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叶颖,杨 娟,汪 妍,钱婷婷,郑秀国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上海数字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 201403)
世界人口大国无一不是农业大国,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充足的农产品供应,而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影响大,平稳发展至关重要的[1]。1991—2000年中国农业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年均高达1747亿元人民币,约占当时国民GDP的3%,因此实施农业保险十分重要[2]。农业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但农业保险一般属政策性保险,是利用保险这种机制和形式降低农业风险、保护和发展农业产业的手段,在保障粮食安全、保障农业安全、减少农民损失、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3-4]。自从国内有农业保险以来,农业保险已经逐渐从商业性财产保险转变为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政策之一,国内农业保险从商业性财产保险转变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始于2007年,在降低农业风险、推进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国际贸易规则规定,对特定农产品的国内支持不超过该产品在相关年度内生产总值的8.5%是微量允许(AMS)的上限,受这一规定影响,近年来,中国不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和临时收储价格及收储量。目前部分农产品的“黄箱”支持已临近上限,这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有较大影响,因此,中国应该根据国情制定自身农业发展的目标与规则,因地制宜地调整“黄箱”政策和支持力度,降低直接补贴,转而通过间接政策如增加价格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种子、化肥等投入补贴来支持农业发展,以便更好地与WTO接轨。……