是比对孙伏园多些,都是关于反对封建思想和谈论写作方法的。我又觉得,鲁迅对于我的思想情况看得很清楚,比我自己清楚得多,他对我的话切合实际,几乎句句都打中了我的心窝,也把我满脑子的愤懑吹散了,使我觉得,我已不再处于绝境,并非手无寸铁,我有笔,也是可以有所做为的。”.

许钦文对这次聚餐印象很深,因而在亲自过目并订正的年谱中,保留了这一段深情的记录。

事实上,周作人的拒绝,不仅让许钦文产生“满脑子的愤懑”,也让为此事费心筹划,并给了许氏极大希望的孙伏园和鲁迅都觉得不情,但两人都对许钦文作了“补偿”:在孙伏园的一方面,他动用自己在《晨报》的关系,主动帮许钦文自费印了很薄的一册作品集,这便是《短篇小说三篇》,扉页上有“一九二五年四月出版——有版权。卖洋两角。函购处——北京宣外南半截胡同四号许钦文”(函购处即在绍兴县馆),算是让许钦文过一把出书的瘾。在鲁迅这里,不仅请许钦文吃饭,安慰和鼓励他继续写作,也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仍坚持出版《故乡》,纳入由鲁迅所编的“乌合丛书”,并于1926年出版,第二件事就更加及时,便是请客安慰许钦文一个月后(2月18日)作的以“拟许钦文”为副标题的《幸福的家庭》,毋庸置疑的是,这两件事在许钦文的文学生涯中发挥了巨大影响,“拟许钦文”的作用尤其不容轻视。

鲁迅“拟许钦文”之作,其间的私人关系是不可忽略的,这不仅因为许钦文既是自己的学生还是绍兴同乡,也因为许还是孙福熙的同学且与孙伏园交好,而许钦文的妹妹许羡苏又是周建人的学生等,这些人情联系虽不是决定因素,但也是不可不考虑到的。然而鲁迅对许钦文的亲切感,还有一个更重要原因,许钦文的会馆经历与鲁迅高度相似,这让遭遇手足伤痛的鲁迅从中看到早年经历的影子,这一相似经历又同样地激发了两个作家的文学活动,他们的创作因而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便要讨论许钦文的《传染病》和鲁迅的《弟兄》间的文学互动。

三 “再拟许钦文”:传染病背景下的文学互动

1920年许钦文来到北京,开始旁听鲁迅与周作人的课,中途回绍兴居有年余,1922年仍回北京,寓居绍兴县馆的藤花馆,这地方正是鲁迅曾住过数年的地方,后来鲁迅因“避喧”迁入南面的“补树书屋”,也仅一墙之隔。许钦文在北京谋食艰难,各地找事,屡遭白眼,孙伏园以同乡之谊,邀请他为《晨报副刊》投稿。许钦文开手的几篇,素材全是从个人经历中来的,《传染病》便是最早刊载的一篇小说。在《钦文自传 》中,许钦文特别谈到这篇:

拜言固然是我的胞弟,曾在“北京”同时患过白喉和红热症。我于万分的危险中救护他,自己也弄得非常吃苦。这种情形,在收入我的处女作短篇小说集《故乡》中的《传染病》上写过一回。.

这篇小说的主要情节为:在传染病盛行的背景下,“我”的兄弟(现实中即是许钦文的胞弟拜言)从乡下来到大都会北京,两天之后就感觉不适,前往第一医院就诊,被诊为传染病,又被打发去传染病医院,确诊同时染上猩红热和白喉。“我”为兄弟治病而辗转奔走,一面担心自己被传染,一面又担心兄弟万一不测,将不得不凭一己之力应对局面,复杂的伦理境遇令“我”倍感痛苦。

鲁迅在为许钦文编辑《故乡》时,一般只做篇目上的取舍,但对《传染病》一篇的关注却很多,对这篇作品的删改也最大,许钦文也谈到“《传染病》中有依照鲁迅先生指示改正的词句”。早在1924年年初,鲁迅首次编辑《故乡》的时候,便对《传染病》一篇多有关注,鲁迅还对其中打针注射血清的细节,表示过疑问,原文有“看护员在他屁股的皮上用深黄色的药水擦成二寸直径的圆形”,鲁迅以为不确,特意去信给孙伏园,说道:“《传染病》一篇中记打针(注射)乃在屁股上,据我所知,当在大腿上,改为屁股,地位太有参差,岂现在针法上已有改变乎?便中望一询为荷。”后来收入《故乡》时,这“屁股”便由鲁迅改为“臀部”。鲁迅对这篇小说最大的一处修改,是删掉了小说开头批判“乡间”中医的一整节。刊在《晨报副刊》上最初版本的开头写道:

我在乡间碰着的医生们,凡有病的人去请他们诊治,他们总是有种种理论,说的这病必要重起来……

……如果真是有点重的,那么,他们就要换几句说:

“医生医病不医命,只要他的命数还有,这服药吃后一定能够见效的。”

若是□□的壮丁,他们的话又要加点了:

“这病要看你们的家运了。”

他们只知道说命数和家运,并且承认与医药是有关系的,却不会断定命数还有没有,家运是好不好,在智识幼稚的社会里,自然少有人怀疑他们医术的破绽,就是他们自己,也何尝以为可愧。

收录进《故乡》时,这批判中医的情节被鲁迅全部删掉了,而目前可见许钦文各种版本的作品集中,这篇小说的开头都是鲁迅删改后的样貌:

这次我的兄弟患传染病,幸而在北京的大都会,得由第一医院和传染病医院治愈。他是第一次到北京,并且到了还不过三天,好像预先已经知道,特地赶来医治似的。……

小说原来的开头设置了反传统的文化逻辑,“我”的兄弟从“乡间”到“大都市”,幸运地避开“中医”,并由“西医”治愈,主人公的空间位移是对文化进步话语的演绎,这是“五四”乡土小说很典型的一个特点。鲁迅的删节同时抽掉了“乡间”(相对于“都市”)与“中医”(相对于“西医”)这两个对照物,无疑极大地弱化了这篇作品的文化批判性,实际上这种文化批判精神正是鲁迅所认可,也是其鼓励许钦文的创作方向,那么,鲁迅为何要将其全部删掉呢?

鲁迅曾受过专业的现代医学训练,对医疗常识错误也就格外敏感,他对《传染病》中打针位置提出疑问便是一例,《传染病》的开头被删除,正是由于许钦文的“政治正确”是建立在错误的医学知识之上。鲁迅对急性传染病的发生机制是很熟悉的,《鲁迅日记》中有大量服用规那丸(金鸡纳丸)预防疟疾的记载,上文引述材料中周作人患病初期服用规那丸,未必不是受鲁迅的影响。鲁迅对传染病的格外警惕,今人或许很难理解,一方面,民国长期以来,都未形成健全的卫生防疫机制;另一方面,在1935年磺胺剂以及40年代抗生素出现以前,急性传染病并无特效药,一旦感染,致死率是极高的。《传染病》与《弟兄》中谈到的白喉、猩红热这类急性疫病,传染性极强,一旦感染,很快便呈现染病的症状。就区域来说,人口聚集的都市历来是传染病的渊薮,其为害往往也远甚于乡间,民国时期,尤其是在京、津等大城市,一直流行霍乱、白喉、猩红热、伤寒等疫病。但在许钦文小说开头,却制造了弃暗投明的叙事,“兄弟”从庸医遍地、百病丛生的“乡间”,幸而来到文明、卫生的“北京的大都会”,“到了还不过三天”,“好像预先已经知道,特地赶来医治”,而实际上主人公的白喉和猩红热不可能是从“乡间”带来的,而恰好就是在“北京的大都会”感染的。事实上,抵抗力较弱的人初到疫病流行的大都市,是很易染病的。鲁迅在生理学讲义《人生象敩》中便谈到“设有病菌,寄生于人,若其质弱,无抵抗力,则菌盛人衰,终至于死”而新入疾病环境中的人,在传染病抵抗力方面往往较弱。可以作为参照的,是剧作家陈大悲的染病经历,1923年3月3日下午,陈大悲在戏剧学校上完课后,到前门附近散步吃了碗元宵,当天夜里便感到喉部不适,第二天便在首善医院确诊染上白喉,此后的住院经历与《传染病》中描述的治疗细节也相同。鲁迅很清楚《传染病》中“我”的兄弟是在北京染病的,那么开头对乡村与中医批判,就显得有悖于医学常识而十分突兀,虽然它完全符合反传统的时代主题,为了避免情节上的硬伤,鲁迅索性将乡间医生的一节全部删除了,削弱小说的批判性对鲁迅来说未尝不是“忍痛割爱”,却也显示了鲁迅严正的写作态度,特别是对于科学常识的尊重。

鲁迅与许钦文《传染病》的关系,远不止于上文中的“编辑”工作,实际上它还体现在与鲁迅写作的互动上。《弟兄》与《传染病》这两篇小说,在背景、结构、情节以及心理呈现上,是高度相似的。两者都有个人经历的痕迹,也都以绍兴县馆里的手足之情为情感关系,作品的情节都以北京猩红热流行为社会背景,且两位“弟兄”都是初来北京即染上时疫(许钦文的兄弟“拜言”来京后马上染病,周作人则是在染病前一个月才从绍兴来到北京)。

除上述细节上的相似外,《弟兄》与《传染病》对传染病下人物心理的复杂性的呈现,也是相同的。鲁迅评论许钦文作品时,有“在青年心理上我写不过作者”的说法,而《传染病》恰好体现了许钦文的这种优长。小说不仅有大段情节写到“我”担心被带有病菌的兄弟传染上,在医生告知病人病象凶险,并嘱咐“我”做好准备时,“我”一度神情恍惚,“觉得好像无非作了一个梦”。并因为“知道他的危险的,我是唯一的一个”,“我”面临在有所不测时,将要独立支持局面的困境。小说中的这些心理境遇以及做梦的情节,在《弟兄》中都能找到对应物,如靖甫被白问山误诊为红斑痧(猩红热),而约请的西医普悌思迟迟未到,沛君就一度陷入恍惚,后来还梦到“兄弟”遭遇不测之后,自己艰难地肩负沉重的家事,还苛待亡兄的遗孤。特别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传染病》中,“我”在照顾“兄弟”期间,“听见用琴弦作乐的声音,我想一个人只要不是白喉带红热也够快乐了,何必再从琴弦中取乐!”而《弟兄》中在苦等普悌思时,忽然听见对门的寓客高兴的唱戏声,“先帝爷,在白帝城……”令沛君极为愤怒,“几乎要奔上去叱骂他”两处情节十分相似,两篇作品中的主人公,都体会到人类苦乐之难于共通的大悲哀,这种悲哀由于人们对细菌的恐惧而大大地增强了,这正是现代传染病观念下全新的伦理困境。

上文谈到《传染病》开头批判中医的一节,鲁迅在编辑时删掉了,但中医批判的主题,却成为《弟兄》中的重要情节,不过鲁迅的细节设置显然比不谙医学常识的许钦文高明很多,鲁迅回避了去医院看病这样一个流程,而以“请医生”代之,这就为同寓中医白问山的临时出场提供了可能。合情合理地安排了中西医对照的情节,许钦文所要表达的传统批判,借此就很“自然”地被表现出来。在《传染病》中,许钦文批判“我们乡间的医生们”在给某些病人治病时会说“这病要看你们的家运了”。这部分虽然被鲁迅删除了,但这种对中医的批判态度,鲁迅是完全赞同的,因而在《弟兄》中,当听到白问山诊断靖甫为罹患猩红时,沛君问道“可以医么”?白问山回答道:“这也要看你们府上的家运。”《弟兄》里的“家运说”可谓其来有自,和许钦文在《传染病》里对中医“家运说”的批判是相呼应的,甚至可以说鲁迅将《传染病》中不得不“忍痛割爱”的部分,妥帖地安放到《弟兄》里了。

实际上,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医日益成为耻辱性的文化标志,而作为新旧之争重要组成的“中西医论争”也日趋激烈,其间围绕着传染病(细菌学)的论战则尤其突出。医学史家赵洪均在《近代中西医论争史》中说,“细菌病因说,是在近代西医传入中国后才发展起来的重要理论,在近代中西医论争中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传统医学内部虽自明清以来就形成了独特的温病学派,但对疫病的认识,“基本没有突破疫气传染的认识框架”,因而即便在细菌学传入中国后,中医也仍将引发传染病的细菌视为疫气,如深谙医理的章太炎就认为“细菌”是古已有之的东西,有所谓“瘴气也,微菌也,虫也”的说法,将细菌纳入传统的“瘴气”观念中。传染病之所以成为中西医论争中的敏感话题,因为不同的病理观念指向完全不同的医学实践,现代医学要求在国家层面建立全面的卫生防疫体系,中医对此却嗤之以鼻,中医恽铁樵就说:“西国方法,炎肿则消炎,有菌则杀菌,传染讲隔离、讲清洁,亦未尝不能愈病,但其愈病之成分甚少,多数结果不良。”这种对于传染病的态度,在接受了现代医学的新文化知识分子看来是非常野蛮的,周作人就说:“中国人是怯懦不过的,然而也很大胆,有两种最可怕的东西他独不怕,这便是霉菌与疯子。”民国时期,在民族存亡焦虑挥之不去的时代背景下,批判中医的很多精英都将卫生防疫上升到国家存亡的高度,在著名的“双簧信”中,刘半农在反驳“王敬轩”(钱玄同的化名)时便说道:

外国人说吃了有毒的霉菌要害病,他们偏说蚶子虾米还吃不死人,何况微菌;外国人说鼠疫要严密防御,医治极难,他们偏说这不打紧,用黄泥泡汤,一吃就好!……中国人在阎王簿上,早就注定了千磨万劫的野蛮命;外国的科学家,还居然同他以人类之礼相见……

无论是周作人还是钱玄同,他们在批判不把细菌当回事的观念时,指向的却是“中国人”的生存问题,实际上就是中国的命运问题,如果说列强环伺的恐惧要求民族国家意识的觉醒,那么细菌环伺的恐惧则要求国家具备对抗传染病的力量,两者有着微妙的同构关系。以鲁迅为例,当其在细菌学课上遭遇“幻灯片事件”之际,幻灯片同时展示了民族生存与个体生存所面临的两重威胁,列强环伺之于民族,细菌环伺之于个人,两者在现代中国人面前是同时出现的。对此褚民谊说得非常明确:“假令旧医从兹得势,新医从此消灭,科学无事乎研求,病菌一任其蔓延,而死亡日众,人口日减,纯任其自然,则若干年后,无需外人之任何侵略,吾族人必日即于澌灭矣。”

在全新的现代疾病机制下,中医批判成为一个表露现代中国人生存焦虑的突破口。许钦文和鲁迅的小说,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两篇小说都是以非常个人化的经验为基础,故事主体也都以私领域的伦理困境为核心,但作者对中西医之争明确的介入意识,无疑又应证了詹姆逊(Fredric R.Jameson)关于第三世界国家文学民族寓言的观点。前文谈到《弟兄》在情节设置上,有中医出场即误诊,并引起病家的惶恐,西医出场即确诊,令病家霍然而愈,这与周作人日记中多次求诊的记录不符,这也正是鲁迅一以贯之的传统文化批判立场,在这一点上与许钦文的《传染病》也保持着互动关系。

周作人既已拒绝将《故乡》纳入自己主编的丛书,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鲁迅又对许钦文的书稿重新作了编辑,直到1925年9月间,鲁迅还在这月29日、30日两次去信许钦文,告知“选而又选”的《故乡》稿已经交给李小峰,预备印出,内中自然包括经鲁迅认真删改处理过的《传染病》,在这不久(11月3日)鲁迅便写成了短篇小说《弟兄》——这篇与《传染病》有着互动关系,称得上是“再拟许钦文”的作品。

但在《弟兄》中,鲁迅却不再提及与许钦文作品的关系,而这和回避流言不无关系。

四 尾 声

1924年5月30日下午,鲁迅在北大讲完课,课后特意邀请许钦文(许在北大旁听鲁迅授课)前往来今雨轩饮茶,两人谈了不少时候,主要围绕不久前的《幸福的家庭》展开,在交谈的最后,鲁迅提到由“拟许钦文”引起的令人不快的流言:

为了那个小标题,《幸福的家庭》在《妇女杂志》上发表以后,就起来了一种“广告”论,说是我那个小标题,是给你作广告的。“广告”就“广告”,这算不得什么。可是不久又起来一种“同乡”论,这就是很无聊的了,说是我要给你作“广告”,是因为是同乡的缘故。你看无聊不无聊?

这次谈话让许钦文诧异“拟许钦文”的影响竟“有这样大”。令鲁迅不满的传言里,“广告”论他还觉得“算不得什么”,但“同乡”论却令鲁迅很生气,因为后者会误导读者将注意力从对许钦文作品本身的讨论,降格到私人关系和涉事双方的人格问题上。一年之后,当女师大风潮愈演愈烈之际,陈源批评包括鲁迅在内的“某籍某系”鼓动风潮,引起鲁迅大动肝火,连续以《并非闲话》《我的“籍”和“系”》等文章予以回击,联系到之前“拟许钦文”引起的“同乡论”,“某籍某系”再一次触碰到鲁迅的这根敏感神经。

受到“拟许钦文”引发的“同乡论”与“女师大风潮”中的“某籍某系”的影响,到了1926年上半年,鲁迅为许钦文编选的《故乡》即将出版之际,需有人作“引言”,鲁迅本是最合适的人选,但他却嘱托高长虹作引,自己则主动回避了。许钦文回忆鲁迅向自己解释此事的理由:

……(鲁迅)接着又说:“引言,我特地叫别人写;我不写,避开同乡的关系。”鲁迅先生这样说了,本是喜悦的神情,突然转为表示厌恶的了。可见“广告”之说和“同乡”关系的舆论,一直影响到了他编定《故乡》以后。

许钦文没有意识到鲁迅的“厌恶”,与“广告论”其实关系不大,主要则是受“同乡论”和“某籍某系”的影响。甚至于到了1935年写《〈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时,在论述许钦文的创作时,鲁迅还写道:“许钦文自名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为《故乡》,也就是在不觉中自招为乡土文学的作者。”“故乡”的书名当然不是“许钦文自名”的,而是鲁迅自己定下的,这里却说成“自名”,足见鲁迅在论及许钦文时,在努力回避“同乡论”的影响,鲁迅希望自己是以客观中立的批评家身份向读者介绍体现某种写作风格的许钦文。这或许便是鲁迅在创作《弟兄》时,尽管它与许钦文的《传染病》有密切的互动关系,却不再声明“拟许钦文”的主要原因。

读者在谈到“拟许钦文”时,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家庭》与《理想的伴侣》之关系,倘对文本细节作一比较,《幸福的家庭》中“拟许钦文”的成分其实不算多,但以“拟许钦文”来描述《弟兄》与《传染病》的关系,则庶几近之矣。

本文开头梳理了周作人和许寿裳关于《弟兄》创作本事的说法,二人将之归到周作人1917年染病上,但小说的背景和影响因素显然不止于此。许钦文在《传染病》中所写的经历,和周氏兄弟在1917年的情形极为相似,在为许钦文编校著作时反复读到《传染病》,悄然引起鲁迅的共鸣,于是旧事重提,作了一篇《弟兄》,它自然有周作人患病的影子,但在这影子里,也有许钦文及其创作的投影,这在鲁迅作品中是很常见的,即所谓“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在这段文字后面,鲁迅又补充到“从和作者相关的人们里去找,是不能发见切合的了”。这种叠加效果要求读者弱化“从和作者相关的人们里去找”的冲动,因为将小说还原为“事实”,有舍本逐末的危险。

在鲁迅和周作人关系因素的影响下,论者把《弟兄》看作讽刺之作、自剖之作,抑或忏悔之作,自然都无不可,但也应该看到,鲁迅和许钦文的作品,最早在文学中显示了中国人的一种全新的生命困境,也即手足之情在遭遇传染病时的伦理创伤。在小说《弟兄》中,有个不曾引起研究者注意的“公益局”,论者往往将之等同于鲁迅所在的“教育部”,这也即是所谓舍本逐末。事实上,民国时期公益局不仅从事公益事业,往往也将公共卫生防疫一类的职能纳入其中,如《昆明卫生志》所载,1922年昆明市政公所成立后,下设的卫生科在后来改由市公益局管理。《弟兄》以“公益局一向无公可办”开头,结尾却写到要处理——“公民郝上善等呈:东郊倒毙无名男尸一具请饬分局速行拨棺抬埋以资卫生而重公益由”联系报上说到猩红热流行,那么“速行拨棺抬埋”,暗示倒毙的“无名男尸”很可能死于疫病,为防止病菌传染扩散,“以资卫生”,自然需要及早掩埋。这里的“公益局”,就是现代卫生防疫机构。沛君作为“公益局”职员,自然是信仰现代医学的(小说中写他“说过好几回攻击中医的话”),这一点《传染病》中的“我”也是一样。作为现代中国人,他们共享着一整套细菌病理学的社会与心理机制,他们的不安和焦虑显示了一种全新的伦理困境:现代的基于细菌病理学的传染病理性,在科学观念上是要促成彼此保持距离甚至隔离的,而传统手足之情的伦理逻辑,则强调彼此亲近消融人我界限,传染病现代理性主义对既有的伦理规范形成了全面挑战。作为传统文化批判者的新文学作家,无论是鲁迅还是许钦文,都还很难有意识地预知新的理性将要塑造出何种情感规范,但二者在传染病背景下的文学互动中所遭遇的伦理挫折与情感体验,却包含了全新的元素,特别是当笔者试着从情感史的角度,去触摸当前中国人疫病体验的历史先兆时,不难发现《传染病》和《弟兄》已具备了从观念(隔离)、社会制度(医院及防疫行政)到情感(疏离感与恐惧感)上的所有基本条件,随着卷入现代理性的程度越来越深,这种伦理困境和情感体验也愈发强烈,但历经酷疫的现代中国人,其谁能免哉?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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